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暖通空调设计规范2012.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民用空调设计规范
适条件的规定》(GB/T18049),采用预计的平均热感觉指数(PMV)和预计不满意者的百分 数(PPD)评价,热舒适度等级划分按表3.0.5采用
表3.0.5不同热舒适度等级对应的PMV、PPD值
【条文说明】3.0.5空气调节室内热舒适性评价指标参数。 《中等热环境PMV和PPD指数的测定及热舒适条件的规定》(GB/T18049)等同于国 际标准ISO7730,本规范结合我国国情对舒适等级进行了划分。采用PMV、PPD评价室内 热舒适,即与国家现行标准一致,又与国际接轨。在不降低室内热舒适标准的前提下,通过 合理选择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可以收到明显节能效果。 3.0.6民用建筑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表3.0.6规定
表3.0.6民用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m/(h·人))
安全标准规范范本2设置新风系统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建 小新风量宜按照换气次数法确定。
表2住宝和医院建筑最小新风量(h")
3不同人员密度下的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m/(h·人
4.1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4.1.1室外空气设计计算气象参数应按附录A采用。对于附录A未列入的城市,应按本节的 规定进行计算确定。对于冬夏两季各种室外计算温度,也可按本规定附录B所列的简化方法 确定。
【条文说明】4.1.1室外空气设计计算气象参
【条文说明】4.1.2供暖室外计算温度
供暖室外计算温度的是以日平均温度为统计基础,按照历年室外实际出现的较低的日平 均温度低于室外计算温度的时间,平均每年不低于五天的原则确定的。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 明,在采取连续供暖或间歌时间不长的运行制度时,这样的供暖室外计算温度一般不会影响 民用建筑的供暖效果。 本条及本章其他条文中的所谓“不保证”,是针对室外温度状况而言的。“历年”即为每 年,“历年平均”,是指累年不保证总数的历年平均值。
【条文说明】4.1.3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本条及本规范其他有关条文中的“累年最冷月”,系指累年逐月平均气温最低的月份。 累年值是指历年气象观测要素的平均值或极值。累年逐月平均气温具体到本规范中是指1。 12月各个月份30年的累年月平均气温。累年逐月平均气温最低的月份是从12个累年月平 均气温中选取一个最小值,其对应的月份即为累年逐月平均气温最低的月份。一般情况下累 年最冷月为了一月,但在少数地区也会存在十二月或二月的情况。 本条的计算温度适用于机械送风系统补偿消除余热、余湿等全面排风的耗热量时使用:
4.1.4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1天的日平均温度
【条文说明】4.1.4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
将冬季的室外空气计算温度分为供暖和空调两种温度是我国与国际上相比比较特殊的 种情况。在美国及日本等一些国家,冬季的设计计算温度并不区分供暖或空调,只是给出 不同的保证率形式供设计师在不同使用功能的建筑时选用。 空调房间的温湿度要求要高于供暖房间,因此不保证的时间也应小于供暖温度所对应的 时间。我国的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是以日平均温度为基础进行统计计算的,而国际上 不保证率方法计算的基础是逐时平均温度,用二者进行比较,严格从意义上来说是不对等的。 如果仅从数值上看,我国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的保证率还是比较高的,同美国等国家常用 的标准在同一水平上
【条文说明4.1.8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我国气象台站在观测时统一采用北京时间进行记录,14时是一日四次定时记录中气温 最高的一次。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来说,当地太阳时的14时与北京太阳时的14时相比会有 1~3个小时的时差。尤其是对于西部地区来说,统一采用北京时间14时的温度记录,并不 能真正反映当地最热月逐日逐时较高的14时气温。但考虑到需要进行时差修正的地区,夏 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多在30℃以下(有的还不到20℃),把通风计算温度规定提高一些,对 通风设计(主要是自然通风)效果影响不大,故本规范未规定对此进行修正。 如需修正,可按以下的时差订正简化方法进行修正: 1对北京以东地区以及北京以西时差为1小时地区,可以不考虑以北京时间14时所确 定的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的时差订正; 2对北京以西时差为2小时的地区,可按以北京时间14时所确定的夏李通风室外计算 温度加上2℃来订正。 4.1.9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时的月平均相对湿度的平均值,
4.1.14冬季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的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 夏季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热3个月的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 年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 【条文说明】4.1.14室外风速、风向及频率。 本条及本规范其他有关条文中的“累年最冷三个月”,系指累年逐月平均气温最低的三 个月;“累年最热三个月”,系指累年逐月平均气温最高的三个月。 最多风向”即“主导风向”(PredominantWindDirection) 4.1.15冬季室外大气压力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各月平均大气压力的平均值。 夏季室外大气压力应采用累年最热3个月各月平均大气压力的平均值。 4.1.16冬季日照百分率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各月平均日照百分率的平均值, 4.1.17设计计算用供暖期天数应按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暖供暖室外临界温度的 总日数确定。 一般民用建筑供暖室外临界温度宜采用5℃。 【条文说明】4.1.17设计计算用供暖期天数, 本条中所谓“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供暖室外临界温度”,系指室外连续5天的滑 动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供暖室外临界温度。 按本条规定统计和确定的设计计算用供暖期,是计算供暖建筑物的能量消耗,进行技术 经济分析、比较等不可缺少的数据,是专供设计计算应用的,并不是指具体某一个地方的实 际供暖期,各地的实际供暖期应由各地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为配合不同地区的不同 要求,本规范给出了5℃和8℃两种临界温度的供暖期天数及起止日期。 4.1.18室外计算参数的统计年份宜取30年。不足30年者,也可按实有年份采用,但不得 少于10年;少于10年时,应对气象资料进行修正。 【条文说明】4.1.18室外计算参数的统计年份, 近年来,国际上对室外计算参数统计年份的选取有一些讨论:年份取的长,有利于气象 参数的稳定性,数据更有代表性;但是由于全球变暖,环境温度的攀升,统计年份选取过长 则不能完全切合实际设计需求。为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编制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专题小组 对近30年的气象参数进行了整理分析。近30年的累年年平均气温与1950~1980年30年的 累年年平均气温相比有了明显的上升,但是北方地区冬季的温度近十年又有回落的趋势,而 夏季的温度整体变化不大。经过计算对比室外空气计算参数采用10年、15年、20年及30 年不同统计期的数值,10年与30年的数据与累年年平均气温变化的趋势最为相近。而从气 象学的角度上说,30年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观测统计期,所以本次规范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的 统计年份为30年。 4.1.19山区的室外气象参数应根据就地的调查、实测并与地理和气候条件相似的邻近台站 的气象资料进行比较确定, 【条文说明】4.1.19山区的室外气象参数。 山区的气温受海拔,地形等因素影响较大,在与邻近台站的气象资料进行比较时,应注 小气质的影响一法意气促冬件的相创
近年来,国际上对室外计算参数统计年份的选取有一些讨论:年份取的长,有利于气象 参数的稳定性,数据更有代表性;但是由于全球变暖,环境温度的攀升,统计年份选取过长 则不能完全切合实际设计需求。为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编制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专题小组 对近30年的气象参数进行了整理分析。近30年的累年年平均气温与1950~1980年30年的 累年年平均气温相比有了明显的上升,但是北方地区冬李的温度近十年又有回落的趋势,而 复李的温度整体变化不大。经过计算对比室外空气计算参数采用10年、15年、20年及30 年不同统计期的数值,10年与30年的数据与累年年平均气温变化的趋势最为相近。而从气 象学的角度上说,30年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观测统计期,所以本次规范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的 统计年份为30年。 4.1.19山区的室外气象参数应根据就地的调查、实测并与地理和气候条件相似的邻近台站 的气象资料进行比较确定
【条文说明】4.1.19山区的室外气象参数。 山区的气温受海拔,地形等因素影响较大,在与邻近台站的气象资料进行比较时, 意小气候的影响,注意气候条件的相似性
4.2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4.2.1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应根据当地的地理纬度、大气透明度和气压力,按7月21日的 太阳赤纬计算确定。 【条文说明】4.2.1确定太阳辐射照度的基本原则 本规范所给出的太阳辐射照度值,是根据地理纬度和7月大气透明度,并按7月21日 的太阳赤纬,应用有关太阳辐射的研究成果,通过计算确定的, 关于计算太阳辐射照度的基础数据及其确定方法。这里所说的基础数据,是指垂直于太 阳光线的表面上的直接辐射照度S和水平面上的总辐射照度Q。原规范的基础数据是基于观 则记录用逐时的S和0值,采用近十年中每年6月至9月内舍去15~20个高峰值的较大值 的历年平均值。实践证明,这一统计方法虽然较为繁琐,但它所确定的基础数据的量值,已 为大家所接受。本规范参照这一量值,根据我国有关太阳辐射的研究中给出的不同大气透明 度和不同太阳高度角下的S和Q值,按照不同纬度、不同时刻(6~18时)的太阳高度角用 内插法确定的。 1.2.2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可按本规范附录C采用。 【条文说明】4.2.2垂直面和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 建箱物冬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的
【条文说明】4.2.2垂直面和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 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的:
D+D "=J.+ 2 Jp=J,+D
式中:J 各朝向垂直面上的太阳总辐射照度(W/m): Jzp——水平面上的太阳总辐射照度(W/m); J,一一各朝向垂直面的直接辐射照度(W/m); J,一水平面的直接辐射照度(W/m); D一散射辐射照度(W/m); D,—地面反射辐射照度(W/m)。 各纬度带和各大气透明度等级下的计算结果列于本规范附录C。 4.2.3透过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标准窗玻璃的太阳直接辐射照度和散射辐射照度 可按本规范附录C采用。 【条文说明】4.2.3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照度。 根据有关资料,将3mm厚的普通平板玻璃定义为标准玻璃。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直 接辐射照度和散射辐射照度,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的:
Jzp=μ Jp D+ Df De=μa( 2 De, = IaD
式中:J 各朝向垂直面和水平面透过标准窗玻璃的直接辐射照度(W/m); A一太阳直接辐射入射率; Dep一 透过水平面标准窗玻璃的散射辐射照度(W/m); Ad一太阳散射辐射入射率; 其他符号意义同前。 各纬度带和各大气透明度等级下的计算结果列于本规范附录D。 4.2.4采用本规范附录C和附录D时,当地的大气透明度等级,应根据本规范附录E及夏
季大气压力,按表4.2.4确定
表4.2.4大气透明度等级
【条文说明】4.2.4当地计算大气透明度等级的确定, 为了按本规范附录C和附录D查取当地的太阳辐射照度值,需要确定当地的计算大气 透明度等级,为此,本条给出了根据当地大气压力确定大气透明度的等级,见表4.2.4,并 在本规范附录E中给出了夏季空调用的计算大气透明度分布图
武应根据建筑物规模,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况、能源政策、环保等要求,通 较确定
目前各城市供热、供气、供电以及所处地区气象条件以及生活习惯各不相同,供暖方式也是 各种各样;各地的能源结构、价格以及经济实力也存在较大差异,并且还要受到环保、卫生、安 全等多方面的制约。因此,如何选择合理、节能的供暖方式,是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 的。 5.1.2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宜设置集中供暖。 【条文说明】5.1.2宜采用集中供暖的地区。 根据几十年的实践经验,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 在同样保障室内设计环境的情况下,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更为经济、合理。这类地区是北京、天津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13个省、直辖市、 自治区的全部,河南(许昌以北)、陕西(西安以北)、甘肃(天水以北)等省的大部分,以及 江苏(淮阴以北)、安徽(宿县以北)、四川(西川)等省的一小部分,此外还有某些省份的高 寒山区,如贵州的威宁、云南的中甸等。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 小于90天地区的建筑也开始逐渐设置集中供暖设施,具体方式可根据当地条件确定。 5.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区,宜设置供暖设施;其幼儿园、养老院、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等 建筑宜采用集中供暖: 1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60~89天; 2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不足60天,但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 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天。 【条文说明】5.1.3宜采用集中供暖的建筑。 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最基本要求、维护公众利益设置了本条文。具体采用什么供暖方式,应根 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1.4供暖热负荷计算时,室内计算参数应按本规范第3章确定;室外计算参数应按本规范第4 章确定
1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60~89天: 2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不足60天,但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 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天。 【条文说明】5.1.3宜采用集中供暖的建筑。 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最基本要求、维护公众利益设置了本条文。具体采用什么供暖方式,应根 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1.4供暖热负荷计算时,室内计算参数应按本规范第3章确定;室外计算参数应按本规范第4 章确定。 5.1.5严寒或寒冷地区设置供暖的公共建筑,在非使用的时间内,室内温度必须保持在0℃以上; 当利用房间蓄热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保证室内温度5℃设置值班供暖。 【条文说明】5.1.5设置值班供暖的规定。 设置值班供暖,主要是为了防止公共建筑在非使用的时间内,其水管及其他用水设备发生冻 结的现象。
5.1.6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连续供暖
【条文说明】5.1.11竖向分区设置规定。 设置竖向分区主要目的是:减小散热器及配件所承受的压力,保证系统安全运行,避免立 管径过大及出垂直失调等现象
1.13供暖系统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
【条文说明】5.1.13供暖系统的水质的要求
水质是保证供暖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近些年发展的轻质散热器在使用时都对水质有不同的 要求,国家工业产品标准《供暖空调系统水质标准》对供暖水质提出了具体要求
列散失和获得的热量确定: 1围护结构的耗热量; 2加热由外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 3加热由外门开启时经外门进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 4通风耗热量; 5通过其他途径散失或获得的热量。 【条文说明】5.2.1确定供暖通风热负荷的规定。 计算热负荷时不经常的散热量,可不计算;经常而不稳定的散热量,应采用小时平均值。当 前住宅建筑户型面积越来越大,单位建筑面积内部得热量不一,且炊事、照明、家电等散热是间 歇性的,这部分自由热可作为安全量,在确定热负荷时不予考虑。公共建筑内较大、且较恒定放 热物体的散热量,在确定通风系统热负荷时应予以考虑。 5.2.2围护结构的耗热量,应包括基本耗热量和附加耗热量。 一围拍结构的其本托热量应按下式计管
式中: Q 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W): 一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5.2.3采用; F一一围护结构的面积(m); K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W/(m.℃)]; tn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3章采用; 供暖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4章采用。
注:当已知或可求出冷侧温度时,m 项可直接用冷侧温度值代人,不再进行α值修
表5.2.3温差修正系数c
公式5.2.3是按稳定传热计算围护结构耗热量的时候,不管围护结构的热情性指标D值大小 如何,室外计算温度均采用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平均每年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不再分级。 5.2.4与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或等于5℃时,应计算通过隔墙或楼板等的传热量。与相邻房间的温 差小于5℃,且通过隔墙和楼板等的传热量大于该房间热负荷的10%时,尚应计算其传热量。 【条文说明】5.2.4相邻房间的温差传热计算原则。 当相邻房间的温差小于5℃时,为简化计算起见,可不计入通过隔墙和楼板等的传递,当隔墙 或楼板的传热阻太小,且其传热量大于该房间热负荷的10%时,也应将其传热量计入该房间的热 负荷内。 5.2.5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应按其占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确定。各项附加百分率宜按下列规定 的数值选用:
5.2.5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应按其占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确定。各项附加百分率宜按下列规定 的数值选用:
60%Xn 500%
供暖系统设计。其供暖热负荷应对围护结构耗热量进行间歇附加,附加率应根据间歇使用建筑物 保证室温的时间和预热时间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 1仅白天使用的建筑物,间歇附加率可取20%; 2对不经常使用的建筑物,间歇附加率可取30%。 【条文说明】5.2.7间歇供暖系统设计附加值选取。 对于夜间基本不使用的办公楼和教学楼等建筑,在夜间时允许室内温度自然降低一些,这时 可按间歇供暖系统设计,这类建筑物的供暖热负荷应对围护结构耗热量进行间歌附加,间歌附加 率可取20%;对于不经常使用的体育馆和展览馆等建筑,围护结构耗热量的间歇附加率可取30%。 5.2.8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内部隔断、门窗构造、门窗 朝向、室内外温度和室外风速等因素确定,宜按本规范附录F进行计算。 【条文说明】5.2.8本条强调了门窗缝隙渗透冷空气耗热量计算的必要性,并明确度算时应考虑的 主要因素。在各类建筑物的耗热量中,冷风渗透耗热量所占比是相当大的,有时高在30%左右, 根据现有的资料,本规范附录F分别给出了用缝隙法计算民用建筑的冷风渗透耗热量,并在附录 G中给出了全国主要城市的冷风渗诱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
5.3.1散热器供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散热器集中供暖系统宜按热媒温度为75/50℃可 85/60℃连续供暖进行设计。 【条文说明】5.3.1散热器供暖系统的热媒选择及热媒温度。 采用热水作为热媒,不仅对供暖质量有明显的提高,而且便于进行调节。因此,明确规定散 热器供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 欧洲很多国家已开始采用60℃以下低温热水供暖,并正朝着进一步降低系统温度的方向发展, 目前,国内也开始提倡低温连续供热,并开始降低传统的热媒温度。散热器供暖系统在低温下运 行可以节能降耗,提高散热器供暖的舒适程度。研究表明:对采用散热器的集中供热系统,当二 次网设计参数取75/50℃时,供热系统的年运行费用最低,其次是取85/60℃时。并且,正在运行 的绝大多数供暖系统并没按过去设计的95/70℃热媒参数运行。 5.3.2居住建筑室内供暖系统的制式宜采用垂直双管系统、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循环系统,也可 采用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公共建筑供暖系统可采用双管或跨越式单管系统。 【条文说明】5.3.2供暖系统制式选择。 由于双管系统可实现变流量调节,有利于节能,因此室内供暖系统推荐采用双管系统。采用 单管系统时,应在每组散热器的进出水支管之间设置跨越管,实现室温调节功能。公共建筑选择 供暖系统制式的原则,是在保持散热器有较高散热效率的前提下,保证系统中除楼梯间以外的各 个房间(供暖区),能独立进行温度调节。公共建筑供暖系统可采用上/下分式垂直双管、下分 式水平双管、上分式垂直单双管、上分式全带跨越管的垂直单管、下分式全带跨越管的水平单管 制式,由于公共建筑往往分区出售或出租,由不同单位使用,因此,在设计和划分系统时,应充 分考虑实现分区热量计量的灵活性,方便性和可能性,确保实现按用热量多少进行收费。 5.3.3既有建筑的室内垂直单管顺流式系统应改成垂直双管系统或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不宜改 造为分户独立循环系统。 【条文说明】5.3.3既有建筑的分户改造曾经在北方一些城市大面积推行,多数改为分户独立循环
系统,室内管路为明装,其投入较大且扰民较多。根据既有建筑改造应尽可能减少扰民和投入 原则,因此建议采用改为垂直双管或加跨越管的形式,采取其他计费办法实现分户计量要求。 5.3.4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的垂直层数不宜超过6层,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的散热器组数不宜 过6组。 【条文说明】5.3.4单管跨越式系统适用层数和散热器连接组数的规定, 散热器流量和热量的关系曲线与进出口温差有关,温差越大越接近线性。散热器串联组, 过多,每组散热温差过小,不仅散热器面积增加较大,恒温阀调节性能也很难满足要求。 5.3.5有冻结危险的楼梯间或其它有冻结危险的场所,应由单独的立、支管供暖,散热器前不 设置调节阀。 【条文说明】5.3.5冻结危险场所的散热器设置。 对于有冻结危险的楼梯间或其他有冻结危险的场所,一般不应将其散热器同邻室连接,以 影响邻室的供暖效果。 5.3.6选择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供暖系统的压力要求,确定散热器的工作压力,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 定; 2宜采用外形美观、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3相对湿度较大的房间应采用耐腐蚀的散热器; 4采用钢制散热器时,应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在非供暖季节供暖系统应充水保养; 5采用铝制散热器时,应选用内防腐型铝制散热器,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 6安装热量表和恒温阀的热水供暖系统不宜采用水流通道内含有粘砂的铸铁散热器; 7高大空间供暖不宜单独采用对流型散热器。 【条文说明】5.3.6选择散热器的规定。 供暖系统在非供暖季节应充水湿保养,不仅是使用钢制散热器供暖系统的基本运行条件, 是热水供暖系统的基本运行条件,在设计说明中应加以强调。 公共建筑内的高大空间,如大堂、候车(机)厅、展厅等处的供暖,如果采用常规的对流 暖方式供暖时,室内沿高度方向会形成很大的温度梯度,不但建筑热损耗增大,而且人员活动区 的温度往往偏低,很难保持设计温度。采用辐射供暖时,室内高度方向的温度梯度很小;同时 由于有温度和辐射照度的综合作用,既可以创造比较理想的热舒适环境,又可以比对流供暖时减 少能耗,因此,高大空间应以辐射供暖为主。高大空间体育训练馆外维护结构周边区可采用对流 型散热器
5.3.7布置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热器宜安装在外墙窗台下,当安装或布置管道有困难时,也可靠内墙安装; 2两道外门之间的门斗内,不应设置散热器: 3楼梯间的散热器,应分配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 【条文说明】5.3.7散热器的布置 1散热器布置在外墙的窗台下,从散热器上升的对流热气流能阻止从玻璃窗下降的冷气流 使流经生活区和工作区的空气比较暖和,给人以舒适的感觉;如果把散热器布置在内墙,流经人 们经常停留地区的是较冷的空气,使人感到不舒适,也会增加墙壁积尘的可能,因此推荐把散热
器布置在外墙的窗台下;款1中考虑到分户热计量时,为了有利于户内管道的布置,增加了可靠 内墙安装的内容; 2为了防止把散热器冻裂,故规定在两道外门之间不应设置散热器; 3把散热器布置在楼梯间的底层,可以利用热压作用,使加热了的空气自行上升到楼梯间 的上部补偿其耗热量,因此规定楼梯间的散热器应尽量布置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 5.3.8铸铁散热器的组装片数,不宜超过下列数值:
20片 25片 7片
规定本条的目的,主要是考虑便于施工安装。 5.3.9散热器应明装。必须暗装时装饰罩应有合理的气流通道、足够的通道面积,并方便维修。 散热器的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条文说明】5.3.9散热器的安装, 散热器暗装在罩内时,不但散热器的散热量会大幅度减少;而且,由于罩内空气温度远远高于 室内空气温度,从而使罩内墙体的温差传热损失大大增加。为此,应避免这种错误做法。实验计 明:散热器外表面涂刷非金属性涂料时,其散热量比涂刷金属性涂料时能增加10%左右。
【条文说明】5.3.10幼儿园散热器的安装。强制条文。 规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儿童安全健康,避免烫伤。 5.3.11确定散热器数量时,应根据其连接方式、安装形式、组装片数、热水流量以及表面涂料等 对散热量的影响,对散热器数量进行修正。 【条文说明】5.3.11散热器数量确定。 散热器的散热量是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实验测定给出的。在实际工程应用中情况往往是多种多 样的,与测试条件下给出的散热量会有一定的差别,为此设计时除应按不同的传热温差(散热器 表面温度与室温之差)选用合适的传热系数外,还应考虑其连接方式、安装形式、组装片数、热 水流量以及表面涂料等对散热量的影响。 5.3.12供暖系统非保温管道明设时,应计算管道的散热量对散热器数量的折减;暗设时,应计算 管道中水的冷却对散热器数量的增加。 【条文说明】5.3.12供暖系统非保温管道的设置。 散热器的安装数量,应与设计负荷相适应,不应盲目增加。有些人以为散热器装得越多就越 安全,实际效果并非如此;盲目增加散热器数量,不但浪费能源,还很容易造成系统热力失匀和 水力失调,使系统不能正常供暖。扣除室内明装管道的散热量,也是防止供热量过大的措施之一。 5.3.13垂直单管和双管供暖系统,同一房间的两组散热器可串联连接;藏室、洗室、厕所和 厨房等辅助用室及走廊的散热器,亦可同邻室串联连接。当采用同侧连接时,上、下串联管道直 径应与散热器接口直径相同。
说明5.3.13散热器的连
邻室连接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在有些情况下单独设置立管有困难或不经济
条文说明】5.4.1辐射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和
根据辐射体表面温度限值要求和不同位置覆盖层热阻,制订毛细管网供水温度 根据国内外技术资料从人体舒适和安全角度考虑,对辐射供暖的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作了具 体规定。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的供水温度的上限值有60℃、65℃、70℃、75℃等,本条从对地 板辐射供暖的安全、寿命和舒适考虑,规定民用建筑的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 5.4.2热水辐射供暖系统的热负荷应按本规范第5.2节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全面地面辐射供 暖系统的热负荷计算时,室内计算温度应比对流供暖系统的室内计算温度低2℃,或取对流供暖系 统计算总热负荷的90%~95%作为全面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热负荷。 局部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热负荷应按整个房间全面辐射供暖所算得的热负荷乘以该区域面积 与所在房间面积的比值和表54.2 付加系数确定
表5.4.2局部辐射供暖耗热量附加系数
条文说明】5.4.2热水地面辐射供暖负荷计算
根据国内外资料和国内一些工程的实测,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用于全面供暖时,在相同热舒 条件下的室内温度可比对流供暖时的室内温度低2~3℃。故规定地面辐射供暖的耗热量计算可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但室内计算温度取值可降低2℃,或将计算耗热量乘以0.9~0.95的修正 系数(寒冷地区取0.9,严寒地区取0.95)。当地面辐射供暖用于局部供暖时,耗热量还要乘以表 5.4.2所规定的附加系数(局部供暖的面积与房间总面积的面积比大于75%时,按全面供暖耗热量 计算)。
5.4.8地面辐射供暖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耐久年限、管材的性能、管材的
【条文说明】5.4.8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所用的加热塑料管材。强制条文。 管材的力学特性与钢管等金属管材有较大区别。钢管的使用寿命主要取决于腐蚀速度,使用 温度对其影响不大。而塑料管材的使用寿命主要取决于不同使用温度和压力对管材的累计破坏作 用。在不同的工作压力下,热作用使管壁承受环应力的能力逐渐下降,即发生管材的“蠕变”, 以至不能满足使用压力要求而破坏。壁厚计算方法可参照现行国家有关塑料管的标准执行
5.4.9在居任建筑中,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按户划分系统,配置分水器、集水器;户内 的各主要房间,宜分环路布置加热管。 【条文说明】5.4.9居住建筑中按户划分系统,可以方便的实现按户热计量,各主要房间分环路布 置加热管,则便于实现分室控制温度。 5.4.10加热管的敷设管间距,应根据地面散热量、室内计算温度、平均水温及地面传热热阻等通 过计算确定。 【条文说明】5.4.10地面散热量的计算,都是建立在加热管间距均匀布置的基础上的。实际上房间 的热损失,主要发生在与室外空气邻接的部位,如外墙、外窗、外门等处。为了使室内温度分布 尽可能均匀,在邻近这些部位的区域如靠近外窗、外墙处,管间距可以适当的缩小,而在其它区 域则可以将管间距适当的放大。不过为了使地面温度分布不会有过大的差异,最大间距不宜超过 300mm。 5.4.11每个环路加热管的进、出水口,应分别与分水器、集水器相连接。分水器、集水器内径不 应小于总供、回水管内径,且分水器、集水器最大断面流速不宜大于0.8m/s。每个分水器、集水 器分支环路不宜多于8路。每个分支环路供回水管上均应设置可关断阀门。 【条文说明】5.4.11分水器、集水器总进、出水管内径一般不小于25mm,当所带加热管为8个环 路时,管内热媒流速可以保持不超过最大允许流速0.8m/s。同时,分水器、集水器环路过多,将 导致分水器、集水器处管道过于密集。 5.4.12在分水器的总进水管与集水器的总出水管之间,宜设置旁通管,旁通管上应设置阀门。分 水器、集水器上均应设置手动或自动排气阀。 【条文说明】5.4.12旁通管的连接位置,应在总进水管的始端(阀门之前)和总出水管的末端(阀 门之后)之间,保证对供暖管路系统冲洗时水不流进加热管。 5.4.13热水吊顶辐射板供暖,可用于层高为3~30m建筑物的供暖。 【条文说明】5.4.13热水吊顶辐射板为金属辐射板的一种,可用于层高3~30m的建筑物的全面供 暖和局部区域或局部工作地点供暖,其使用范围很广泛,几乎涵盖了包括大型船坞、船舶、飞机 和汽车的维修大厅、机器、电子和陶瓷工业的生产加工中心,建材市场,购物中心,展览会场, 多功能体育馆和娱乐大厅等许多场合,具有节能、舒适、卫生、运行费用低等特点。 5.4.14热水吊顶辐射板的供水温度宜采用40~140℃的热水,其水质应满足产品要求。在非供暖季 节供暖系统应充水保养。 【条文说明】5.4.14热水吊顶辐射板的供水温度,宜采用40~140℃的热水。既可用低温热水,也 可用水温高达140℃的高温热水。但热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1576 的要求。由于蒸汽腐蚀性较大,故不推荐采用。 5.4.15热水吊顶辐射板的工作压力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5.4.15规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热水吊顶辐射板系统的正常运行。 5.4.16热水吊顶辐射板供暖的热负荷应按本规范第5.2节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并按本规范第5.4.2 条、第5.6.5条的规定进行修正。当屋顶耗热量大于房间总耗热量的30%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温措 施。 【条文说明】5.4.16与对流散热器供暖系统相比,在舒适的条件下达到同样的供暖效果,辐射板供 暖的室内温度要比对流供暖时低2~3℃,因此建筑物围护结构和门窗渗透耗热量均有所降低;同时
由于竖向温度梯度小,也减小了高度附加。所以辐射供暖总耗热量比对流供暖耗热量低。可按照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并进行修正。当屋顶耗热量大于房间总耗热量的30%时,应对屋顶 果取保温措施,也可以用降低辐射板上部绝热层的绝热效果增加辐射板散热量的办法解决 5.4.17热水吊顶辐射板的有效散热量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当热水吊顶辐射板倾斜安装时,辐射板安装角度的修正系数,应按表5.4.17进行确定; 2辐射板的管中流体应为素流。当不到最小流量且辐射板不能串联连接时,辐射板的散热量 应乘以1.18的安全系数。
5.4.17辐射板安装角度修
【条文说明】5.4.17热水吊顶辐射板倾斜安装时,辐射板的有效散热量会随着安装角度的不同而变 化。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安装角度,按表5.4.17对总散热量进行修正。 由于热水吊顶辐射板的散热量是在管道内流体处于紊流状态下进行测试的,为保证辐射板达 到设计散热量,管内流量不得低于保证紊流状态的最小流量。如流量达不到所要求的最小流量, 且不能采用多块板组成的串联连接方式时,应乘以1.18的安全系数。 5.4.18热水吊顶辐射板的安装高度,应根据人体的舒适度确定。辐射板的最高平均水温应根据辐 射板安装高度和其面积占天花板面积的比例按表5.4.18确定,
表5.4.18热水吊顶辐射板最高平均水温(℃)
注:表中安装高度系指地面到板中心的垂直距离(m)
【条文说明】5.4.18热水吊顶辐射板属于平面辐射体,辐射的范围局限于它所面对的半个空间,辐 射的热量正比于开尔文温度的四次方,因此辐射体的表面温度对局部的热量分配起决定作用,影 响到房间内各部分的热量分布。而采用高温辐射会引起室内温度的不均匀分布,使人体产生不舒 适感。当然辐射板的安装位置和高度也同样影响着室内温度的分布。因此在供暖设计中,应对辐 射板的最低安装高度以及在不同安装高度下辐射板内热媒的最高平均温度加以限制。条文中给出 了采用热水吊顶辐射板供暖时,人体感到舒适的允许最高平均水温。这个温度值是依据辐射板表 面温度计算出来的。对于在通道或附属建筑物内,人们仅短暂停留的区域,可采用较高的充许最 高平均水温。
4.19热水吊顶辐射板供暖系统的管道布置宜采
水吊顶辐射板供暖系统的管道布置宜采用同程式。
【条文说明】5.4.19异程式供暖系统中,热媒通过各环路的长度不同,阻力损失不同,因而就会引 起各环路之间的水力失调现象,产生辐射板不热或者散热不均匀的问题。各组辐射板表面平均温 度不均匀,就会引起室内温度分布不均匀。尤其对于作用半径较长的异程式系统,情况更为严重 因此热水吊顶辐射板供暖系统的管道布置应尽量采取同程式布置。 5.4.20热水吊顶辐射板与供暖系统供、回水管的连接方式,可采用并联或串联、同侧或异侧连接 并应采取使辐射板表面温度均匀、流体阻力平衡的措施。 【条文说明】5.4.20热水吊顶辐射板可以并联和串联,同侧和异侧等多种连接方式接入供暖系统 可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确定,设计出最优的管道布置方式,以保证系统各环路阻力平衡和辐射 板表面温度均匀。对于较长、高大空间的最佳管线布置,可采用沿长度方向平行的内部板和外部 板串联连接,热水同侧进出的连接方式,同时采用流量调节阀来平衡每块板的热水流量,使辐射 达到最优分布。这种连接方式所需费用低,辐射照度分布均匀,但设计时应注意能满足各个方向 的热膨胀。在屋架或横梁隔断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沿外墙长度方向平行的两个或多个辐射板串联 成一排,各辐射板排之间并联连接,热水异侧进出的方式。 5.4.21布置全面供暖的热水吊顶辐射板装置时,应使室内作业区辐射照度均匀,并符合以下要求: 安装吊顶辐射板时,宜沿最长的外墙平行布置: 2设置在墙边的辐射板规格应大于在室内设置的辐射板规格; 3高层小于4m的建筑物,宜选择较窄的辐射板: 4房间应预留辐射板沿长度方向热膨胀余地, 5辐射板装置不应布置在对热敏感的设备附近, 【条文说明】5.4.21热水吊顶辐射板的布置对于优化供暖系统设计,保证室内作业区辐射照度的均 匀分布是很关键的。通常吊顶辐射板的布置应与最长的外墙平行设置,如必要,也可垂直于外墙 设置。沿墙设置的辐射板排规格应大于室中部设置的辐射板规格,这是由于供暖系统热负荷主要 是由围护结构传热耗热量以及通过外门,外窗侵入或渗入的冷空气耗热量来决定的。因此为保证 室内作业区辐射照度分布均匀,应考虑室内空间不同区域的不同热需求,如设置大规格的辐射板 在外墙处来补偿外墙处的热损失。房间建筑结构尺寸同样也影响着吊顶辐射板的布置方式。房间 高度较低时,宜采用较窄的辐射板,以避免过大的辐射照度;沿外墙布置辐射板且板排较长时, 应注意预留长度方向热膨胀的余地
5.1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得采用电加热供
1供电政策支持; 2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3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4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 5远离集中热源的独立建筑。 【条文说明】5.5.1本条为强制条文。合理利用能源、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是我国的基本国 策。用高品位的电能直接用于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进行供暖,热效率低,运行费用高,是不合适的。 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中早有“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热源的 见定”。近些年来由于供暖、空调用电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致使一些省市冬夏季尖峰负荷迅速增长,
【条文说明】5.5.1本条为强制条文。合理利用能源、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是我国的基本 策。用高品位的电能直接用于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进行供暖,热效率低,运行费用高,是不合适的 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中早有“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热源 规定”。近些年来由于供暖、空调用电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致使一些省市冬夏季尖峰负荷迅速增长
【条文说明】5.5.1本条为强制条文。合理利用能源、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是我国的基本 策。用高品位的电能直接用于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进行供暖,热效率低,运行费用高,是不合适的 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中早有“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热源 规定”。近些年来由于供暖、空调用电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致使一些省市冬夏季尖峰负荷迅速增长
表4不同试验项目所用电压
3)接地电阻:电供暖散热器外露金属部分与接地端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大于0.1Q。 4)防潮等级、防触电保护:不同的使用场所要求有不同的等级要求,最高在卫浴使用时要 求达到IP24防护等级, 2电供暖散热器从安全和使用角度考虑与直接作用式电供暖散热器相关的性能指标主要有 输入功率、表面温度和出风温度、升温时间、温度控制功能和蓄热性能等,其中蓄热性能是针对 蓄热式电供暖散热器而言的。具体要求如下: 1)输入功率:电供暖散热器出厂时要求标注功率大小,这个功率称为标称输入功率,但是 产品在正常运行时,也有一个运行时的功率,称为实际输入功率,这两个功率有可能不相等。有 的厂家为了抬高产品售价,恶意提高产品标称输入功率的值,对消费者造成损失,因此输入功率 是衡量电供暖散热器能力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 2)表面温度和出风温度:是电供暖散热器使用过程中是否安全的指标,其最高温度要求对 于人体可触及的安装状态,接触电供暖散热器表面或者出口格栅时对人体不产生烫伤或者灼伤, 同时对于建筑物内材料不造成损害。 3)升温时间:是评判电供暖散热器响应时间的指标,电供暖散热器主要是通过对流和辐射 对建筑物进行供暖的,只有其表面温度或者出风温度达到一定温度时才会起到维持房间温度的效
果,一般升温时间指从接通电源到稳定运行时所用时间,通常稳定运行的概念是:电供暖散热器 外表面或出气口格栅温度的温度变化不大于2℃,则可以认为已达到稳定运行。从节能和使用要求 考虑,电供暖散热器升温时间越短,越有利。 4)温度控制功能:电供暖散热器要求具备温度控制功能,所安装的温度控制器对环境温度 敏感,应能在一定范围内设定温度,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温度的设定。通常规定温度设定范围 是5~30℃±2℃。环境温度到达设定温度时,温度控制器应动作控制。要求有一定的控制精度。 5)蓄热性能:考察蓄热式电供暖散热器蓄热性能的基本指标是蓄热效率、蓄热量及蓄热和 放热过程的控制问题。在进行电供暖工程设计时,应慎重选用蓄热式电供暖散热器。蓄热式电供 暖散热器是利用低谷电价时蓄热,用电高峰时不消耗或者少消耗电能而实现对建筑物的供暖。蓄 热式电供暖散热器是否真正有实际性的移峰填谷作用,应在三个方面落实:①蓄热、放热的控制 要到位;②蓄热量的大小应能够保证散热器放热过程中所放出的热量满足建筑物的供暖需要;③ 蓄、放热时间满足峰谷电价时间的要求。只有控制好这三个方面的特性,蓄热式电供暖散热器才 能真正发挥作用。 5.5.3发热电缆辐射供暖宜采用地板式;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宜采用顶棚式。辐射体表面平均温 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4.1条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5.5.3本条文对两种电热辐射供暖的安装形式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发热电缆供暖系统 是由可加热电缆和感应器传感器、恒温器温控器等构成,发热电缆具有接地体和工厂预制的电气 接头,通常采用地板式,将电缆敷设于混凝土中,有直接供热及存储供热等系统两种形式;低温 电热膜辐射供暖方式是以电热膜为发热体,大部分热量以辐射方式传入供暖区域,它是一种通电 后能发热的半透明聚酯薄膜,由可导电的特制油墨、金属载流条经印刷、热压在两层绝缘聚酯薄 莫之间制成的,电热膜通常不具有接地体,且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电气连接,电热膜通常布置在顶 棚上,并以吊顶龙骨作为系统接地体,同时配以独立的温控装置
有关产品标准的安全要求。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电供暖系统应设置不同类型的温控装置。绝热
有关产品标准的安全要求。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电供暖系统应设置不同类型的温控装置。绝热 层、龙骨等配件的选用及系统的使用环境,应满足建筑防火要求。
【茶文说明5.5.4强制茶文 本条文对发热电缆辐射供暖和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的配件及使用环境的安全性进行了规定 要求加热元件及其表面温度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安全要求。同时,从节能角度考虑, 要求上述两种供暖方式增设相应的温控装置, 5.5.5采用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方式时,发热电缆的线功率一般不宜大于20W/m;当面层采用 带龙骨的架空木地板时,不宜大于10W/m。 【条文说明】5.5.5发热电缆的线功率是基本恒定的,热量不能散出来就会导致局部温度上升,成 为安全的隐患。因此,本条文作出了对发热电缆的线功率一般不超过20W/m的规定,以确保在本 规范的常规做法环境下,其外护套表面温度不超过65℃,保证其使用寿命,并有利于地面温度均 匀且不超出最高温度限制;在采用带龙骨的架空木板作为地面或者地面有较大面积遮挡时,需要 对发热电缆有更加严格的、安全的规定。借鉴国内外大量的工程实践经验,对架空木地板要求所 采用发热电缆的线功率不宜大于10W/m。 5.5.6发热电继地面辅 土暖系统的热负益与地面散热量计算、地面构造与系统设计及电气设计
等,应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5.5.6与国家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第3章3.2~3.4节、3.9~3.10 节的有关条文说明一致。 5.5.7电热膜辐射供暖安装功率应满足房间所需散热量要求。在顶棚上布置电热膜时,应考虑为 灯具、烟感器、喷头、风口、音响等留出安装位置。 【条文说明】5.5.7本条文对采用电热膜辐射供暖的安装功率及其在顶棚上布置时的安装提出了原 则性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其安装后能满足房间的温度要求,并避免与顶棚上的电气、消防、 空调等装置的安装位置发生冲突,而影响其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5.6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
.6.I米用燃 关安全、防火规范的要求。 【条文说明】5.6.1强制条文,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通常有炽热的表面,因此设置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时,必须采取相应的 防火、防爆措施。 燃烧器工作时,需对其供应一定比例的空气量,并放散二氧化碳和水蒸汽等燃烧产物,当燃 烧不完全时,还会生成一氧化碳。为保证燃烧所需的足够空气,或将燃烧产物直接排至室内时的 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避免水蒸汽在围护结构内表面上凝结,必须具有一定 的通风换气量。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防火规范的要求,以保证安 全。 5.6.2燃气供暖的燃料,可采用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质量、燃气输配系统应 符合国家现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要求。 【条文说明】5.6.2制定此条目的是为了防止因燃气成分改变、杂质超标和供气压力不足等引起供 暖效果的降低,
5.6.3燃气红外线辐射器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3m
【条文说明5.6.3强制条文。 燃气红外线辐射器的表面温度较高,如不对其安装高度加以限制,人体所感受到的辐射照度 将会超过人体舒适的要求。舒适度与很多因素有关,如供暖方式、环境温度及风速、空气含尘浓 度及相对湿度、作业种类和辐射器的布置及安装方式等。当用于全面供暖时,既要保持一定的室 温,又要求辐射照度均匀,保证人体的舒适度,为此,辐射器应安装得高一些;当用于局部区域 共暖时,由于空气的对流,供暖区域的空气温度比全面供暖时要低,所要求的辐射照度比全面供 暖大,为此辐射器应安装得低一些。由于影响舒适度的因素很多,安装高度仅是其中一个方面, 因此本条只对安装高度作了不应低于3m的限制。 5.6.4燃气红外线辐射器用于局部工作地点供暖时,其数量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安装在人体的侧 上方。 【条文说明】5.6.4为了防止由于单侧辐射而引起人体部分受热、部分受凉的现象,造成不舒适感 而规定的。 5.6.5燃气红外线辐射器全面供暖的热负荷应按本章第5.2节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并应对总耗热
量乘以0.8~0.9的修正系数。热负荷计算时可不计算高度附加,但当辐射器安装高度过高时应考虑 辐射照度的减小。 【条文说明】5.6.5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室内温度梯度小,且实感温度比对流供暖室内空气 温度高2~3℃,因此,可不计算因温度梯度引起的耗热量附加值。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所采用的修 正系数根据实测结果并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确定的。 燃气红外线辐射器安装高度过高时,会使辐射照度减小。因此应根据辐射器的安装高度,对 总耗热量进行必要的高度修正。 5.6.6局部区域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耗热量可按本规范第5.4.2条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条文说明】5.6.6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与地面辐射供暖换热方式一致,因此采用相同的计算规定 5.6.7布置全面辐射供暖系统时,沿四周外墙、外门处的辐射器散热量不宜少于总热负荷的60% 【条文说明】5.6.7采用辐射供暖进行全面供暖时,不但要使人体感受到较理想的舒适度,而且要 使整个房间的温度比较均匀。通常建筑四周外墙和外门的耗热量,一般不少于总耗热量的60%, 适当增加该处的辐射器的数量,对保持室温均匀有较好的效果
5.6.8由室内供应空气的空间应能保证燃烧器所需要的空气量。当燃烧器所需要的空气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的燃烧器工作时,需对其供应一定比例的空气量。当燃烧器每小时 所需的空气量超过该房间每小时0.5次换气时,应由室外供应空气,以避免房间内缺氧和燃烧器供 应空气量不足而产生故障。 5.6.9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采用室外供应空气时,进风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在室外空气洁净区,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0m; 2距排风口水平距离大于6m;当处于排风口下方时,垂直距离不小于3m;当处于排风口上 方时,垂直距离不小于6m; 3安装过滤网。 【条文说明】5.6.9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当采用室外供应空气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自然进风或 机械进凤。 5.6.10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的尾气应排至室外。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在人员不经常通行的地方,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m; 2水平安装的排气管,其排风口伸出墙面不少于0.5m; 3垂直安装的排气管,其排风口高出半径为6m以内的建筑物最高点不少于1m 4排气管穿越外墙或屋面处,加装金属套管。 【条文说明】5.6.10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尾气排放要求及排风口的要求。燃气燃烧后的尾气为二氧 化碳和水蒸汽。在农作物、蔬菜、花卉温室等特殊场合,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时,允许其尾 气排至室内。 5.6.11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应在便于操作的位置设置能直接切断供暖系统及燃气供应系统 的控制开关。利用通风机供应空气时,通风机与供暖系统设置连锁开关。 【条文说明】5.6.11当工作区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时,应自动关闭供暖系统,同时还应连锁关闭燃气
1 设在人员不经常通行的地方,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m; 2水平安装的排气管,其排风口伸出墙面不少于0.5m; 3垂直安装的排气管,其排风口高出半径为6m以内的建筑物最高点不少于1m 4排气管穿越外墙或屋面处,加装金属套管。 【条文说明】5.6.10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尾气排放要求及排风口的要求。燃气燃烧后的尾气为二氧 化碳和水蒸汽。在农作物、蔬菜、花卉温室等特殊场合,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时,允许其尾 气排至室内。 5.6.11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系统应在便于操作的位置设置能直接切断供暖系统及燃气供应系统 的控制开关。利用通风机供应空气时,通风机与供暖系统设置连锁开关。 【条文说明】5.6.11当工作区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时,应自动关闭供暖系统,同时还应连锁关闭燃气 系统入口处的总阀门,以保证安全。当采用机械进风时,为了保证燃烧器所需的空气量,通风机
应与供暖系统联锁工作,并确保通风机不工作时,供暖系统不能开启。
锁工作,并确保通风机不工作时,供暖系统不
5.7.1采用户式燃气炉做热源时,应采用全封闭式燃烧,平衡式强制排烟的系统。户式燃气系统 的排烟口应保持空气畅通,远离人群和新风口。 【条文说明】5.7.1部分强制条文。燃气壁挂炉使用出现过安全问题,采用全封闭式燃烧和平衡式 强制排烟的系统是确保安全运行的条件。燃气壁挂炉运行会产生有害气体,因此,户室燃气系统 的排烟口应保持空气畅通加以稀释,并将排烟口远离人群和新风口避免污染和影响室内空气质量。 5.7.2户式燃气炉供暖热负荷可考虑生活习惯、建筑特点、地理区域等因素进行附加。 【条文说明】5.7.2由于分户燃气供暖运行的灵活性及该设备的特点,从实践经验看按推荐的面积 热指标进行计算供暖热负荷完全能满足要求,确定热指标时应考虑不同地区生活习惯、建筑特点 地理区城等因素。 5.7.3由于燃气壁挂炉烟气结露温度和最小流量的限制,宜采取混水或去耦罐的热水供暖系统。 【条文说明】5.7.3实践表明:燃气壁挂炉在低温热媒运行时烟气结露温度影响使用寿命和供暖效 果。目前,有的燃气壁挂炉生产厂家已强调采取采用混水或去耦罐的热水供暖系统。 5.7.4散热设备应与燃气壁挂炉供回水温度匹配。户式燃气炉散热设备可根据习惯和具体情况选 择。 【条文说明】5.7.4燃气壁挂炉做热源时,末端设备可采用不同的供暖方式,散热器和地板果暖等 末端设备都可以,设计人员可根据习惯和具体情况选择,但必须适应壁挂炉的供回水温度。 5.7.5户式燃气炉供暖系统应具有防冻保护功能。 5.7.6户式燃气炉供暖系统应设置排气泄水装置。
5.8.1对严寒、寒冷地区公共建筑经常开启的外门,当不设门斗和前室时,宜设置热空气幕。 5.8.2公共建筑空气幕送风方式宜采用由上向下送风。 【条文说明】5.8.2对于公共建筑推荐由上向下送风,是由于公共建筑的外门开启频繁,而且往往 向内外两个方向开启,不便采用侧面送风,如采用由下向上送风,卫生条件又难以保证。 5.8.3热空气幕的送风温度应根据计算确定。对于公共建筑的外门,不宜高于50℃:对高大的外 ,不应高于70℃。 5.8.4热空气幕的出口风速应通过计算确定。对于公共建筑的外门,不宜大于6m/s;对于高大的 外门,不宜大于25m/s。 【条文说明】5.8.4热空气幕出口风速的要求,主要是根据人体的感受、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阻隔 冷空气效果的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制定的
5.8.1对严寒、寒冷地区公共建筑经常开启的外门,当不设门斗和前室时,宜设置热空气幕。 5.8.2公共建筑空气幕送风方式宜采用由上向下送风。 【条文说明】5.8.2对于公共建筑推荐由上向下送风,是由于公共建筑的外门开启频繁,而且往往 向内外两个方向开启,不便采用侧面送风,如采用由下向上送风,卫生条件又难以保证, 5.8.3热空气幕的送风温度应根据计算确定。对于公共建筑的外门,不宜高于50℃;对高大的外 门,不应高于70℃。 5.8.4热空气幕的出口风速应通过计算确定。对于公共建筑的外门,不宜大于6m/s;对于高大的 外门,不宜大于25m/s。 【条文说明】5.8.4热空气幕出口风速的要求,主要是根据人体的感受、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阻隔 冷空气效果的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制定的
供暖管道设计及水力计算
5.9供暖管道设计及水力计算
5.9.2散热器供暖系统的供水和回水管道宜在热力入口处与下列系统分开设置: 1通风与空调系统; 2热空气幕系统; 3热水供热系统。 【条文说明】5.9.2送风加热、热水供应和生产供热系统等,同散热器供暖系统比较,无论使用条 件、使用时间和系统热力平衡上,大都不是完全一致的,因此,提出对各系统管道宜在热力入口 处分开设置。 5.9.3集中供热系统中应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的供水、回水管道上设置温度计、压力表、过滤器, 并应在回水管道上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条文说明】5.9.3集中供热系统应在热力入口处的供回水总管上设置温度计、压力表,其目的主 要是为调节温度、压力提供方便条件;为了满足供热计量和收费的要求,促进供暖系统的节能和 科学管理,并考虑到回水管的水温较供水管低,有利于延长热量表的使用寿命,本条文还规定在 回水总管上应设置热量表;过滤器是保证管道配件及热量表等不堵塞、不磨损的主要措施,因此 在热力入口进入热量表流量计前的回水管上应设置滤网规格不宜小于60目的过滤器,在供水管上 一般应顺水流方向设两级过滤器,第一级为粗滤,滤网孔径不宜大于β3.0mm,第二级为精过滤器: 滤网规格宜不小于60目;静态水力平衡阀又叫水力平衡阀或平衡阀,具备开度显示、压差和流量
测量、限定开度等功能。通过改变平衡阀的开度,使阀门的流动阻力发生相应变化来调节流量, 能够实现设计要求的水力平衡,其调节性能一般包括接近线性线段和对数(等百分比)特性曲线 线段。对于定流量系统,完成初调节后,各个平衡阀的开度被固定,局部阻力也被固定,若总流 量不改变,则系统始终处于水力平衡状态。当水泵处于设计流量或者变流量运行时,各个用户能 够按照设计要求,基本上能够按比例得到分配流量。通过安装静态水力平衡阀解决水力失调是供 热系统节能的重点工作和基础工作,因此无论供暖系统规模大小,均要求在热力入口处设置。静 态水力平衡阀既可安装在供水管上,也可安装在回水管上,但出于避免气蚀与噪声等的考虑,一 般应安装干回水管上
5.9.4供暖于管和立管上阀门的设置应遵循下列规定:
1供暖系统的各并联环路,应设置关闭和调节装置。当有冻结危险时,立管或支管上的阀I 至干管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m; 2供水立管的始端和回水立管的末端均应设置阀门,回水立管上还应设置排污、泄水装置; 3共用立管分户独立循环供暖系统,在共用立管与进户供回水管的连接处应设置关闭阀。 【条文说明】5.9.4在供暖管道上设置关闭和调节装置的目的,是为系统的调节和检修创造必要的 条件。当有调节要求时,应设置调节阀,必要时尚应同时设置关闭用的阀门;无调节要求时,只 设置关闭用的阀门即可。 根据供暖系统中不同的需要,应选择具备相应功能的阀门。用于维修时关闭用的阀门,应选 择低阻力阀,如闸阀、双偏心半球阀或球阀等;需要承担调节功能的阀门,应选择用高阻力阀, 如截止阀、静态水力平衡阀、调节阀等。 5.9.5热水供暖系统应根据不同情况设置排气、泄水及排污装置。 【条文说明】5.9.5热水供暖系统,根据不同情况设置排气、泄水及排污装置,是为了保证系统的 正常运行并为维护管理创造必要的条件。 要保证热水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必须妥善解决好系统内的空气排除问题。通常的做法是: 在有可能积存空气的高点(高于前后管段)排气,机械循环热水干管尽量使空气与水同向流动; 上供下回供暖系统,在供水干管的末端设置自动排气阀或集气罐;下供下回供暖系统,在供水立 管的顶部设置自动排气阀或集气罐,或在顶层的散热器上设置手动或自动排气阀;水平双管或水 平单管串联供暖系统,在每组散热器上设置手动或自动排气阀。自动排气阀的口径一般可采用 DN15,系统较大时宜采用DN20。 5.9.6供暖管道必须计算其热膨胀。当利用管段的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并应 在需要补偿管段的适当位置上设置固定支架。 【条文说明】5.9.6强制条文。供暖系统的管道由于热媒温度变化而引起热膨胀,不但要考虑干管 的热膨胀,也要考虑立管的热膨胀。这个问题很重要,必须重视。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管道的 自然弯曲补偿是简单易行的,如果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则应根据不同情况通过计算选型设置 补偿器。对供暖管道进行热补偿与固定,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干管或总立管固定支架的布置,要保证分支管接点出的最大位移量不大于40mm;连 接散热器的立管,要保证管道分支接点由管道伸缩引起的最大位移量不大于20mm;无分支管接点 的管段,间距要保证伸缩量不大于补偿器或自然补偿所能吸收的最大补偿率; 2计算管道膨胀量时,管道的安装温度应按冬季环境温度考虑,一般可取0~5℃
3采用自然补偿是,补偿器要优先采用方形或乙形。 4确定固定支架的位置时,要考虑安装固定支架(与建筑物连接)的可行性。 5垂直双管及跨越管与立管同轴的单管系统的散热器立管,长度不大于20mm时,可在立管 中间设固定卡;长度大于20mm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6采用套筒补偿器或波纹管补偿器时,需设置导向支架;当管径大于等于DN50时,应进行 固定支架的推力计算,验算支架的强度; 7户内长度大于10m的供回水立管与水平干管相连接时,以及供回水支管与立管相连接处, 应设置2~3个过渡弯头或弯管,避免采用“T”形直接连接。 5.9.7供暖管道的敷设应有一定的坡度,供水管道应按水流方向设上升坡度,回水管道应按水流 方向设下降坡度。水平支、管的且坡度宜采用0.003,不得小于0.002:立管与散热器连接的支 管,坡度不得小于0.01。当受条件限制时,热水管道(包括水平单管串联系统的散热器连接管) 可无坡敷设,但管中的水流速不得小于0.25m/s。 【条文说明】5.9.7本条文是考虑便于排除供暖管道中的空气,参考国外有关资料并结合具体情况 制定的。当水流速度达到0.25m/s时,方能把管中空气裹携走,使之不能浮升;因此,采用无坡敷 设时,管内流速不得小于0.25m/s。 5.9.8穿越建筑物基础、变形缝的供暖管道,以及埋设在建筑结构里的立管,应采取预防由于建 筑物下沉而损坏管道的措施。 【条文说明】5.9.8关于供暖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和变形缝的规定。 在布置供暖系统时,若必须穿过建筑物变形缝,应采取预防由于建筑物下沉而损坏管道的措 施,如在管道穿过基础或墙体处埋设大口径套管内填以弹性材料等。 5.9.9当供暖管道必须穿越防火墙时,应预理钢套管,并在穿墙处设置固定支架,管道与套管之 间的空隙应采用耐火材料严密封堵;当供暖管道穿越普通墙壁或楼板时,应预埋钢套管,管道与 套管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条文说明】5.9.9供暖管道穿过防火墙的要求。强制条文。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做了原则性规定。具体要求,可参照有关规 范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保持防火墙墙体的完整性,以防发生火灾时,烟气或火焰等通过管 道穿墙处波及其他房间。 5.9.10供暖管道不得与输送蒸汽燃点低于或等于120℃的可燃液体或可燃、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在 同一条管沟内平行或交叉敷设。 【条文说明】5.9.10供暖管道与其他管道同沟敷设的要求。规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表面温度 较高的供暖管道,触发其他管道中燃点低的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引起燃烧和爆炸,或其他管道中 的腐蚀性气体腐蚀供暖管道。 5.9.1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供暖管道应保温: 1管道内输送的热媒必须保持一定参数; 2管道敷设在地沟、技术夹层、闷顶及管道井内或易被冻结的地方;
【条文说明】5.9.9供暖管道穿过防火墙的要求。强制条文。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做了原则性规定。具体要求,可参照有关规 范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保持防火墙墙体的完整性,以防发生火灾时,烟气或火焰等通过管 道穿墙处波及其他房间。 5.9.10供暖管道不得与输送蒸汽燃点低于或等于120℃的可燃液体或可燃、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在 同一条管沟内平行或交叉敷设。 【条文说明】5.9.10供暖管道与其他管道同沟敷设的要求。规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表面温度 较高的供暖管道,触发其他管道中燃点低的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引起燃烧和爆炸园林设计图纸、效果图,或其他管道中 的腐蚀性气体腐蚀供暖管道
1管道内输送的热媒必须保持一定参数; 2管道敷设在地沟、技术夹层、闷项及管道井内或易被冻结的地方; 3管道通过的房间或地点要求保温; 4管道无益热损失较大。
【条文说明】5.9.11本条是基于使热媒保持一定参数、节能和防冻等因素制定的。根据国家新的节 能政策,对每米管道保温后的允许热耗,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及保温厚度,以及保护壳作法等都 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改善和提高,设计中要给予重视, 5.9.12室内供暖系统设计必须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之间(不包括共用段)的压力损 失相对差额不应大于15%。 【条文说明】5.9.12强制条文。 关于室内热水供暖系统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允许差额不大于15%的规定,是基于保证 共暖系统的运行效果,并参考国内外资料而规定的。一般可通过下列措施达到各并联环路之间的 水力平衡: 1环路布置应力求均匀对称,环路半径不宜过大,负担的立管数不宜过多。 2应首先通过调整管径,使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相对差额的计算值达到最小。 3当调整管径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果取增大末端设备的阻力特性,或在立管或支环路上设置 静态或动态水力平衡装置等措施
5.9.13室内供暖系统总压力应符合下列原则:
1不大于室外热力网给定的资用压力降 2满足室内供暖系统水力平衡的要求; 3供暖系统总压力损失的附加值宜取10%。 【条文说明】5.9.13规定供暖系统计算压力损失的附加值采用10%的目的行业分类标准,是基于计算误差、施工 吴差及管道结垢等因素考虑的安全系数。 5.9.14室内热水供暖系统管道的流速应根据系统的水力平衡要求及防噪声要求等因素确定,最大 流速不宜超过表5.9.14的限值,
表5.9.14室内热水供暖系统管道的最大流速(m/s)
【条文说明】5.9.14关于供暖管道中的热媒最大允许流速,目前国内尚无专门的试验资料和统一规 定,但设计中又很需要这方面的数据,因此,参考国内外的有关资料并结合我国管材供应等的实 标情况,作出了本条文中的有关规定。 最大流速与推荐流速不同,它只在极少数公用管段中为消除剩余压力或为了计算平衡压力损 失时使用,如果把最大允许流速规定的过小,则不易达到平衡要求,不但管径增大,还需要增加 调压板等装置。前苏联在关于机械循环供暖系统中噪声的形成和水的极限流速的专门研究中得出 的结论表明,适当提高热水供暖系统的热媒流速不致于产生明显的噪声,其他国家的研究结果也 正实了这一点。 5.9.15机械循环垂直双管供暖系统和垂直分层布置的水平单管串联供暖系统及同一环路而层数 不同的垂直单管供暖系统,应对热水在散热器和管道中冷却而产生自然作用压力的影响采取相应 的技术措施。 【条文说明】5.9.15规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或减少热水在散热器和管道中冷却产生的重力水 头而引起的系统竖向水力失调。当重力水头的作用高差大于10m时,并联环路之间的水力平衡,
....- 相关专题: 暖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