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0180-2017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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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 50273-2009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1本标准规定进行热工性能试验的锅炉热平衡系统边界见图1在具体情况下,锅炉热平衡系统边 养不尽相同,可根据下列情况协商修改锅炉热平衡系统边界并调整相应的测量项日: a)对于锅炉热平衡系统边界内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被加热工质时,应分别测量和计算不同工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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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双点刘线内为销护热平系统边异,虚线为烟风系统,

    图1锅炉热平街系统边界

    工程计价标准规范范本6.1锅炉试验前应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试验大纲。试验天纳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a)试验日的和要求 b)锡热平衡系统边界、测量项目测量方法及夏求!

    测点布置与所需仪器、仪表; d)人员组织与分工 试验数据记录与处理; D 试验进度及日程安排, g)其他。 6.2试验前的要求如下: a) 试验所用仪表应是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的合格仪表; 试验用仪器仪表的安装应符合试验要求及相应仪器仪表的安装要求; 受试锅炉及辅机设备的运行状况应符合试验要求; d 受试锅炉的汽、水及燃料、排渣等系统应符合试验要求, 6.3预备性试验的要求如下: a) 试验人员应熟悉试验过程和操作程序并在试验过程中相互配合; b) 锅炉的试验运行工况稳定,试验用仪器仪表应工作正带, 预备性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内容和试验要求应与正式试验相同,如预备性试验能满足正式试 验全部要求,经双方确认,可作为正式试验的一个工况,

    63预备性试验的题求如

    7.1.1试验应在锅炉主要热力参数(工质出口温度、压力、流量)调整到试验允许范围且工况稳定1h后 进行, 7.1.2试验工况要求如下:

    表2锅炉主要热力参数的量大允许波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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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蒸汽锅炉的实际给水温度与设计值的偏差宜控制在十30C~一20℃之间。当实际给水温度 与设计值的偏差超过一20C时,测得的锅炉热效率应按每相差一60/C热效率值下降1个百 分点进行折算,天于或小于一60C,则按比例折算,并在试验结果分析中对此子以扣除(对于 无省煤器的锅炉不子扣除)。 热水锅炉的进水温度和出水温度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宜超过士5℃。当实际出水温度平均值与 设计值的偏差超过一5C时,应对测得的锅炉热效率进行折算,对于燃煤锅炉,出水温度与设 计值相差一15C,则热效率值下降1个百分点;对燃油、燃气锅炉,出水温度与设计值相差 一25℃,则热效率值下降1个百分点。大于或小于上述温度时,按比例折算。对既有省煤器又 有空气预热器的锅炉则不予扣除。 试验时热水锅炉的压力应保证出水温度比该压力下的饱和温度至少低20℃。 e 试验期间安全阔不应启跳,锅炉不应吹灰,不应定期排污,连续排污一般也应关闭。对过热蒸 汽锅炉,当必须连续排污时,连续排污量应计量(计人锅水取样量内),其数值不应超过锅炉出 力的3% 对于燃煤锅炉,试验期间过量空气系数、给煤量、给水流量、炉排速度、煤层或沸膀燃烧锅炉料 层高度等应保持基本稳定:对于燃油燃气锅炉,试验期间过量空气系数、燃料供给流量、给水流 量等应保持基本稳定 定型试验时试验燃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试验燃料与设计燃料在发热值、灰分、水分、颗粒度 等存在可按受的惊差时,在征得试验各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对热效率值按修正曲线进行修正, 修正曲线由锅炉制造方提供并应得到试验各方确认, 1.3试验结束时,锅筒水位和煤(料)斗的煤(料)位均应与试验开始时一致,如煤(料)斗中的煤(料) 不一致应进行修正,对于手烧锅护和下词式锅炉,在试验开始前和试验结束前均应进行一次清炉,且 验结束与开始时,煤(料)层厚度和燃烧状况应基本一致、 1.4正式试验时.每个试验工况的时间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锅炉试验工况时间

    7.1.5试验工况数及蒸发量修正方法如下

    锅炉定型试验应在额定出力下进行2个工况; 对于水煤浆燃烧锅炉和煤粉燃烧锅炉还应进行一次不大于70%额定出力下的燃烧稳定性试 验,时间为4h,一般采用正平衡测量法测量锅炉热效率,但对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或 等于10t/h(7MW)锅炉,可采用反平衡测量法测量锅炉热效率; 定型试验时蒸汽锅炉每个试验工况的平均折算蒸发量应为锅炉额定蒸发量的97%~105%。 当燕汽和给水参数实测值与设计值不一致时,锅炉的蒸发量按式(1)或式(2)进行修正, 对干饱和蒸汽锅炉

    锅炉定型试验应在额定出力下进行2个工况; 对于水煤浆燃烧锅炉和煤粉燃烧锅炉还应进行一次不大于70%额定出力下的燃烧稳定性试 验,时间为4h,一般采用正平衡测量法测量锅炉热效率,但对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或 等于10t/h(7MW)锅炉,可采用反平衡测量法测量锅炉热效率; 定型试验时蒸汽锅炉每个试验工况的平均折算蒸发量应为锅炉额定蒸发量的97%~105%, 当燕汽和给水参数实测值与设计值不一致时,锅炉的蒸发量按式(1)或式(2)进行修正, 对干饱和蒸汽锅炉

    D 锅炉折算燕发量,单位为干克每小时(kg/h): Dr 输出燕汽量(即锅炉实测蒸发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h 饱和燕汽焙,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h 一给水熔,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A 设计参数下饱和蒸汽焙,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一 设计参数下给水焙,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KJ/kg): eh 过热蒸汽焙,单位为干焦每干克(kJ/kg): hh 设计参数下过热蒸汽焙,单位为千焦每干克(K/kg)。 .1.6有机热载体锅炉的试验可按热水锅炉的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当有机热载体进出温度与设计 直的偏差超出士5C时,锅炉热效率折算可按7.1.2c进行

    锅炉运行试验分为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武和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缅测试,相应的试验要 求和方法按附录B

    要求,如燃料特性、锅炉运行出力、压力、温 数及波动范围、热效率折算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应

    8测量项目和试验用仪器仪表

    8.1.1锅炉热工生能主恶位

    a) 锅炉热效率; b) 蒸发量或输出热功率; 蒸汽温度与燕汽品质; d) 工质进出口温度; e工作压力; )过量空气系数

    GB/T10180—2017 排烟温度与人口空气温度; h)燃料消耗量; D空气和烟气流量; 》灰渣等可燃物含量; k)其他热损失等指标, 8.1.2根据图1、图2,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主要测量项日见表4,但可不受限于表4所列的项日。如 需对锅炉进行热工性能分析或计算锅炉净效率,还应进行表5所列项目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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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5钢炉热工性能分析用测量项目

    8.2试验用仪器、仪表

    8.2.1试验时所用的仪器、仅表应在检定或校准的合格有效期内, 8.2.2所用仪器、仪表在测量量程内应满足测量项日的精度要求,主要测量项日所用仪器、仪表的精度 应符合表6的规定, 8.2.3仪器,仪表的安装及使用应符合试验要求及仪器,仪表的使用要求

    8.2.1试验时所用的仗器、仅表应在检定或校准的合格有效期内 8.2.2所用仪器、仪表在测量量程内应满足测量项日的销度要求,主要测量项日所用仪器、仪表的精度 应符合表6的规定, 8.2.3仪器、仪表的安装及使用应符合试验要求及仪器,仪表的使用要求

    表6主要测量项目用仪器,仪表的精度要求

    9.1.1热水锅炉进出口工质(热水、有机热载体)温度,应每不大于5min读数井记录一次,

    5min读数井记录一次, 9.1.2工质流量的测量采用累计(积)方法确定时,应每不大于30min读数并记录一次。 9.1.3需要称重的测量项日,时间间隔按实际操作进行记录, 9.1.4蒸汽湿度和含盐量测量应每不大于30min测量并记录一次, 9.1.5其他测量项日,一般应每不大于15min测量并记录一次

    9.1.2工质流量的测量采用累计(积)方法确定时,应每不大于30min读数并记录一次。 .1.3需要称重的测量项日,时间间隔按实际操作进行记录, 9.1.4蒸汽湿度和含盐量测量应每不大于30min测量并记录一次, 9.1.5其他测量项日,一般应每不大于15min测量并记录一次

    9.2燃料及添加剂的测量

    9.2.1.1固体燃料消耗量应使用衡器进行测量,一般在加人料斗、料仓或皮带输送机之前进行测量,人 工加料时,燃料应与盛放燃料的容器一起称重并逐一记录,盛效燃料的容器应精确称重,并每两一段时 间(如1h)复校一次 9.2.1.2在燃料称重计量开始和结束时,应对锅炉料斗或料仓进行平仓,使料斗或料仓里的燃料剩余量 在计量开始与计量结束时保持一致

    科消耗量可使用衡器液体流量计选行测量,也可采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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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2.2液体燃料消耗量采用衡器测量时,燃料应与盛放燃料的容器一起测量并逐一记录,盛放燃料的 器应精确测量,并每隔一段时间(如1h)复校一次,采用容器测量时,容器上应带有液位计,且容器应 经过验证误差不应低于流量计的猜度要求

    9.2.3.1气体燃料消耗量一般采用气体流量计进行测量,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也可使用衡器

    9.2.3.1气体燃料消耗量一般采用气体流量计进行测量,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也可使用衡器进行测量。 9.2.3.2在测量气体流量时,应在流量计附近同时测量气体的压力和温度

    固体、液体、气体添加剂消耗量的测量分别技 .3的相关要求进行;当仅进行反平额 创量时,入炉添加剂的消耗量可通过校核添加剂给料机等方法选行测量

    9.3燃料及添加剂的采样

    内进行,但不宜从 容器底部排污口进行采样,采样时间和采样量应均勾,且在试验开始后0.5h内和结束前0.5h内各取 次样,总采样次数不应少于三次,总采样量应不少于1L,所有样品混合均勾后分别装人2个容器 内,加盖密封,一份用于化验,一份保存备查

    气体燃料的采样可在减压(调节)离后的燃气管道上或在燃烧器前的燃气管道上进行,一般在管道 上装设一个带阅门的采样管,按上采样器(袋)进行采样,城市煤气及天然气的成分和发热值也可由供 气方提供。当同时有采样分析化验数据和供气方提供的数据且二者不一致时,应以采样分析化验数据 为准,

    固体液体气体添加剂的采样分别按9.3. 9.3.3中相关要求进行。

    样品采样有效时间 炉膛所需的时间适当提前,以保证 集后应立即密封保存

    9.4灰渣量的测量及采样

    9.4.1.1试验过程中可在被测锅炉灰渣出口处,将灰与容器一并测量并逐一记录测量数据,每隔一 时间(如1h)应复校一次容器质量, 9.4.1.2在湿法出渣且含有大量水分时,应将灰渣铺开在消洁的地面上,待稍干除湿后再称量。炉渣 般应逐车称量,若滑煤、烟道灰、溢流灰、冷灰等有多个出查(灰)口时,应对每个出渣(灰)口的灰渣进行 单独称量, 9.4.1.3飞灰一般不需计量,可通过灰平衡计算得出。由于锅炉结等原因造成某项灰渣质量无法测 量时,也应对飞灰质量进行测量,飞灰测量可在除尘器前的烟道内进行等速采样并计算测量结果,测点 应开设在烟道直段上截面工质流速比较均勾的位置,采样点前、后烟道应分别保持6倍直径(当量)和 3倍直径(当量)的直段,采样按附录D规定的网格法等面积原则选行

    9.4.2.1炉透和冷灰采样应与称量同时进行 可在炉透和冷灰出口处定期采样,一般为每车采样一次 采样和缩分方法见附录C每个试验工况原始炉查和冷灰采样质量应不少于总炉渣和冷灰质量的 %,当煤的灰分A40% 总炉溢和冷灰质量的1%,且原始炉渣和冷灰采 样总质量应不少于20k 手全部采样。缩分后炉渣和冷灰样品质量应不 少于3飞g,所采样品分别装 份用于化验,一份保存备查 主每次出灰时进行,采样方法与炉渣采样相同,如有多 灰、溢流灰、漏煤、循环灰样品质量应各不少于 所采样品分别装人2个容器内,加盖密封,一份用 手化验,一份保存备查,如样品需做全水分化验,则样品质量应各不少于3kg .4.2.3当锅炉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小于或等于10t/h(7MW)时,其飞灰的采样可在除尘器的出 灰口进行,方法如下 a)对于干式除尘器,试验前应先消理除尘器内的积灰,试验结束后,打开除尘器出灰口,放出飞 灰,采样并缩分到不少于0.5kg,分别装人2个容器内,加盖密封,一份用于化验,一份保存 备查; b)对于湿式除尘器,可在试验过程中,定时用容器在除尘器的出水口处连水带灰采样,让其白然 沉淀后倒水,取出飞灰,待试验结束,把采样飞灰缩分至不少于0.5kg,分别装人2个容器内, 加盖密封,一份用于化验,一份保存备查, 9.4.2.4当锅炉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10t/h(7MW)或配有多级除尘器时,可在除尘器前的烟 道上按附录D的网格法等面积原则进行采样

    9.5.2蒸汽铝炉给水流量

    9.5.2.1蒸汽锅炉蒸发量一般通过测量锅炉给水流量来确定,采用流量计测量锅炉给水流量时,测点 通常布置在给水系后给水管道的直段上,并尽量与给水温度和给水压力测点处于同一区域。

    .5.2.1蒸汽锅炉蒸发量 通常布置在给水系后给水管道的直段上,并尽量与给水温度和给水压力测点处于同一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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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2.2给水流量也可采用容器(如水箱)进行测量,容器应带有满足精度要求的液位计,并且容积应能 满足一个试验工况的用水量要求, 9.5.2.3试验过程中存在锅水取样和蒸汽取样时,应对取样量进行计量。锅水取样计量的器具精度不 应低于Ⅲ级:蒸汽取样计量的器具精度不应低于Ⅲ级, 9.5.2.4当采用测量锅炉给水流量来确定锅炉蒸发量时,试验开始时应对锅炉水位计进行标记,以保证 试验开始和结束时锅内的水位处于同一水位线。

    9.5.2.2给水流量也可采用容器(如水箱)进行测量,容器应带有满足精度要求的液位计,并且容积应能 满足一个试验工况的用水量要求, 9.5.2.3试验过程中存在锅水取样和蒸汽取样时,应对取样量进行计量。锅水取样计量的器具梢度不 应低于Ⅲ级:蒸汽取样计量的器具精度不应低于Ⅲ级, 9.5.2.4当采用测量锅炉给水流量来确定锅炉蒸发量时,试验开始时应对锅炉水位计进行标记,以保证 试验开始和结束时锅内的水位处于同一水位线。

    9.5.3过热蒸汽流量

    过热蒸汽锅炉蒸发量可来用直接测盘过热蒸汽流量来确定。过热蒸汽流盘测点一般布盘在主蒸汽 管道的直段上,

    9.5.4热水(有机热载体)锯炉循环水(有机热载体)量

    9.5.4热水(有机热载体)锅炉循环水(有机热载体)量

    水(有机热载体)锅炉循环水(有机热载体)量测点应布

    .611测温仪表成存合试签婴求

    9.6.2蒸汽锅炉给水温度

    蒸气钢炉水温皮 编应捕至给水管道截面的1/3 盘给水温度

    过热蒸汽温度测点应布置在主蒸汽管道上,测温仪表的测温端应捕至主蒸汽管道裁面的1/3~ 2/3处

    9.6.4热水(有机热载体)钢炉进出水(有机热载体)温度

    热水(有机热载体)炉进、出水(有机热载体)温度测点应布置在进、出水(有机热载体)管道上,测 温仪表的测温端应捕至管道截面的1/3~2/3处

    9.6.5入炉冷空气温度

    9.6.6.1排烟温度测点应设在烟道截面上T质温度比较均匀的位受,并应按近最后一级受热面,且距离 立不大于1m。 9.6.6.2测温仪表的测温端应捕至烟道直径(当量)的1/3~2/3处,当锅炉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 大于或等于20t/h(14MW)、烟道截面较大时,排烟温度应进行多点测量,一般可在同一裁面上布量 2个~3个测点,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锅炉的排烟温度,当锅炉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 130t/h(91MW)时,应采用网格法测量,网格法等面积划分原则见附录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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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1冷灰、烟道灰、循环灰温度可在放出的灰璀中进行测量,测温仪表的测温端应尽盘处于灰堆的 重心位置,每堆测量2次~3次。试验结束后,根据每堆灰的质量,对试验数据进行加权平均,作为试验 的结果数据。 9.6.7.2当锅炉配备冷查器时,灰渣温度应在冷渣器出灰口处测量,冷渣器中的冷却水吸收的热量应 计人锅炉有效吸收热量。 9.6.7.3当炉渣、冷灰和漏煤温度无法测量时,层状燃烧锅炉的炉渣温度按600℃选取,循环流化床锅 炉的冷灰(无冷渣器)温度按800C选取,煤粉锅炉的炉渣漏度800C选取.漏煤温度按50C选取

    9.7.1锅炉蒸汽压力、给水压力、热水(有机热载体)锅炉进水(有机热载体)和出水(有机热载体)压力、 可采用压力表进行测量。饱和蒸汽锅炉蒸汽压力的测点应布受在锅筒或锅壳的汽空问内,过热燕汽铜 护蒸汽压力的测点应布置在过热蒸汽主管道上,热水(有机热载体)锅炉工质压力测点应布置在进、出水 有机热载体)管道上, 9.7.2风机风压、锅炉风室风压,烟、风道各段烟气、风压力,以及烟、风道各段烟、风流速的测点应布置 在风道或烟道截面上流速和压力分布比较均勾的位受。当锅炉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 30t/h(91MW)时,应采用网格法测量,网格法等面积划分原则见附录D

    9.8.1锅炉烟气成分测量项日主要包括烟气中三原子气体LRO(即:CO十SO,)含量,氧气(O)含 量、一氧化碳(CO)含量、氢气(H)含量、硫化氢(HS)含量、碳氢化合物(CH)含量。需要时,可测量 摄氧化物(NO,)含量等 9.8.2当锅炉使用特殊燃料或进风(如富氧燃烧),被测气体中含氢量超出烟气分析仪的量程时,应采 用奥氏分析仪进行测量分析,奥氏分析仪的使用见附录E, 9.8.3烟气成分测点应开设在烟道截面上工质流速比较均勾的位盘,一般在直管段上,并应接近最后 一级受热面,距离不大于1m,烟气成分和排烟温度测量可采用同一个测点,当二者采用不同测点时, 烟气成分测点应更靠近最后一级受热面。 9.8.4烟气取样管端部应插至烟道直径(当量)的1/3~2/3处,当锅炉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 或等于20t/h(14MW)、烟道截面较大时,可采用笛型采样管进行采样,也可采用网格法采样,网格法 等面积划分原则见附录D

    9.10散热损失的测量与计算

    锻炉本体及部件外表面散热损失测量与计算应按附录F的规定进行

    9.11饱和蒸汽温度和过热蒸汽含盐量的测量

    9.11.1饱和蒸汽湿度和过热蒸汽含盐量的测量按附录G的规定进行,

    9.11.1饱和蒸汽湿度和过热蒸汽含盐量的测量按附录G的规定进行, 9.11.2在用工业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测试时,若现场无合适的蒸汽和锅水采样装量且无加装条件时, 跑和燕汽湿度可按NB/T47034对工业锅炉额定工况下蒸汽品质要求的最低值选取,水管锅炉蒸汽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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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取3%.水火管钢炉和锅光锅炉蒸汽湿度取4%

    9.12燃料灰、造及添加剂的化验分析

    9.13有机热载体的化验分析

    有机热载体的化验分析应按GB23971.GB/T24747的相关规定进行。

    10.1单一工质锅炉热效率的计算

    10.1.1采用正平衡测量法时锅炉热效率的计算

    10.1.1.1输人热量计算按式(3)进行

    Qn=Qmar十Q十Qr十Q

    武中: Q 输人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或千焦每立方米(kJ/kg或kJ/m): Q 收到低位发热值,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Q 加热燃料或外来热量,单位为干焦每干克或千焦每立方米(kJ/kg或kJ/m): Q 燃料物理热,单位为千焦每干克或干焦每立方米(kJ/kg或kJ/m): Qm 自用蒸汽带人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或千焦每立方米(KJ/kg或kJ/m)。 注:Q是煤的低位发热值,当燃料为其他料时应以相应感料的低位发热值代人,电加热解炉以输人电功率换 算为热量,每于瓦时(kW·b)的发热量折算为3600k) 10.1.1.2做和蒸汽锅炉热效率计算按式(4)进行

    BQm · 式中: 71 正平衡效率,%; D 一给水流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1 汽化潜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一饱和燕汽湿度,%; Gem 测定燕汽湿度时的锅水取样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G——热水(有机热载体)锅炉工质循环流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h——热水(有机热载体)锅炉出口工质焙,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h—热水(有机热载体)锅炉进口工质焙,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10.1.1.5电加热锅炉热效率计算按式(9)或式(10)进行:

    10.1.2采用反平衡测量法时锅炉热效率的计算

    当采用反平衡测量法测定锅炉热效率时,所采用的燃料消耗(包括由此计算的灰渣总量),可采用 无假定锅炉热效率,通过正平衡有效吸热量的测量计算燃料消耗量,按反平衡送代计算(前后两次热效

    10.1.3其他量的计复

    10.2多工质银炉热效事的品

    炉热平衡系统边界内发生烟气冷凝且热量回收利用的

    添加脱硫剂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热效率的计算按附录1

    10.5热效率计算结果的误差规定

    灭火系统标准规范范本GB/T 101802017

    10.5.1当同时采用正反平衡测量法测试时,每个试验工况测得的正、反平衡热效率值之差应不大于 个百分点,两个工况测得的正平衡或者反平衡的热效率值之差均应不大于2个百分点,燃油燃气锅 护和电加热锅炉无论采用何种测量法进行试验,测得的热效率值之差均应不大于1个百分点。 10.5.2取两个试验工况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锅炉热效率最终计算结果

    10.5.1当同时采用正、反平衡测量法测武时,每个鼠验工况剩得的正、反平衡热效率值之差应不天于 个百分点,两个工况测得的正平衡或者反平衡的热效率值之差应不大于手2个百分点,燃油燃气解 护和电加热锅炉无论采用何种测量法进行试验,测得的热效率值之差均应不大于1个百分点。 10.5.2取两个试验工况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锅炉热效率最终计算结果

    附录丁给出了烟气、灰和空气的平均比定压热容、常用气体的有关量值以及常用法定计量单位及其 换算,供计算时参考选用,

    11.1试验报告封面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客

    a) 试验锅炉型号: b) 锅炉制造单位; C) 试验委托单位; d) 试验地点; e) 试验日期; 试验单位; g) 试验报告编号建筑技术交底, 11.2 试验报告正文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试验日的和要求; b) 试验负责人,参加人员; C 锅炉热平衡系统边界及测点布置图、试验项日及试验用仪器仪表说明; 试验工况说明和结果分析; ? e) 锅炉设计数据综合表(格式参见附录H中表H.1): f 锅炉试验数据综合表(格式参见附录H中表H.2); 锅炉试验结果汇总表(格式参见附录H中表H.3)。 11.3试验报告、试验原始数据应由试验单位存档备查

    辋炉出力根据锅炉制造单位的设计来确定,对于蒸汽锅炉,如由锅炉本体吸收的有效热量作为锅 护出力,则其折算值扣除自用蒸汽量和锅水采样量即为锅炉出力,如由锅炉本体和冷凝器两个部分有效 吸收热量相加,则其出力为锅炉本体部分的折算值加上锅炉冷囊器有效吸热量,并需扣除白用蒸汽盘和 锅水采样量,对于热水锅炉,其出力为锅炉本体和锅炉冷凝器的有效吸热量之和, 在计算锅炉出力时,应把不同的计量单位统一至相同计量单位,蒸汽锅炉出力单位为kg/h,热水 锅炉热功率单位为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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