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149-202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要求与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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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 41149-202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要求与评定

    矢量数据中要素的选取和表达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遗漏或多余;矢量数据层中不应有 要素。

    矢量数据的拓扑及表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a)要素拓扑关系应正确,无不合理悬挂点、伪节点,不同要素间共点、共线、共面时公共部分应 格重合,相邻面间重叠和裂隙应小于规定容差值:

    GB/T 41149—2021

    b)要素点、线、面儿何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存在不合理极小面、折刺、 等儿何图形; 要素取舍、图形概括、要素方向应符合GB/T20257(所有部分)和设计要求,要素间关系应与实 际一致,有向要素的方向应接边; d)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制图表达应符合GB/T20257(所有部分)的要求。

    定位基础应满足下列要求: a)内图廊线、坐标网线、经纬线等数学基础线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理论坐标值暖通空调施工组织设计,不应存在 多余的节点; h)控制点应表示在实地点位标志中心位置,平面及高程位置坐标取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系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水系应按设计要求采集中心线、边线,或以边线范围构面; b)水网应主次分明,应能够正确反映区域水系特征以及附属设施的情况; 河流(沟渠)间、河流(沟渠)与其他要素的关系应协调合理,等高线不应落入湖泊、池塘、水库等 静止水体范围内,河流(沟渠)与堤、堑、等高线等要素间关系应合理; 正确表达水系间相交、相接、重合及连通关系,河流(沟渠)遇道路时应连续表达,河流(沟渠)的 中心线穿越湖泊、水库、池塘等面状水域时应加水系结构线连续表示,海域面轮郭与海岸线应 重合,干出滩轮廓与干出线应相接,岸滩轮廓与高水界应相接,水系交汇处与水系面轮廓应相 接,地下河段出人口应与水系相连接,无滩陡岸、无滩加固岸等水系附属设施应与面状水系要 素边界重合; e)河流(沟渠)应采集流向,流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拦水坝、堤、加固岸等有向要素的方向应 正确。

    居民地及设施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工矿、农业、公共服务、宗教及设施、名胜古迹、科学观测站等设施的标注点应位于主要建筑 物上; b) 普通房屋(单幢房屋)、单个窑洞应按真实方向定位表达; C) 圈形符号居民地一般应配置在居民地的结构中心,若居民地由多个区域分散组成,则应选择主 要建筑区的结构中心; d) 街区式居民地的轮廓应以房屋的范围来确定,面形态需综合规整,避免出现尖锐转角

    e)各级政府仅能表示一个驻地位置,不能遗漏或多余,如有多个办公区应选择主要的表示; 城镇居民地应能够反映其街道通行状况、疏密对比和网络特征; 农村居民地的街区式、散列式、分散式、窑洞、蒙古包等类型选择应与实地居民地形态相符,应 合理概括居民地的分布特征和疏密对比: 1 圈形符号居民地要正确反映居民地与道路、河流间的相离、相切、相隔的相关关系: 居民地要素间不应存在重叠或相交,如居民地与道路、水系、植被等要素间不应存在不合理相 接、切角或重叠; 居民地附属设施与居民地、地貌、水系、植被、土质等面要素不应存在不合理相交或重叠; k)围墙、城墙等有向线的方向应正确

    交通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铁路、公路应按设计要求采集中心线、边线,或以边线范围构面; b) 同一条铁路、公路的名称、编号等属性值应保持连通; 道路编号与国标分类码应匹配; 道路表示应反映路网的结构特征、通行状况、分布密度和主次关系,保证路网的连通性; 道路间相交和连接关系应按设计要求表达,道路平交处宜打断生成节点,道路通过附属设施立 体相交时宜各自连续表达,铁路与道路平面相交时各自应保持连续,火车渡、汽车渡、徒涉场等 应与道路相接; 道路与其附属设施的关系应合理,位于道路上的桥梁、汽车隧道、汽车明响等附属设施应与道 路重合,位于铁路上的铁路桥、火车隧道、火车明崛等附属设施应与铁路重合; g 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要素关系应正确,桥梁尽头不能落在水域范围内,道路与居民地、水 系、地貌等要素间应合理相交或重叠,火车渡、汽车渡等水运设施应在面状水系要素范围内; h 路堤、路堑、火车站、干船坞等有向要素的方向应正确

    管线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管线应反映走向特征,准确采集转折点位置; b) 同一条管线的名称应连续; 管线要素的相交和连接关系应合理; d)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关系应合理,如输电线应与变电站相接、管线出人口应与地上管线相接

    境界与政区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各级行政境界、界桩、界标及其他界线、政区范围线应与设计要求采用的参考资料位置一致 b)沿地物划分的境界线与地物的位置关系应正确; )沿山脊、山谷等划分的境界线应与地貌特征线协调一致; d)境界线与境界面的边界应完全重合

    地貌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等高线的位置应与外业实测数据或立体模型、数字高程模型等资料一致; b)首、计曲线应连续表示:

    地貌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等高线的位置应与外业实测数据或立体模型、数字高程模型等资料一致; b)首、计曲线应连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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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微地貌、陡崖(坎)、冲沟、滑坡等自然地貌要素及田坎、路堤、路堑等人工地貌要素应按设计指 标合理取舍; d) 高程注记点的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 凹地、图廓处等不易判读地貌区域的示坡线应表示完整、方向正确; f 等高线应能够反映不同类型地貌的特征,正确表示山脊、谷地、山头、注地及鞍部的形态特征和 分布规律; 等高线间不应存在相交和自相交,等高线与水系、道路、居民地等要素的关系应合理; h) 高程(水下)注记点与等高线(等深线)的高程值不应矛盾; i 陡崖(坎)、冲沟、田坎等有向要素的方向应正确

    植被和土质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在地物稀少区域,应尽量表示具有方位作用的独立树等植被; 植被表示应反映出地面植被覆盖的类别、主次和分布特征,有多种类型植被混杂时,可按照主 要植被类型表示,并搭配表示次要类型; 成林、竹林、灌木林应按设计指标正确表示点、线、面类型; d)土质的表示应反映出土质的类别、形态和分布特征; )以线状地物为边界的植被、土质面.其轮廓线应与线状地物重合

    植被和土质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在地物稀少区域,应尽量表示具有方位作用的独立树等植被; 植被表示应反映出地面植被覆盖的类别、主次和分布特征,有多种类型植被混杂时,可按照主 要植被类型表示,并搭配表示次要类型: )成林、竹林、灌木林应按设计指标正确表示点、线、面类型; d)土质的表示应反映出土质的类别、形态和分布特征; e)以线状地物为边界的植被、土质面,其轮廊线应与线状地物重合

    地名要素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有实体对应的地名,应定位在实体点上或实体范围内,实体或范围不能准确定位的地名,地名 定位点可采集到概略中心位置; b 各级行政区地名一般应定位在相应政府驻地; c) 企事业单位名应定位于其要素几何范围内主要建筑上; d 同一居民地有多个等级名称的,应按相应等级分别采集地名定位点; e) 线状地物的地名应根据要素长度采集多个。

    影像数据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影像应避免出现因云、雾、烟、非常年积雪、阴影、噪声和像素缺损等导致的地物信息丢失: b)影像应反差适中、色调均匀、色彩自然、纹理清晰、层次丰富、无明显失真和扭曲变形; c)影像镶嵌及图幅接边处不应有明显的灰度或色调变化

    格网数据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格网点不应存在高程异常; b) 静止水域范围内的高程值应一致; c) 流动水域内的高程值应自上而下平缓过渡; d) 山头、凹地或垭口处高程值应正确; e)空白区域高程值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格网数据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格网点不应存在高程异常; b)静止水域范围内的高程值应一致; c)流动水域内的高程值应自上而下平缓过渡; d)山头、凹地或口处高程值应正确; e)空白区域高程值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单位成果、质量元素和质量子元素质量水平以百分制表征,分值取小数点后一位,不四舍五入。

    2.1加权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成果最终质量评分,采用公式(1)进行: S = >(S. X p:)

    S 成果质量得分; S,一一第i个质量元素得分,质量元素的划分见表B.1(当该质量元素同时采用了多种评分方式 时,取最低分作为该质量元素得分); p:一第i个质量元素权值,具体见表B.2。 2.2错误率评分法,适用于可量化统计的质量(子)元素评分,采用公式(2)进行,质量(子)元素得分 用t

    S;=60+ 0r

    武中: 错误率检测值,取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人; 涉及错误率的同一质量元素中的错误总数或面积(区域分幅数据指各抽样区域错误总数或 面积),计算方式见7.2.6; N一 要素总数(区域分幅数据指各抽样区域要素总和,可根据项目需要设置上限或下限值),栅 格数据总面积,元数据项数,计算方式见7.2.7; 厂 错误率限值,具体见表B.1。 7.2.3符合性评分法,适用于不容许有任何错误的质量(子)元素、检查项的评定,符合时不再计分,不 纳人成果最终质量得分计算,不符合时判定成果质量为不合格, 7.2.4质量元素的权值、质量子元素适用的数据类型见表B.2 7.2.5涉及错误率的质量元素重要要素与一般要素分别计算分值,最终分值取最小值。 7.2.6采用错误率评分法时,错误个数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统计: 当某一质量评定项出现某类整体性或普遍性错误,对成果使用造成严重影响时(如:拓扑关系, 属性值、有向点和线方向等整体错误不再计算错误个数,判定成果质量为不合格; b) 当某一质量评定项出现对成果使用造成轻微影响的错误时可每2处计1个错误; 当某一质量评定项出现对成果使用基本不造成影响的错误时可每3处计1个错误; d) 每类普遍问题的错误个数n按公式(3)计算,n为错误个数(错误个数应取整),N为图幅的全 图要素总数

    N≤2000) 2+N/1700 (N>2000)

    用错误率评分法时,要素总数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当标准图幅数据的全图要素总数小于或等于2000时,全图要素总数按2000计算;当全图要 素总数大于17000时,按17000计算:其余的按图幅实际要素总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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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区域分幅数据的全图要素总数小于或等于2000时,全图要素总数按2000计算;其余的按 图幅实际要素总数计算

    矢量数据质量评分的内容如下: a)位置准确度:接边精度、几何位移等; b) 属性精度:要素属性值的正确性; c) 完整性:数据集中是否存在要素多余或遗漏: d)拓扑及表征:拓扑一致性、几何表达、地理表达、符号注记、整饰等; e)元数据:范围、项数、内容等。

    栅格数据质量评分的内容如下: a)位置准确度:接边精度等; b) 栅格质量:栅格信息、栅格特性等; c)元数据:范围、项数、内容等

    7.4.1标准图幅数据

    采用计数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质量评定 方法按GB/T24356执行,质量评定见附录B。

    7.4.2区域分幅数据

    区域分幅数据质量评定方式如下: a)数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质量评定; b) 依据附录B对数据进行整体质量评定,检查项采用全检或抽检方式评定; 采用抽检方式评定的检查项,抽样要求为:综合考虑地形类别、地物复杂程度、重要要素分布情 况等,按均匀分布的原则抽取5块区域,其面积总和不应小于总图幅面积的7.5%;栅格数据抽 取的区域一般应为矩形; d 根据实际需要,按附录B单独评定数据中某一个类或几类要素的质量

    区域分幅数据质量评定方式如下: a)数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质量评定; b) 依据附录B对数据进行整体质量评定,检查项采用全检或抽检方式评定; 采用抽检方式评定的检查项,抽样要求为:综合考虑地形类别、地物复杂程度、重要要素分布情 况等,按均匀分布的原则抽取5块区域,其面积总和不应小于总图幅面积的7.5%;栅格数据抽 取的区域一般应为矩形; d)根据实际需要,按附录B单独评定数据中某一个类或几类要素的质量

    质量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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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A.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数据层表(续)

    止回阀标准GB/T 41149—2021

    附录C (资料性)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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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C.2给出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评定报告正文格式

    图C.2正文格式示意图

    图C.3给出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质量评定报告附件格式

    电力标准规范范本图C.3附件格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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