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549-2018 空调冷源系统能效检测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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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549-2018 空调冷源系统能效检测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3.3.5检测仪器仪表的性能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
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的有关规定之外,还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A的规定。
3.3.6若未安装监测系统,冷源系统季节能效比宜通过短期检 测和计算获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短期检测工况应包括系统设计工况和部分负荷工况: 2测量应在机组运行稳定后开始。测量数据采集时间间隔 应为5min~10min,连续测量时间不应小于60min,测量值应取 测量数据的平均值。 3.3.7若已安装监测系统,冷源系统季节能效比宜通过系统的 制冷季监测数据获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系统应对冷冻水供回水温度、冷冻水循环水量、机 组耗电量、水泵耗电量、冷却塔风机耗电量等参数进行同步测量 和存储; 临洲公
3.3.6若未安装监测系统,冷源系统季节能效比宜通过短其
和计算获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短期检测工况应包括系统设计工况和部分负荷工况: 2测量应在机组运行稳定后开始。测量数据采集时间间隔 为5min~10min同轴电缆标准,连续测量时间不应小于60min,测量值应取 量数据的平均值
3.3.7若已安装监测系统,冷源系统季节能效比宜通过系经
制冷季监测数据获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系统应对冷冻水供回水温度、冷冻水循环水量、机 组耗电量、水泵耗电量、冷却塔风机耗电量等参数进行同步测量 和存储; 2监测系统运行过程中宜定期对主要仪表和传感器的精度 进行校准和标定; 3长期检测周期应与系统供冷周期同步,采集时间间隔不 宜大于60min/次。
β.4.2冷源系统设计工况能效比检测工况应符合
1冷水机组运行正常,系统负荷应不小于设计负荷75% 且处于稳定状态: 2冷冻水出水温度宜在6℃~8℃之间:
3冷却水进口温度宜在29℃~32℃之间
3冷却水进口温度宜在29℃~32℃之间。 4.3冷源系统部分负荷能效比应在不同负荷检测工况下进行 测,并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3冷却水进口温度宜在29℃~32℃之间
检测,并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令源系统部分负荷能效比检测工况及要
4.0.1冷源系统单位时间供冷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o 冷源系统单位时间供冷量(kW); V 冷冻水平均流量(m/h); 冷冻水进、出口温差(℃); 冷冻水平均密度(kg/m); 一 冷冻水平均定压比热容[kJ/(kg·℃)]。 4.0.2 冷源系统设计工况能效比应按下式计算:
Q。= I Vpc△t 3600
冷源系统设计工况能效比(kW/kW); 冷源系统设计工况下单位时间平均供冷量 (kW);
式中:TD一一空调室外设计温度(℃); T一一温频极限温度,即建筑不需要供冷或供暖的温频 温度,一般取16℃; PLR(T,)一一检测工况下系统部分负荷率(%)。 4.0.7非检测工况下,不同温频温度T;对应的系统负荷 P。(T,)按下式计算,系统EERbin.svs(T)宜通过插值计算获得。
式中: P冷源系统设计负福
5.0.1空调冷源系统能效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附录 A仪器仪表的性能要求
表A仪器仪表的性能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10870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10870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总则 (18) 现场检测… (19) 3.1 检测程序 (19) 3.2 检测边界· (19) 3.3 检测方法 (20) 3. 4 检测工况 (21) 数据处理方法 (23)
1.0.1提高空调冷源系统能效是空调节能的主要目标。空调冷
源系统是否节能不仅与冷源系统设计能效比有关,还与系统实际 云行工况能效比以及变负荷调节能力有关。自前,国内缺少对于 空调冷源系统能效的规范检测方法。本标准针对冷源系统,从检 则工况、检测流程、数据处理等方面对空调冷源系统能效检测方 法进行规定,从而为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 价标准》GB/T50801、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 准》JGJ/T177和《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288等相关 令源系统能效检测内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1.0.2本标准适用范围限定为“以电驱动的水冷冷水机组和热 泵机组的冷源系统能效现场检测”,对于采用空气源冷水机组和 蒸发冷却冷水机组的冷源系统及冰蓄冷等蓄能系统,系统运行工 兄与水冷冷水机组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适用本标准进行系统能 松测
泵机组的冷源系统能效现场检测”,对于采用空气源冷水机组和 蒸发冷却冷水机组的冷源系统及冰蓄冷等蓄能系统,系统运行工 况与水冷冷水机组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适用本标准进行系统能 效检测
3.1.1检测单位在开始系统检测前应通过现场勘察深入了解系 统的构成、设备类型、维护情况,并对系统负荷变化特征及影响 因素进行判断,确定现场检测工况,并选择合理的检测方案, 3.1.2本标准针对冷源系统实际运行工况下的能效检测,其与 实验室工况检测存在很大的不同。在现场检测过程中,很难调整 到实验室额定工况下的参数。在冷源系统中冷水机组、循环水泵 及冷却塔等设备作为整个系统的组成部分,其能效水平不仅取决 于单独的产品性能,更取决于各个设备的配置形式、结合方式和 与系统负荷的匹配情况。在实验室条件下对各个设备额定工况下 进行能效检测无法真正体现冷源系统的实际能效水平。因此,本 标准规定空调冷源系统能效各性能检测应在系统实际运行状态下 进行。 尽管本标准是根据系统的实际运行状态对系统能效进行检 测,但可以根据检测条件和要求对末端负荷进行调节,以利于实 现对系统性能的检测和判别
3.1.1检测单位在开始系统检测前应通过现场勘察深入了解系
3.1.3本条对冷源系统能效检测流程进行了规定。开
测工作前,应依据检测内容编写检测方案,并做好各项准备工 作,获取相关数据,应依据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数据 处理和计算工作,并编写检测报告
3.2.1本条对空调冷源 边界进行 规定。
3.2.1本条对空调冷源一次泵系统的检测边界进行了
测方获取或自行绘制冷源系统流程图,图中应标明主要设备、部 件和全部连接管线,确定空调冷源一次泵系统的检测边界。空调 冷源一次泵系统的检测边界应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 塔、冷却水泵,不包括末端负荷侧设备 3.2.2本条对空调冷源二次泵系统的检测边界进行了规定。空
冷源一次泵系统的检测边界应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 塔、冷却水泵,不包括末端负荷侧设备 3.2.2本条对空调冷源二次泵系统的检测边界进行了规定。空 调冷源二次泵系统的检测边界应包括冷水机组、一次冷冻水泵、 二次冷冻水泵、冷却塔、冷却水泵,不包括末端负荷侧设备
调冷源二次泵系统的检测边界应包括冷水机组、一次冷冻水泵 二次冷冻水泵、冷却塔、冷却水泵照明标准规范范本,不包括末端负荷侧设备
3.3.1两表法和三表法都可以测量三相电路的总功率
3.3.1两表法和三表法都可以测量三相电路的总功率,但是两 种方法的适用条件不同。两表法适用于三相三线制对称与不对称 三相电路,一般不适合三相四线制电路。采用两表法进行测量 时,两相相电流检测的输入功率相加的结果为设备三相总功率。 两表法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测量: 1选择任意一相作为线电压检测线,用钳口分别钳在其余 两相的导线上用于测量该相的电流,并同时用电压表笔检测该相 与选取的电压检测线的线电压。 2记录测量的两相相电流的输入功率,其值的“算数和” 为该设备的实际输入功率。 3.3.2当设备负载采用三相四线制接线方式,不论三相电源是 否对称,也不论三相负载是否对称,均可以用三表法进行测量三 相总功率。采用三表法进行测量时,三相检测的WA、WB、W 功率读数为检测相的实际输入功率,其相加的结果为设备三相总 功率。如果设备负载采用三相四线制接线方式,当三相负载对称 时,可以采用一表法来代替三表法,只需测量一相的功率,再乘 以3即得三相总的输入功率。 三表法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测量: 1选择零线作为相电压检测参考点,分别在三相的导线上 测量该相的电流,并同时检测该相与N相的相电压
个制冷季中的冷源系统能效水平
3.4.2相关研究表明,冷水机组性能系数在负荷80%以上时, 司冷水机组满负荷时的性能相比,变化相对较少。同时考虑冷源 系统多台冷水机组的匹配运行情况,在冷源系统设计能效检测 中,确定检测工况下冷源系统运行负荷宜不小于设计负荷的 75%,且运行机组负荷宜不小于额定负荷的80%。 控制冷水机组性能系数变化在10%以内,同时考虑冷源系 统现场检测工况的可行性,确定冷冻水出水温度和冷却水进口温 度,检测工况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177。 3.4.3由于现场检测过程中,很难将系统负荷调整到某一确定 值,因此冷源系统能效比在实际检测工况中规定:系统负荷及冷 东水出水温度、冷却水进口温度在所规定范围内满足检测工况的 要求,
3.4.3由于现场检测过程中,很难将系统负荷调整到某一确定 值,因此冷源系统能效比在实际检测工况中规定:系统负荷及冷 冻水出水温度、冷却水进口温度在所规定范围内满足检测工况的 要求。
4.0.4当冷源系统有完整的能耗监测系统时,可通过系统 制冷季的长期监测数据,按照实际计量数据确定冷源系统制 的冷源系统总供冷量Qs和各设备在供冷季节的累计消耗 >Nsi,并由公式直接计算冷源系统季节能效比。
4.0.5当冷源系统不具备长期监测条件时资料范本,可通过短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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