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941-2019 制冷试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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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 7941-2019 制冷试验装置

    5.3制冷系统管道及设备

    图1试验环境间温度场测试温度测点示意图

    5.3.1制冷试验装置制冷系统的设备与附属设备、管道、管配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及质量水平应符合 设计规定。 5.3.2制冷试验装置制冷系统的制冷剂和润滑油管道应符合设计规定。 5.3.3制冷试验装置制冷系统,包括制冷设备与制冷附属设备、管道、管配件及阀门,其施工、质量检验 与验收应符合GB50243一2016中第8章的规定,金属管道的施工和质量检验与验收还应分别符合 GB50235和GB50184的规定。 5.3.4在制冷试验装置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制造或安装的制冷系统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的施工和质 量检验与验收应分别符合GB50236和GB50683的规定。 5.3.5制冷试验装置制冷管道系统应进行机械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及真空试验,且应全部合格。具 体试验与检测方法应符合设计规定, 5.3.6制冷试验装置制冷系统管道的防腐和保温应按GB50243一2016中第10章的规定,同时应符合 没计规定。保温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还应符合GB50185的规定。 5.3.7制冷试验装置制冷系统的管道及设备安装完成后建筑造价、预算、定额,管道应有明显的名称及管道介质流向标识, 管道阀门需要明石

    5.4水系统管道及设备

    5.4.1制冷试验装置水系统的设备与附属设备、管道、管配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及质量水 计规定。

    4.1制冷试验装置水系统的设备与附属设备、管道、管配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及质量水平应符 规定。 4.2制冷试验装置水系统,包括水系统的设备(水泵、冷却塔、水箱等)和附属设备(膨胀节、水过 )、管道、管配件及阀门,其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GB50243一2016中第9章的规定。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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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的施工和质量检验与验收还应分别符合GB50235和GB50184的规定。 5.4.3制冷试验装置水系统的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与验收应分别符合 GB50236和GB50683的规定。 5.4.4制冷试验装置的水系统应采用分区试压和系统试压,分区试压是在干管敷放完后或隐蔽部位管 道安装完毕后,且应在管道保温之前进行;系统试压是在全部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试压方法按 GB50243—2016中9.2的规定。 5.4.5制冷试验装置水系统管道的防腐和保温应按GB50243一2016中第10章的规定,同时应符合设 计规定。保温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还应符合GB50185的规定。 5.4.6制冷试验装置水系统的管道及设备安装完成后,管道应有明显的名称及管道介质流向标识,管 道阀门需要明确开关状态标识。标识应符合GB7231的规定

    5.5.1制冷试验装置通风系统的管道及设备的型号、规格及质量水平应符合设计规定。 5.5.2制冷试验装置通风系统使用的金属、非金属风管与复合材料风管或风道的加工、制作质量的检 验与验收应符合GB50243一2016中第4章的规定 5.5.3制冷试验装置通风系统使用的风口、风阀、排风罩等其他部件及消声器的加工制作或产品质量 的验收应符合GB50243一2016中第5章的规定 5.5.4制冷试验装置通风系统中的金属和非金属风管系统安装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GB50243 2016中第6章的规定。 5.5.5制冷试验装置通风系统中的通风机与空调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与验收应符合GB50243一2016 中第7章的规定。 5.5.6制冷试验装置通风系统管道的防腐和保温应按GB50243一2016中第10章的规定,同时应符合 设计规定

    5.6.1制冷试验装置钢结构的质量水平应符合设计规定, 5.6.2制冷试验装置钢结构的施工应符合GB50755的规定,钢结构的焊接应符合GB50661的规定 5.6.3制冷试验装置钢结构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按照GB50205的规定

    5.7.1制冷试验装置的被测试机组供电和其他设备如电控柜、动力柜、照明的供电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和规范的要求,同时应根据要求符合GB/T16895.1和GB/T16895.6规定。 5.7.2制冷试验装置电气系统的电控柜、动力柜以及相关电气设备和仪器仪表的型号、规格及质量水 平应符合设计规定。 5.7.3试验机组供电电源的电气布置,总体上和其他电气设备的电源应能互相独立切断,特别是与照 明设备、通风机组、警报和其他安全设备的供电相独立。试验机组与主电源的连接应符合GB5226.1的 规定。 5.7.4电气安装过程中,电力电缆与控制和信号线缆应分开铺设施工,电缆两端应有明确的电缆走向 及功能说明。 5.7.5制冷试验装置的相关设备、仪器仪表的接线端应编号清晰。 5.7.6制冷试验装置施工用的设备动力电缆应为标准的电力电缆。 5.7.7在被测试机组电源回路每个连接端子的回路处,应安装带有漏电保护的断路器。 5.7.8应具有防止电加热器异常过热的保护措施

    5.7.9仪器仪表应在计量有效范围内,准确度 合标准要求,计量范围覆盖使用要求。仪器仪 表的安装位置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5.8使用可燃制冷剂的制冷试验装置的特殊要习

    5.8.1用于可燃制冷剂产品的试验环境间

    5.8.1.1一般要求

    应满足GB/T9237一2017的相关要求。 5.8.1.1.2试验环境间应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设置减爆装置(例如泄爆墙或屋顶)。 5.8.1.1.3为了避免可燃制冷剂的凝聚,用于可燃制冷剂产品的试验环境间不应挖地沟,排水管路应安 装密封盖。 5.8.1.1.4含A2L、A2或A3类制冷剂的试验环境间不允许安装燃烧设备。 5.8.1.1.5试验环境间内的材料及制品的热表面温度应不大于制冷剂的自燃温度减去100K

    5.8.1.2紧急排风系统

    5.8.1.3 安全警报系统

    5.8.1.3.1用于可燃制冷剂产品的试验环境间应安装安全警报系统。 5.8.1.3.2试验环境间的室内和室外均应安装警报系统,室外警报系统可安装在受监控的区域。 5.8.1.3.3警报系统的电源应单独供电,不应向其他试验机组,或其他可能产生制冷剂泄漏危害的设备 供电。警报系统应符合火灾报警器的要求。 5.8.1.3.4安全警报器应同时提供声光报警,例如高分贝的[大于背景噪声15dB(A)蜂鸣声和闪 光灯。 5.8.1.3.5充注量大于4500kg的氨制冷警报系统的附加要求按照GB/T9237一2017中15.4的规定 仪提供的信号来触发

    5.8.1.4可燃制冷剂浓度探测仪

    5.8.1.4.1用于可燃制冷剂产品的试验环境间应安装可燃制冷剂浓度探测仪。 5.8.1.4.2 当可燃制冷剂浓度探测仪触发后应能自动触动报警器、启动机械通风设备和停止试验运行。 5.8.1.4.3可燃制冷剂浓度探测仪的位置选取首先与可燃制冷剂的种类有关,其次可燃制冷剂浓度探 测仪应被置于会产生泄漏制冷剂聚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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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区域,若制冷剂比空气轻则安装在最高点。 5.8.1.4.5可燃制冷剂浓度探测仪的种类、性能以及设定值应满足GB/T9237一2017中16.4的规定。 5.8.1.4.6可燃制冷剂浓度探测仪安装地点的空间,应足够专门的授权人员进去检修或替换。应保护 可燃制冷剂浓度探测仪以防止被套改或非授权人员对浓度预设值的再设置

    5.8.1.5电气装置

    5.8.1.5.1用于可燃制冷剂产品的试验 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要求 域的划分以及电气装置的设计要求应按照GB50058 的规定。 5.8.1.5.3试验环境间电气装置的施 与验收应按照GB50257的规定

    使用氨制冷剂产品的试验环境间除了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GB/T9237一2017中12.14.2 的要求,

    5.8,2. 1一般要求

    2.1.1以可燃制冷剂为介质的制冷试验装置的安装场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同时应满 T9237—2017的相关要求。 2.1.2以氨制冷剂为介质的制冷试验装置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还应满足SBI12的相关要求

    5.8.2.2系统管路和配件要求

    5.8.2.2.1以可燃制冷剂为介质的制冷试验装置管路安装时,在非操作人员易接触的地方不应有可拆 卸的接头和阀门。制冷剂管道应该被保护以避免产生危险。 5.8.2.2.2制冷系统超压保护的设置应满足GB/T9237一2017中10.2.9的要求。易熔塞只能用于 A2L类可燃制冷剂的超压保护。 5.8.2.2.3制冷系统储液器中,A1类制冷剂超过100kg,A2L、A2、B1、B2L、B2类制冷剂超过25kg,或 者A3类制冷剂超过2.5kg时,应安装液位指示器

    5.8.2.3电气要求

    电气设备的设计应符合GB/T9237—2017中10.2.11的规定

    5.8.2.4对热表面的防护

    对于A2、A3、B2和B3类可燃制冷剂,能接触到泄漏制冷剂的热表面温度应不大于制冷剂的自燃 温度;对于A2L和B2L类可燃制冷剂,能接触到泄漏制冷剂的热表面温度应不大于700℃或自燃温 度,以较高者为准

    5.8.2.5爆炸事故的防护

    5.8.2.5爆炸事故的防护

    2.5.1使用可燃制冷剂的制冷试验装置,其设计建造应能保证任何泄漏的制冷剂不会流动至或 主系统附近有可能成为点火源的电气元件的区域,以防止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危险。 2.5.2可能成为点火源,并能在正常条件或泄漏时发生作用的所有电气元件,应满 /T9237—2017中10.2.16的要求

    5.8.2.6通风壳体

    5.8.2.6.1当使用可燃制冷剂时,可将制冷试验装置安装于通风壳体内来避免爆炸危险。 5.8.2.6.2试验装置通风壳体的内部与外部之间的空气应能流通。通风壳体内部的负压应为20Pa或 更高,通向外部的最小通风量按式(1)计算,并应大于2m/h。风道流通面上不应含有任何部件。

    Qmmn=15×s×(")

    6.1.1制冷试验装置 6.1.2制冷试验装置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 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6.1.3制冷试验装置系统调试,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和安装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 6.1.4制冷试验装置系统调试前,设计单位应编制调试大纲;调试结束后,应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 报告。 6.1.5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a)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b)制冷试验装置系统、电气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6.1.6制冷试验装置系统、电气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制冷试验装置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合格 后进行

    a)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b)制冷试验装置系统、电气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1.6制冷试验装置系统、电气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制冷试验装置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合 进行,

    6.2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6.2.1制冷试验装置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前需要对主要设备进行检查,各主要设备的型号规格、安 位置、管道走向、运行电阻等应满足设备技术参数和制冷试验装置的设计要求, 6.2.2制冷试验装置中通风机、水泵的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紧固连接部 应无松动,其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6.2.3冷却塔本体应稳固、无异常振动,其噪声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冷却塔风机试运转前应 按6.2.1的规定进行检查;冷却塔风机与冷却水系统循环试运行时间不少于2h,运行应无异常情况。 6.2.4压缩机冷凝机组、空气处理机组、冷水机组等制冷设备的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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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50274的有关规定,正常运转时间不应少于8h。 6.2.5各种风阀、管道阀门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正确。 5.2.6制冷试验装置中风洞系统的最大风量调试结果应不小于设计风量上限值,最小风量调试结果应 不大于设计风量下限值。在风洞设计最大出风静压下,风洞漏风率不大于风量测量范围下限的1%。 5.2.7制冷试验装置中的最大冷(热)水流量调试结果应不小于设计冷(热)水流量上限值,最小冷(热, 水流量调试结果应不大于设计冷(热)水流量下限值 6.2.8制冷试验装置中试验环境间的温度场均匀性调试结果应满足5.2.15的规定。制冷试验装置的 工况调节规定如下: 对于水侧工况条件:试验过程应满足0.5℃/min的变温速度调节要求; 对于空气侧工况条件:当目标干球/湿球温度高于0℃时,试验过程应满足30℃/h的变温速 度调节要求;当目标干球/湿球温度低于或等于0℃,且高于一30℃时,试验过程应满足 10℃/h的变温速度调节要求;当目标干球/湿球温度低于一30℃时,升降温速度不做要求。 6.2.9各种自动计量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的工作应正常,满足制冷试验装置设备自动化系统对被测定 参数进行检测和控制的要求。 6.2.10对各类仪器仪表应进行校准,确保测量参数的准确性。 6.2.11制冷试验装置的控制柜、动力柜以及配电柜应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接线端子接线松紧检 查,空气开关动作检查,外观、防腐、接地、防触电防护检查,元器件异常噪声和振动及元器件及电缆发热 情况等的检查。

    GB50274的有关规定,正常运转时间不应少于8h。 5.2.5各种风阀、管道阀门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正确。 6.2.6制冷试验装置中风洞系统的最大风量调试结果应不小于设计风量上限值,最小风量调试结果应 不大于设计风量下限值。在风洞设计最大出风静压下,风洞漏风率不大于风量测量范围下限的1%。 6.2.7制冷试验装置中的最大冷(热)水流量调试结果应不小于设计冷(热)水流量上限值,最小冷(热 水流量调试结果应不大于设计冷(热)水流量下限值。 6.2.8制冷试验装置中试验环境间的温度场均匀性调试结果应满足5.2.15的规定。制冷试验装置的

    参数进行检测和控制的要求

    6.2.11制冷试验装置的控制柜、动力柜以及配电柜应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接线端子接终 查,空气开关动作检查,外观、防腐、接地、防触电防护检查,元器件异常噪声和振动及元器件及 情况等的检查

    6.3制冷试验装置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7.1在制冷试验装置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设计和施工单位通过整个分部工程的联合试运转 周试和外观质量检查后,可对制冷试验装置的分部工程进行峻工验收, 7.2在制冷试验装置所有分部工程完成峻工验收,且制冷试验装置完成带被测试机组运转与调试和 观质量检查后,可对制冷试验装置进行整体峻工验收。 .3制冷试验装置工程峻工验收时,应检查峻工验收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 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峻工图; 一主要设备、材料和仪器仪表的合格证明; 工程设备、试验环境间、制冷管路系统、水系统、通风管道以及电气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制冷试验装置运转及调试试验大纲; 制冷试验装置运转及调试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制冷试验装置整体质量验收记录; 制冷试验装置操作指南; 制冷试验装置操作培训记录, 7.4竣工验收合格后,可申请进行制冷试验 关程序参见附录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制冷试验装置的评定

    制冷试验装置的技术评定应在项且验业 应由具有评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制冷试验装置的评定类型包括以下两种: a)A类评定:与第三方机构的制冷试验装置进行比对的评定; b)B类评定: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性能试验要求的评定

    A.3.2评定资料审查

    第三方评定机构负责对企业提供的制冷试验装置的评定资料进行审查,并填写资料审查记录。

    A.3.3.1测试机组的确定

    天然气标准A.3.3.2仪器仪表

    仪器仪表应在计量有效期内,准确度等级应符合标准要求,计量范围覆盖使用要求。仪器仪表的安 装位置应符合标准要求。 仪器仪表准确性可通过仪器仪表零点校对和测试过程中对比计算等方式进行验证

    A.3.3.3测试软件

    测试过程中软件的测试结果应与产品标准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结果一致。 /

    A.3.3.4现场测试结果的要求

    A.3.3.4.1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试验,测试相关参数的重复性和主辅偏差(如有)。重复性测试需在第 次测试完成停机10min后重新开机稳定进行第二次测试,两次测试结果的重复性≤2%,主辅测偏差 (如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A.3.3.4.2对于A类评定的,比对样机的测试结果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结果偏差在土4%内;同时 双方需提供测量结果不确定度,采用量值比对E,值来评价合格与否。IE,|≤1,比对结果满意;否则比 对结果不满意。E,值按式(A.1)计算:

    E 用于评定各参加实验室测量结果的比率值; 被评定制冷试验装置结果; 参考制冷试验装置结果; t 被评定制冷试验装置的不确定度; 参考制冷试验装置的不确定度

    A.3.4.1制冷试验装置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价均合格,出具制冷试验装置评定报告,并颁发认可证书。 4.3.4.2对于一个标准涉及多个名义制冷(热)工况的,应在证书中注明,对于涉及制冷剂类别有要求 的制冷试验装置,也应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A.3.4.3制冷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应标示有效期,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申请换证。 4.3.4.4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监督一次,以维持证书的有效使用;在证书有效期内,检验装置有重大 改变的,应及时通知第三方评定机构。 4.3.4.5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增加新的标准和容量能力的,应对新增部分按照A.3.3的要求进行扩项评 定,评定合格后,证书中应增加新增内容,证书有效期不变

    A.3.5.1制冷试验装置监督时,可不进行检验装置资料审查,但仪器仪表应符合A.3.3.2的要求,同时 应注意仪表和设备的更换、新增、维修等情况,特别是制冷试验装置新增功能。 A.3.5.2制冷试验装置监督时,一般应选择一台机组进行重复性和主辅测偏差(如有)检验,所选择的 机组应是证书中所授权的检验机组类型。重复性和主辅测偏差(如有)应符合A.3.3.4的规定。 A.3.5.3监督检验结果合格的,出具监督评定报告,证书继续有效使用;监督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证书 暂停使用,直到采取措施整改 矿产标准,经验证合格后方可恢复证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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