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564-2018 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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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空气源热泵供暖宜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 区应用;在严寒地区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性 分析。

    3.0.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热源可采用热水机组或热风机 直接冷凝式机组,严寒和寒冷地区应按平衡点温度设置辑 热源。

    验货标准3.0.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热源可采用热水机组或热风机组

    3.0.3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连续供暖时,热源宜选用热水机组。

    3.0.4空气源热泵热水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设计参数宜按 表3.0.4采用。严寒地区及寒冷地区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室内未 端宜采用低温辐射供暖末端

    同气候区空气源热泵热水供暖系统供

    3.0.5在冬季供暖期,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可能存在冻结情况 时,应对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采取防冻措施

    4.1.1供暖热负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 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采用辐射供 暖末端时,供暖热负荷计算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设计温度应比对流末端供暖的设计温度降低2℃; 2进深大于6m的房间宜以距外墙6m为界分区,分别计算 热负荷; 3高度大于4m的房间,应在基本耗热量和朝向、风力、 外门附加耗热量之和的基础上,计算高度附加率,每高出1m应 附加1%,但最大附加率不应大于8%: 4对敷设辐射供暖部件的建筑地面和墙面,不应计算其传 热损失。 4.1.2计算供暖热负荷时应对间歇运行和户间传热等因素进行 修正。

    4.2空气源热泵选型与设计

    4.2.1空气源热泵机组规格与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供暖热负荷计算结果确定系统的热源容量: 2严寒和寒冷地区应按平衡点温度确定空气源热泵机组和 辅助热源承担热负荷的比例,平衡点温度应按本规程附录A 确定; 3应根据设计工况和平衡点温度确定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有 效制热量,当机组的标称工况与设计工况不符时,应根据室外 温、湿度及结、除霜工况对机组制热性能进行修正;

    4当采用空气源多联式热泵机组时,尚应对室内、外机 之间的连接管长和高差的影响进行修正。

    1不同气候区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性能参数应按表4.2 采用;

    表4.2.2不同气候区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性能参数

    2在最初融霜结束后的连续制热运行中,融霜所需时间总 和不应超过一个连续制热周期的20%。 4.2.3空气源热泵室外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证进风与排风通畅,集中布置的多台室外机应采取 避免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短路的措施; 2应采取措施控制污浊气流的影响: 3 应采取措施控制噪声和排风对周边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 危害; 4 室外机布置应便于日常检修与维护: 5 应对室外机采取防积雪措施; 6 应对室外机化霜水采取有组织排放措施

    4.3.1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当冬季室外设计温度低于当地平 点温度时,应设置辅助热源。 4.3.2辅助热源的选择应满足与空气源热泵联合供暖的可靠 经济性和环保性要求。

    4.3.3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可选用电、燃气、太阳能、工业

    热、生物质或废热作为辅助热源。当具备多种辅助热源时,宜 用清洁能源

    4.3.4既有建筑供暖改造项目应根据建筑已有供暖未站

    4.4.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循环泵选型应根据水力计算结果确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系统冬季设计供暖工况所需流量和扬程的要求; 2添加防冻液的供暖系统应根据防冻液浓度和性质对系统 循环流量和阻力进行修正。 4.4.2在选配供暖系统的循环水泵时,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严寒 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和《夏热冬冷地区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的有关规定。 4.4.3空气源热泵系统的供暖管道应根据不同气候区的气候条 件采取保温措施,且供暖管道保温材料的选择及保温层厚度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

    4.4.2在选配供暖系统的循环水泵时。供暖系统耗由输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严 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和《夏热冬冷地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的有关规定。 4.4.3空气源热泵系统的供暖管道应根据不同气候区的气候

    4.5.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5.3供暖系统水容量不能满足化霜、除霜期间室内温度稳

    ,宜设置缓冲水箱。水箱容量应根据供暖系统的要求和空气源 泵机组性能确定。

    5.1.1热水辐射供暖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的选择,应根

    的设计使用年限、管材的性能以及系统的运行水温、工作压力等 条件确定。

    5.1.2采用地面辐射供暖时,房间地表面平均温度宜按 5. 1.2采用,

    5.1.2采用地面辐射供暖时,房间地表面平均温度

    地面辐射供暖地表面平均温度(℃

    5.1.3辐射供暖系统供水、回水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5.1.3辐射供暖系统供水、回水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水温度不宜超过45℃,且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3℃; 2供水温度不应超过空气源热泵机组在室外供暖设计温度 下能够达到的最高水温。 5.1.4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地面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板、与不供暖房间相邻的地板 为供暖地面时,应设置绝热层; 2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室内底层,应设置绝热层。室内底层 绝热层与土壤之间应设置防潮层;潮湿房间,填充层上或面层下 应设置隔离层; 3地面辐射供暖面层材料热阻不宜大于0.05mK/W; 4绝热层、隔离层、防潮层和地面面层的设置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的有关规定

    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厂142的有关规定。 1.5供暖地面可采用混凝土填充式、预制沟槽保温板式、水 砂浆预制填充板式和预制轻薄供暖板地面

    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的有关规定

    5.2.1散热器的工作压力应根据供暖系统的压力要求确定,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GB50736的有关规定。 5.2.2散热器应选择适用于本规程第3.0.4条给出的供回水 度下运行的形式。

    5.2.3散热器面积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散热器面积 的修正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散热器面 的修正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量对散热器面积的修正。

    5.3.1下列供暖房间宜采用风机盘管供暖

    5.3.1 下列供暖房间宜采用风机盘管供暖: 1 有供暖和空调需求: 2室内温度有独立调节要求; 3间歇供暖。 5.3.2风机盘管规格应根据房间热负荷、设计供回水温度等确 定,性能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机盘管机组》GB/T 19232的有关规定。 5.3.3采用风机盘管供暖时,宜采用计算流体动力学(CFD) 的方法对室内气流组织进行优化

    5.4室内冷凝装置直接供暖

    5.4.1室内冷凝装置直接供暖的热泵机组应满足供暖热

    4.1室内冷凝装置直接供暖的热泵机组应满足供暖热负荷需

    并应采取防止冷媒泄漏的安全

    求,并应采取防止冷媒泄漏的安全措施

    求,开应采取防正冷媒泄漏的安全措施。 5.4.2直接供暖的室内冷凝装置可采用地板型冷凝器、墙面型 冷凝器及热风型冷凝机组。 5.4.3采用热风型室内冷凝机组供暖的热泵主机应具有除霜防 止吹冷风功能。

    5.4.3采用热风型室内冷凝机组供暖的热泵主机应具有

    准《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I174的有关规定

    6.1.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电气系统应采用单独回路供电, 并宜设置计量装置。 6.1.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主要设备应设置就地控制装置, 宜设置自控系统。 6.1.3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电气系统的安全防护设计应包括防 雷设计、防电击设计、防干扰设计。

    6.2.1空气源热泵供暖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供电电源电缆宜采用理地或架空 进线; 2机组和辅助热源宜分别采用单独回路供电; 3配电导体应采用铜芯电缆或电线,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 于设计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 4配电箱设在室外时应选择防护等级IP45以上的室外型 箱体。 6.2.2线路敷设及箱盘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线用导管宜采用金属导管,通信及信号传输线路应与 交流电源线路分开敷设; 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配电导体选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16的有关规定; 3箱盘配线、连接导线及配线箱内端子排安装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

    6.2.3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电气系统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配电线路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短路 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故障保护、过电压及欠电压保护等 装置; 2空气源热泵机组、水泵、风机应装设漏电保护、相间短 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并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过负荷、断相或 低电压保护等安全保护措施; 3辅助热源应设置漏电保护、相间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 护等安全保护措施。

    6.3.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自控系统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监测和控制点表; 2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以及线缆的选型、位置以及安 装要求; 3日 电控调节阀的选型及流通能力计算: 4控制点参数设计值和工况转换边界条件; 5控制策略; 6对于冬季有冻结可能的地区,系统的防冻报警和自动 保护; 通信接口应采用标准通信协议 6.3.2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室外空气温度,必要时监测室外空气相对湿度: 2 室内空气温度; 供暖系统供、回水温度; 4 循环流量或供热量; 5 电功率与耗电量:

    6空气源热泵机组、循环水泵、辅助热源等设备运行状 故障状态和手动/自动状态参数

    6.3.3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节能控制宜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可根据室外气象参数、供暖末端供热能力和室内需 求负荷进行供水(或回水)温度设定值的再设定; 2系统可根据季节、昼夜、房间占用状态进行室内温度设 定值的再设定; 3系统和空气源热泵机组均可按使用时间进行定时启停控 制,并对启停时间进行优化调整; 4空气源热泵宜采用除霜自控策略; 5风机盘管可采用电动水阀和风速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6.4.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防雷与接地设计除应符合

    6.4.3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配电系统的电击防护应符合

    要求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环境公共低压供 统低频传导骚扰及信号传输的兼容水平》GB/T18039.3的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系统电源质量不应受到电磁谐波干扰; 2信号传输线缆宜选用屏蔽型绞线; 3配电系统电源不应干扰周围电器设备

    7.1.1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制

    7.1.1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 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的有关规定。 空气源热泵室外主机、多联机直接冷凝式室内机和制冷剂管道的 施工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174的有关规定。 7.1.2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 有关规定

    7.1.2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有关规定

    7.1.3辐射供暖系统的施工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辐射

    7.2.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7.2.1 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2 完成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已完成技术交底; 3 施工人员具备上岗资质证明; 4 施工现场具有供水、供电条件,有储放材料的临时设施 5 设备的基础应平整,设备基础已验收。 7.2.2 空气源热泵机组及其施工所用的管材、管件及防冻液的 运输、存放应采取保护措施。

    3.1空气源热泵室外机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空气源热泵室外机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

    1设备应安装在经过设计、有足够强度的水平基础之上; 2屋顶上的设备基础应设置在结构楼板上,基础顶面高于 屋面不应小于300mm; 3室外机组安装时,应采取减振措施; 4 应校核设备运行重量对屋面结构荷载和墙体承重能力的 影响; 5室外机组、配电箱(柜)、水泵等机电设备应设置室外防 护措施。

    7.3.2管道和管线穿越建筑物外围护结构时,应按建

    求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室外敷设的电气管线、接线盒、出线 均应做防水防护处理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墙安装时,墙体和连接件应能够承受设备运行重量, 连接应牢固可靠; 2热水水箱和底座间应设绝热措施; 3有振动的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 7.3.4 室内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接头不应埋设在墙体和地面之内; 2 管道外包保温装饰材料时,应便于检修; 管件与管材焊接处,应进行有效的防腐处理。 7.3.5 水系统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安装过滤器,振动设备进出口宜采用柔性连接; 2空调供暖管路的最高处应设自动放气阀,系统最低处应 设泄水阀; 3空气源热泵机组或循环水泵的进出口应安装压力表,或 预留压力表及温度计安装接口。 7.3.6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管网(不包括地面下敷设的供暖输

    3.6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管网(不包括地面下敷设的供暖输

    7.3.6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管网(不包括地面下敷设的

    配管和加热管)、制冷剂管道、膨胀水箱等在室外或不供暖房

    设置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7.3.7电气系统施工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机电设备及材料的防护及验证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2)提供的电源应与铭牌及产品安装说明书要求的电源 一致; 3)电源的安全性; 2设备的保护器件选择及接地安装应按产品及设计要求进 行整定和接线到位; 3导线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4除现行国家标准允许的插座连接外,所有线路导体两端 均应直接固定在设备相应的接线端子上,接线端连接应可靠; 5传感器的选择与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及施工验收规定; 6控制面板和室温控制器应避免震动,并牢固固定在墙 面上。

    8调试、验收与运行维护

    8.1.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设备和材料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 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 8.1.2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 技术资料应齐全,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散热 器、风机盘管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相关技术性能参数进 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8.1.3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在试运行和调试合格后交

    8.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试运行和调试,应在施工完毕后, 且具备正常供暖和供电的条件下进行。 8.2.2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试运行和调试包括水压试验、冲 洗试验、系统设备单机试运行、水系统和风系统的试运行和调 试、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

    儿试、 试、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 8.2.3水压试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 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60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系统的阀门、散热器、风机盘管、换热设备和分集水 器等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水系统管路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并记录试验 结果: 1)水压试验应在管道安装完成并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 进行; 2)冬季进行水压试验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试压完

    成后应及时将水放尽,必要时采用压缩空气将低点处 的存水吹尽; 3)水压试验水温应在5℃40℃之间,试验压力符合设 计要求; 4)辐射供暖盘管应在隐蔽前和隐蔽后分别进行水压试验

    8.2.4冲洗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水系统不同环路逐一进行冲洗试验,冲洗后应保证 管路及设备中的水及冲洗液排尽; 2充水及防冻液应在系统冲洗和试压完毕后注入,防冻液 浓度应满足防冻要求; 3防冻液可按照浓度或密度进行配置,配制过程中,应根 据防冻剂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8.2.5空气源热泵机组单机试运行应满足设备技术文件的有关 规定,做好运行前的准备工作,试运行期间应详细记录机组的相 关运行状态参数

    8.2.6水泵、风机和风机盘管等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行。

    1水系统的试运行和调试应在管道水压试验和冲洗试验、 水系统各设备单机试运行完成且合格之后进行; 2供水干管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 于10%。

    2.8风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

    1应对风管进行严密性试验; 2应在风系统各设备单机试运行和风管严密性试验完成 进行风系统风量调试,总风量实际测试值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 于10%,各风口的实际测试值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15%

    1系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 2系统负荷不宜小于设计负荷的60%,运行机组负荷不

    小于其额定值的80%; 3联合试运行和系统性能检测时间不应低于8h; 4机组的设定温度应与设计工况一致。 8.2.10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宜对下列性能参 数进行检测: 1室内空气温度,必要时可同时检测室外空气温度和湿度: 2 机组进出水温度、流量; 3 系统各设备(包括机组、水泵、辅助热源、风机、风机 盘管等)电功率和耗电量; 4 系统供热量; 5水泵的水流量和进出口压差; 6风机风量; 7 供暖房间噪声值。 8.2.1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的检测结果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室内空气温度满足设计要求; 2水系统供、回水温差检测值不应小于设计温差的80% 测试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3耗电输热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4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5供暖房间噪声值应满足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 规定; 6对于辐射供暖系统,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I142的有关规定

    8.3.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竣工验

    8.3.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竣工验收。竣

    验收资料应包括附录D规定的记录表格及下列文件和记录: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设备、材料、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 验报告; 设备和材料的现场复验报告; 4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记录; 5 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和检验记录; 6 水系统冲洗和试压试验; 7 设备单机试运行记录; 8 系统试运行与调试记录; 9 工程质量检验表。 8.3.2 工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应对使用方进行必要的交底 或使用培训。工程质保期不应少于两个供暖期,并应保证系统能 够满足设计要求

    8.4.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单位应制定空气源热 泵供暖工程的运行与维护的规章制度及日常运行的记录文件。 8.4.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主要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8.4.3空气源热泵机组工作环境应持续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 要求。 8.4.4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调适和检修应委托专业人员进行。 8.4.5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冬季不使用或检修时,应采取防冻

    措施,过渡季及夏季应进行满水保养,定期检查是否满水。

    9.1.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评价指标及其要求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空气源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本规程表4.2.2的规定; 2室内温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 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3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常规能源替代量、二氧化碳减排量、 二氧化硫减排量、粉尘减排量应符合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当无文件明确规定时,应在评价报告中给出。 9.1.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评价时应测试下列项目: 1室内温度; 2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COP); 3 热泵系统制热性能系数(COPsys)。 9.1.3测试方法和评价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 9.1.4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测试所用设备仪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的有关 规定。

    9.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采用长期测试的系统制热性能系

    9.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采用长期测试的系统制热性能系

    9.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采用长期测试的系统制热性能 数进行性能级别评价,长期测试的时间段为一个供暖期,测试其 间系统应在满足实际使用要求的情况下正常运行。空气源执泵

    爱系统性能共分3级,1级最高,级别应按表9.2.1的规定进行 扯分。

    表9.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性能级别划分

    附录 A平衡点温度计算方法

    A.0.1严寒和寒冷地区应按平衡点温度确定空气源热泵机组和 辅助热源承担热负荷的比例。 A.0.2经济平衡点温度以全生命期成本为目标函数,综合考虑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可靠运行及经济性后计算得到。典型城市的 经济平衡点温度可从本附录表A.0.9选取。 A.03空气源执泵全生盒期成本可按下式计竺

    中:LCC 生命周期成本(元); Ch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装机价格(元/kW); Qho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名义制热量(kW),按本规程 第A.0.5条确定; Cf 辅助加热设备的装机价格(元/kW); Q 建筑物冬季供暖热负荷(kW); 7h 设计工况下空气源热泵机组制热能力修正系数,若 机组在室外计算温度下不能运行,则该系数为0; 电力增容费,住宅类已取消电力增容费,其他类 建筑可咨询当地电力部门(元); OC一运行成本(元),按本规程第A.0.4条确定。 4 运行成本按下式计算:

    Qhh, Zj:T( )Ce+ COPh: PL +M (1 ±r)p

    :Tb一一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预设平衡点温度(℃); Tmin——热泵机组可运行的最低室外温度与设计工况室外计 算温度中的较大值(℃); Tmax 热泵机组供暖运行的最高室外温度(℃),根据现 行国家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17758的 有关规定,制热零负荷点为13℃厂房标准规范范本,取12℃; T一一使用地区设计工况室外计算温度(℃); Qh——热泵机组在冬季供暖期某室外温度下的有效制热量 (kW); h;—一i对应供暖期室外温度区间内某室外温度出现小时 数(h); h;——ji对应供暖期室外温度区间内某室外温度出现小时 数(h); COPh 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应根据厂家提供的数据计 算,不应低于本规程表9.2.1中的限值规定; PL一 部分负荷热泵机组COP修正系数; Pf— 辅助加热设备的能源消耗量折算系数; Qf 一 辅助加热设备在冬季供暖期某室外温度下的制热量 (kW),应按本规程第A.0.5条确定; Cf 辅助加热设备消耗能源折算单价(元/kWh),以 天然气为例,其热值取8000kcal/m,价格取2.4 元/m3,则天然气折算单价C,=2.4×860/8000= 0.258(元/kWh); Ce 平均电价(元/kWh),应根据当地电价确定; MC一 年维护费用(元),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r一贴现率; 7m 设备维修费用修正系数; t 运行成本的计算时间(年),一般为设备使用寿命, 应根据厂家提供的相应的机组寿命。

    式中:Cdh—热泵部分负荷运行时制热性能衰减系数; CR一一供暖容量比,工程应用中定义为实际制热量与设 备额定容量的比例。 A.0.5机组名义工况制热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Q。一预设平衡点温度下热泵机组制热量(kW)); 家提供的机组制热量变化曲线或数据图表确定; K2一预设平衡点温度下热泵机组结除霜损失系数,应 根据使用地区的冬季气象参数选取; K一一建筑物综合传热系数(kW/℃); T,一一供暖室内设计温度(℃)。 A.0.6不同室外温度条件下建筑热负荷、热泵机组有效制热量 及辅助加热设备制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及辅助加热设备制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Q 建筑在冬季供暖期某室外温度下的热负荷(kW); K,(T) 热泵机组在冬季供暖期某室外温度修正系数,应根据 厂家提供的机组的制热量变化曲线或数据图表确定; K2(T)一 热泵机组在冬季供暖期某室外温度下结除霜损失系 数,应根据使用地区的冬季气象参数选取; T一一某一时刻室外温度(℃)。 A.0.7空气源热泵预设平衡点温度的全生命期函数LCC可表 示为:

    附录B散热器面积修正方法

    B.0.1以散热器作为空气源热泵系统供暖末端时,应对散热器 散热片数n进行过余温度修正紧固件标准,并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npump= n·βs

    式中:npump 空气源热泵用供暖散热器选择片数(或者米数); 7 散热器片数(或者米数),应符合本规程第 B.0.2条的规定; β——散热器不同过余温度下的片数修正系数,按表 B. 0. 1 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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