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236-2019 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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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B/T 10236-2019  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

    NB/T10236—2019

    NB/T10236—2019

    Appendix N Water Inflow Calculation by Big Well Method 74 AppendixP Calculation for Slope Porewater Pressure Head 76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80 ListofQuotedStandards 8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83

    施工安全资料Appendix N Water Inflow Calculation by Big Well Method 74 AppendixP Calculation for Slope Porewater Pressure Head 76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80 ListofQuotedStandards 8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83

    NB/T102362019

    1.0.1为规范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内容、方法和评价的技术 要求,保证工作质量和成果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除岩溶地区以外的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 1.0.3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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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地质勘察hydrogeologicalinves

    为查明工程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工程水文地质及环境 文地质问题,运用各种勘察手段而进行的工作

    为查明工程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工程水文地质及环境水 文地质问题,运用各种勘察手段而进行的工作。 2.0.2水文地质条件hydrogeological conditions 地下水埋藏、分布、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水质和水量等 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的总称

    地下水埋藏、分布、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水质和水量 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的总称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差异性而划分的具有较明确的边界和 对独立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的区域

    由地质边界围限,有水量、水质和能量等信息输人、运移禾 输出,具有统一水力联系的地下水基本单元及其组合,为含水系 统和流动系统的总称。

    按地下水的介质特性、埋藏条件、循环区间、储水构造、刀 化学成分、水温等对地下水进行的类别划分

    2.0.7工程水文地质问题

    工程建设及运行引发或遭受的与地下水活动有关的、并对二 程有不利影响的地质问题

    2.0.8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工程建设及运行引起的地下水环境条件改变对工程周边产生 的不利影响。

    2.0.9水文地质参数

    2.0.10含水层aquifer

    2.0. 11 透水层

    有较强透水能力的岩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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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评价水文地质条件和取得岩土层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各 项测试和试验工作。

    2.0.14地下水动态

    在天然及工程活动等各种因素综合影响下,地下水的水位 水量、水温及化学成分等要素随时间的变化

    2.0.15地下水均衡

    某一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系统在一定时间段内,地下水的 总补给量、总排泄消耗量及地下水贮存量之间数量变化平衡的 关系。

    2.0.16水文地质概念模型

    把含水层实际的边界类型、内部结构、渗透性质、水力特征 和补给、排泄等条件概化为便于进行数学与物理模拟的模式,

    2.0.17地下水数值模型

    以水文地质概念模型为基础建立,能逼近实际地下水系统 构、运动特征和各种渗透要素的一组数学表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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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工程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 水文地质问题,提出工程设计所需的地质依据及建议。 3.0.2水文地质勘察阶段的划分、勘察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的有关规定 3.0.3水文地质勘察可分为一般性水文地质勘察和专门性水文 地质勘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性水文地质勘察应与工程地质勘察一并进行。 2在可能发生严重渗漏和大面积浸没的地区宜进行专门性 水文地质勘察;当施工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明显变化并引起工程 设计方案重大调整或工程运行期间出现重大水文地质问题时,可 进行专门性水文地质勘察。 3.0.4一般性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搜集分析工程区已有资料。 2可采用水文地质调查及测绘、物探、钻探、坑探、试验、 观测等方法。, 3各阶段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的有关规定。水文地质 调查及测绘中宜利用卫星、航测和陆摄等遥感资料和3S技术。 遥感水文地质解译技术应用要求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有关规 定,数字化水文地质测绘内容要求宜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有关 规定,水文地质信息数据库建库内容要求宜符合本规程附录C 的有关规定。 4水文地质物探应充分考虑被探测对象的物性特征,采用

    3.0.1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工程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 水文地质问题,提出工程设计所需的地质依据及建议。 3.0.2水文地质勘察阶段的划分、勘察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的有关规定 3.0.3水文地质勘察可分为一般性水文地质勘察和专门性水文 地质勘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性水文地质勘察应与工程地质勘察一并进行。 2在可能发生严重渗漏和大面积浸没的地区宜进行专门性 水文地质勘察;当施工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明显变化并引起工程 设计方案重大调整或工程运行期间出现重大水文地质问题时,可 进行专门性水文地质勘察

    1应搜集分析工程区已有资料。 2可采用水文地质调查及测绘、物探、钻探、坑探、试验 观测等方法。. 3各阶段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的有关规定。水文地质 调查及测绘中宜利用卫星、航测和陆摄等遥感资料和3S技术。 遥感水文地质解译技术应用要求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有关规 定,数字化水文地质测绘内容要求宜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有关 规定,水文地质信息数据库建库内容要求宜符合本规程附录C 的有关规定。 4水文地质物探应充分考虑被探测对象的物性特征,采用 有效方法进行综合探测。关键点位及典型地段的探测成果应经钻 探或其他手段验证。水文地质勘察物探方法的选择宜符合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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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D的规定。 5水文地质钻探过程中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根据水文地 质条件及问题,宜布置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 6水文地质试验应以原位测试试验为主,室内试验为辅。 试验的位置、数量和方法应结合勘察阶段和工程特点确定。 7水文地质勘察工作中的各项原始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 成果纳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应编制专门性水文地质勘察大纲。 2专门性水文地质测绘的范围及比例尺应根据勘察阶段、 工程特点、水文地质问题的复杂程度确定。 3宜布置钻孔、平洞、竖井等重型勘探;专门性水文地质 试验钻探应进行钻孔结构和施工工艺的专门设计。 4根据存在的水文地质问题,宜开展现场地下水示踪试验、 地下水流速与流向测试、高压压水试验、定向渗透试验、渗透变 形试验及同位素测试等。 5应逐步建立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系统。 6应编制专门性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3.0.6现场水文地质试验应避免对水环境的不良影响。 地水能电站

    水蓄能电站工程地质勘察规程》NB/T1007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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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1区域水文地质勘察范围宜包括邻谷、下游至水库蓄水后 可能影响的地区、上游至水库库尾以上一定范围。 4.0.21 区域水文地质勘察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 2 水文地质结构特征,地下水的分布、储存与理藏条件。 3 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 地下水的成分、物理及化学性质。 水文地质单元及地下水系统划分。 4.0.3 区域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搜集研究区域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和水文地质资料。 2 宜进行资料分析和编图,可进行调查验证。 应编制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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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水库区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水库区的水文地质条件,研 究库区水文地质结构特征,划分水文地质单元及地下水系统;分 析水库渗漏、浸没等水文地质问题,评价其对工程及环境的影 响,提出工程设计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5.1.2水库区水文地质勘察范围宜为水库两岸至地形分水岭地 区,可至邻谷;下游至水库蓄水后可能渗漏排泄区,上游至水库 库尾以上一定范围。

    5.2.1水库区水文地质条件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查明地形地貌条件,重点是水库与邻谷、下游河湾间 地形分水岭的形态、宽度及变化情况;集水洼地、湿地分布及其 变化情况。 2应查明地层岩性特征,重点是相对隔水层、透水层的空 间分布及渗透性,第四系地层的成因类型、岩性结构、分布特 征等。 3应查明地质构造,重点是断裂构造空间展布、破碎带物 质特征和渗透性及其与库水、地下水循环的关系。 4应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及其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 水水位、水量、水质及其动态变化,泉和井的位置、高程、类 型、水量,地下分水岭的位置与高程等。 5宜查明水库周边矿井、临近库岸的农林作物区、地下建 筑物、城镇及村庄等建筑物区的分布特征,

    5.2.2水库渗漏勘察应查明可能渗漏地段的渗漏形式、位置入 范围。可进行专门性水文地质勘察。

    5.2.2水库渗漏勘察应查明可能渗漏地段的渗漏形式、位置及 范围。可进行专门性水文地质勘察。 5.2.3水库浸没勘察应查明土的毛细管水最大上升高度、给水 度、渗透系数,建筑物基础理深,植物根系深度,分析产生浸没 的地下水临界深度,对黄土类土还应研究其湿陷性

    度、渗透系数,建筑物基础埋深,植物根系深度,分析产生浸 的地下水临界深度,对黄土类土还应研究其湿陷性。

    5.3.1水库区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主要包括资料搜集、遥感解 译、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物探、勘探、试验、地下水动态长期 观测。

    译、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物探、勘探、试验、地下水动态长期 观测。 5.3.2水库区水文地质勘察应搜集并分析有关资料,宜主要包 括水文及气象、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遥感影像,水库周边 地下水开采及矿洞情况,有关勘探、试验及监测成果。 5.3.3水库区水文地质测绘宜与工程地质测绘一并进行。对可 能存在严重渗漏和大面积浸没的地段宜进行专门水文地质测绘

    括水文及气象、区域地质、区域水文地质、遥感影像,水库周达 地下水开采及矿洞情况,有关勘探、试验及监测成果。

    能存在严重渗漏和大面积浸没的地段宜进行专门水文地质测绘 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和范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力发电工租 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和《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NB/ 10074的有关规定。

    5.3.4水库区水文地质物探宜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库区地形、地质条件,宜采取物探方法探测可能渗 漏带的类型、位置及展布,地下水埋深,控水地层及构造的空间 展布和特征。

    5.3.5水库区水文地质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勘察区水文地质条件应选择合理的勘探方法,勘探 方法宜以钻孔为主,辅以平洞、浅井、探槽等手段。 2勘探剖面宜垂直于地下水分水岭或平行于地下水流向布 置。勘探点的布置应考虑地下水动态观测的需求

    水库渗漏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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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岩土体渗透试验宜在现场坑并中开展或取样在室内开展。 2钻孔水文地质试验应分层、分段进行,基岩应采用压水 试验,覆盖层应采用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

    5.3.7水库浸没水文地质试验宜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试验宜测定土的渗透系数、毛细管水上升高度、土 壤含盐量和水化学成分,可测定给水度、黄土湿陷性系数等。 2渗透系数宜采用抽水试验、注水试验确定;毛细管水上 升高度宜通过现场测试确定。

    5.3.8水库区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可能的渗漏、浸没地段应开展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 观测内容宜主要包括井、孔、泉的地下水位、水质、水温、 流量。 2多层含水层应分层观测,各可能渗漏岩土层不宜少于2 个观测孔,观测孔的深度应深入年枯期地下水位5m以下。 3观测时段不应少于1个水文年。 4地下水观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 程》NB/T35039的规定。

    5.4水文地质问题评价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判别为不存在渗漏问题: 1)水库不存在低邻谷,蓄水后的水库区仍然是库周地 下水的排泄区。 2)水库库盆及周边有连续、稳定、可靠的隔水层或相 对隔水层分布,构造封闭条件良好。 3)水库与邻谷或下游河湾之间存在高于正常蓄水位的 地下水分水岭。地下分水岭虽低于正常蓄水位,但 蓄水雍高后的地下水分水岭高于水库正常蓄水位。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判别为可能存在渗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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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水库与低邻谷之间没有隔水层或无封闭良好的隔水 层分布,不存在地下水分水岭或水库蓄水后地下水 分水岭低于水库正常蓄水位。 2)具有通向库外的断层破碎带、裂隙密集带等,并形 成低于水库正常蓄水位的地下水低槽。 3)河水补给地下水,并排向邻谷或下游河道。 4)具有贯通库内外的渗漏通道,如古河道砂卵石层、 古风化壳或古侵蚀面、矿洞,并低于水库正常蓄 水位。 3可能产生渗漏的水库宜进行水库渗漏量估算。水库渗漏 量的估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渗漏地段的水文地质结构、渗流特性和边界 条件选择合适的计算公式,水库渗漏计算解析法常 用公式宜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对渗漏条件复 杂的地段可采用数值模拟法估算渗漏量,并宜采用 多种方法相互校验;当存在多个透水层时,可分别 估算渗漏量,也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 2)宜根据水文地质测试成果,经统计分析后,确定透 水层、透水带的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要注意 透水层、透水带的不均匀性;具有多个透水层或具 明显渗透性分带的透水层,难以单独估算渗漏量的, 可取各透水层透水带渗透系数的加权平均值,用以 估算渗漏量。 3)当需要根据压水试验成果求取岩体渗透系数时,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 NB/T35113的有关规定,并应按下式计算,

    代中: k 岩体渗透系数(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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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5.4.1水库渗漏量等级划分

    注:小型水库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水库浸没问题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库浸没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根据试验和观测资料,或通过计算,确定产生浸没 的临界地下水理深。 2)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预测潜水回水埋深值。 3)根据土层的性质、水库运行水位情况及建筑物基础 和植物根系埋深,预测浸没区的范围。 水库浸没问题分析评价宜分为初判和复判两个阶段,浸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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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50287的有关规定,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宜初判为不易浸没地段: 1)库岸由不透水或相对不透水的岩土体组成的地段。 2)与库水之间有隔水层或相对隔水层分布,且能阻隔 库水入渗的地段。 3)与库岸间有经常性水流的溪沟,其水位等于或高于 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地表水和地下水排泄通畅的 地段。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宜初判为易浸没地段: 1)库岸周边由透水的松散土体组成的河谷阶地或平原。 2)地形平缓、地表水和地下水排泄不畅、地面高程低 于或等于水库回水位的封闭洼地或盆地。 3)库岸周边原有的常年或季节性水池、涝池、沼泽地 和盐渍化地带等的边缘地区。 4)地下水补给量大于排泄量的库岸地段。 5)土层毛管水上升作用强,地下水含盐量较高、蒸发 量较大的地段。 6)与水库渗漏通道相连的邻谷或下游地段。 7)与库岸相连的山前洪积扇、洪积裙 地下水雍高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含水层厚度大,相对隔水层理藏深时,可按地下水 雍高值的影响程度取有效厚度。 2)雍水前的天然地下水位宜取枯水期或平水期水位作 为原始水位。 3)最终浸没范围预测时,地下水稳定雍高计算的起始 水位应取正常蓄水位。水库库尾地区还应考虑水位 翘高值。 4)岩土体渗透系数及透水率的取值原则应符合本规程 附录F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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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数值模拟法计算参数宜根据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成果综合选取。 6地下水雍高值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计算剖面应垂直库岸或平行地下水流向。 2)雍水前地下水位,农业区应采用农作物生长期的平 均地下水位,建筑物区应采用洪(丰)水期平均地 下水位。 3)初判时可采用稳定流计算,复判时可采用稳定流或 非稳定流计算。根据计算成果可编制潜水等水位预 测图或潜水理深分区预测图。 7地下水雍高水位计算解析法常用公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G的规定。 8预测的潜水雍高水位理深值小于浸没临界地下水位理深 寸,该地区应判定为浸没区。浸没临界地下水位埋深应根据地区 具体水文地质条件、农业科研单位的间实验观测资料和当地生 实践经验确定,也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Hr 浸没临界地下水位埋深(m); Hk一一地下水位以上,土壤毛细管水上升高度(m); △H一一安全超高值(m)。对农业区,该值即根系层的厚 度;对城镇和居民区,该值取决于建筑物荷载 基础型式、砌置深度和地基安全影响深度等。 9土壤毛细管水上升带高度可根据农作物生长期的土壤适 宜含水量和野外实测的地下水位以上土壤含水量确定,在盐碱化 地区还应考虑土壤含盐量的情况随深度变化的曲线进行选取。城 镇和居民区可通过对地下水位以上土的含水量变化曲线与水库蓄 水前持力层的天然含水量的对比确定。

    5.4.3水库蓄水后应对水库渗漏、浸没引起的环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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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坝址区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坝址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 坝址区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特征,进行岩土体渗透性分带。 6.1.2坝址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分析评价坝址区可能存在的坝基 及绕坝渗漏、渗透变形、坝基基坑涌水等主要水文地质问题,评 价水的腐蚀性,提出坝基处理及防渗、排水工程设计所需的有关 水文地质资料及建议。

    6.2.1坝址区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各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岩 性、厚度、渗透性及其空间分布规律,古河道的分布规律及其渗 透性。

    6.2.2坝址区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构造破碎带、软弱夹

    理裂隙和岩体风化、卸荷带的空间展布、特征及其渗透性,尤其 是集中渗漏带的分布特征及其与地表水的连通条件。

    6.2.3坝址区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

    系,各含水层地下水位、水头及其动态变化规律,地表水和地 水的水力联系。

    6.2.4坝址区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物理化学

    基、坝肩岩体的各向异性渗透特征及其在高水头下的渗漏及渗透 变形特性进行研究。岩土体渗透性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 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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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6坝址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分析研究坝基及绕坝渗漏、渗透 变形、坝基基坑涌水的可能性;对可能导致坝基强烈漏水和渗透 变形破坏的集中渗漏带,应予以重点勘察。 6.2.7坝址区水文地质勘察应进行坝址区水文地质观测、施工 期及蓄水初期巡视。

    6.3.1坝址区水文地质测绘宜与工程地质测绘一并进行。专门 性水文地质测绘可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及具体需要采用 较大比例尺,测绘范围可适当扩大。 6.3.2坝址区水文地质物探应根据坝址区水文地质条件和探测

    性水文地质测绘可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及其体需要采用 较大比例尺,测绘范围可适当扩大。 6.3.2坝址区水文地质物探应根据坝址区水文地质条件和探测 的目的选择合适的方法。物探剖面线应结合勘探部面线布置,并 充分利用勘探孔开展工作,

    6.3.2坝址区水文地质物探应根据坝址区水文地质条件和探测

    1水文地质勘探应结合坝址区工程地质勘探进行。 2专门性水文地质勘探应在充分搜集分析坝址区勘察成果 的基础上进行,勘探部面线及勘探点应根据坝址区具体水文地质 条件并结合渗控工程设计方案布置。 3钻探应观测和记录冲洗液消耗量、孔内返水情况、初见 水位及稳定地下水位、承压水位置、涌水量及稳定水位、水 温等。 4应重视平洞、井探、坑槽探涌出水位置、水量、水温 水位、水质、颜色及其变化情况的观测和记录。

    6.3.4坝址区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址区水文地质试验主要包括钻孔压水、抽水、注水、 振荡式渗透试验,试坑渗透试验及连通试验,可根据工程规模、 项型、坝址水文地质条件等综合选定试验方法。 2对坝基第四系覆盖层中的主要含水层宜进行抽水试验, 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区可进行全孔抽水试验。抽水试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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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NB/T35103 的规定。当含水层透水性较小或孔内无地下水时,可进行钻孔注 水试验,在含水量较小的含水层中,也可采用提水试验。当孔内 不具备压水、注水试验条件或水泵抽水扬程不足时,可采用振荡 式渗透试验。振荡式渗透试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钻 孔振荡式渗透试验规程》NB/T35117的规定。 3坝基、坝肩及防渗幕线上的基岩钻孔应进行压水试验 或注水试验,其他部位的钻孔可根据需要确定,钻孔压水试验应 按三级压力五个阶段进行,三级压力值宜分别为0.3MPa、 0.6MPa和1.0MPa。当试段位置埋深小于30m或岩体软弱、强 度较低或强透水带,且试验最大压力值达不到1MPa时,可适当 降低压力值。钻孔压水试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钻孔 压水试验规程》NB/T35113的规定。 4当坝高大于200m时,宜进行高压压水试验,高压压水 试验最大压力应为坝高的1.2倍~1.5倍。高压压水试验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NB/T35113的 规定。 5当需要评价岩体各向异性渗透性时,宜进行岩体定向压 水试验。岩体定向压水试验方法可按照本规程附录H执行 6承压含水层的渗透性测定,可进行放水试验。当其水位 低于地面时,可采用抽水试验。 7对强透水的构造破碎带、软弱夹层、裂隙密集带等集中 渗漏带应视具体情况进行抽水或压水、注水试验,可开展渗透变 形试验及连通试验。对可能产生渗透破坏的第四系松散堆积层, 可进行室内、室外渗透破坏试验。 8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坝址区可进行多孔抽水试验。应 根据影响半径大小及动水位下降漏斗形态,判断不同方向的连通 性和各向异性,提出不同方向的渗透性参数,其计算方法应注意 所选用公式的边界条件和参数的代表性。实施过程中宜建立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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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质渗流模型,开展渗流场的数值分析。 9对地下水和地表水应取样分析。 .3.5坝址区水文地质观测与巡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察期间应利用已有钻孔、水井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现测内容主要应包括水位、流量或涌水量、水温、水质等,并搜 集相应的水文、气象资料。可开展地下水自然同位素测定。地下 水动态观测时间应延续1个水文年以上,复杂地区不宜少于2个 水文年。 2施工期间宜进行水文地质观测,提出施工期及运行期地 下水动态观测的建议。施工期水文地质观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开挖过程中的地下水出渗情况。 2)坝基基坑涌水量、排水量。 3)施工期及水库蓄水初期坝基、坝肩地下水位变化 情况。 4)水库蓄水初期排水孔涌水量、涌水压力、集中渗漏 段涌水量、总涌水量、水温、水质、渗透变形等。 3对多层含水层宜进行分层水文地质观测。 4应在施工期及蓄水初期进行巡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地下水出露位置、高程、出露形式、涌水量、水位 水温、颜色、气味、析出物、沉淀情况以及河水位, 基坑出水点,管涌、流土等渗透变形情况等。 2)防渗、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防渗墙钻孔塌孔 漏浆,雌幕灌浆孔涌水、大量漏浆、串浆,排水孔 大量涌水、涌砂等异常现象。 3)水库蓄水初期出现的防渗墙、防渗惟幕、排水幕上 下游水位异常变化或渗漏量异常增大现象,集中渗 漏段、渗漏点的分布特征,排水孔涌水过程中出现 的异常现象。 4)发现异常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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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水文地质问题评价

    .4.1项基及绕项渗漏问题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判定为可能存在坝基或绕坝渗 需问题: 1)坝基或坝肩分布有强透水岩土层,且透水层未被相 对隔水层阻隔。 2)坝基或坝肩分布有沟通上下游的构造破碎带、裂隙 密集带、风化卸荷带、古河道等集中渗漏通道。 3)坝肩山体单薄,地下水位低于水库正常蓄水位,且 无封闭条件良好的相对隔水层存在。 2坝基及绕坝渗漏量的估算应符合下列原则: 1)应在分析坝基及坝肩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正确 判定渗漏形式,划分岩土体渗透结构类型,确定各 水文地质分区、分段渗透参数及计算边界条件。 2)渗透系数的确定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 3)坝基及绕坝渗漏量计算可按本规程附录J的规定执 行或采用数值模拟法估算,并宜采用多种方法进行 分析对比。 4.2基坑涌水问题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涌水问题评价应在综合分析基坑水文地质条件及其 外给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基坑涌水问题评价应符合下列要

    1基坑涌水问题评价应在综合分析基坑水文地质条件及其 补给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各含水层及相对隔水层性质、厚度、分布特征,地 下水位及其动态变化,含水层渗透性及其补给条 件等。 2)基坑规模、位置、底部高程、设计水位降深、挡水 建筑物抗渗特点、拟采用的防渗措施等。 3)基坑上下游水位及其动态变化。 2基坑涌水量估算可视具体条件采用地下水动力学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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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法、解析法等,并可建立水文地质概念模型或地下水数值模 型,采用地下水数值模拟估算基坑涌水量。基坑涌水量的计算应 考虑上游河水、下游河水及两岸地下水补给,按辐射流法分段计 算出基坑涌水量。含水层渗透系数的确定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 的规定。基坑涌水量估算宜采用多种计算方法进行分析对比,合 理估算基坑涌水量。

    .3坝基渗透稳定性评价应符合

    1)应重点对贯通坝基的软弱夹层或软弱带的渗透特性 进行研究,宜取样开展物理性质、颗粒组成及渗透 试验;对重大工程和地质结构复杂的坝基还应开展 专门的原位测试和原状样室内试验研究;宜进行钻 孔高压压水和劈裂试验研究。 2)坝基渗透变形稳定性评价,应在分析研究软弱夹层 或软弱带的分布、性状及其水文地质条件、水化学 环境、渗透变形参数测试的基础上,论证渗透稳定 性,提供坝基渗流控制设计的地质依据。 土基地基渗透稳定性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土基的结构、层次、各层的颗粒组成、厚度、 分布以及河床与两岸及其上下游地下水的补排关系 等,分析确定坝基土体的水文地质结构。 2)应研究土基各层的渗透特性,进行现场及室内原状 样渗透和渗透变形试验,以及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 取得各土层有关渗透系数、渗透变形参数及地下水 位等资料,并根据坝基渗透水流的作用方向和水头, 结合坝基土体水文地质结构条件进行渗流场分析, 确定坝基各部位的实际渗透水力比降和渗漏量,与 地基土的允许比降进行比较,评价其渗透稳定性和 渗漏问题,提出防渗、排水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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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应根据坝基各土层的颗粒组成和物理性质试验成果 判别土的渗透变形类型。渗透变形类型的判别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287的有关规定。 4)土基渗透变形的临界水力比降和允许水力比降,宜 通过现场或室内原状样渗透变形试验确定,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287的有关规定。 5)在深厚覆盖层多层地基建坝时,宜寻找较为稳定完 整的相对隔水层作为坝基防渗依托。当无相对隔水 层分布时,应通过渗流场论证,研究全断面垂直防 渗或满足渗流控制要求的悬挂式防渗处理的可行性。 当坝基上部有较厚的相对隔水层时,应详细研究其 分布范围、颗粒级配、渗透系数、允许渗透比降, 以及用作“天然铺盖”的可能性,或采取水平防渗 处理的可行性。 6)当河谷两岸第四系堆积层作为坝肩接头时,应研究 其成因类型、结构、分布规律、渗透特征及绕坝渗 漏问题。当两岸基岩作为坝肩接头时,应研究其岩 性、构造、风化卸荷带深度和渗透特性,以及地下 水动态等,提出两岸防渗深度建议

    6.4.4评价环境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腐蚀性评价应符合现行

    6.4.5在施工期和蓄水初期对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可能引

    境水文地质问题应进行评价,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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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引水线路区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引水线路区的水文地质 条件,进行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系统划分,研究水文地质结构 特征。 7.1.2引水线路区水文地质勘察应预测引水隧洞产生涌水、突 水、突泥等的可能性,并应预测外水压力,提出工程设计和施工 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和建议。 7.1.3引水线路区水文地质勘察应评价渠道渗漏等水文地质问 题,提出预防及处理建议。 7.1.4引水线路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分析评价工程活动对引水线 路区周边水文地质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7.2.1引水隧洞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查明隧洞沿线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特征及展布情况,地 质构造的类型及空间分布、规模、性状、组合关系及其与地表水 的连通情况 2查明隧洞沿线岩土层渗透性,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分 布及组合关系,特别应查明汇水构造、强透水层、富水地质体的 展布、理埋藏条件及其连通情况。 3查明隧洞沿线采空区情况,搜集调查采空区规模、空间 分布、充水情况及与引水隧洞的导水构造及水力联系。 4查明隧洞沿线可能影响范围内地表水体及井、泉等的分 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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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2渠道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查明渠道沿线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岩土体的渗透性、 地下水理深。 2分析傍山渠道沿线岩土体、富水地质体的特征及地下水 渗流情况。 3查明渠道沿线地下水类型、水位、水温、水压及动态变 化特征,分析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 4查明渠道沿线水体的化学特性

    7.3.1引水隧洞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力小 法应付合下列规定: 1水文地质测绘宜结合工程地质测绘进行,宜包括隧洞轴 我两侧300m~1000m范围,对于深埋长隧洞或水文地质条件复 #地区应根据需要适当扩大范围。 2长引水隧洞的水文地质测绘可结合遥感技术,并宜符合 下列要求: 1)遥感水文地质解译范围可至隧洞沿线两侧的分水岭 或江河,解译成果精度宜与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 一致。 2)遥感水文地质解译的内容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地层 岩性、地质构造、水系及地表水、泉点及泉群。 3)遥感解译成果宜进行野外检验和核实。 3水文地质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洞水文地质勘探应结合工程区的工程地质勘察进 行,专门性水文地质勘探剖面可根据水文地质结构 特征、含水层及相对隔水层分布、地下水流向等布 置,勘探点的间距宜根据具体需要确定。 2)钻孔深度宜进入洞室底板高程以下10m~30m,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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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应小于1倍洞径;专门性水文地质钻孔应钻至枯 期地下水位以下10m。 3)钻探过程中应观测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 4可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地下水位、地下水流 向、古河道、隐伏断层、采空区及熔岩洞穴等。 5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隧洞穿越松散层中的各主要含水层宜进行抽水 试验。 2)钻孔中的基岩段宜进行压水试验或注水试验。 3)可采用示踪剂进行连通试验,查明导水构造的水力 联系。 6水文地质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利用隧洞沿线附近已有钻孔、探 并、平洞及天然井、泉等进行,观测内容应包括水 位、水温、颜色、气味、析出物、水质、流量等, 观测时段不宜少于1个水文年。 2)施工期应观测地下水涌水、突水、突泥情况及其变 化特征,并观测周边地下水位、泉水及相邻沟谷地 表水等变化的情况。 7.3.2渠道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渠道水文地质测绘为渠道沿线两侧300m~1000m范围, 对可能渗漏、浸没的地段,宜适当扩大测绘范围。 2渠道遥感水文地质解译应符合本规程第7.3.1条第2款 的规定。 3水文地质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结合工程地质勘察,在可能出现渗漏、浸没、涌 水的渠道段布置勘探部面,且靠近渠道边缘应有钻 孔控制。 A

    1渠道水文地质测绘为渠道沿线两侧300m~1000m范围, 对可能渗漏、浸没的地段,宜适当扩大测绘范围。 2渠道遥感水文地质解译应符合本规程第7.3.1条第2款 的规定。 3水文地质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结合工程地质勘察,在可能出现渗漏、浸没、涌 水的渠道段布置勘探剖面药品标准,且靠近渠道边缘应有钻 孔控制。 2)钻孔深度应达到渠底或地下水位以下5m~10m,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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