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444-2022 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基本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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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地理信息数据应采用国家规定的、统一的空间参照系。大地坐标系应采用CGCS2000,使用其 他坐标系的,应与CGCS2000建立转换关系;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不能满足时应标注相 应高程基准;投影应符合GB/T17278的要求
数据应采用GB/T22022定义的公共时间参照类型,包括日历、时间坐标系统和顺序时间参照系。 时间覆盖范围应采用GB/T7408规定的公历、24h计时制和国际协调时间。必要时可按照农历年、旬、 节气等其他时间表示法,并注明时间参照系,
数据使用和服务分发过程中,应建立访问控制、数据完整性、加密、数字签名、抗抵赖等各种安全措 施花纹板标准,实行分级分类数据管理和分级访问机制。具体数据安全技术按照GB/T20271和GB/T28452 热行,
应依据系统的安全策略尽量选用自主产权或安全可控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文件管理系 统、GIS软件系统和服务器。应对基础设施参数进行正确配置,不得使用缺省用户/密码,关闭不必要的 管理功能,
5.3.3网络环境安全
合理确定农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建立对应等级的安全保护措施。网络安全涉及的 定级、备案审查、系统测评等执行GB/T22239
5.3.4运行管理与应用安全
运行管理与应用安全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GB/T 414442022
6.1.1应依据农业业务域的应用需求和管理职责,选择与业务相关的特定农业专题地理要素和必要的 基础地理要素矢量数据、遥感数据或其他栅格数据,以及相应的元数据,构成农业地理信息数据。 6.1.2基础地理要素主要类型包括:境界与政区、水系、交通、居民地、地名和地形等专题要素信息,其 数据分类应遵循GB/T13923的规定。 6.1.3农业专题地理要素由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产业等农业地理实体对象类专题数据构成。农 业专题地理信息要素分类可参考附录A执行。 6.1.4遥感数据及其他栅格数据包括卫星(航空)遥感数据产品和其他以栅格结构存储的空间数据。 6.1.5农业地理信息元数据应符合GB/T19710的规定
应依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乡镇级、村级等差异化尺度应用,按国家基准比例尺分别建立相应 业地理信息数据库,各层级应用对应的主要数据尺度要求见表1。
表1各层级应用对应的数据尺度要求
2提供地图服务的瓦片数据分级及相应地面分辨率和显示比例尺应遵循GB/T35634的规定。 瓦片数据对应选取的农业地理信息量数据比例尺要求见表2,对应的影像数据空间分辨率应 等于该级别的地面分辨率,
GB/T41444—2022
级瓦片服务对应的农业地理信息失量数据比例反
6.3.1应依据应用需求、数据特征和存储管理方式等,选择采用关量或栅格空间数据结构。对需要精 确表达空间位置、边界和空间拓扑关系的专题数据应采用矢量空间数据结构;对需要通过规则网格表达 网格区域范围内特征属性值的专题数据应采用栅格空间数据结构。 注:三维数据宜采用三维体或体元栅格空间数据结构。 6.3.2应根据具体开发平台选择相应的数据格式,并支持GB/T17798规定的交换格式和其他主流开 放的格式。
6.4.1农业地理信息数据应采用相同的空间参照系,且符合5.2.1规定的空间参照系。 6.4.2矢量空间数据应分类分层组织,对有明确空间关系的不同要素类应建立正确的逻辑关系;不同 比例尺的同类要素应具有正确的制图综合和语义关系;相同尺度的同类要素可分区组织,分区间应建立 的集合与逻辑无缝关系, 6.4.3DEM、遥感数据产品、地图瓦片等栅格数据应按块组织,应建立块索引结构或多级金字塔索引结 构,并存放金字塔各级数据;地图瓦片各级金字塔数据应符合6.2.2的要求。 6.4.4元数据应采用结构化的方式组织,并建立与相应农业地理信息数据集的关联。 6.4.5历史数据宜与同类要素现势数据的组织方式一致。数据应正确附加时间信息,对于历史追踪回 溯的应用需求,应建立历史与现势数据间的关联关系,
6.5.1数据质量应包括空间参照系、位置精度、属性精度、完整性、逻辑一致性、时间精度、影像/栅格质 量、表征质量和附件质量等。 5.5.2农业地理信息数据空间参照系应符合5.2.1的要求,时间参照系应符合5.2.2的要求。 6.5.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位置精度应符合GB/T17278的规定,农业专题地理信息数据位置精度应符 合表1同等级别的数据精度要求。 6.5.4属性质量应保证属性值准确、分类代码正确、数值单位正确、语义一致,并符合用户需求。 6.5.5 数据完整性应保证数据层的完整,每个数据层覆盖范围的完整,要素及要素属性的完整。 6.5.6 逻辑一致性应保持数据类型格式、概念语义和拓扑关系的一致性。 6.5.7 时间精度应符合农业专题地理信息数据时态变化特征及用户对数据现势性的需求。 6.5.8影像/栅格质量应符合表1相应级别的影像分辨率/栅格数据格网间距;数据应无拼接痕迹,影 像不良区域面积率应符合GB/T18316的规定
6.5.9表征质量应保证数据几何表达和地 图示表达规范。 6.5.10附件质量应保证元数据项无错漏、附属 整和正确,内容错漏率符合GB/T1831
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功能: a)地图浏览:按照当前窗口的大小显示一定范围的地图,可进行放大、缩小和漫游等操作; b) 图层控制:应提供图层切换、图层叠置和图层显示控制等功能; c) 图层殖染:应支持按单值、要素值和分级等显示专题图,专题图图层道染应符合相关农业地理 信息空间要素图示表达规范; d) 查询检索:应支持检索满足属性约束条件或空间约束条件的农业地理信息数据,包括空间查 询、属性查询以及组合查询,支持图属互查; e) 空间量算:应支持投影距离和表面距离、投影面积和表面积的量算; f) 空间分析:应至少应包括缓冲区分析和叠加分析等基础空间分析功能,可根据需要,实现网络 路径分析等高级空间分析功能; g) 统计分析:应支持行政区、农业区及农业要素类型、权属性质、质量等级等农业数据的分类统计 和分析,支持以统计表、统计图及专题地图的形式进行展示; h)可视化表达根据需要,实现二维和三维一体化及动态展示
应满足农业地理信息的采集、上报及数据库更新等功能要求。依据不同的数据来源,系统宜选择传 感器、移动设备、遥感、统计调查等数据采集及多源数据集成功能: a) 传感器数据采集:应实现传感器空间位置信息、状态信息和测量值的采集,应对传感器测量值 进行有效性检验与提示,应支持多种传感器的无缝接人; b) 移动设备数据采集:应支持移动监测数据定期或实时接入,实现监测数据空间位置信息的同步 自动获取,对移动数据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校,对疑似错误数据有明确提示等; C 遥感数据获取:支持常用类型的遥感影像载人,可与矢量地理数据叠加显示,对不同时期的遥 感影像进行对比分析,支持涉农指数提取和栅格计算; d) 统计调查:支持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填报,可对统计调查数据进行检校与审核等: e) 多源数据集成:在同一时空框架下,支持传感器、移动设备、遥感、统计调查等数据,以及网络地 理信息服务、空间数据、三维模型等地理信息 息和相关数据接入,实现多源数据的集成。
应实现农业地理信息矢量数据、栅格数据、三维模型及元数据等的集中管理与交换,应具有如下 功能: a) 数据库结构创建:应依据农业数据库模型创建数据库表结构,并进行数据库配置; 数据转换:应支持数据格式、空间坐标系和投影的转换; C 数据处理:应支持对农业地理信息数据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数据编辑,应支持邻近节点捕提和 数据空间拓扑构建,形成符合用户要求的数据;
应实现农业地理信息量数据、栅格数据、三维模型及元数据等的集中管理与交换,应具有如下 能: a) 数据库结构创建:应依据农业数据库模型创建数据库表结构,并进行数据库配置; b) 数据转换:应支持数据格式、空间坐标系和投影的转换; c) 数据处理:应支持对农业地理信息数据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数据编辑,应支持邻近节点捕和 数据空间拓扑构建,形成符合用户要求的数据;
农业专题属性语义和逻辑关系检查等功能 e)元数据编辑:应提供元数据的创建、录入和修改功能 )数据库维护:应具有本地和异地 收据库备份、数据库恢复等功能
应根据农业管理和决策的实际业务需求,建立面向监测评价、布局规划、生产管理、灾害管理等不同 业务场景的专题应用。不同类型的专题应用,应具有以下对应功能: a)监测评价类应用:针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产地环境、作物苗情、农业病虫情、土壤埔情、农业 气象等农业要素的监测评价,宜提供监测网络优化、空间预测、时间趋势预测、指标管理、评价 分析、变化动态模拟等功能; b)不 布局规划类应用:针对农业功能区和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宜提供适宜性评价分析、规划指标预 测模拟、情景模拟、方案对比、规划方案优化等功能;针对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宜提供农田 功能区适宜性评价分析、要素布局优化模拟分析、填挖土方计算、二三维一体化布局设计、三维 规划设计效果虚拟展示等功能; c)生产管理类应用:针对精准农业和农业现代化管理,宜提供生产规划与计划、农资管理、地块管 理、人员管理、作业管理、机具调度管理等功能,支持依据监测指标状况、决策分析结果信息和 机具或设备的空间位置信息对现场机具或设备操作进行精准作业控制; d)3 灾害管理类应用:针对农业地质灾害、气象灾害、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外来生物入侵等灾害 管理,宜支持农业灾害损失评估、灾害发展预测模拟、应急方案模拟与优选,对于时效性强的应 急决策,应支持应急过程实时监控与指挥调度
主要面向各类用户或第三方系统提供农业地理信息的共享交换与开放服务,应具有如下功能。 a)信息发布:支持农业地理信息发布,具备服务数据抽取与服务数据发布、服务用户管理等功能。 面向互联网发布的地图应取得审图号。 b)信息共享服务:提供在线目录服务、数据查询服务、在线制图服务和数据下载服务,支持网络地 图服务、地图应用服务、数据接口服务等网络地理信息服务。面向互联网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要 求具有互联网地图服务相关资质。 c)元数据管理:提供元数据注册、编辑和审核发布功能。可按标题、摘要、关键字、空间范围、时间 范围、数据类型,及全文检索等方式进行元数据的查询浏览。 d)服务管理和监控:提供农业地理信息服务的注册、编辑、删除,以及启动、暂停、停止和重启等功 能,提供服务运行状态、访问情况等监控功能
8.1应提供基于网络服务方式的数据和功能互操作接口。 8.2数据互操作接口应遵循:矢量数据服务接口应满足GB/T30169的WFS接口规范;栅格数据服务 接口按WCS接口规范设计;农业监测产生的观测数据服务接口按SOS接口规范设计;元数据服务接口 按CSW接口规范设计;以文件方式进行数据互操作时,矢量和栅格空间数据的交换格式应符合 GB/T17798的规定。 8.3功能互操作接口应遵循:地图服务接口应满足GB/T25597的规定;农业地理信息数据的计算分 析等地理处理服务接口按WPS规范设计;栅格数据处理服务接口按WCPS规范设计。
9.1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成果应包括软件系统、数据和文档。 9.2软件系统应包含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安装文件、源代码,以及支撑农业地理信息系统运行的基础地 理信息系统软件或插件。 9.3数据应以数据库方式提交,应包含质量检查处理后的数据文件和入库后形成的数据库文件。 9.4文档应包括系统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数据字典、测 试报告、系统安装管理手册和用户操作手册等。
10.1应对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数据、软件和文档进行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10.2农业地理信息数据测试评价应按GB/T21337、GB/T21336和GB/T18316执行。农业地理信 息数据测试评价应至少包括空间参照系、位置精度、属性精度、完整性、逻辑一致性、时间精度、影像/栅 格质量、表征质量和附件质量等9个方面。 10.3软件测试评价应包括功能和性能测试评价,按GB/T25000.40和GB/T33447执行。软件质量 度量应符合GB/T25000.10的要求。软件测试评价至少应包括功能的正确性和完备性、功能的执行效 率、整体性能、潜在缺陷、软件稳定性与安全性,以及功能操作方式与操作提示的规范性、易用性和友好 性等6个方面。 10.4文档测试评价应包括设计文档、管理文档和用户文档测试评价,应按GB/T33447执行。文档测 试评价至少应包括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易读性等4个方面。
螺栓标准GB/T41444—2022
附录A (资料性) 农业专题地理信息要素分类 农业专题地理信息要素包括农业自然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灾害、农业分区、农业产业、农业投 入品、农产品质量与品牌、涉农机构、农业基础设施和其他等土个一级类和相应的二级类,见表A.1。
农业专题地理信息要素包括农业自然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灾害、农业分区、农业产业、农 品、农产品质量与品牌、涉农机构、农业基础设施和其他等十个一级类和相应的二级类,见表A.1
表A.1农业专题地理信息要素分类
GB/T 414442022
表A.1农业专题地理信息要素分类(续)
景观标准规范范本GB/T4144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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