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897-2006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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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一、二等水准网布设前,应进行踏勘,收集水准测录、地质、水文、气象及道路资料。在已有的一、 二、三、四等水准路线基础上进行技术设计,根据大地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兼顾各行业需求, 优选最佳路线构成均匀网形, 4.8.2一等水准网的观测,宜分区依次进行,每个区域应含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卫星定位系统连续运行 站。每个水准环线观测的起论时间不应超过2年。同一环线中水准观测间断时间若超过6个月,应在 基岩点或卫星定位系统连续运行站上间断和连接。若同一·水准环中水准观测间断时间超过6个月的连 接点均为卫星定位系统连续运行站时,可放宽该环的闭合时限。 4.8.3技术设计的要求、内容和审批程序按照CH/T1004执行
5.1.1选定水准路线
8 应尽龙沿坡度较小的公路、大路进行; 应避开土质松软的地段和磁场甚强的地段; 应避开高速公路 d 应尽量避免通过行人车辆频繁的街道、大的河流、湖泊、沼泽与峡谷等障碍物 e) 当一等水准路线通过大的岩层断裂带或地质构造不稳定的地区时,应会同地质、地震有关部门 共同研究选定,
土壤标准5.1.2选定水准点位
水准点应选在地基稳定,具有地面商程代表性的地点,并且利于标石长期保存和高程连测,便于卫 定位技术测定坐标的地点。 水准点宜选在路线附近的政府机关、学校、公园内。设在路肩的道路水准点宜选在里程碑或道路上 的固定方位物附近(2切以内)。下列地点,不应选定水准点: a) 易受水淹或地下水位较高的地点; b 易发生土崩、滑坡、沉陷、隆起等地面局部变形的地点; 路堤、河堤、冲积层河岸及地下水位变化较大(如油井、机井附近)的地点; d 距铁路50m、距公路30m(普通水准点除外)以内或其他翌剧烈震动的地点; e 不坚固或准备拆修的建筑物上; 短期内将因修建面可毁掉标石戴不便观测的地点; 道路上填方的地段
5.1.3选定基岩水准点
基岩水准点,宜选在基露头或距地面不深于5m的基岩上。选定基岩水准点,应有地质人员参 加,收集分析已有资料,现场踏勘了解地质构造、卷石和土的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及地下水等。若已有资 料不能满足要求,应进行必要的勘探。基岩水准点选定后,应逐点编写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地质勘察 服告的内容为: a)水准点位的大地坐标、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地层成层条件,岩石和土的物理力 学性质; b) 地基的稳定性,岩石和土的均勾性以及容许承载力,地下水深及变化蝠度,土的最大冻结深度 和融解深度,水准点设置后可能出现的工程地质危害及施工建议; 点位周围50m内的.工程地质剖面图和水准点坑位地质柱状图。 地质勘察报告的编写参照GB500C7:2002第3.0.3条的规定执行。
5.1.4点位选定后应做的工作
每一个水准点点位选定后,应设立一 个注有点号、标石类型的点位标记,按A,3的要求,依 图A.2格式,填绘水准点之记。在选定水准路线的过程中,应逐段按A.2的要求绘制水准路线图,格
5.1.5选点中应补充收集的资料
如果在技术设计时,所需的资料未能收集齐全,则在选点时,还需补充收集测区的自然地理、交退 俞、物资供应、沙石水源、人力资源以及其他有关埋石和观测的资料
5. 1.6选点结束后应上交的资料
a)水准点之记、水准路线图、路线结点接测图: b)基岩水准点的地质勘察报告; C 选点中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 d) 选点工作技术总结(拒要说明测区的自然地理情况;选点工作实施情况及对埋行与观测工作 的建议:旧水准标石利用情况:拟设水准标石类型、数量统计表等)
水准点标石根据其埋设地点、制作材料和埋石规格的不同,按表3所列分为11种标石类型, 道路水准标石是埋设在道路肩部的普通水准标石。
标石的埋设规格及材料用抵见A.6和A.7。
5.2.2选定埋石类型
水准点标右的类型除基器水准点的标石应按地质条件作专门设计外,其他水准点的标石类型应根 居冻土深度及土质状况按下列原则选定: a) 有岩层露头或在地面下不深于1.5m的地点,优先选择埋设岩层水准标石: 6) 沙漠地区或冻土深度小于0.8m的地区,埋设混凝土柱水准标石; 冻土深度大于0.8m或永久冻土地区,理设钢管水准标存: d)有坚固建筑物(房屋、纪念碑、塔、桥基等)和坚固石崖处,可埋设墙脚水准标志: )水网地区或经济发达地区的普通水准点,埋设道路水准标石
水准标石顶面的中央应嵌入一个半圆球为铜或不锈钢的金瓶水准标志。道路水准标志使用黄褐色 VC材料制作。列入国家空间数据基础框架工程的水准点,应使用坐标、高程和重力测量的共用标 标志规格见A.5。
5. 2. 4标石埋设
5.2.4.1.2.1预制钢筋骨架
混凝土柱石的骨架用直径10mm的3根足筋和直径6mm的裘筋,每隔0.3m捆绑一圈 成三棱柱体。足筋两端弯成直径25mm的半圆,筋围成边长为175mm的等边三角形,爽筋 叠扎紧。捆扎好的钢筋骨架长度等于混凝土柱石长度加长0.1m。 混凝土基座的钢筋骨架用直径10mm的钢筋交叉捆扎成网状,钢筋两端弯成直径25mm 骨架的规格及形状见A.6中相关的标石断面图
2.4.1.2.2挖掘标石坊
5. 2. 4. 1. 2. 3建造基座
5.2.4.1.2.3建造基座 在除去风化层的坚硬岩石面上,按岩层水准标石基座大小开凿出基座坑,在基座坑的四角及基座坑 中心位置分别钻出直径20mm、深0.1m的孔洞,要求四角的孔洞距基座坑边约0.1m且与基座坑中 心的孔洞对称,各孔洞中打人直径20mm、长0.25m的钢筋。 建造基座前将基座坑清洗干净,浇灌混凝土至基座深度的一半,充分捣固后放入基座钢筋骨架并将 其捆绑于打入岩层的钢筋上,在基座中心垂直安暨柱石钢筋骨架,将柱石钢筋骨架底部与基座钢筋骨架 捆扎牢固,再浇灌混凝土至基座顶面,充分捣固并使混凝土顶面呈水平状态。若坚硬岩石面距地面不大 于0.4m时,在标石北侧距标石柱体0.2m处的基座上安放一个水准标志,作为下标志;若岩层深度超 过0.4m时,下标志应安置在标石柱体北侧,柱石顶面下方0.2m处。
5.2.4. 1.2.4建造标石
待基座混凝土凝固(常温下药12h)后,在基座中心逐层垂直安置柱石模型板(模型板安放时使下 标志孔朝北)。浇灌混凝土至下标志孔处并充分捣固后,在下标志孔内安放下标志,再浇灌混凝土至柱 石模型板顶面,在柱右顶部中央安置水准标志,标志安放应端正、平直,学头朝北,将混凝士顶面抹平, 待混凝土凝固(常温下约12h)后拆模,回填土前加盖标志铁保护盖和水泥保护盖(铁保护盖内应涂抹 黄油),做好外部整饰,埋设规格及形状见图A.9。 b)使用预制涵管建造标石柱体 采用内径为0.25m的标准混凝土涵管,代替模型板制作标石柱体,其长度为规定的柱石高度加基 座高度的一平。 当混凝土基座浇灌一半时,放人基座钢筋骨架,将柱石钢筋骨架插人清洗干净的涵管内(足筋下端 脚形弯头应探出涵管壁约0.2m),用起重器械将涵管与柱石钢筋骨架吊放在基座中心上方,将柱石钢 筋骨架底部与基座钢筋骨架捆扎在基座中央,涵管落放在基座中心,涵管上端用物体支摔使涵管处于铅 垂状态,浇灌混凝土至基座顶面。待基座混凝土初凝后(常温下约1h),在基座上铺盖一层覆盖物,向 标石坑中填土并踩实至地面下约0.3m处,回填时应保持涵管处于铅垂状态。在涵管北侧距涵管上端 0.2m处凿一个直径略大于30mm的孔.用于安放下标志。在涵管内浇灌混凝土至下标志孔处,安放 下标志,浇灌混凝土至涵管项端,用振捣棒逐层捣固,使下部气体排出。在涵管顶部中央安置水准标志,
示志安放应端止、平直,学头朝北, 二初凝后,加盖标志铁保护盖和水泥保护 盖(铁保护盖内应涂抹黄油),做好外部整饰
在出露岩层上埋设基本水准标石或普通水准标石,应清除表层风化物,在坚硬的岩石平面上开凿深 不小于0.15m、口径不小于0.2m的孔洞,清洗干净后浇灌混凝土镶嵌水准标志,标志安放应端正、平 直,待混凝土初凝(常温下约1h)后,加盖标志铁保护盖和水泥保护盖(铁保护盖内应涂抹黄油),做好 外部整饰。禁止在高出地面的孤立岩石上埋设水准点。埋设规格及形状见图A.10和图A.14。
5.2.4.3混凝土柱水准标石的埋设
混凝土柱石的钢筋骨架用直径10mm的3根足筋和直径6mm的衰筋,每隔0.3m捆绑一圈妻筋 扎成三棱柱体。足筋两端弯成直径25mm的半圆,基本水准标石襄筋围成边长为150mm的等边三角 形,菩通水准标石衰筋围成边长为100mm的等边三角形,裘筋两端重叠扎紧。捆扎好的钢筋骨架长度 等于混凝土柱石长度加0.1m。 混凝土基座的钢筋骨架用直径10mm的钢筋交叉捆扎成网状,钢筋两端弯成直径25mm的半圆 规格及形状见图A.11和图A.15
5.2.4.3.2挖掘标石坑
以选点标记为中心挖掘标石坑,大小以方便作业为准,深度按照表A.3的规定。基座建造采用土 模的标石,标石坑深度应减去基座深度
5.2.4.3.3建造基座
0.2.4.3.3.1土质坚实的地区可使用土模建造标右基座,在标右坑底部接规定尺寸挖掘基座土模,用 罗针和水平尺使土模一侧位于南北方向并使土模底面水平。 5.2.4.3.3.2土质不坚实、易塌陷的地区应使用模型板建造标石基座,在标石坑底部按照标石的基座 大小安置基座模型板,用罗针和水平尺使模型板一侧位于南北方向,并使模型板底面水平。 5.2.4.3.3.3建造基座时,先浇灌混凝土至基座深度的一半,充分捣固后再放入基座钢筋骨架,并在基 座中心垂直安置柱石钢筋骨架,将柱石钢筋骨架底部与基座钢筋骨架捆扎牢固,浇灌混凝土至基座顶 面,充分捣固并使混凝土顶面处于水平状态。
5.2.4.3.4建造标石柱仪
低凝王社水推标石的性 2.4浅层基岩水准标石柱体的建造方法相同。 2.4.4钢管水准标石的埋设
5.2.4.4.1制作钢管标
钢管水准标石用于冻土地区,由外径不小于60mm,壁厚不小于3mm,上端焊有水准标志的锅管 代替柱石。距钢管底端100mm处装有两根250mm的钢筋根络。钢管内灌满水泥沙浆。钢管表面涂 抹沥青或乳化沥青漆,并用旧布或麻线包扎后,再涂一层沥青或乳化沥青漆。
5. 2. 4.4. 2.1控掘标石填
预制的钢管基本水准标石应在现场浇灌标石垫层,建造方法与5.2.4.3.3混凝土柱水准标石的基 座建造相同。钢管普通水准标石在标石坑底铺设20mm~40mm厚的水泥沙浆作为垫层。 待垫层初凝后,在垫层中心垂直安放预制的钢管水准标石,基本水准标石下标志应设在北侧,回填 抗土并进行外部整饰。
2.3现场浇灌钢管水准
待垫层初凝后,在垫层中心安暨钢管水准标石基座模型板,在模型板中心垂直放入防腐处理后目
有钢筋根络的钢管,基本水准标石的下标志应朝北,浇基座混凝土并逐层捣固,待混凝土凝固(常温下 约12h)后拆模,回填坑土并进行外部整饰,
采用机械钻孔时,应避开自来水、煤气管道、光缆及电缆等地下埋设物。深度按照表A.3的规定 钻孔中放入防腐处理后且装有钢筋根络的钢管,基本水推标石下标志应朝北,浇灌混凝土至融解深度 线,并遂层捣固,回填坑土并进行外部整饰,
5.2.4.5道路水准标石的埋设
采用机钻孔时,应避开自来水、煤气管道、光缆及电缆等地下埋设物。深度按照表A3的规定。孔 中放入外径不小于110mm,壁摩不小于3mm的PVc:管,距管底部约0.5m的管壁上均匀分布10~12个 孔径为15mm的圆孔。管内和管外下部空陈处灌入1:2的水泥沙浆,上部用PVC胶粘接水准标志,标志 边再用三个相距约120°的螺钉固定到管壁上,标志顶部与地面齐平,埋设规格及形状见图A.18.
5.2.4.6墙脚水准标志的埋设
在选定的建筑物增壁或石崖直壁上,高出地面0.4m~0.6m处钻蓄孔洞,并用水洗净浸润,然后 浇灌1:2的水泥沙浆,放入墙脚水准标志,使圆波内侧与墙面齐平。在标志下方面上用1:1的水泥 沙浆抹成0.2m×0.2m的水泥面,压印路线等级、名称、水准点编号、埋设年、月,并用红漆涂描,
5.2.5标石的外部整饰
水谁标石理设后,应进行外部整饰,要求既利于保护标石,又不影响环境美观: 深层基岩标石埋设后,上部应建造保护房屋,其规格依据点位环境分别设计。 浅层基岩标石埋设后,应在点位四周砌筑砖、石护墙或混凝土护栏,可参照图A.20。其长、宽、 商的规格不小于1.5m×1.5m×1.0m,离出地面0.6m。标志上方砌筑图A.21规格的砖、 石保护方井或圆井,加盖保护盘。居民地庭院内不设护墙或护栏,只设与地面齐平的保护井和 保护盘。 埋设在森林、草原、沙漠、戈壁地区的基本水准标石和普通水准标石,按图A.21的规格建造保 护井,加盖保护盘。基本水准标石的保护井壁,不应妨碍下标志的测量。 d) 埋设在政府机关、学校、住宅院内以及埋设在耕地内的基本水准标石和普通水准标石,应按图 A.21的规格建造保护井,加盖保护盘,盘面与地面齐平。道路水准点的上部埋设图A.25规 格的保护框,顶面与地面齐平。 在山区、林区埋设标石,可在距水摊点最近的路边设置方位桩;方位桩可采用木材、石材、混凝 土或金属材料制作,用涂漆或压印的方法将点号和点位方向写在醒目的位置,并在点之记中注 明方桩的向和意
5.2. 6 关键工序的控制
在标石建造的施工现场,应拍摄下列照片: a 钢筋骨架照片,应能反映骨架捆扎的形状和尺寸; h) 标石坑照片,应能反映标石坑和基座坑的形状和尺寸; 基座建造后照片,应能反映基座的形状及钢筋骨架或预制涵管安置是否正确; d) 标志安置照片,应能反映标志安置是否平直、端止; 标石整饰后照片,应能反映标石整饰是否规范: )标石埋设位置远景照片,应能反映标石埋设位置的地物、地貌景观,
5.2.7水准标石占地与托窗
5.2.8水准标石稳定时限
水准标石理设后,一般地区应经过 个雨季,冻土深度大于0.8m的冻土地区还应经过一个冻 ,器层上理设的标右应经过一个月,方可进行水准观测。
5.2.9埋石结束后应上交的资料
a)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 b)埋石后的水准点之记及路线图、标石建造关键工序照片或数据文件: C)埋石工作技术总结(抛要说明埋石工作情况,埋石中的特殊问题处理及对观测工作的建议
5.2.10水准标石的检查和维护
国家一、二等水准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水推点的完整性和高程有效性。每5年和水准路线复 测前应对水准点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和维护。实地检查时,应请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协助,遂点记录标石现 状,并处理下列事项: a)水推点附近地貌、地物有显落变化时,应重绘点之记,修改路线图并拍摄照片: b) 对损毁的标石及附属物进行修补或重新建造; ) 对补埋的标石进行高程连测,对怀疑高程有突变的标石进行检测; d)查明水标石的损毁原因,与接管单位协商,提出处置意见,
水准测量中使用的仪器按表4规定执行。
6.2.1用于水准测量的仪器应送法定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和校准,并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 使用。 水准仪的检校按JJG425规定执行,水准标尺的检校按JJG8规定执行,光电测距仪的检校按 JJG703规定执行,光学经纬仪的检校按JJG414规定执行,GPS接收设备的检校按JJF1118规定 执行。 6.2.2对于新出厂的仪器以及作业前和跨河水推测放使用的仪器检校,项目按表5规定执行,检验方 法和技术要求按附录B执行。
20、23项检验由法定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验。 5.2.3经过修理和校正后的仪器应检验受其影响的有关项目,自动安平系统修理和校正后,第20项应 检验。 6.2.4自动安平光学水准仪每天检校一次i角,气泡式水准仪每天上、下午各检校一次i角,作业开始 后的7个工作日内,若i角较为稳定,以后每隔15天检校一次。 数字水准仪,整个作业期间应每天开测前进行i角测定。若开测为未结束测段,则在新测段开始前 进行测定。
6.2.5每日工作开始前应检校表5中第2、9项。若对仪器某一部件的质盘有怀疑时,
作业期结束后应检验表5中第3、4项各一次。
水准仪器技术指标按表6规定执行。
.1.1一、二等水准测量采用单路线往返观测。同一区段的往返测,应使用同一类型的仪器和转 承沿同一道路进行。
GB/T12897—20067.1.2在每一区段内,先连续进行所有测段的往测(或返测),随后再连续进行该区段的返测(或往测)。若区段较长,也可将区段分成20km~30km的几个分段,在分段内连续进行所有测段的往返观测。7.1.3同一测段的往测(或返测)与返测(或往测)应分别在上午与下午进行。在日间气温变化不大的阴天和观测条件较好时,若干里程的往返测可同在上午或下午进行。但这种里程的总站数,一等不应超过该区段总站数的20%,二等不应超过该区段总站数的30%。7.2观测的时间和气象条件水准观测应在标尺分划线成像清晰而稳定时进行。下列情况下,不应进行观测:a)日出后与日落前30min内;b)太阳中天前后各约2h内(可根据地区、季节和气象情况,适当增减,最短间歇时间不少于2h);c)标尺分划线的影像跳动剧烈时;d)气温突变时;e)风力过大而使标尺与仪器不能稳定时。7.3设置测站7.3.11一、二等水准观测,应根据路线土质选用尺桩(尺桩质量不轻于1.5kg+长度不短于0.2m)或尺台(尺台质量不轻于5kg)作转点尺承,所用尺桩数,应不少于4个。特殊地段可采用大帽钉作为转点尺承。7.3.2测站视线长度(仪器至标尺距离)、前后视距差、视线高度、数字水准仪重复测量次数按表7规定执行。表 7单位为米任一测站上前视线长度视线高度数字水前后视距整后视距差累积准仪重等级仪器类别光学复汉盘光学数字光学数字光学数字数字(下丝读数)次数DSZ05、DS05《30≥4且≤30N0.51.0《1.5≤3.0≥0.5≤2.80且≥0.65≥3次二等DSZ1,DS150≥3且≤50≤1.0≤1.5≤3.0≤6.0≥0.3≤2.80且≥0.55|≥2次注:下丝为近地面的视距丝。几何法数字水准仪视线高度的高端限差一、二等允许到2.85m,相位法数字水准仪重复测量次数可以为上表中数值避少一次。所有数字水准仪,在地面震动较大时,应随时增加重复测盘次数。7.4测站观测顺序和方法7.4.1光学水准仪观测7.4.1.1往测时,奇数测站照准标尺分划的顺序为:a)后视标尺的基本分划;b)前视标尺的基本分划;前视标尺的辅助分划;d)后视标尺的辅助分划。7.4.1.2往测时,偶数测站照推标尺分划的顺序为:a)前视标尺的基本分划;b)后视标尺的基本分划;c)后视标尺的辅助分划;d)前视标尺的辅助分划。7.4.1.3返测时,奇、偶测站照准标尺的顺序分别与往测偶、奇测站相同。12
a) 首先将仪器整平(气泡式水准仪望远镜绕垂直轴旋转时,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的分离,不得超过 1cm,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气泡位于指标环中央)。 b) 将望远镜对推后视标尺(此时,利用标尺上圆水准器整暨标尺垂直),使符合水准器两端的影 像近于符合(双摆位自动安平水准仪应置于第I摆位)。随后用上下丝照推标尺基本分划进行 视距读数。视距第四位数由测微鼓直接读得。然后,使符合水准器气泡准确符合,转动测微鼓 用楔形平分丝精确照准标尺基本分划,并读定标尺基本分划与测微鼓读数(读至测微鼓的最小 刻划)。 旋转望远镜照推前视标尺,并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彭像准确符合(双摆位自动安平水准仪仍在 第I摆位),用楔形平分丝精确照准标尺基本分划,并读定标尺基本分划与测微鼓读数,然后用 上、下丝照准标尺基本分划进行视距读数。 d)用微动螺旋转动望远镜,照准前视标尺的辅助分划,并使符合气泡两端影像准确符合(双摆位 自动安平水准仪罩于第Ⅱ摆位)用楔形平分丝精确照准并进行标尺辅助分划与测微鼓读数。 e 旋转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的辅助分划,并使符合水准气泡的彬像准确符合(双摆位自动安平 水准仪仍在第红撰位),用楔形平分丝精确照准并进行辅助分划与测微鼓的读数。
7.4.2数字水准仪观测
7.4.2数字水准仪观测
a) 后视标尺: b) 前视标尺; c) 前视标尺; d) 后视标尺。 7.4.2.2 往、返测偶数站照准标尺顾序为: a) 前视标尺; b) 后视标尺; c) 后视标尺; d) 前视标尺。 7.4.2.3 一测站操作程序如下(以奇数站为例): a) 首先将仪器整平(望远镜绕垂直轴旋转,圆气泡始终位于指标环中央); 将望远镜对准后视标尺(此时,标尺应按圆水准器整置于垂直位置),用垂直丝照准条码中央, 精确调焦至条码影像清晰,按测量键 ) 显示读数后,旋转塑远镜照推前视标尺条码中央,精确调焦至条码影像清晰,按测量键; d) 显示读数后,重新照准前视标尺,按测量键; e) 显示读数后,旋转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条码中央,精确谢焦至条码影像清晰,按测量键。显示 测站成果,测站检核合格后迁站。
7.4.2.2往、返测偶数站照准标尺顾序为:
置标尺的固定点,作为间歇点。如无固定点可选择,则间款前应对最后两测站的转点尺桩(用尺台作转 点尺承时,可用三个带帽钉的木桩)做妥善安置,作为间歇点。 7.5.2间歇后应对间歇点进行检测,比较任意两尺承点间歇前后所测高差,若符合限差(见表8)要求,
7.5.4数字水准仪测量间款可用建立新测段等方法检测,检测有困难时最好收测在
.5.4数字水准仪测量间欲可用建立新测段等方法检测,检测有困难时最好收测在固定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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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测站观测限差与评
限差应不超过表8的规
使用双摆位自动安平水推仪观测时,不计算基辅分划读数差。 对于数字水准仪,同一标尺两次读数差不设限差,两次读数所测差的差执行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 差的限差。 测站观测误差超限,在本站发现后可立即重测,若迁站后才检查发现,则应从水准点或间欧点(应经 检测符合限差)起始,重新观测。
7.6.2数字水准仪测段往返起始测站设置
a 仪器设置主要有: 测量的高程单位和记录到内存的单位为米(m); 最小显示位为0.00001m; 设置日期格式为实时年、月、日; 设置时间格式为实时24小时制。 b)测站限差参数设置: 一视距限差的高端和低端; 视线高限差的高端和低端; 一前后视距差限差; 前后视距差累积限差; 两次读数高差之差限差。 C 作业设置: 建立作业文件; 建立测段名; 选择测量模式:“aBFFB”; 一输人起始点参考高程; 输人点号(点名); 输人其他测段信息。 d)通讯设置.按仪器说明书操作
7.7观测中应遵守的事项
7.7.1观测前30min,应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设站时,应用测伞遮蔽 阳光;迁站时,应罩以仪器罩。使用数字水准仪前,还应进行预热,预热不少于20次单次测量。 7.7.2对气泡式水准仪,观测前应测出倾斜螺旋的登平零点,并作标记,随着气温变化,应随时调整零 点位暨。对于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水准器,应严格暨平。 7.7.3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的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而第三脚轮换 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7.7.4除路线转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应接近一条直线。 7.7.5不应为了增加标尺读数,而把尺桩(台)安置在垮坑中。
7.7.6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7.7.7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支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 重新整置仪器
7.7.8在高差甚大的地区,应选用长度稳定、标尺名义米长偏差和分划偶然误差较小的水准标尺
7.7.8在高差甚大的地区,应选用长度稳定、标尺名义米长偏差和分划偶然误差较小的水准标尺作业。 7.7.9对于数字水准仪,应避免望远镜直接对卷太阳;尽盘避免视线被遮挡,遮挡不要超过标尺在望远镜 中截长的20%;仪器只能在厂方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工作;确信动源造成的动消失后,才能启动测量键。
a)观测基岩水准标石时,标尺置于主标志上;观测基本水准标石时,标尺置于上标志上。若 志或上标志损坏时,则标尺置于副标志或下标志上。对于未知主、副标志(或上、下标志) 的水准标石,应测定主、副标志(或上、下标志)间的高差。观测时使用同一标尺,变换仪器 测定两次,两次高差之差不得超过1.0mm。高差结果取中数后列人高差表,用方括号加 D 观测其他固定点时,标尺暨于需测定高程的位置上,在观测记录中应予说明。 c)水准点及其他固定点的观测结束后,应按原埋设情况填埋妥当,并按规定进行外部整饰
7.9.1观测至水准网的结点时,应 羊细记录接测情况,结点接测图按A.4执行。 7.9.2位于地面变形地区的结点,应与当地变形观测网连测, 7.9.3位于变形量较大地区的结点,应由几个 观测组协回作业,尽量缩短接测时间
7.9.1观测至水准网的结点时,应
新旧路线连测或接测时起
7.10.1新设的水准路线与已测的水准点连测或接测时,若该水谁点的前后观测时间超过三个月,应进 行检测。 7.10.2对高等级路线的检测,按新设路线的等级进行;对低等级路线的检测,按已测路线的等级进行。 7.10.3检测时,应单程检测一已测测段。如单程检测超限,则应检测该测段另一单程。若高差中数仍 超限,则继续往前检测,以确定稳固可靠的已测点作为连接点。
7.11往返测高差不符值、环闭合差
测段、区段或路线长度,单位为千米(km);当测段长度小于0.1km时,按0.1km计算; 一附合路线长度,单位为千米(km):
7.11.2检测已测测段高差之差的限差,对单程检测或往返检测均适用,检测测段长度小于1km时, 按1km计算。检测测段两点间距离不宜小于1km。 7.11.3水准环线由不同等级路线构成时,环线闭合差的限差,应按各等级路线长度及其限差分别计 算,然后取其平方和的平方根为限差。 7.11.4当连续若于测段的往返测高差不符值保持同一符号,且大于不符值限差的20%时,则在以后 各测段的观测中,除的量缩短视线外,还应加强仪器隔热和防止尺桩(台)位移等措施
当连续若干测段的往返测高差不符值保持同一 一符号,且大于不符值限差的20%时,则在以后 的观测中,除的量缩短视线外,还应加强仪器隔热和防止尺桩(台)位移等措施。
7.12成果的重测和取舍
7.12.1测段往返测离差不符值超限,应先就可靠程度较小的往测或返测进行整测段重
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视线长度不超过1Q0m时 可采用一般方法进行观测,但在测站上应变换 高度观测两次,两次高差之差应不大于1.5mm,取用两次结果的中数。若视线长度超过100m 根据视线长度和仪器设备等情况,选用本章所述的方法进行观测
竣工资料B. 2 测量方法的选用
跨河距离超过上表规定时,采用的方法和要求,应依据测区条件进行专项设讯
离超过上表规定时,采用的方法和要求,应依据测区条件进行专项设计
B.3场地的选定与布设
3.1采用光学测微法、倾斜螺旋法、经纬仅倾角法和测距三角高程法进行跨河水准测量时,应遵循以 要求: a)应选用测线附近,利于布设工作场地与观测的较窄河段处。 6) 跨河视线不得通过草丛、干丘、沙滩的上方。 两岸仪器视线距水面的高度应大致相等(测距三角高程法除外),当跨河视线长度小于300m 时,视线高度应不低于2m;大于500m时,应不低于4·VSm(S为跨河视线长度于米数。水 位受潮汐影响时,按最高潮位计算),当视线高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埋设牢固的标尺桩,并建 造稳固的观测台或标架。 两岸由仪器至水边的一段距离,应大致相等,其地貌、土质、植被等也应相似,仪器位置应选在 开阔、通风之处,不应靠近培壁及土、石、砖堆等。 e 过河视线方向,宜避免正对日照方向,困难时可适当增大视线长度,或采用标灯测光。 布设跨河水推测场地,应使两岸仪器及标尺点构成如图1所示的平行四边形、等腰梯形或大 地四边形。
图1中:l1、Iz及b,、b2分别为两岸安置仪器和标尺的位置。I1b2与I2b为跨河视线长度,两者应 相等;Ib1与Ibz(AB与CD)为两岸近尺视线长度,一般应在10m左右,亦应相等。A、B、C、D为仪 器、标尺交替两用点。 当只用一台仪器观测时冶金标准,除采用图1的形状外,亦可用图2所示的“”字形布设。I,b,与I2b2为近 尺视线长度,应取20m左右,并且相等,此时br与b2为跨河标尺点,I,与I2均为仪器与标尺交替两用 点。两岸测得的标尺点跨河高差,分别为两个测站高差和:
hpog =hoi, +hibd hob = hs,i + hi.a]
标尺点b、b2应设置口径不小于10cm,长度视土质情况决定的木桩或钢管,牢固打人土中的 不小于桩长的三分之二,桩顶各钉一个圆帽钉,当土壤中含水量大时应打入钢管代替木桩。仪器群 应打人三根支承木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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