DL/T 5594-2021 太阳能热发电厂仪表与控制及信息系统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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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pendix AMeasuring listof main collector system oftowersolarthermalpowerplant (49) Appendix BI Measuring list of main collector system of parabolic trough solar thermal power plant ...... ( 51 ) Appendix C Measuring list of main thermal energy storagesystem (54) Appendix D Measuring list of main steam generation system (62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69)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70)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73)

    1.0.1为了规范太阳能热发电厂仪表与控制及信息系统的设计: 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塔式、槽式及线性菲涅耳式太阳能热发电厂 的仪表与控制及信息系统设计。 1.0.3太阳能热发电厂的仪表与控制及信息系统设备应积极采 用经实践证明的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涉及 安全及机组保护的新技术及新产品应在取得成功应用经验后方可 在设计中采用。

    1.0.2本标准适用于塔式、槽式及线性菲涅耳式太阳能热发电厂 的仪表与控制及信息系统设计。 1.0.3太阳能热发电厂的仪表与控制及信息系统设备应积极采 用经实践证明的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涉及 安全及机组保护的新技术及新产品应在取得成功应用经验后方可 在设计中采用。 1.0.4太阳能热发电广辅助车间系统的仪表与控制设计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辅助车间系统仪表与控制设计规程》 DL/T5227的相关规定。 1.0.5太阳能热发电厂仪表与控制试验室设计可参照现行行业 标准《火力发电厂试验、修配设备及建筑面积配置导则》DL/T 5004的相关规定执行。

    1.0.3太阳能热发电厂的仪表与控制及信息系统设备应积极采 用经实践证明的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涉及 安全及机组保护的新技术及新产品应在取得成功应用经验后方可 在设计中采用。

    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范本1.0.4太阳能热发电广辅助车间系统的仪表与控制设计应符合

    1.0.5太阳能热发电厂仪表与控制试验室设计可参照现行行业 标准《火力发电厂试验、修配设备及建筑面积配置导则》DL/T 5004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 主控制系统

    master control system

    采用计算机、通信和屏幕显示技术,对太阳能热发电厂中所有 设备和工艺过程数据进行采集并进行数据处理及各种运算等,以 实现监视、控制、保护和管理的计算机系统

    2.0.2镜场控制系统

    对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定日镜场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计算 系统。

    2.0.3集热场控制系统

    对线聚焦太阳能热发电集热场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计算租 系统。

    2.0.4定日镜就地控制装置

    控制单个定日镜的就地装置。

    2.0.5集热器就地控制装置

    control device

    控制线聚焦集热器组合的就地装置

    3.1.1太阳能热发电厂的自动化水平应根据机组的特点、在电力 系统中的定位和作用以及预期的运行管理水平综合确定。 3.1.2太阳能热发电厂的集热系统、储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汽 轮发电机组及其他辅助车间系统的自动化水平应协调一致。 3.1.3随工艺设备/系统成套供应的仪表、执行设备和控制系统 应满足系统运行、控制功能及接口等的要求。

    3.2.5太阳能热发电厂机组顺序控制应按驱动级、子功能组级和

    .3控制系统与信息系统总体规戈

    3.3.1太阳能热发电厂控制系统与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应根据 电厂的整体自动化水平和管理水平确定,并应按控制功能分散、信 息集中管理的原则设计。

    电厂的整体自动化水平和管理水平确定,并应按控制功能分散、信 息集中管理的原则设计。 3.3.2太阳能热发电厂控制系统和信息系统应采用以计算机控 制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自动化系统。 3.3.3太阳能热发电厂控制系统与信息系统总体结构宜按信息 管理层、生产监控层、控制层和现场设备层分层设计。 3.3.4太阳能热发电厂控制系统的控制范围应覆盖集热系统、储 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汽轮发电机组及其他辅助车间系统等。 3.3.5太阳能热发电厂应配置主控制系统、镜场或集热场控制系 统、汽轮机电液控制系统等。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还应配置定日 镜就地控制装置,槽式和线性菲涅耳式太阳能热发电广还应配置 集热器就地控制装置。

    3.3.6镜场控制系统或集热场控制系统、汽轮机控制系统宜采用

    与主控制系统相同硬件的控制系统,镜场控制系统也可采用独立 的控制系统。当采用独立的控制系统时,宜与主控制系统通信连 接,重要信号应采用硬接线方式连接

    3.3.7太阳能热发电厂辅助车间控制系统规划应根据工艺系

    设置确定。当辅助车间按机组配置时,宜纳入主控制系统监视与 控制:当辅助车间按两台及以上机组合并配置时,可采用独立的控 制系统或控制网络监视与控制。当采用独立的控制系统时,宜与 主控制系统通信连接,也可向信息系统传输信息。 3.3.8太阳能热发电厂宜设置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应统一规划, 可分步实施。

    4控制方式、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

    4.1.1太阳能热发电厂控制方式及控制室的设计应以本期工程 为主、兼顾前期和后期工程。 4.1.2太阳能热发电厂的控制方式应根据建设规模、自动化水平 确定。 4.1.3控制室的设计应满足太阳能热发电厂控制方式的要求,并 宜按集中控制室设置,

    4.2.1太阳能热发电厂宜采用一机一控的集中控制方式,当条件 充许时也可采用两机或多机一控的全厂集中控制方式。 4.2.2太阳能热发电厂机组的控制方式应满足全能值班运行模 式的要求。 4.2.3太阳能热发电厂的辅助车间系统宜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并 满足辅助车间系统全能值班运行模式的要求。

    4.3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布置位置

    4.3.1集中控制室的布置位置应根据电厂规划容量和机组数量、 运行管理模式确定。当采用一机一控的控制方式时,集中控制室 宜设置在汽轮发电机组区域;当采用两机或多机一控的控制方式 时,集中控制室可设置在满足电广运行管理模式要求及工程实际 情况的合理区域,距离集中控制室较远的汽轮发电机组区域宜设 置机组临时控制点。 4.3.2太阳能热发电厂辅助车间控制室宜与集中控制室合并设

    4.3.2太阳能热发电厂辅助车间控制室宜与集中控制

    置,同时可在就地设置供系统调试、故障处理时使用的车间操作 员站。

    4.3.3电子设备间可根据工艺设备的布置情况采用相对集中布 置或分散布置。

    4.3.3电子设备间可根据工艺设备的布置情况采用相对集中布

    4.3.4当电子设备间采用分散布置时,可在下列区域设置电子设

    1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的吸热塔区域; 2 熔融盐吸热介质的储热系统和蒸汽发生系统区域; 3,导热油吸热介质的储换热系统和蒸汽发生系统区域: 4汽轮发电机组区域的汽机房内; 5汽轮机空气冷却系统区域, 4.3.5辅助车间系统电子设备间宜根据工艺系统规模、地理位置 独立设置或合并设置

    4.3.5辅助车间系统电子设备间宜根据工艺系统规模、地理位置 独立设置或合并设置。

    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环境

    4.4.1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 本以及生产或储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远离强振 源、强噪声源、水灾火灾隐患区域,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4.4.2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应有隔热、防尘、防火、防水、防 振和防噪声的措施。 4.4.3集中控制室的环境应确保运行人员安全、舒适,以提高工 作效率,利于运行人员长期工作。 4.4.4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的温湿度参数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L/T5035的相关 规定。

    4.4.4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的温湿度参数应符合现行行业

    4.4.5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相 规定。

    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设备布置

    4.5.1集中控制室内应布置供运行监视与控制的仪表和控制设 备,应包括主控制系统和独立设置的控制系统的操作员站、控制 台、安全停机硬手操设备、值长工作站、打印机等。集中控制室旁 宜设置工程师室、交接班室等必要的功能间

    4.5.2集中控制室内的控制台可布置成一学形、弧形、11形等形

    4.5.2集中控制室内的控制台可布置成一字形、弧形、11形等形 式,设备布置及活动空间应紧凑合理、便于运行和检修,并宣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DL/T575的相关 规定。

    4.5.3电子设备间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子设备间内设备布置应紧凑、合理,满足设备散热、安 装、调试和检修维护的要求; 2电子设备间设备布置宜按控制机柜功能与电源电压等级 划分区域。

    4.5.4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内控制盘台的布置及控告

    的设计,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集中控制室及电子设备 间布置设计规程》DL/T5516的相关规定

    5.1一般规定 5.1.1应对太阳能热发电厂满足机组安全、经济运行要求所需的 各种过程参数、设备运行状态、环境参数等进行检测。检测应包括 下列内容: 1定日镜或集热器组合的运行参数; 工艺系统的运行参数; 电气系统的运行参数; 4 主机和辅机的运行状态和运行参数: 5 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运行参数; 6 动力关断阀门的开关状态和调节阀门的开度; 7仪表与控制用电源、气源、水源及其他必要条件的供给状 态和运行参数: 8法向直接辐照度、总辐照度、散射辐照度、风速、风向、温 度、湿度等必要的实时气象参数,宜设置云图气象参数检测; 9设备制造厂要求的其他检测项目。 5.1.2仪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要求,并准确地检测、显示工 艺系统及各设备的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 2检测仪表的设置应与各主辅机成套供货的仪表统一协调; 3应设置反映主设备及工艺系统在正常运行、启停、异常及 事故工况下安全运行的仪表; 4运行中需要在集中控制室进行监视和控制的参数应设置 远传仪表; 5供运行人员现场检查和就地操作所必需的参数应设置就

    地仪表; 6用于经济核算的工艺参数应设置检测仪表; 7在爆炸危险气体或有毒气体可能释放的区域,应根据危险 场所的分类,设置爆炸危险气体报警仪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8保护回路的检测仪表应三重或双重化设置,重要模拟量控 制回路的检测仪表宜双重或三重化设置;· 9所有介质的测量管路不应引入控制室。 5.2塔式热发电集热系统检测 · 5.2.1塔式热发电定日镜场的主要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定日镜镜面姿态参数; 2 定日镜执行机构状态参数; 3 定日镜就地控制装置的运行参数; 4 定日镜跟踪误差校准所需参数 54 镜场控制系统通信状态参数。 5.2.2 塔式吸热器的主要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吸热介质温度; ? 2 吸热介质压力: 吸热器进口吸热介质流量; 吸热器进、出口缓冲罐液位; 吸热器空气缓冲罐压力: 吸热器背光侧温度; 吸热器表面温度。 5.2.3塔式热发电集热系统检测项目、仪表设置及功能可按本标 准附录A设计。

    5.3槽式热发电集热系统检测

    5.3.1槽式热发电集热系统主要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槽式热发电集热系统主要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集热场入口母管低温吸热介质导热油/熔融盐温度;

    集热场入口母管低温吸热介质导热油/熔融盐温)

    2集热场出口母管高温吸热介质导热油/熔融盐压力、温度、 流量; 3 集热器回路出口吸热介质导热油/熔融盐温度; 4 导热油膨胀罐压力、温度、液位; 5 集热器就地控制器运行参数; 6 集热器执行机构位置及状态参数; 7 吸热介质导热油/熔融盐循环泵运行参数。 5.3.2 防凝系统主要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防凝加热炉进口、出口导热油温度; 2 防凝泵的运行状态; 3 防凝加热炉进口风温; 防凝加热炉出口烟温; 5 防凝加热炉燃烧器运行参数: 6 防凝加热炉进口天然气流量、压力; 7 防凝加热炉天然气泄漏; 8 防凝加热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参数。 5.3.3 槽式热发电集热系统检测项目、仪表设置及功能可按本标 准附录B设计。

    线性菲涅耳式热发电集热系统检测

    5.4.1线性菲涅耳式热发电集热系统的主要检测内容,宜按照相 同传热介质的槽式热发电集热系统设置。 5.4.2线性菲涅耳式热发电集热系统检测项目、仪表设置及功能 可按本标准附录B设计。

    5.5.1买 采用熔融盐介质吸热的储热系统的主要检测应包括下列 内容: 1 熔融盐储罐内熔融盐温度、罐壁温度、罐底温度和罐底混

    5.6蒸汽发生系统检测

    5.6.1蒸发器的主要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蒸发器入口换热介质熔融盐/导热油温度; 2 蒸发器入口换热介质熔融盐/导热油压力; 3蒸发器出口蒸汽温度; 4 蒸发器出口蒸汽压力; 5汽包式的蒸发器水位; 6 强制循环泵的运行状态。 5:6.2 预热器、过热器及再热器出口应设置换热介质熔融盐或导 热油压力、温度检测。

    5.6.4熔融盐作为吸热介质的蒸汽发生系统,每列蒸汽发生系统

    5.6.4熔融盐作为吸热介质的蒸汽发生系统,每列蒸汽发生系统 过热器、再热器及预热器出口管道宜装设熔融盐流量测量装置。 5.6.5应监测蒸汽发生系统启动循环泵运行状态和运行参数。 5.6.6汽包式的蒸发器应设置汽包水位工业电视。 5.6.7蒸汽发生系统检测项目、仪表的设置及功能可按本标准附 录D设计。

    5.7汽轮发电机组检测

    5.7.1汽轮发电机组的检测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

    5.7.1汽轮发电机组的检测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 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相关规定。 5.7.2汽轮发电机组的检测项目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 厂热工检测及仪表设计规程》DL/T5512执行。

    5.8.1检测仅仪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表准确度等级应根据仪表用途、形式和重要性选择; 2 仪表防护等级应根据所在工作环境确定; 3 仪表应满足所在环境的防腐、防潮、防爆等要求; 4测量腐蚀性介质或黏性介质时,应选用具有防腐性能的仪 表、隔离仪表或采用适当的隔离措施; 5熔融盐介质和导热油介质的测量仪表应考虑介质高温特 点及防凝要求: 6导热油介质的检测仪表和执行机构应根据防爆分区选择 合适的防爆等级,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设计规范》GB50058的相关规定; 7不宜使用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的仪表,不应使用含汞物质 的仪表。

    5.8.3导热油介质的流量测量可选用超声波流量计,也可

    5.8.4熔融盐介质及导热油介质的远传压力测量宜选用毛细管 填充隔离液形式的法兰式安装压力变送器。 5.8.5熔融盐介质的液位测量宜选用非接触式雷达液位计,雷达 液位计应有防止熔融盐在雷达液位计探头表面结晶的隔离装置。 5.8.6当选用现场总线仪表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现行行业 标准要求的现场总线协议的检测仪表和执行机构。 5.8.7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吸热器表面温度测量仪表可采用红外 温度测量设备。

    5.8.8云检测可采用全天空摄像仪,实现对云运动轨迹的

    1 主要参数检测仪表1级: 2经济计算和分析检测仪表0.5级; 3一般参数检测仪表1.5级; 4就地指示仪表1.5级~2.5级: 5 追日跟踪测量等特殊仪表的准确度等级可根据实际情况 选择。 踪误差矫正系统的识别精度

    5.8.10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定日镜跟踪误差矫正系统的识别精度

    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热工检测及仪表设计规程》DL/T5512的相 关规定。

    6.1.1太阳能热发电应设置报警系统。报警系统应具有自动 光线闪炼、音响和人工确认等功能。 6.1.2报警内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系统参数偏离正常运行范围; 2 主要气象指标超出正常范围: 3 控制电源、气源故障; 4 保护与重要的联锁项目动作及主要工艺设备故障; 5 主要电气设备故障; 6有毒有害气体泄漏; 7 设备制造广要求的其他报警内容。 6.1.3过程参数的报警及报警定值应根据工艺系统及设备本体 的正常运行要求和条件确定。 6.1.4报警系统应设置为控制系统报警,也可根据需要设置少量 硬接线光字牌报警。 6.1.5控制系统报警的信号源可来自控制系统的所有模拟量输 入、数字量输入、模拟量输出、数字量输出、脉冲量输入、中间变量 和计算值。 6.1.6控制系统报警应根据信号重要性设置报警级别,并在控制 系统画面中以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 6.1.7为了减少参数在接近报警限值时频繁报警,所有带报警限 值的模拟量输入信号和计算变量均应设置“报警死区”。 6.1.8在机组和主要设备启停过程中,报警系统应设置虚假信号 的“报警抑制”功能。

    报警系统应采用闪光、颜色变化等手段,区分出未经确认 内容和已经确认的报警内容。

    6.1.9报警系统应采用闪光、颜色变化等手段,区分出未经确认

    6.1.9报警系统应采用闪光、颜色变化等手段,区分出未经确认

    6.1.9报警系统应来用内光、颜色变化等手段,区分出未经

    6.1.10控制系统报警应有报警被抑制、试验、无效等状态显示。

    6.2.1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系统的主要报警设置应包括下列 内容: 1定日镜场/集热场控制系统的通信、电源故障报警; 2定日镜/集热器就地控制装置的通信、电源、执行机构故障 报警。 6.2.2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系统报警设置除应包括本标准 第6.2.1条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吸热器表面超温报警; 2吸热器内介质高温报警,对于熔融盐介质吸热器,还应设 置熔融盐介质低温报警; 3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系统具体的报警项目可按本标 准附录A设置。 6.2.3槽式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系统报警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 第6.2.1条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集热器组合及集热回路出口介质温度异常报警; 2防凝加热炉出口导热油超温报警; 3防凝加热炉出口烟温高报警; 4防凝加热炉天然气泄漏报警; 5防凝加热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污染物参数高报警; 6槽式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系统具体的报警项目可按本标 准欧票卫迅

    6.2.2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系统报警设置除应包括本标准

    第6.2.1条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吸热器表面超温报警; 2吸热器内介质高温报警,对于熔融盐介质吸热器,还应设 置熔融盐介质低温报警; 3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系统具体的报警项目可按本标 准附录A设置。

    6.2.3槽式太能热发电厂集热系统报警设置除应符合本!

    1集热器组合及集热回路出口介质温度异常报警; 2 防凝加热炉出口导热油超温报警: 3 防凝加热炉出口烟温高报警; 4 防凝加热炉天然气泄漏报警; 5 防凝加热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污染物参数高报警; 6槽式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系统具体的报警项目可按本标 准附录B设置。

    1 熔融盐储罐壁温及熔融盐温度异常报警; 2储热系统中熔融盐、导热油介质流量低报警;

    7.1.1保护系统应针对机组特点进行设计,并满足工艺系统和设 备安全运行的要求。 7.1.2对于太阳能热发电中具有爆炸危险或其他危险的工 艺系统和设备,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 统的功能安全》GB/T21109的要求,进行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 (HAZOP分析),并在HAZOP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安全完整性 等级分析(SIL分析),选用满足标准要求的仪表和控制设备 系统。

    备安全运行的要求。 7.1.2对于太阳能热发电厂中具有爆炸危险或其他危险的工 艺系统和设备,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 统的功能安全》GB/T21109的要求,进行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 (HAZOP分析),并在HAZOP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安全完整性 等级分析(SIL分析),选用满足标准要求的仪表和控制设备/ 系统。 7.1.3保护系统的设计应有防止误动和拒动的措施,保护系统电 源中断和恢复不会误发动作指令。 7.1.4机组保护系统应遵循独立性的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停机保护应有独立的逻辑,且应在功能上和物理上独立于 其他逻辑系统,不得与其他逻辑系统合并设置; 2汽轮机跳闸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单独余设置,或者 设置独立的系统; 3保护系统应有独立的1/0通道,并有电隔离措施; 4允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接入; 5除定日镜场和集热场外,触发跳闸保护信号的仪表应独立 设置,当无法独立设置需与其他系统合用时,其信号应首先进人保 护系统;

    源中断和恢复不会误发动作指令。

    1停机保护应有独立的逻辑,且应在切能上和物理上独强立于 其他逻辑系统,不得与其他逻辑系统合并设置; 2汽轮机跳闸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单独穴余设置,或者 设置独立的系统: 3保护系统应有独立的1/0通道,并有电隔离措施; 4元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接入 5除定日镜场和集热场外,触发跳闸保护信号的仪表应独立 设置,当无法独立设置需与其他系统合用时,其信号应首先进人保 护系统;

    7.1.6保护系统输出的操作指令应优先于其他任何指令

    7.1.7保护系统不应设置供运行人员切除和投入保护、手动复位 保护逻辑的任何操作手段。

    7.2.1当主控制系统发生全局性或重大故障时,为了确保安全停

    机,机组应设置下列独立于控制系统的硬接线后备操作手段: 1汽轮机跳闸; 2 汽包紧急疏水门开; 汽机真空破坏门开; 启动直流润滑油泵; 启动交流润滑油泵; 6 发电机或发电机变压器组跳闸; 发电机灭磁开关跳闸; 8 启动柴油发电机。 7.2.2 宜在控制室操作台上设置镜场或集热场紧急散焦按钮、定 日镜或集热器安全位置按钮。

    7.2.3太阳能热发电厂机组应设置下列保护:

    机组的运行; 5在没有储热的太阳能热发电运行模式下,集热系统故障跳 闻时应停止机组的运行。 7.2.4当机组具有快速甩负荷(FCB)功能时,集热系统和储热系 统、蒸汽发生系统、汽轮机和发电机组之间相应的保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不应跳闸汽轮机的运行;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跳闸汽轮机的运行,可不停止集热系 统、储热系统和蒸汽发生系统的运行;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跳闻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集热系 统、储热系统和蒸汽发生系统的运行。 7.2.5当机组不具有快速甩负荷(FCB)功能时,但汽轮机旁路系 统具有快开功能且容量足够时,集热系统和储热系统、蒸汽发生系 统、汽轮机和发电机组之间相应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应跳闻汽轮发电机组的运 行,可不停止集热系统、储热系统和蒸汽发生系统的运行;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跳闸汽轮机的运行,可不停止集热 系统、储热系统和蒸汽发生系统的运行;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集热系 统、储热系统和蒸汽发生系统的运行。 7.2.6当机组不具有快速甩负荷(FCB)功能时,汽轮机旁路系统 不具有快开功能或容量不足时,集热系统和储热系统、蒸汽发生系 统、汽轮机和发电机组之间相应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应跳汽轮发电机组和蒸 汽发生系统的运行,可不停止集热系统和储热系统的运行;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跳闸汽轮机和蒸汽发生系统的运 行,可不停止集热系统和储热系统的运行;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停止发电机组的运行、蒸汽发生系统的 运行,可不停止集热系统和储热系统的运行。

    1外部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解列,不应跳闸汽轮机的运行; 2发电机主保护动作应跳闸汽轮机的运行,可不停止集热系 统、储热系统和蒸汽发生系统的运行; 3汽轮机事故停机应跳闸发电机组的运行,可不停止集热系 统、储热系统和蒸汽发生系统的运行。

    统具有快开功能且容量足够时,集热系统和储热系统、蒸汽发

    水利图纸、图集7.3.1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定日镜场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 列内容: 1 定日镜场控制系统通信故障保护; 定日镜场控制系统供电故障保护; 3 定日镜就地控制装置通信故障保护; 4 定日镜就地控制装置供电故障保护; 5 风速高、冰苞保护。 7.3.2 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吸热器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吸热器表面超温保护; 吸热器吸热介质断流保护; 吸热器缓冲罐液位高、低保护: 4 吸热器设备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 7.3.37 槽式、线性菲涅耳式太阳能热发电广集热系统保护项目应 包括下列内容: 集热场控制系统通信故障保护; 2 集热场控制系统供电故障保护; 3 集热器就地控制装置通信故障保护; 集热器就地控制装置供电故障保护; 5 集热管内导热油或熔融盐超温保护; 6 集热器吸热介质导热油或熔融盐断流保护; 集热器吸热介质导热油或熔融盐防凝保护; 8 风速高、冰電保护; 集热器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

    统时,应紧急跳闸储热系统的运行。

    7.4.2储热系统辅机应设置下列保护:

    冷熔融盐泵跳闸保护,并应包括: 1)熔融盐储罐液位过低: 2)熔融盐泵入口温度过低; 3其他保护项目。 热熔融盐泵跳闸保护,并应包括: 1)熔融盐储罐液位过低; 2)熔融盐泵入口温度过低; 3)熔融盐泵轴承金属温度过高; 4)熔融盐泵电机轴承金属温度过高或线圈温度过高; 5)其他保护项目

    瓦楞纸箱标准7.5蒸汽发生系统保护

    7.6汽轮机、热力系统及辅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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