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64-2019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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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供暖建筑热负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 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3.2.2辐射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比对流散热器供暖的设计温度 降低2℃取值
轨道交通标准规范范本3.2.2辐射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比对流散热器供暖的设计温度 降低2℃取值。 B.2.3局部辐射供暖系统的热负荷应按全面辐射供暖的热负荷 乘以表3.2.3的计算系数确定。
乘以表3.2.3的计算系数确定
局部辐射供暖系统热负荷的计算系
3. 2. 4 进深天于6m的房间,宜以距外墙6m为分界区,计算热 负荷。 3.2.5辐射供暖系统敷设加热管部件的建筑地面和墙面,不应 计算其传热损失。 3.2.6建筑(除楼梯间外)的围护结构耗热量高度附加率,散 热器供暖房间高度大于4m时,每高出1m宜附加1%,但总附加 率不宜大于8%。 3.2.7采用分户热计量或分户独立热源的辐射供暖系统,应考 虑间歇运行和户间传热等因素。
3.3.1空气源热泵机组或多联机作为供暖的热源,其规格在实 际供暖设计工况下,制热量应能够满足冬季供暖负荷。 3.3.2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有效制热量应根据室外计算温度,分 别采用温度修正系数和融霜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3.3.3应根据建筑的特点及使用功能确定热泵机组的设置方式 及末端系统形式。
3. 4 水系统的计算
3.4.1供暖系统的水质及其保证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要求。 3.4.2供暖水系统布置和选择管径时,应减少并联环路之间压 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当设计工况时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 差额超过15%时,应采取水力平衡措施。 3.4.3供暖水系统应按设备、管道及其附件所能承受的最高工 作压力和水力平衡要求进行竖向分区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敷设的加热管及其附件应满足系统工作压力要求; 2采用供暖地面辐射供暖时,应根据辐射供暖设计压力选 择相应承压能力的产品。 3.4.4供暖板、毛细管的压力损失应根据产品检测报告确定。 3.4.5加热管和供暖板输配管的局部压力损失应通过计算 确定。 3.4.6应根据水系统的阻力计算结果配置或校核相应的循环水 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源热泵机组供暖系统的循环泵应满足系统冬季供热 设计工况所需流量和扬程的较大值: 2当水系统添加防冻液时应根据防冻液浓度和性质对系统 循环流量和阻力进行修正。 3.4.7采用集中热源的住宅建筑,楼内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应采用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系统形式: 2 同一对立管宜连接负荷相近的户内系统: 3一对共用立管在每层连接的户数不宜超过3户; 4共用立管接向户内系统的供、回水管应分别设置关断阀 其中一个关断阀应具有调节功能;
3. 4. 1 供暖系统的水质及其保证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的要求。
3.4.2供暖水系统布置和选择管径时,应减少并联环路之
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当设计工况时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 差额超过15%时,应采取水力平衡措施
B.4.3供暖水系统应按设备、管道及其附件所能承受的最高工
3.4.6应根据水系统的阻力计算
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源热泵机组供暖系统的循环泵应满足系统冬季供热 没计工况所需流量和扬程的较大值: 2当水系统添加防冻液时应根据防冻液浓度和性质对系统 盾环流量和阻力进行修正。
3.4.7采用集中热源的住宅建筑,楼内供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
1 应采用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系统形式: 2 同一对立管宜连接负荷相近的户内系统; 3 一对共用立管在每层连接的户数不宜超过3户; 4共用立管接向户内系统的供、回水管应分别设置关断阀, 其中一个关断阀应具有调节功能:
5共用立管和分户关断调节阀门,应设置在户外公共空间 的管道井或小室内; 6采用分户热计量的系统应安装相应的热计量或热量分摊 装置。 3.4.8水系统的设计补水量(小时流量)可按系统循环水量的 1%计算。
3.5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设计
3.5.1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热媒的温度、流量和资用压差等参 数,应同热源系统相匹配。热源系统应设置相应的控制装置。 3.5.2现场敷设的加热管应根据房间的热工特性和保证地面温 变均匀的原则,并考虑管材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采用回折型或 平行型等布管方式。热负荷明显不均匀的房间,宜将高温管段优 先布置于房间热负荷较大的外窗或外墙侧。
3.5.3地面上的固定设备或卫生器具下方,不应布置加热
3.5.4低温地面辐射的构造
的类型确定,典型辐射供暖地面构造做法可按本规程附录B选 用。辐射地面的构造应由下列全部或部分组成: 1 楼板或与土壤相邻的地面; 2 防潮层(对与土壤相邻地面); 3 绝热层; 4 加热管; 5 填充层; 6 隔离层(对潮湿房间); 7 面层。
以及与土壤接触的底层地面作为供暖辐射地面时,应设置绝热 层。绝热层与土壤之间必须设置防潮层。潮湿房间的混凝土填充
式供暖地面的填充层上、预制沟槽保温板或预制轻薄供暖板供暖 地面的面层下,应设置隔离层。
5.6分支环路的设置应符合下
1连接在同一分水器、集水器的相同管径的各环路长度宜 接近;现场敷设加热管时,各环路管长度不宜超过120m;各环 路长度差距较大时,宜采用不同管径的加热管,或在每个分支环 路上设置平衡装置; 2每个主要房间应独立设置环路,面积小的附属房间内的 加热管、输配管可串联; 3进深和面积较大的房间,当分区域计算热负荷时,各区 域应独立设置环路: 4不同标高的房间地面,不宜共用一个环路。 3.5.7加热管的敷设间距和供暖板的铺设面积,应根据房间所 需供热量、室内计算温度、平均水温、地面传热热阻等确定。 3.5.8加热管和输配管流速不宜小于0.25m/s。 3.5.9输配管宜采用与供暖板内加热管相同的材质。 3.5.10每个环路进、出水口,应分别与分水器、集水器相连 接。分水器、集水器最大断面流速不宜大于0.8m/s。每个分支 环路供回水管上均应设置可关断阀门。 3.5.11分水器前应设置过滤器;分水器的总进水管与集水器 的总出水管之间宜设置清洗供暖系统时使用的旁通管,旁通管上 应设置阀门。
3. 6制冷剂系统设计
3.6.1根据建筑的规模、类型、负荷特点、参数要求及其所在 的气候区等,经技术、经济、安全比较确定合理时,可采用多联 机系统。
3.6.3多联机系统的配管应采用铜管,其材质、规格
B.6.3多联机系统的配管应采用铜管,其材质、规格等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铜及铜合金拉制管》GB/T1527和《空调与制冷 没备用铜及铜合金无缝管》GB/T17791的要求。
3.6.4集支管不应用于垂直方向的分流:在集支管分流:
不应再用分歧管或集支管进行分流。集支管有多余分支时,应将 管口夹扁焊接密封。
3.6.5应尽量减少管道的折数,对于有多个支路的多联
统,主干管的分流点与各支路最远端室内机组的距离应尽量 相等。
3.6.6分歧管、集支管与直管道之间的管段长度应满足
1铜管转弯处与相邻分歧管间的直管段长度应大于0.5m; 27 相邻两分歧管间的直管段长度应大于0.5m; 3分歧管或集支管后连接室内机组的直管段长度应大 于 0.5m。 3. 6. 7 制冷剂管道过梁时,应避免存在直弯液囊和气囊。制冷 剂配管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预埋套管,并应符合消防安全的 规定
3.6.7制冷剂管道过梁时,应避免存在直弯液囊和气囊。制冷 剂配管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预埋套管,并应符合消防安全的 规定。
1应合理选用线式、集中式等制冷剂管道布置方式,并应 进行制冷剂管道布置优化。 2制冷剂管道的最大长度及设备间的最大高差等,不应超 过产品技术要求。 3制冷剂管道的管径、管材和管道配件等应按产品技术要 求选用,且其主要配件应由生产厂家配套供应
3.7.1采用空气源热泵进行供暖时,室温应能够自动控制。热 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多联机系统应设置用能计量装置,公共建 筑宜分楼层或分用户设置计量装置。
B.7.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具备气候补偿和自动调节
B.7.3地面辐射供暖水系统室温控制可采用分环路控制和总体
地池用 控制两种方式,自动控制阀宜采用电热式控制阀,也可采用自力 式温控阀和电动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分环路控制时,应在分水器或集水器处的各个分 支管上分别设置自动控制阀,控制各房间或区域的室内空气 温度; 2当采用总体控制时,应在分水器或集水器总管上设置自 动控制阀,控制整个用户或区域的室内空气温度。
3.7.4温控器设置及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温型温控器应设置在附近无散热体、周围无遮挡物 不受风直吹、不受阳光直晒、通风干燥、周围无热流体、能正确 反映室内温度的位置,且不宜设在外墙上; 2在需要同时控制室温和限制地表面温度的场合,应采用 双温型温控器: 3对开放大空间场所,室温型温控器应布置在所对应回路 的附近,当无法布置在所对应的回路附近时,可采用地温型温 控器; 4地温型温控器的传感器不应被家具、地毯等覆盖或遮挡, 宜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的位置且在加热部件之间; 5对浴室、带沐浴设备的卫生间、游泳池等潮湿区域,室 温温控器的防护等级和设置位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
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地温型温控器。 6监控器的控制器设置高度宜距地面1.4m,或与照明开关 在同一水平线上。
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地温型温控器。 6监控器的控制器设置高度宜距地面1.4m,或与照明开关 在同一水平线上。
4.1.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所有设备、配套装置及附件,以 及自动监控系统,应由同一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配套供应,并配合 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
4.1.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所有设备、配套装置及附件,以 及自动监控系统,应由同一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配套供应,并配合 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 4.1.2空气源热泵机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环境温度 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 的热泵(冷水)机组》GB/T25127.1及《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 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 机组》GB/T25127.2的有关规定。 4.1.3空气源多联式热泵机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环境 温度空气源多联式热泵(空调)机组》GB/T25857的有关
4.1.2空气源热泵机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环境
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 的热泵(冷水)机组》GB/T25127.1及《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 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 机组》GB/T 25127.2 的有关规定
4.1.3空气源多联式热泵机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环境 温度空气源多联式热泵(空调)机组》GB/T25857的有关 规定。
4.1.3空气源多联式热泵机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环境
4.2.1空气源热泵机组应具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措施,除霜 效率要高,除霜时间小于20%。 4.2.2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单台容量及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供 暖负荷全年变化规律,满足李节及部分负荷要求。 4.2.3建筑物应满足新风需求,新风机组应结合建筑特点,优 先采用具有能量回收、过滤功能的产品
4.2.4空气源热泵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确保进风与排风通畅,在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不发
气流短路; 2避免受污浊气流影响; 3 噪声和排热符合周围环境要求; 便于对室外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 4.2.5当室外机组集中布置时,应在室外机组周围留有充足的 散热空间,以防止进、排风的气流短路或吸入其他室外机组的 排风。 4.2.6当室外机组分散布置在建筑物各层的预留位置时,应考 虑既不影响建筑立面的景观,文有利于与室外空气的热交换,同 时便于清洗和维护。 1如果因为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良好通风,应采用排风管将 室外机组的排风直接排至室外空间,并避免排风管漏风,同时应 满足室外机组风机的机外静压大于进、排风管的阻力之和: 2设置在多层或高层建筑中的室外机组,不应从下到上逐 层、依次布置在建筑物的竖向凹槽内;必要时,宜采用气流组 织模拟分析方法,辅助确定室外机组以及进、排风口的设置 位置。
气流短路; 2避免受污浊气流影响; 3 噪声和排热符合周围环境要求; 便于对室外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 4.2.5当室外机组集中布置时,应在室外机组周围留有充足的 散热空间,以防止进、排风的气流短路或吸入其他室外机组的 排风。 4.2.6当室外机组分散布置在建筑物各层的预留位置时,应考 虑既不影响建筑立面的景观,又有利于与室外空气的热交换,同
4.2.6当室外机组分散布置在建筑物各层的预留位置时,应考
4.2.7供暖系统应进行保温,并采取防冻措施,根拥
和管材,应一次性加注专门配制的对环境友好、低毒、安全、缓 蚀和黏度低的防冻液。
4.3.1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中所用材料,应根据工作温度、工作 压力、荷载、设计寿命、现场防水、防火、施工性能等方面的要 求,综合比较确定。 4.3.2地面辐射供暖加热管的工作压力应依据系统最高工作压 力确定,并以此确定供暖设施类型或计算加热管壁厚。可选用以 下地面供暖形式:
4.3.5热水管道系统应按下列原则设置阀门:
风机盘管、毛细管网与散热器
4.4风机盘管、毛细管网与散热器 4.4.1系统中所用的风机盘管机组应能根据室温进行风量的自 动调控。 4.4.2系统中的风机盘管应采用性能优良的机组,机组的结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机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所有钣金件、零配件应有 良好的防锈措施: 2机组的隔热保温材料应具有无毒、无异味、吸湿性小并 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粘贴应平整牢固; 3 机组应在盘管管路能有效排除管内滞留空气处设置放 气阀。 4.4.3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风宜直接送入人员活动区: 2 宜选用出口余压低的风机盘管。 4.4.4选择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供暖系统的压力要求,确定散热器的工作压力, 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相对湿度较大的房间应采用耐腐蚀的散热器: 3采用钢制散热器时,应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在非供 暖李节供暖系统应充水保养; 4采用铝制散热器时,应选用内防腐型,并满足产品对水 质的要求; 5安装热量表和恒温阀的热水供暖系统不宜采用水流通道 内含有粘砂的铸铁散热器;
4.4.8新建建筑不宜选择散热器为供暖系统末端设备
5.1.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应按有效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5.1.2低温地面辐射供暖、毛细管网施工时不宜与其他工种交 叉施工作业,所有地面留洞应在填充层施工前完成。 5.1.3低温地面辐射供暖、毛细管网施工过程中,加热供冷部 件敷设区域,严禁穿凿、穿孔或进行射钉作业。 5.1.4低温地面辐射供暖、毛细管网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5℃:在低于0℃的环境下施工时,现场应采取升温措施, 5.1.5低温地面辐射供暖施工结束后应绘制竣工图,并应准确 标注加热供冷部件敷设位置及地温传感器理设地点
5. 2. 1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2 已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 4 经检验,设备、管材及辅助材料齐全: 5 经检验,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标志和外观清晰合格: 6 配备齐全合格的测试仪器和设备。 5. 2. 2 室外设备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安装: 应校核设备运行重量对屋面结构荷载和墙体承重能力 影响:
2设备应安装在经过设计、有足够强度的水平基础之上, 且设备必须固定在基础上: 3屋顶上的设备基础应设置在承重结构上,基础上表面高 于屋面不应小于300mm; 4有振动的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 5室外机组、配电箱(柜)、水泵等机电设备应具备室外 安装防护条件或采取防雨措施; 6设备超出初始设计的建筑物防雷系统的保护范围时,应 增加相应的避雷措施
5.2.3管道和管线穿越建筑物外围护结构时,应按建筑
求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所有室外敷设的电气线路管线接线盒 出线口均应做防水防护处理。
求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所有室外敷设的电气线路管线接
5.2.4室内管道敷设应符合
管道接头不应理设在墙体和地面之内; 2 管道外包装饰材料时应便于检修。
1管道接头不应理设在墙体和地面之内;
5.3.1防腐施工前应对金属表面进行防锈、清洁处理,可选用 人工除锈或喷砂除锈的方法。 5.3.2除有色金属、不锈钢管、不锈钢板、镀锌钢管、镀锌钢 饭和铝板外,金属设备与管道的外表面防腐,宜采用涂漆。涂层 类别应能耐受环境大气的腐蚀
5.3.3管道穿楼板或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断。
5.3.3管道穿楼板或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断。 5.3.4水系统管道与设备绝热施工前应进行表面清洁处理,防 腐层破坏的应补涂完整。
1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主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 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的有关规定
2设备与管道的绝热材料燃烧性能应满足现行有关防火规 范的要求; 3保温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正常操作时的介质最高 温度; 4保温材料应选择热导率低、密度小、造价低、易于施工 的材料和制品; 5综合经济比较合适时,可以选用复合绝热材料
6.1.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试运行调试,应在施工完毕后, 且具备正常供暖和供电的条件下,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的配合 下进行。 6.1.2检验、调试及验收应由工程承包方提出书面报告,监理 单位组织各相关专业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应做好记录。 6.1.3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组件,配 件、绝热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技 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 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6.1.4主要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在
6.2.1主要设备和材米
6.2.1主要设备和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和送具备相应资质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的空气源热泵机组或空气源多联式热泵机组,每个 企业的每种类型抽取1台机组检测:当检测机组不符合要求时 再抽取2台机组检测; 2采用的风机盘管机组、散热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要求取样送检; 3毛细管网、塑料和铝塑复合管管材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范》JGJ142的要求取样送检。
6.2.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 1空气源热泵机组,空气源多联式热泵机组,加热管、散 热器、毛细管网、预制沟槽保温板或供暖板、输配管、附件、绝 热材料、温控及计量设备等的质量: 2原始工作面、填充层、面层、隔离层、绝热层、防潮层 均热层、伸缩缝等施工质量; 3管道、分水器、集水器、阀门、温控及计量设备等安装 质量; 4管路冲洗; 5隐蔽前、后水压试验。 6.2.3发泡混凝土绝热层应做干体积密度、抗压强度及导热系 数试验。干体积密度及7d、28d抗压强度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GB/T11969的规定;导热 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GB/T10294的规定。 6.2.4辐射供暖系统中间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暖地面施工前,地面的平整、清洁状况符合施工要求: 2 绝热层的厚度、材料的物理性能及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3伸缩缝应按设计要求敷设完毕; 4供暖板表面应平整,接缝处应严密; 5加热管、输配管的材料、规格及敷设间距、弯曲半径及 固定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6填充层内加热管、输配管不应有接头,弯曲部分不得出 现硬折弯现象; 7加热管、输配管、分水器、集水器及其连接处在试验压 力下无渗漏; 8阀门启闭灵活,关闭严密:
6.2.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和!
6.3.1水压试验应在系统冲洗之后进行。冲洗应在空气源热泵 以外主供、回水管道冲洗合格后,再进行室内供暖系统的冲洗。 6.3.2系统应进行下列试验和测试: 1水系统的阀门、分集水器等组件安装前,应按相关标准 故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承压水系统管道和设备应按下列要求做水压试验:
以外主供、回水管道冲洗合格后,再进行室内供暖系统的冲洗 6.3.2系统应进行下列试验和测试:
1水系统的阀门、分集水器等组件安装前,应按相关标准 故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承压水系统管道和设备应按下列要求做水压试验:
1)冬李进行水压试验时应采取防冻措施,试压完成后应 及时将水泄空、吹净、吹干; 2)水压试验应在系统冲洗之后,进行保温之前进行: 3)辐射供暖系统应在加热管隐蔽前、隐蔽后分别进行水 压试验; 4)空气源热泵供暖水系统水压试验,应在地面辐射供暖 系统的隐蔽后试验完成后进行; 5)系统试验压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 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和《通风与空调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 3非承压管路和设备应做满水及灌水试验: 4制冷剂管道系统应进行气密性、保压和抽真空试验。 3.3水压试验应以每个系统为单位,逐回路进行。
6.4.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
1应脱离主机单独对水系统进行循环清洗,确保无杂质后 与主机连接并进行充水放气; 2对出厂未充注制冷剂的空气源热泵机组,应按设备技术 文件的规定充注制冷剂; 3系统的设备和管道系统,以及相应的自控和电气系统安 装完毕后,应根据相关标准、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以 及产品安装说明书逐项进行检查
1地面辐射供暖系统调试,应按相关标准要求缓慢升温 直至达到设计供水温度; 2试运行后应清洗管路上的过滤器,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6.4.4空气源热泵机组和空气源多联式热泵机组应进行单机试 运行、无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行、带负荷试运行。 6.4.5供暖系统调试过程中应进行记录,调试完成后应出具带 负荷试运转效果报告
6.4.6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室内空气温度检测应
1辐射供暖时,宜以房间中央离地0.75m高处的空气温度 作为评价依据; 2温度测量系统准确度应为±0.2℃
6.5.1竣工验收应在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后 进行。 6.5.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验收,应作为分部工程纳入建筑 整体系统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各 系统分包专业公司和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 淤工验收按本规程要求将质最合格的分部工程移交建设单位
6.5.1竣工验收应在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后 进行。
6.5.3供暖系统竣工验收时城市道路标准规范范本,应提供下列文件:
1施工图、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及 检验报告; 3 供暖系统性能检测报告; 4 中间验收记录; 5 冲洗和试压记录: 6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7 系统试运行和调试记录: 8 材料和产品的现场复验报告:
9 试运转检验报告; 10工程施工安装质量验收表; 11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7.0.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首次运行注水前应充分排气。系统 每年首次运行时,需确保户内户外阀门开启到位,过滤器无堵 塞,立管进回水放气通畅,加热管内无气堵。 7.0.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进行充水养护,在有冻结危险的 场合应采取保温措施。 7.0.3工程交付使用后,各系统施工专业公司应对使用方法进 行交底或使用培训。工程质保期不应少于两个供暖期,并保证系 统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7.0.4物业公司、设备材料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及其指定的专业 维修公司,应共同负责定期对系统进行运行维护。运行维护应有 小
7.0.4物业公司、设备材料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及其指定的专业 维修公司,应共同负责定期对系统进行运行维护。运行维护应有 维护记录。
7.0.5运行维护过程中,制冷剂 列要求: 1 应由专业公司进行; 应正确选择清洗药剂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宜采用含氯酸或氟化物的清洗 药剂; 3 清洗后的药剂废液应进行回收处理。 7.0.6辐射供暖系统的表面上应有明显的标识,不得进行打 洞、钉凿、撞击、高温作业等工作。
A.0.2控制环节应符合下列要
....- 供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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