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33/T 1020-2022 建设工程地质钻探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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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钻探中用于排出岩土屑、保护孔壁、冷却钻头等并 在钻孔内外循环使用的黏土和水组成的半流态混合物,
2.1.10回转钻进rotary drilling
在轴心压力作用下的钻头用回转方式破坏岩土体的钻 方法。
利用钻具自重反复对孔底进行冲击而使岩土层破坏的一种钻 进方法。
将冲击和回转钻进相结合的钻进方法,即钻头在孔底回转破 碎岩土体的同时变压器标准规范范本,施加冲击荷载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破坏环境等根源或状 态的统称。
用于预防作业场所不安全因素或职业有害因素,避免安全生 产事故或职业病发生的装置。
为保护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职业危害 和环境破坏而采取的一系列包含防护用品、防护装置以及限定人 的行为规定的总称,
3.0.1勘察单位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0.2勘察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操 作技能培训
3.0.3单班单机钻探作业人员陆域不应少于3人,水域不应少
于4人:探井、探槽每组作业人员不应少于2人 3.0.4建设工程地质钻探施工前,钻探作业人员应有代表参与 现场踏勘,了解现场作业条件,调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高压线 电线等架空电线电缆和各类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分布情况
3.0.5钻探施工前应由项目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勘察安全技 术交底,告知作业场地存在的危险源、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钻探施工应按勘察纲要要求实施
场应设置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的勘察作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3.0.8勘察单位应与钻探劳务单位签分包合同,明确各自在 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生产 监督。
3.0.10钻探施工前,应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钻探、取样的 机具设备、原位测试及测量仪器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程的 要求。
3.0.11钻探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整理、核对原始记录,确保钻 探、记录、取样、原位测试等主要过程的真实和准确,原始记录 不得弄虚作假。 3.0.12机长、记录员应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勘察项目负责人应 对原始记录进行验收并签字,
4.0.1建设工程地质钻探施工前应了解和收集场地及附近的下 列资料: 1地面建筑; 2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铁盾构、管廊、地下室等)及 地下障碍物; 3 架空电线电缆; 4 水文和气象、地质灾害、可燃气体等; 5文物及古遗迹; 6水、电、交通等场地作业条件。 4.0.24 钻探作业前,应了解察纲要和作业任务书中的各种要 求:对有特殊要求的钻孔,应在施工前做好钻孔的结构设计和工 艺设计。
2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铁盾构、管廊、地下室等)及 地下障碍物; 3架空电线电缆; 4水文和气象、地质灾害、可燃气体等; 5文物及古遗迹; 6水、电、交通等场地作业条件。 4.0.2钻探作业前,应了解察纲要和作业任务书中的各种要 求:对有特殊要求的钻孔,应在施工前做好钻孔的结构设计和工 艺设计。 4.0.3作业现场应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记和护栏,并应获得有关 部门的批准,在油罐区、化工区及林区等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区域 作业时,应遵守有关部门的防火规定。水上作业或交通道路等特 殊场地钻探时,应遵守管理部门对作业的有关要求。 4.0.4进场前应按有关质量要求对钻探作业所需的机具、材料 安全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保证机具设备运转正常,材
部门的批准,在油罐区、化工区及林区等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区域 作业时,应遵守有关部门的防火规定。水上作业或交通道路等特 殊场地钻探时,应遵守管理部门对作业的有关要求。
安全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保证机具设备运转正常,材 料、安全设备及防护用品齐全适用。常用钻机技术参数可按附录 A执行,钻探机械的维修与保养可按附录B执行。
4.0.5钻探施工用电时,应按有关要求架设电缆,安
5..建设工程地质钻探点定位应由专业测量技术人员采用仪 器坐标定位和高程测量,对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应进行核 实,将系统、等级、位置和编号加以记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规划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陆域的平面位置充许 误差为±1.0m,高程允许误差为±5cm:水域的平面位置允许误 差为±2.0m,高程允许误差为±30cm。 2初勘阶段:陆域的平面位置允许误差为±0.5m,高程允 许误差为±5cm;水域的平面位置允许误差为±1.0m,高程允许 误差为±20cm。 3详勘阶段:陆域的平面位置允许误差为±0.25m,高程 允许误差为±5cm;水域的平面位置允许误差为±0.5m,高程允 许误差为±10cm。 4特殊情况与特殊项目的精度要求,可根据特殊要求确定 5钻探点定位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和高程系统,钻探点位应 设置有编号的标志桩。 6勘探点标志应明显、稳固,应有保护措施。 7 勘探工程完成后,应对移位的勘探点坐标和高程进行 复测。 5.1.2水域钻探定位宜采用实时动态测量系统(RTK)或全站 仪进行: 1对河塘、滩涂等浅水及水流较平缓水域,孔位初步定位 宜采用旗杆做好孔位标识,在钻探船或漂浮平台就位后再精确定 位校正,测定孔位坐标及孔口高程
2对大江河、海域等深水水域,宜采用交通作业船设置浮 标初步定位,由浮标弓引导钻探船就位,并由测量人员统一指挥精 确定位作业,钻探船锚定后下孔口套管,测定孔位坐标及孔口高 程,并同时记录岸边水准标尺潮位读数,平潮时应校正孔口高 程。钻探船锚定的有关要求应按本规程6.1.4条规定执行。 3对近岸边标志物明显且易辨识的区域,根据实际可采用 次性定位放样,确定孔位坐标及孔口高程。 4受涨、落潮影响的入海河口、海域,应在岸边码头或港 湾处受海浪影响较小的区域设置水准标尺,记录钻探施工期间的 潮水位变化以校正孔口标高、地层分层及孔深。 5.1.3因障碍需调整钻探点位时,应征得勘察项目负责人的后 意,移位后应将移位的方向、距离及地面高差记录在平面图或钻 探记录表上。钻机安装前应核对钻探点桩号及其实地位置,两者 必须相符。 5.1.4钻机安装前应平整场地,场地应坚实牢固,钻机基座应 安放平稳,定位后应拧紧底座螺栓,机身应水平,立轴应垂直 立架时应检香钻塔螺栓是否拧紧,无关人员应离开立架区域,立 架后及时将底脚螺栓和加固撑杆螺栓拧紧,检查和调整立轴钻杆 的垂直度和孔位的照准度。 5.1.5整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试车 5.1.6钻机搬迁、移位、安装和拆卸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钻塔必须拆卸,严禁整体移机。 2切断电源,关闭动力。卸架时应有专人指挥,集中精力 轻挪稳放。至一人高时,应有人协助托扶钻塔,不得将设备或部 件从高处滚落或抛掷。 3用手拉车搬迁钻机时,应确保手拉车完好无损,车胎充 气适当,能承受钻机重量。 4搬迁距离较远时宜用汽车装运,严禁人货混装。装车应
2对大江河、海域等深水水域,宜采用交通作业船设置浮 标初步定位,由浮标引导钻探船就位,并由测量人员统一指挥精 确定位作业,钻探船锚定后下孔口套管,测定孔位坐标及孔口高 程,并同时记录岸边水准标尺潮位读数,平潮时应校正孔口高 程。钻探船锚定的有关要求应按本规程6.1.4条规定执行。 3对近岸边标志物明显且易辨识的区域,根据实际可采用 次性定位放样,确定孔位坐标及孔口高程。 4受涨、落潮影响的入海河口、海域,应在岸边码头或港 湾处受海浪影响较小的区域设置水准标尺,记录钻探施工期间的 潮水位变化以校正孔口标高、地层分层及孔深
5.1.3因障碍需调整钻探点位时,应征得勘察项目负责
意,移位后应将移位的方向、距离及地面高差记录在平面图或钻 探记录表上。钻机安装前应核对钻探点桩号及其实地位置,两者 必须相符。
安放平稳,定位后应紧底座螺栓,机身应水平,立轴应垂直。 立架时应检查钻塔螺栓是否拧紧,无关人员应离开立架区域,立 架后及时将底脚螺栓和加固撑杆螺栓拧紧,检查和调整立轴钻杆 的垂直度和孔位的照准度
5.1.5整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试车。 5.1.6钻机搬迁、移位、安装和拆卸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5.1.5整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试车
1钻塔必须拆卸,严禁整体移机。 2切断电源,关闭动力。卸架时应有专人指挥,集中精力 轻挪稳放。至一人高时,应有人协助托扶钻塔,不得将设备或部 件从高处滚落或抛掷。 3用手拉车搬迁钻机时,应确保手拉车完好无损,车胎充 气适当,能承受钻机重量。 4搬迁距离较远时宜用汽车装运,严禁人货混装。装车应
有专人指挥,车上的物件应捆绑牢固,摆放有序,并应确保重量 均衡,不得超限超载,防止酿成车祸。 5履带式底座的钻机不应在建设场地外的公路和市政道路 上行走,必要时需采用车辆搬运,避免损害市政道路和影响交 通;当在建设场地内搬迁时,应采取整平场地防止落差大钻机倾 覆、铺设毛竹片防止软弱场地钻机塌陷等相应措施。 6较重的钻探机械设备,装卸时宜用起重设备。人工装卸 时,应配置坚实牢固的跳板,跳板上端应有挂钩挂住汽车底板 用手拉车装卸时应有绳索保险,车轮应置垫木,防止下滑 7遇雷暴及其他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迁移和装卸塔架 作业。 8严禁在高压线及不明架空线路下进行装卸作业。 97 在人工搬运时,如需经过架空线路时,管材必须横扛 不得竖拿,对任何架空线均不得用手和管材顶推
5.2钻探作业的安全和质量要求
5.2.1钻探现场应整洁有序,岗位责任分工明确。严禁酒后上 岗,作业时应集中注意力,不得擅离岗位, 5.2.2严禁在钻塔、天车、水泵、动力机及传动皮带防护罩上 放置任何工具和物品。钻塔上有人作业时,严禁开动钻机。 5.2.3运转设备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扬机钢丝绳、摩擦片和刹闻应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 有毛刺、摩擦片、刹闸打滑或失灵,应及时处理: 2钢丝绳断股较多时应及时更换,钢丝绳在运作时不应用 手扶持或触摸; 3卷筒上钢丝绳应有序排列、钢丝绳余量不得小于3圈
5.2.1钻探现场应整洁有序,岗位责任分工明确。严禁酒后上 岗,作业时应集中注意力,不得擅离岗位, 5.2.2严禁在钻塔、天车、水泵、动力机及传动皮带防护罩上 放置任何工具和物品。钻塔上有人作业时,严禁开动钻机。 5.2.3运转设备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运转设备操作应符合下列
1卷扬机钢丝绳、摩擦片和刹闻应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 有毛刺、摩擦片、刹闸打滑或失灵,应及时处理: 2钢丝绳断股较多时应及时更换,钢丝绳在运作时不应用 手扶持或触摸; 3卷筒上钢丝绳应有序排列,钢丝绳余量不得小于3圈: 4设备运转时,严禁安装、拆卸、维修等有碍于安全的其 他作业; 5不应用手、脚及其他物件制动皮带轮、齿轮等转动机件
拨挂传动皮带时应停机操作。
5.2.4电气设备应安装在清洁干燥的地方,电动机、启
的金属外壳应接地;电源开关箱应标明开关使用部位,断电检修 时应挂“禁止合闸”标志。
的金属外壳应接地;电源开关箱应标明开关使用部位,断
5.2.5钻塔外缘与高压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表5.2.5钻塔外缘与高压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5.2.6钻具提出孔口时,严禁用手托扶钻具下端,防止轧伤手 指。剥土应使用工具,不得用手剥土。 5.2.7上、下钻具时应沉着、稳要,做到起落停放准确、操作 平稳。严禁无故突然急刹车,防止发生事故。 5.2.8钻杆、钻具宜平放在地上,立放时应将钻杆套入挡圈内, 立放高度不宜超过钻塔。使用扳叉扳钻杆时,扳叉活动范围内不 得站人。
5.2.9锤击作业时,打锤应平放在孔前方,起吊时应有人用绳 索牵引、缓缓穿入导向杆内,锤击高度不得超过导向杆长的四分 之三。锤击时不得用手扶持被击器具,防止砸伤。在悬吊重物 时,不应将手离开卷扬机刹闸。 5.2.10山前、谷地、水域作业时应与气象、水文部门保持联 系,当气象、水文现象(潮汐、洪水、风暴等)对作业可能造 成危险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应将人 员撤离现场,防止人员伤亡。钻进中发现有可燃性气体或有害气
5.2.9锤击作业时,打锤应平放在孔前方,起吊时应有人用绳 素牵弓、缓缓穿人导向杆内,锤击高度不得超过导向杆长的四分 之三。锤击时不得用手扶持被击器具,防止砸伤。在悬吊重物 时,不应将手离开卷扬机刹闸
5.2.10山前、谷地、水域作业时应与气象、水文部门保持联 系,当气象、水文现象(潮汐、洪水、风暴等)对作业可能造 成危险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应将人 员撤离现场,防止人员伤亡。钻进中发现有可燃性气体或有害气 体喷出时应立即停钻,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燃爆和中毒事故 的发生。 5.2.11钻孔口径应根据钻探目的和钻进工艺确定。取原状土的
5.2.10山前、谷地、水域作业时应与气象、水文部门保持联
钻孔,口径不得小于91mm;仅需鉴别地层的钻孔,终孔口径不 宜小于26.4mm;水文地质抽水试验口径不应小于110mm;需要 则定岩石质量指标ROD时应采用口径75mm双层岩芯管和金刚 石钻头。工程地质钻孔及钻具口径系列可按附录C选取
宜小于26.4mm:水文地质抽水试验口径不应小于110mm:需要 则定岩石质量指标ROD时应采用口径75mm双层岩芯管和金刚 石钻头。工程地质钻孔及钻具口径系列可按附录C选取。 5.2.12钻孔的垂直度或预计的倾斜度与倾斜方向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对于垂直孔每50m测量一次垂直度,每深100m的允许 误差为±2°; 2对于定向钻孔每25m测量一次倾斜角和方位角,钻孔倾 斜角和方位角允许误差分别为±0.1°和±0.3°; 3当钻孔斜度及方位误差超过规定时,应及时采取纠斜 措施; 4有特殊要求的钻孔,应按特殊要求保持钻孔的垂直度或 预计的倾斜度与倾斜方向,并进行测斜、防斜。 5.2.13钻进过程中的各项深度数据应实时测量,钻进深度和岩
5.2.14钻进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
1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均应采用回转方式钻进。 遇到卵石、漂石、碎石和块石等类地层不适用回转钻进时,可采 用振动回转方式钻进。 2对需鉴别地层天然湿度或需测定初见地下水位的钻孔 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中应采用干钻、锤击、振冲或挖掘法。 3钻进岩层时,宜采用硬质合金钻头或金刚石钻头;对风 化破碎岩石宜采用双层岩芯管钻头钻进:对中等风化以上硬质岩 石或微风化以上软质岩石需要测定岩石质量指标ROD时应采用 N型直径75mm双层岩芯管和金刚石钻头。 5.2.15钻进中应保持孔内水头压力等于或稍大于孔周地下水压 力,提钻时应通过钻杆向孔内通水或泥浆,减慢提升速度,防止 乱内士层由王色压而严到础坏
力,提钻时应通过钻杆向孔内通水或泥浆,减慢提升速度,防止 孔内土层由于负压而受到破坏
5.2.16对需进行孔内原位测试或取样的钻孔,应按本规程第7 章、第8章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 程》JGJ/T 87 的规定执行。
5.2.17钻进时回次进尺应符合上
1在土层中采用螺旋钻头钻进时,应分回次提取扰动土样, 可次进尺不宜超过1.0m,在主要持力层中或重点研究部位,回 次进尺不宜超过0.5m,并应满足鉴别厚度小至200mm薄层的 要求; 2用岩芯管钻具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有效长 斐,应严格控制非连续取芯钻进的回次进尺,在软质岩层中,回 次进尺不宜天于2m,亦可采用无泵反循环方式的单层岩芯管回 转钻进,并连续取芯
转钻进,并连续取芯。 5.2.18岩芯采取率应逐回次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要求 确定岩芯采取率,必要时,可进行定向连续取芯。各岩土类别的 岩芯采取率应符合表5.2.18的规定
确定岩芯采取率,必要时,可进行定向连续取芯。各岩类别的 岩芯采取率应符合表5.2.18的规定
表 5. 2. 18 岩芯采取率
5.2.19 钻孔中取出的岩芯、土芯应按序排列,每一回次的岩
5.2.19钻孔中取出的岩芯、土芯应按序排列,每一回次的岩 芯、土芯应填放岩芯卡片。记录取样深度、岩芯长度、块数和岩 土名称等,岩芯应装箱保存,并标明工程名称、孔号和箱号。土 芯样应保存到钻孔检香验收以后,岩芯应按合同规定的保存期保 存,重要的或特殊的岩芯应长期保存。岩芯土芯应拍照或录像 留档。
具提出孔外,不得将钻具放在孔内歇钻,防止埋钻事故发生。歇
钻时孔口应有护盖,防止杂物落入孔内。
5.3套管护壁和泥浆护壁
5.3.1对孔壁易珊塌的钻孔,应采取钻孔护壁措施,钻孔护壁 符合下列规定: 1在浅部填土及其他松散土层中应采用套管护壁: 2在地下水位以下的软黏土层、粉土层和砂层中宜采用泥 浆护壁; 3在碎石土层和破碎岩层中可视需要采用优质泥浆、水泥 浆、化学浆液或植物胶浆液护壁: 4冲洗液漏失严重时,应采取充填、封闭等堵漏措施: 5对有特殊要求和用途的钻孔或塌、漏浆严重无法用上 述方法解决的钻孔,可采用全套管护壁
5.3.1对孔壁易塌的钻孔,应采取钻孔护壁措施,钻孔护壁 符合下列规定: 1在浅部填土及其他松散土层中应采用套管护壁: 2在地下水位以下的软黏土层、粉土层和砂层中宜采用泥 浆护壁; 3在碎石土层和破碎岩层中可视需要采用优质泥浆、水泥 浆、化学浆液或植物胶浆液护壁: 4冲洗液漏失严重时,应采取充填、封闭等堵漏措施: 5对有特殊要求和用途的钻孔或塌、漏浆严重无法用上 述方法解决的钻孔,可采用全套管护壁。 5.3.2泥浆护壁钻进时,应做好泥浆循环系统,保证孔内泥浆 质量。当泥浆中含砂量、密度、失水量及泥浆黏度等不符合要求 时,应调整或及时更换泥浆。金刚石钻进时应采用润滑性好的低 固相泥浆,有条件时可采用清水钻进。 5.3.3采用套管护壁时应选择和作业要求相适应口径和型号的 套管。下套管时应保持套管的垂直度,套管连接应紧密,拧管时 应按紧扣方向动,不得反向动,防止卸扣脱落。 5.3.4套管的丝扣和接头丝扣不应有破损或卷边;接、卸套管 时,不得将链钳、管钳卡在丝扣部分,套管丝扣应刷净、上油 有防漏要求时,应采取防漏措施。 5.3.5薄壁套管不宜采用重锤击入,厚壁套管击入时应安装管 帽,最下端套管底部应安装管靴。 5.3.6套管起拨时应先用链钳拧松。用卷扬机起拨有困难时 可配合使用振动器或专用液压起拔装置。 5.3.7多层套管护壁或变径护壁时,孔口套管间隙处应用麻绳 棉纱或加胶板封隔,防止岩粉、砂土进入后造成分离困难,
5.3.2泥浆护壁钻进时,应做好泥浆循环系统,保证孔内泥
质量。当泥浆中含砂量、密度、失水量及泥浆黏度等不符合要求 时,应调整或及时更换泥浆。金刚石钻进时应采用润滑性好的低 固相泥浆,有条件时可采用清水钻进。
套管。下套管时应保持套管的垂直度,套管连接应紧密,拧管时 应按紧扣方向拧动、不得反向拧动、防止卸扣脱落
5.3.4套管的丝扣和接头丝扣不应有破损或卷边;接、卸套管 时,不得将链钳、管钳卡在丝扣部分,套管丝扣应刷净、上油, 有防漏要求时,应采取防漏措施
5.3.7多层套管护壁或变径护壁时,孔口套管间隙处应
棉纱或加胶板封隔,防止岩粉、砂土进入后造成分离困难
5.4.1小口径人力钻探宜用于探查浅部地层结构及填土厚度、 暗塘和暗浜分布情况,其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查深度宜小于5m。 2钻进时应保持钻杆垂直,按顺时针方向转动,遇到土层 较硬时,可适当加压,每一回次进尺不得超过钻头长度。 3起钻阻力较天时,可利用杠杆原理用钢管起撬,撬钻杆 时宜用装有防滑块的专用扳手卡住钻杆,并与撬棍成90°,扳手 不得卡在钻杆接头部位。扳手手柄应上翘,防止压伤手指或撬空 摔伤。 4钻杆起、下长度不宜超过3m。孔深超过3m时应随时接 卸,防止倒杆伤人
5.4.1小口径人力钻探宜用于探查浅部地层结构及填土厚度、 暗塘和暗浜分布情况,其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查深度宜小于5m。 2钻进时应保持钻杆垂直,按顺时针方向转动,遇到土层 较硬时,可适当加压,每一回次进尺不得超过钻头长度。 3起钻阻力较天时,可利用杠杆原理用钢管起撬,撬钻杆 时宜用装有防滑块的专用扳手卡住钻杆,并与撬棍成90°,扳手 不得卡在钻杆接头部位。扳手手柄应上翘,防止压伤手指或撬空 摔伤。 4钻杆起、下长度不宜超过3m。孔深超过3m时应随时接 卸,防止倒杆伤人。 5.4.2背包式钻机钻探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熟悉钻机的结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 2 钻进时应先接通水路,后压水钻进 3在岩面钻进,开始时保持钻杆与岩面有一个倾斜角度, 再慢慢扶正钻进。 4 每一回次进尺不宜大于0.5m。 5 钻杆或取芯器中的岩芯宜采用专用钢针顶出。 64 钻孔中的岩芯应采用专用取芯器切断,然后再抓牢取出 7不同的地层应采用不同规格的钻头钻进,并宜符合下列 要求: 1)不带水槽的金刚石钻头,可用于钻硬质岩: 2)带2排水槽的金刚石钻头,可用于钻较软岩; 3)带4排水槽的金刚石钻头,可用于钻软岩: 4)具有锋利刀口的不锈钢钻头,可用于钻极软岩或软 质覆盖物。 8取松散质的样本时,宜采用松软材质的取样器
5.4.2背包式钻机钻探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9金刚石钻头可采用高密度的研磨材质打磨,使其刀刃锋 利:刀口完全磨损后,可从螺纹接口处去除并更换新的刀头
5.5.14 钻孔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全孔回填。 5.5.2 钻孔回填应按有关要求选择合适的回填材料和回填方法。 5.5.3钻孔回填材料宜与原钻孔地层物理力学性质相近。也可 根据工程的要求选用合适的材料回填。常用的回填材料有黏土 球、膨润土浆、粉煤灰浆、水泥浆、水泥砂浆
根据工程的要求选用合适的材料回填。常用的回填材料有黏 球、膨润土浆、粉煤灰浆、水泥浆、水泥砂浆
.4黏土球回填方法应符合下列
1预制好直径20mm左右黏土球: 2将直径20mm左右黏土球均匀投入钻孔内; 34 每0.5m~1.0m分层捣实,直至填满全孔。 5.5.5灌浆回填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封孔前,应用清水冲洗钻孔,清除孔内沉淀物,直至孔 口返水基本变清为止: 2灌浆前,应先泵送或倒入清水检查注浆管是否阻塞,确 认畅通无阻; 3浆液应搅拌均匀; 4下入套管的钻孔进行回填时,应边起拔套管边灌注浆液 5.5.6路面上的钻孔,除按上述的方法回填外,距离路面0.5m ~1.0m的深度内应采用水泥浆、水泥砂浆或与路面相同的材料 回填。 5.5.7盾构机穿越I、Ⅱ类土层时,掘进范围内的钻孔不宜采 用水泥砂浆等硬质材料进行回填。 5.5.8穿越溶洞的钻孔,可采用套管隔离后进行回填。 5.5.9承压含水层的回填、灌浆宜用套管隔断承压含水层以上
5.5.10回填钻孔的同时应回填泥浆池,确保恢复后的地面安全。
6.1.1水域钻探作业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及收集与水域安全生 产有关的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作业水域水深、水下地形、地质条件和人工养殖情况: 2钻探期间作业水域的水文、气象资料和江河上游水库或 水力发电站泄洪、放水等信息: 3航运及水域所属航监部门的有关规定; 4水下电缆、管道敷设及其他障碍物的分布情况等。 6.1.2水域钻探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域钻探平台的类型选择、建造和钻探设备安装,以及 水上交通、应急救生、消防、通信联络等基本安全设施要求: 2水域钻探平台锚泊定位要求和钻探作业技术方法: 3水下电缆、管道、养殖保护和航运、障碍物清理或避让, 及钻探设备、辅助器具等防护; 4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和水域作业 驻钻探平台和乘船安全等交底; 5水域钻探期间防洪水、抗台风和防溺水安全生产防护措 施及其应急救援预案。 6.1.3水域钻探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作业水域的水情、气象、钻孔深度、钻探设备类 型和总载荷量等选择承载钻场机台的钻探平台类型。 2承载的总载荷量或建造钻探平台船舶载重吨位的安全系 数应天于5;在流速小于1.0m/s和浪高小于0.1m的非通航江 河、湖泊、水库等水域钻探,建造筱式钻探平台承载的总载荷量
安全系数应大于3。 3建造的钻探平台结构强度应稳定、牢固,且钻探设备、 钻场机台与钻探平台之间应连接牢固;采用两船联拼建造漂浮式 钻探平台时,两船舶应有间距,船舶的几何尺寸、形状、高度、 载重吨位应基本相同。 4安装钻探设备与摆放辅助器具、材料应均衡,保持漂浮 式钻探平台船舶的吃水深度和船体稳定,钻机宜安装在漂浮式钻 探平台船舶的中部偏后处:钻塔高度不宜天于9.0m,漂浮式钻 探平台不得安装塔布或悬挂遮阳布:船舶舱内可根据需要适当 配重。 5钻场机台长度不应小于6.5m,宽度不应小于4.0m,钻 场采用厚木板平整密铺、固定于机台木上:钻场机台近水侧应设 置高度0.9m~1.2m的防护栏杆:钻探平台周边应设置防撞设 施,并配备救生圈。 6架式或升降式钻探平台底面应高出钻探期间的涨落最 高水位加1.5倍最大浪高 5.1.4水域钻探平台锚泊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的类型、数量和锚绳类型、规格尺寸与长度应根据作 业水域河床土质、水情气象特点、钻探平台吨位等因素选择,锚 的数量宜为4只~7只,锚重宜为50kg~100kg;锚绳强度安全 系数应取5~8,宜采用尼龙绳或钢丝绳,锚绳直径宜为15mm~ 25mm,长度宜为100m~250m,并应设置保护绳:锚绳与锚之 可应连接可靠,并应设锚标。 2钻探平台迎水面宜迎向上游或垂直波浪方向:主锚位置 在钻探平台迎水面正前方,主锚抛定后移动钻探平台至孔位,再 配合抛边锚:风天、浪高、水流较急时,应在钻探平台左右或迎 着上游或风向适当增加锚的数量,宜抛交叉锚;抛锚定位后锚绳 与水面夹角宜控制在10°左右。 3钻探平台行驶、拖带、抛锚定位、调整锚绳和停泊等工
字应专人统一协调、有序进行:钻探平台定位后,应按有关规定 悬挂施工信号旗,晚上悬挂信号灯。 4不得在有水下电缆禁止抛锚区域抛锚;不得在钻探平台 上游的主锚、边锚范围内进行水上或水下爆破作业
1应根据水深、流速、浪高、水位涨落差和钻孔要求等配 置隔水导向套管,宜为Φ159mm~219mm反牙丝扣外接箍或法兰 盘连接的套管:适应水位涨落需要,应准备数根0.3m~1.0m短 套管,以便调整隔水导向套管管口高度。 2安装隔水导向套管的作业人员应佩戴有安全锁的安全带: 隔水导向套管不得与漂浮式钻探平台直接固定连接、紧贴 3为保持隔水导向套管的垂直状态,下入时应设置不同角 度、不同方向的安全牵弓引绳:在水流急水域,应视水深和流速 请况,用安全牵弓绳将隔水导向套管拉向上游,以保持其稳定 4隔水导向套管宜采用静压或锤击方式贯入,贯人深度视 覆盖层的厚度、岩性及稳定性而定,宜为1m~5m。
1应根据水保、迷、浪高、水位涨洛差和扎安求等酉 置隔水导向套管,宜为Φ159mm~219mm反牙丝扣外接箍或法兰 盘连接的套管:适应水位涨落需要,应准备数根0.3m~1.0m短 套管,以便调整隔水导向套管管口高度。 2安装隔水导向套管的作业人员应佩戴有安全锁的安全带: 隔水导向套管不得与漂浮式钻探平台直接固定连接、紧贴 3为保持隔水导向套管的垂直状态,下人时应设置不同角 度、不同方向的安全牵弓引绳:在水流急水域,应视水深和流速 情况,用安全牵弓绳将隔水导向套管拉向上游,以保持其稳定 4隔水导向套管宜采用静压或锤击方式贯入,贯人深度视 覆盖层的厚度、岩性及稳定性而定,宜为1m~5m。 6.1.6水域钻探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探作业前,应检查钻探平台建造质量,并应达到设计 要求,核实使用锚泊、悬挂作业信号灯和信号旗等安全标志:钻 探平台、水上交通船必须备足救生衣或救生圈、医药箱、通信设 备、船只堵漏和消防器材;勘察单位、作业人员和船员之间应保 持通信畅通:当发生事故和险情时应及时启动安全应急救援预 案,按规定呼救信号。 2钻探作业人员应配合船员完成钻探平台的行驶、拖带 抛锚定位、调整锚绳和停泊等工序,不得要求船员违章操作 3钻探作业宜选择风力较小时段进行,当钻探平台横摆角 度大于3°时,应停止钻探作业;遇有浓雾、视线不清或风力大 于5级时,不得抛锚、起锚和移动钻探平台:水域钻探采用筏式 钻探平台时,夜间不得进行作业,当遇雨雪、风力大于4级或浪
6.1.6水域钻探作业应符合下列
1钻探作业前,应检查钻探平台建造质量,并应达到设计 要求,核实使用锚泊、悬挂作业信号灯和信号旗等安全标志:钻 探平台、水上交通船必须备足救生衣或救生圈、医药箱、通信设 备、船只堵漏和消防器材;勘察单位、作业人员和船员之间应保 待通信畅通:当发生事故和险情时应及时启动安全应急救援预 案,按规定呼救信号。 2钻探作业人员应配合船员完成钻探平台的行驶、拖带 抛锚定位、调整锚绳和停泊等工序,不得要求船员违章操作。 3钻探作业宜选择风力较小时段进行,当钻探平台横摆角 度大于3°时,应停止钻探作业;遇有浓雾、视线不清或风力大 于5级时,不得抛锚、起锚和移动钻探平台:水域钻探采用筏式 钻探平台时,夜间不得进行作业,当遇雨雪、风力大于4级或浪
高大于0.1m时应停止作业。 4应设专人检查锚绳、绞车及钻探平台船舱积水等情况 专人收集每天的水文、气象等资讯,应根据水情变化及时调整锚 绳,及时清除锚绳、隔水导向套管上的漂浮物和船舱内积水 5水上交通船应与钻探平台保持一定距离,以防止碰撞损 环:遇有浓雾、视线不清或风力天于5级时,水上交通船不得靠 近漂浮式钻探平台接送作业人员。 6钻探作业升降钻具应平稳,严禁强力起拨钻具,不得将 干斤顶置于钻探平台上处理孔内事故。 7待工或停工期间,严禁将钻具吊在钻塔上,钻探平台上 应留足值守船员。 8接到洪水、泄洪或上游水库放水等警报讯息后应停止钻 探作业,作业人员和装备应撤离至洪水位线以上:接到台风蓝色 预警信号应停止钻探作业,钻探平台应撤离勘探点回港避风。 9当钻探平台暂时离开勘探点时,应在作业点或孔口管上 设置浮标和安全标志:水域钻探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理设的套 管、井口管和留置在水域的其他障碍物。 6.1.7水深大于10.0m或离岸大于5km的内海钻探作业应符合 下列规定: 1钻探平台应选用或设计建造适用水深、浪高、流速和平 台底面与海平面最小安全距离的专用勘探工程船舶或升降式钻探 平台,或采用自航式、船体宽度大于6.0m、承载钻探平台船舶 总载重吨位安全系数大于10的漂浮式钻探平台或单体适航船舶: 严禁使用内河平底运输船作为海上钻探平台。 2应根据作业海域水下地形、海底堆积物、水情、气象等 条件进行抛锚定位:锚绳应使用耐蚀的尼龙绳,安全系数不应小 于6,数量不应少于8根。 3钻场机台面积不宜小于50m,宽度不应小于5m,木质 平台板厚度不应小于40mm,周边应设置不低于1.2m高的安全
栏杆及安全防护网。 4在漂浮式钻探平台钻探作业时,宜选择具有波浪补偿功 能的钻机,无波浪补偿功能钻机钻进时,宜采取钻具自重或钻 配重钻进。 5内海钻探钻进冲洗液应根据海域地层类别配制,宜选择 无固相植物胶冲洗液或经过钠化处理的低固相冲洗液。 6隔水导向套管应选择厚壁、外接箍、高强度优质无缝钢 管,宜优先选配有波浪补偿装置的隔水导向套管,其长度应满足 最大水位涨落差与波浪高的要求;对海底表层有取样要求的钻 孔,应先取样再下隔水导向套管。 7遇6级及以上大风或浪高3.0m以上等恶劣天气时,不 得进行钻探作业
5.2.1滩涂钻探施工前应充分调查潮汐高潮线和低潮线位置 涨落潮时间、水流方向、水流速度、勘探点出露水面时段水文条 件,及台风、降雨等气象资讯,合理确定钻探作业时段,
1筏式钻探平台适用于距离岸边远,涨潮后流速小、浪小 的滩涂钻场; 2固定式钻探平台适用于距离岸边较远或局部水深较深时 的滩涂钻场; 3钻探船作业平台适用于距离岸边很远,水深且变化大的 滩涂钻场
6.2.3采用筏式钻探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筏式钻探平台应根据作业时间、涨落潮水流速度,采用 抛锚定位作业:应根据滩涂土质、水深、水流、风向选择合适的 锚型、锚重及锚缆,
2筏式平台结构设计应稳定牢固,载重安全系数应大于5。 3平台装载勘探设备、器材应保持均衡,不得将多余器材 放置在勘探平台上。 4钻探时应下孔口导向管作业,导向管不得与筏式钻探平 台固定连接。 5遇4级以上风力、天雾或浪高天于0.1m时应停止钻探 作业
6.2.4采用固定式钻探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固定式钻探平台应符合下列
员必须穿戴救生衣,严禁在滩涂上行走。一旦船只搁浅,需计算 朝时潮高并注意潮流变化,以便确定脱浅时间,拟定脱浅方案 必要时,立即通知当地海事主管部门,及时施救
6.3.1深厚填土钻探作业工艺的选择应根据填土的块径和现场 具体条件综合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水位以上的填土层可用十法回转、锤击跟管钻进; 2 细粒土为主的填土层可用回转跟管钻进: 3粗粒土为主的填土层可用振动回转跟管钻进; 4块石填土层,硬质岩石且易漏浆时,可用气动潜孔锤跟 管钻进; 5填土层跟管困难时,可用灌水泥浆法钻进。 6.3.2在勘察作业时,应对场地的稳定性进行观察,发现异常 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应将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区域。 5.3.3采用锤击跟管钻进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锤击下套管前,应检查钢丝绳与重锤、重锤和钻杆的连 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2应在套管顶部设置钢帽: 3套管在锤击过程中及钻孔结束进行上拔前,应密切观察 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4套管上拔过程中如发生卡顿情况,应立即停止上拨,查 明原因,严禁盲目上拨。 6.3.4采用气动潜孔锤跟管钻进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压机应放置平稳; 2 空压机送气管的软硬接口应连接牢固: 3 空压机放置位置应离人员操作平台一定距离; 4 钻探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及护目眼镜。 6.3.5 采用灌水泥浆钻进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制备足够体积的水泥浆,其水灰比宜用0.50~0.55; 2利用泥浆泵、钻杆将2倍易塌段钻孔体积的水泥浆压人 易塌的孔段:
具体条件综合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水位以上的填土层可用十法回转、锤击跟管钻进: 2 细粒土为主的填土层可用回转跟管钻进: 3 粗粒土为主的填土层可用振动回转跟管钻进: 4 块石填土层,硬质岩石且易漏浆时,可用气动潜孔锤跟 管钻进; 5填土层跟管困难时,可用灌水泥浆法钻进。 6.3.2在勘察作业时,应对场地的稳定性进行观察,发现异常 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应将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区域。
6.3.3采用锤击跟管钻进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3过15分钟将1倍易塌段钻孔体积的水泥浆补充注入易塌 的孔段; 4等待灌水泥浆达到初凝效果后,可开始钻进,至已灌浆 段下一回次后起拔。
1覆盖层为碎石土、砂土、粉土等易塌地层; 2 溶洞漏浆,漏浆量大,难于堵漏。 6.4.6 溶洞内有充填物时,应采用双管钻进或无泵钻进。 6.4.7 对于岩溶裂隙漏浆,漏浆量少,宜用黏土球堵漏钻进。 6.4.8 当遇到连续蜂窝状小溶洞时,应使用加长粗径钻具钻进 6.4.9 岩溶地区在溶洞溶隙中钻探,应注意钻场失稳、卡钻 理埋钻、折断钻具、井喷下陷、钻孔倾斜和取芯率低。 6.4.10 岩溶地区钻探记录除符合本规程9.1节要求外,还应记 录下列内容: 1钻具自然下落,应记录下落位置和下落深度:
2钻进自然压力的增减; 孔内异常响声; 孔内掉块; 钻具跳动; 循环冲洗液异常消耗,颜色变化; 漏水、塌孔、埋钻、卡钻、缩孔、涌砂、涌水等。
6.5.1建设工程钻探专业不宜在夜间作业;当工程需要夜间作 业时,应取得当地相关部门对建设工地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后, 方可施工。
在钻架6m范围内应采用24V~36V低压照明,以便利工作和确 保安全。
6.5.4钻探场地宜设置封闭围挡,围挡应设置反光警示、悬挂 红灯示警标志
6.5.4钻探场地宜设置封闭围挡,围挡应设置反光警示
不安全因素,严禁带病运转。夜间禁止安装、拆卸钻塔作业。 6.5.6夜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 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
6.5.7对钻孔岩芯应采用专门的岩芯箱按回次进尺放置,编人 岩芯牌,由记录员初步描述记录,待白天详细描述记录。
6.5.7对钻孔岩芯应采用专门的岩芯箱按回次进尺放置,编入
6.6浅层含气地层钻探
6.6.1在可能存在地下浅层天然气场地钻探作业时,应提前建 立防喷、防火、防爆、防毒应急预案,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1应有系统的钻孔防喷工艺设计、有完整的配套钻探防喷 设备、有充足防喷的材料、有合格的作业人员、有可靠的防喷技
术措施; 2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教育,严格 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3做好施工区域围护隔离、设置防火、防爆、防毒警示标 识,规划好应急逃生通道; 4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钻机排烟口配置防火罩,每台钻 机配2个泡沫灭火器和其他防火、防爆、防毒器材; 5易喷场地钻探可先放气或用套管跟进,钻孔套管顶应安 装防喷器。 6.6.2 遇到下列现象时,应判定出现浅层气的可能性: 钻孔液面冒气泡; 2气测值升高; 3 钻井液密度下降; 4 钻进速度突然变慢; 起钻有拔活塞现象。 6.6.3 浅层含气地层钻探作业起钻、下钻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钻孔内情况正常、无阻卡、无漏液、无溢流及循环 干净的前提下起钻,在起钻中途及时补泥浆并观察孔口溢流 情况。 2控制起钻、下钻速度,保证孔内灌满泥浆、防止抽波现 象发生;防止下钻过快,压漏地层,导致井喷。 3出现抽汲时,应及时开泵起钻或倒划眼起钻。 4防止停钻时间过长,必要时在起、下钻中途循环排气, 防止孔内大量聚集气柱。 6.6.4浅层含气地层钻探作业钻进过程遇到并喷时,可用下列 方法之一或组合儿种方法处理: 1及时补充钻井液或注水泥浆; 2快速钻穿浅层气,立即下套管封隔含气层;
术措施; 2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教育,严格 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3做好施工区域围护隔离、设置防火、防爆、防毒警示标 识,规划好应急逃生通道: 4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钻机排烟口配置防火罩,每台钻 机配2个泡沫灭火器和其他防火、防爆、防毒器材; 5易喷场地钻探可先放气或用套管跟进,钻孔套管顶应安 装防喷器。
6.6.4浅层含气地层钻探作业钻进过程遇到并喷时,可用下列
1及时补充钻井液或注水泥浆; 2 快速钻穿浅层气,立即下套管封隔含气层; 3 利用安装在套管顶上的防喷器,通过放喷管线控制放气:
4有毒气体可用点火燃烧方案消毒。 6.6.5钻探中宜进行气体浓度、气压、气体流量的检测和气样 采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体浓度的检测宜采用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气体检测 前应在清洁的空气中打开仪器,待仪器稳定进入待测状态后,将 仪器直接放置孔口进行检测。每次检测时应先将孔口封闭以防因 气量太小从旁边溢出而影响检测结果。 2气压的检测宜采用气压计进行,当确定钻孔或探杆有气 本冒出时,可通过防喷器放喷阀门连接气压计进行测定。 3气体流量的检测宜采用流量计进行,当确定钻孔或探杆 有气体冒出时,通过防喷器放喷阀门连接流量计进行测定, 4钻探中气样的采取应按本规程8.4节要求执行
动力触探试验与地下水位
7.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7.1.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可分为轻型、重型和超重型三种,其 规格和适用岩土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表7.1.1圆锥动力触探类型和适用范图
7.1.2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自动落锤装置。钻杆和探头应缓慢放至试验深度 不得采用冲击或压入方式达到试验深度。 2触探杆最大偏斜度不应超过2%,锤击贯入应连续进行: 并应防止锤击偏心、探杆倾斜和侧向晃动,保持探杆垂直度:锤 击速率宜为15击/min~30击/min
3每贯入1m,宜将探杆按紧扣方向转动一圈半;当贯入深 变超过10m时,每贯入0.2m宜转动探杆一次,轻型圆锥动力触 探,适用深度宜小于4m。 4对轻型圆锥动力触探,当N1o>100击或贯入150mm锤 击数超过50击时,可停止试验,记录击数与贯入度:对重型圆 锥动力触探,当连续三次N63.5>50击时,可停止试验,记录击 数与贯入度或改用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
3每贯入1m,宜将探杆按紧扣方向转动一圈半;当贯入深 度超过10m时,每贯入0.2m宜转动探杆一次电缆标准,轻型圆锥动力触 探,适用深度宜小于4m。 4对轻型圆锥动力触探,当N1o>100击或贯入150mm锤 击数超过50击时,可停止试验,记录击数与贯入度:对重型圆 锥动力触探,当连续三次N63.5>50击时,可停止试验,记录击 数与贯入度或改用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 7.1.3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操作应注意下列事项: 1探头、钻杆、锤垫、导向杆各部件应连接牢固,导向杆 应添加润滑油: 2钻杆应扶正,保持导向杆垂直,避免摇晃; 3试验过程锤垫的位置宜高于连接动力头的伞型齿轮顶面 不宜高于孔口以上1.5m; 4严禁操作人员用手扶持在锤垫以上部件: 5贯入深度应用尺量测,严禁手卡目测
7.1.3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操作应注意下列事项:
1探头、钻杆、锤垫、导向杆各部件应连接牢固,导向杆 应添加润滑油; 2钻杆应扶正,保持导向杆垂直,避免摇晃: 3试验过程锤垫的位置宜高于连接动力头的伞型齿轮顶面 不宜高于孔口以上1.5m; 4严禁操作人员用手扶持在锤垫以上部件: 5贯入深度应用尺量测,严禁手卡目测
7.2.1标准贯入试验适用于砂土、粉土和一般黏性土 7.2.2标准贯入试验的设备规格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7.2.1标准贯入试验适用于砂土、粉土和一般黏性
重庆标准规范范本表7.2.2标准贯入试验的设备规格
7.2.3标准贯入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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