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850-2021 住宅厨房空气污染控制通风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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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850-2021 住宅厨房空气污染控制通风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
3.0.1住宅厨房宜具备利用自然通风排除油烟的能力。当自然 通风受限时,应采取有效的油烟排除和防扩散措施。 3.0.2厨房自然通风开口面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 有关规定。
风、自然补风的通风方式;当自然补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买 机械补风。
3.0.4住宅厨房通风量应根据油烟污染负荷计算确定水利常用表格,并应设 计合理的气流组织形式。
3.0.5公共排油烟风道的类型和最小流通截面积应根据建筑
数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和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品》JG/T194等的有关 规定。
密闭性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通风风量调节阀》 JG/T436、《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JGJ/T309和现行 团体标准《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390等的有关 规定。
4住宅厨房气流组织及污染物控制排风量
4.1住宅厨房气流组织
4.1.1厨房通风设计应在合理进行建筑设计、厨房工艺设计 基础上,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并应防止烹饪中产生的有害物 对室内造成污染。
4.1.1厨房通风设计应在合理进行建筑设计、厨房工艺
4.1.2厨房通风气流组织设计时,不应使含有大量热、蒸汽
烟气的气流流入操作人员活动区,且不应破坏局部排油烟装置 正常工作。
4.1.3住宅厨房通风设计,宜保障烹饪及非烹饪时的空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 规定。
4.2.1住宅厨房局部机械排风量应根据消除室内余热及满足室
4.2.1住宅厨房局部机械排风量应根据消除室内余热及满足室 内污染物允许浓度要求,经计算确定,或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 方法确定。
4.2.2当缺乏相关数据时,住宅厨房排风量可按300m3/h~
4.2.2当缺之相关数据时,住宅厨房排风量可按300m°/h 500m/h计算。
5住宅厨房公共排油烟系统设计
5.1住宅建筑排油烟风道系统设计
式动力排油烟系统和复合式动力排油烟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集中式动力排油烟系统,应设置屋顶集中排油烟风 机,在每户厨房灶台上方应设置有捕集及容纳效果的排烟罩。在 排烟罩和集中排油烟风道连接的支管上,应设置开启灵活、使用 可靠的电动风阀,并应安装联动控制装置。 2采用复合式动力排油烟系统,应设置户用排油烟装置, 在公共排油烟风道上应设置集中排油烟风机。应安装联动控制装 置,实现屋顶风机和用户排油烟装置联动运行。 3采用集中式动力、复合式动力两种系统形式的,应在住 宅楼屋面设置集中油烟净化处理装置。 5.1.2采用集中式动力或复合式动力排油烟系统时,屋顶排油 烟风机宜采用变频风机,应优先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 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中能效限定值要求的风机。 5.1.3分散式动力排油烟系统的公共排油烟风道,宜保证排油
5.1.3分散式动力排油烟系统的公共排油烟风道,宜保
烟风机在设计同时使用系数下运行时,公共排油烟风道最底层 玉不超过200Pa;当静压超过200Pa时,宜设计为集中式动力 统或复合式动力系统。
5.1.5排油烟风道的设计风量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 Q 总风量(m/s):
qi 单个厨房排风量(m3/s); n 一总楼层数; 同时使用系数,c;取值:总楼层数小于或等于10层 时,取0.6;大于10层且小于或等于18层时,取 0.5;大于18层时,取0.4。
烟风道应预留与厨房排油烟装置相连接的接口并配置排油烟防 止回阀,支管当量直径应大于150mm,且接口宜朝向灶具方向
高出屋面或平台2.0m;当周围4.0m之内有可开启门窗时, 较门窗顶部高0.6m。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通风风量调节阀》JG/T436的规定;其 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XF/T798 规定。排油烟防火止回阀与公共排油烟风道的接口尺寸应符合 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规定。
5.1.11水平支管接入竖向排油烟风道处的排油烟防火止回
5.1.11水平支管接入竖
根据排风系统动力配置形式选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散式动力排油烟系统,可采用重力自垂式或电动排 烟防火止回阀: 2集中式动力与复合式动力排油烟系统,应采用电动排 烟防火止回阀。
5.1.12排油烟风道水平管段宜坡向排油烟装置,坡度
2%,管道应密封无渗漏。
5.1.13对集成灶排风,宜采用在下部与竖向排油烟风道
5.1.14气流从水平排油烟风道进入竖向排油烟风道时,应采 措施防止末端烟气倒灌。
猎施防止禾端烟气倒灌。 5.1.15应采取措施,保证住户水平排油烟风道支管内的入口压 力不低于竖向排油烟风道内的静压。 5.1.16公共排油烟风道的风量、截面尺寸及总阻力损失应通过 计算确定。 5.1.17设置集中排风机时,公共排油烟风道的断面最大设计风
力不低于签同排油烟风道内的静压。 5.1.16公共排油烟风道的风量、截面尺寸及总阻力损失应通 计算确定
5.1.18排油烟风道系统应选用低阻高效的油烟净化装置。
5.2补(送)风系统设计
5.2.1住宅厨房宜采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补风。
5.2.6有组织补风系统入口处,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 筛网。
5.2.6有组织补风系统入口处,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
5.2.7厨房机械补风宜优先采用排油烟罩口的补风方式;
法采用排油烟罩口补风方式时,机械补风宜送入下部工作区。
6排油烟装置及排油烟风道设计
6.1 排油烟装置选择
6.1.2住宅厨房应采用带有油烟过滤功能和除油装置的排油烟 装置。 6.1.3住宅厨房宜采用深型排烟罩或吸油烟机排除油烟。排油 烟装置应与炉灶位置对应,并与排油烟风道连通。 6.1.4排烟罩或吸油烟机的平面投影尺寸应比下方炉灶边大 0.1m。排烟罩或吸油烟机的下沿距炉灶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大于 1.0m;当采用侧吸式排油烟装置时,排烟罩或吸油烟机的排风 口下沿与炉灶面垂直距离不宜大于0.5m。 6.1.5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且以正常工作时的最高转速挡 运转,吸油烟机的风量、风压等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吸油 烟机》GB/T17713的有关规定。 6.1.6吸油烟机应优先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吸油烟机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39中节能评价值要求的设备。 6.1.7宜选用污染物捕集效率高的排油烟装置和具有自动清洗 功能的除油装置。应采取防止油烟气味外逸的措施。排油烟装置 的油烟分离功能等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吸油烟机》GB/T 17713的有关规定
6.2排油烟风道技术要求
6.2.1排油烟风道应选用不燃材料,且不应与电缆井等合月 排油烟风道内外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孔洞。主要性能指
排油烟风道内外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孔洞。主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品) JG/T194的有关规定。 6.2.2! 竖向排油烟风道采用顶层转接管道时,宜采取降低阻力 措施。 6.2.3排油烟风道可采用钢丝网水泥预制或不锈钢材质。钢丝 网水泥预制排油烟风道的壁厚不应小于15mm,不锈钢排油烟风 道的壁厚不应小于1mm。
网水泥预制排油烟风道的壁厚不应小于15mm,不锈钢排油炬 道的壁厚不应小于1mm。
6.2.5水平排油烟风道可采用矩形或圆形柔性管道形式。当 用金属矩形方式时,应预留圆形接口,以便于与排油烟装置的 气口相连
6.2.5水平排油烟风道可采用矩形或圆形柔性管道形式。当
7.0.1住宅厨房宜设置污染物监测与控制系统,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监测与控制系统宜采用集中监控或分户监控的方式; 2监控系统应能实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宜实现对 污染物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应与厨房通风系统联动。 7.0.2监测的参数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的有关规定,监测仪表应设置在正确反映住宅厨房 空气污染物水平的位置。 7.0.3集中油烟排放口应设置永久性测试孔和采样平台。 7.0.4在线监测仪器(传感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测仪器 校准,且应在运行期间定期校准。 7.0.51 监测仪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内监测点位置应根据住宅厨房面积确定,宜设置 1~2个监测点; 2厨房内采用在线监测的,监测仪器应固定,高度宜距离 地面1.2m~1.5m,水平位置宜距离灶台0.5m。监测仪器不应 受炉灶使用的影响。
厨房内监测点位置应根据住宅房面积确定,宜设置 1~2个监测点; 2厨房内采用在线监测的,监测仪器应固定,高度宜距离 地面1.2m~1.5m,水平位置宜距离灶台0.5m。监测仪器不应 受炉灶使用的影响
正回阀应自动关闭,阻火隔烟。 8.0.2排油烟风道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性构 件,构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 品》JG/T194进行型式检验。 8.0.3竖向不锈钢排油烟风道底部应设置清洗装置,并应定期 清洗,防止排油烟风道内聚集油渣引发火灾。 8.0.4补风系统管路和排油烟风管穿越房间隔墙处均应做消声 处理。 8.0.5吸油烟机及排油烟风道产生的噪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953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19606、《吸油 烟机》GB/T17713的有关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953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19606、《吸油 烟机》GB/T17713的有关规定
附录A排油烟装置捕集性能测试
A.0.1本方法采用流动可视化法进行住宅厨房烹饪热羽流 烟)的流场显示和测量,以确定不同油烟污染负荷下的排油烟 置捕集性能。
烟)的流场显示和测量,以确定不同油烟污染负荷下的排油烟装 置捕集性能。 A.0.2本方法适用于各类住宅厨房的排油烟装置捕集性能 测定。 A.0.3本方法采用的仪器和设备主要包含光学系统、烹饪源、 照明设备三部分。仪器和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学系统宜采用纹影仪(图A.0.3);
图A.0.3气流纹影可视化示意
2在悬饪源散发过程中应持续引入少量烟雾等示踪粒子, 以避免对气流的干扰; 3照明设备应采用高强度聚焦照明。 A.0.4试验应在密闭的实验室中进行,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所 需测试的排油烟装置。应根据测试条件提供补风。补风系统的形
式应在报告中注明。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绘制所测试装置的 图和剖面图
A.0.5试验中,提供给测试空间的补风宜从远离排油烟装置的 送风口送入。补风气流的流动方向宜远离排油烟装置,以便将补 风气流对热羽流(油烟)捕集过程可能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A.0.6应根据设备要求校准仪器仪表和数据采集系统,确保测 量的准确性
A.0.8试验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A.0.8试验过程应符合下列夫
1应对烹饪装置空烧和饪两种条件进行至少三次的捕集 性能测试。 2应将排油烟装置的初始流量设置为规定的最大流量,将 室内压差控制在5Pa以内。 3利用气流可视化系统,测试空烧或烹饪时的捕集流量
直。运行烹设备以保持准备烹饪状态或满负荷烹饪状态。当使 用气流可视化系统时,在试验过程中排油烟装置的所有周边均应 保证其捕集性能。 4测试过程中,宜逐步降低排风量直到热羽流(油烟)从 排油烟装置中开始逸出。 5应逐步增加排风量,直到热羽流(油烟)达到完全捕集 记录此时的排风量和送风量。 6通过重复步骤4、5,确保该排风量对热羽流(油烟)的 完全捕集。 7应保持通风系统在捕集所需的最大风量稳定5min。取实 际排风量/补风量的均值作为测定值
附录B排油烟装置捕集效率测试方法
附录B排油烟装置捕集效率测试方法
B.0.1本方法适用于各类任宅厨房排油烟装置捕集效率测定。 B.0.2本方法应在密闭的实验室中进行,应按设计要求安装所 需测试的排油烟装置,并根据测试条件提供补风。 B.0.3补风系统的形式应在报告中注明。厨房烹饪产生污染物 应主要通过排油烟装置排出,从排油烟装置泄漏出来的污染物通 过安装在天花板的排风装置排出, B.0.4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绘制所测试装置的平面图和部 面图。 B.0.5试验中提供给测试空间的补风宜从远离排油烟装置的送 风口送入。补风气流的流动方向宜远离排油烟装置,以便将补风 气流对热羽流(油烟)捕集过程可能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B.0.6仪器仪表和数据采集系统应根据设备要求进行校准,确 呆测量的准确性。
B.0.7本试验方法的其他要求应符合下列规
5燃气灶及燃气消耗分析用各种仪器以及检测方法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的有关规定; 6排油烟装置外观应用目测方法检测; 7排油烟装置捕集效率应按下式计算:
武中: 排油烟装置的捕集效率(%); M 烹饪源头COz的发生量(mg/h); Q 未遮挡时排油烟装置的局部机械排风量(m3/h); Q 遮挡时排油烟装置的局部机械排风量(m/h); Cen 未遮挡灶台时排气管内CO2的浓度(mg/m3); Ce100 遮挡灶台时(即认为污染物被排油烟装置100%捕 集时)排气管内CO2的浓度(mg/m3): Cl一 未遮挡灶台时实验室内CO2的浓度(mg/m3); C2一 遮挡灶台时实验室内CO2的浓度(mg/m)。 B.0.8试验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烹饪条件进行至少三次的捕集效率测试。 2测试开始后,将燃气灶阀门开至最大,加热试验用锅的 水至持续沸腾。 3稳定后,应将灶台以上至排油烟装置罩口用不透气材料 围挡(图B.0.8)。 4稳定后,测定排油烟装置的局部排风量,记作Qp,排气 管内的CO2浓度,记作Ce100。测定此时实验室空间内的CO2浓 度记作Cr2,应持续测试3min。 5将围挡装置去除,待稳定后测定排油烟装置的局部排风 量,记作Q,排气管内的CO2浓度,记作Cen。同时,测定此时 实验室空间内的COz浓度,记作Crl,应持续测试3min。 6计算排油烟装置的捕集效率
图B.0.8试验测点示意 灶台;2—燃气灶;3排油烟装置;4—排气管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 《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 《吸油烟机》GB/T1771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19606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 《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39 《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JGJ/T309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品》JG/T194 《建筑通风风量调节阀》JG/T436 《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XF/T798 《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390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 《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 《吸油烟机》GB/T1771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19606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 《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39 《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JGJ/T309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品》JG/T194 《建筑通风风量调节阀》JG/T436 《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XF/T798 《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390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住宅厨房空气污染控制通风设计标准
总则 (24) 2 术语 (25) 3 基本规定 (26) 住宅厨房气流组织及污染物控制排风量 (27) 4.1住宅厨房气流组织 (27) 4.2住宅厨房排风量 (28) 5 住宅厨房公共排油烟系统设计 (30) 5.1住宅建筑排油烟风道系统设计 (30) 5.2补(送)风系统设计 (34) 排油烟装置及排油烟风道设计 . (38) 6.1排油烟装置选择 (38) 6.2排油烟风道技术要求... (39) 监测与控制系统设计 (40) 防火、安全、噪声控制设计 (41)
1.0.1,“民以食为天”,厨房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且对居住建 筑室内空气质量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我国迄今为止,仍缺乏针 对住宅厨房空气污染物控制的通风设计标准。本标准结合了近年 来国内外关于厨房污染物通风控制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 设计、科研新成果,从卫生、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对相关设 计标准、计算要求、设计方法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1.0.3本标准为专业性的技术标准。本条的目的是强调在执行 本标准的同时,还应注意贯彻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相关材 准、规范等的有关规定
2.0.2本条参考现行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对油烟状态的描述。 2.0.7排油烟装置捕集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及其他产物的效率 指进入排油烟装置的污染物质量与烹饪过程产生的全部污染物质 量之比,以百分率计。全部的污染物质量为进入排油烟装置的污 染物质量与逸散到周围空间的污染物质量之和。
烹饪产生的油烟污染被认为是室内乃至室外空气污染的重要 来源之一。烹饪过程会散发大量的污染物,包含气体和颗粒物 (包含液态和固态)。烹饪油烟中的气态污染物主要指挥发性有机 物(VOCs)。室内环境中,43.2%的颗粒物和52.5%的人体颗 粒物暴露量来自于烹饪过程。研究表明,油烟颗粒中粒径低于1 微米的颗粒(亚微米级)占比超过90%,其表面易附着大量有 毒有害物质。烹饪方法是对油烟颗粒排放量影响最大的因素之 一。测试及试验表明,由于高温会加剧油和食物的热解,以油为 传热介质的烹饪方式(爆炒、煎炸、油炸和烧烤等)比以水为介 质的烹饪方式(蒸、煮等)产生更多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 油烟污染负荷为保证厨房污染物处于规定的浓度范围,通过 排油烟装置或其他通风方式单位时间内排除的油烟污染物量。 综合考虑中餐烹制特点,按烹饪方式分为油烟轻度污染负荷 和油烟重度污染负荷。以水为传热介质的烹饪方式(如蒸、煮、 煲等)产生的油烟污染物量为油烟轻度污染负荷。以油为传热介 质,或发生水、油剧烈反应的烹饪方式(如煎、煸、贴、油炸 爆炒、烧烤等)产生的油烟污染物量为油烟重度污染负荷。
3.0.4住宅厨房通风的目的是去除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
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良好的住宅厨房通风系统应能确保泊 的高效捕集,厨房通风量应基于油烟污染负荷及烹饪余热量 定。住宅厨房应设计合理的气流组织形式,使气流从较清洁的 邻房间流向污染较严重的厨房,使室外新鲜空气首先进人走 室、卧室等人员主要活动、休息场所,然后从厨房排出到室 是较为理想的通风路径
4住宅厨房气流组织及污染物控制排风量
4.1住宅厨房气流组织
在合理进行建筑设计、厨房工艺设计的基础上,采取预防和治理 借施,并应防正烹饪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室内造成污染。 4.1.2厨房的空气品质与通风气流组织方式有密切关系。增大 厨房通风量去除烹饪油烟污染,一方面造成能源的浪费,另一方 面若通风气流组织设计不当,反而会扩大污染物的作用范围而增 加其对室内环境的危害。本条提出对通风气流组织进行设计,制 定合理的厨房通风策略,不应使含有大量热、蒸汽或烟气的空气 流流入操作人员活动区,且不应破坏局部排油烟装置的正常 工作。 混合通风是大多数厨房常用的通风策略,然而其较高的送风 速度可能会产生干扰气流,降低排烟罩的效率,并可能产生吹风 感,影响人员舒适。相较于混合通风,置换通风用外部新鲜空气 置换室内污染空气,且送风速度较低,一般不会影响排烟罩效 率。然而,采用置换通风会占据更多下部空间用于安装管道系 统,从而增加初投资及运行维护费用,对于住宅厨房来说,应用 受到限制。 近年来,一种新型高效的通风技术一一贴附通风气流组织得 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贴附通风融合了混合通风和置换通风的优 点,是一种较为适合住宅厨房应用的新型通风气流组织形式。该 通风方式通过房间上部靠近壁面的送风口将气流送出,送风气流 与壁面形成贴附并沿壁面向下流动,速度在到达厨房工作区域时 得到有效衰减,以低风速的活塞式气流进入工作区,将热/污染
4.1.2厨房的空气品质与通风气流组织方式有密切关系
空气置换出工作区,并在工作区域形成明显的温度分层。该通风 方式可提高能源效率、室内空气品质及人员热舒适,同时避免了 传统置换通风需要提高地板高度(布置管道和静压箱),或者需 要侧墙设置空气分布器及送风管道的弊端。 4.1.3中餐采用明火烹饪时会产生大量油烟,在短时期及灶台 周围的有限范围内,易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的情况。因此,住宅 厨房需采取有效的通风方式,及时排除油烟并防止其扩散到室内 其他空间
周围的有限范围内,易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的情况。因此, 厨房需采取有效的通风方式,及时排除油烟并防止其扩散到 其他空间。
4.2.1本条是关于住宅厨房局部排风量的要求。按照烹饪方式 将产生的油烟分为轻度污染负荷和重度污染负荷两种。住宅厨房 高部机械排风量应根据消除室内余热及满足室内污染物充许浓度 要求,经计算确定,或按本标准附录A方法确定。 1排油烟装置消除烹饪产生余热的最小排风量
式中:Lz 烹饪过程产生的对流热羽流量(m3/h); 之 排油烟装置距离烹饪器具表面的高度(m); 厨房设备的同时使用因子,0.8~1.0; de 厨房烹饪器具的对流放热量(W); k 经验系数,对于一般的排油烟装置,取k18; r 安装位置修正因子(自由状态:r1,靠墙安装: r=0.63,在拐角处安装:r=0.43); Dh 当量直径(m); M、N 相应的烹饪器具表面的长和宽(m)。 厨房局部机械排风量为:
L= L, Kads
式中:Kads 当考虑到气流组织影响时的逸出系数,取1.25。 2排油烟装置稀释烹饪污染物的最小排风量,这里的污染 物指“单一污染物”的计算,包括了颗粒物和TVOC等:
式中:L一一稀释烹饪污染物所需的风量(m/h); Q一一烹饪污染物的发生量(mg/h); C一一一室内污染物的充许浓度(mg/m); Co一一室外污染物的浓度(mg/m3)。 3以上两种计算方法取较大值,并应满足排油烟装置吸风 口断面的吸风速度不小于0.5m/s。 4可视试验条件采用流动可视化法,见本标准附录A,使 用纹影技术进行住宅厨房烹饪热羽流(油烟)的流场显示和测 量,以确定不同油烟污染负荷下的住宅厨房局部机械排风量。 4.2.2当缺乏相关数据及试验条件时,参照工程经验,根据油 烟轻度污染负荷和重度污染负荷,住宅厨房排风量可按 300m/h~500m/h计算。对住宅厨房而言,厨房大小及体积不 一,且在日常生活中,烹饪方式与厨房大小往往无直接联系,故 不推荐采用换气次数法来确定排风量
烟轻度污染负荷和重度污染负荷,住宅厨房排风量可 300m3/h~500m3/h计算。对住宅厨房而言,厨房大小及体积 一,且在日常生活中,烹饪方式与厨房大小往往无直接联系, 不推荐采用换气次数法来确定排风量
5住宅厨房公共排油烟系统设计
5.1.1本条是采取公共排油烟风道的要习
1住宅建筑排油烟风道系统设
若每个住户的厨房不设置各自的排油烟风机,仅依靠自然排 风作用,较难将厨房烟气有效排出。即使每个住户的厨房设置了 自身的排油烟风机并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但由于开机运行的 不同时性住宅楼标准规范范本,也有可能因为某些部件漏风等原因导致住户间的相互 污染。推荐设置集中排油烟风机的做法,有利于使得各厨房保持 一定的常负压状态。为防止公共排油烟风道串烟串味和排油烟装 置运行富余压力过大,宜根据CFD数值模拟或其他计算方法进 行压力分布校核
5.1.2本条是对屋顶排油烟风机选用做出规定,采用集中立
力或复合式动力排油烟系统时,屋顶排油烟风机宜采用变步 机,应优先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交 级》GB19761中能效限定值要求的风机,以降低运行能耗。
5.1.5本条是关于公共排油烟风道设计风量的说明。
5.1.13集成灶是以炉灶(燃气灶或电磁炉)和排风装置作为主
要组成部分漆包线标准,并与其他可集成功能组件组合的一体化灶具。集成 灶采用上吸式下排风或侧吸式下排风的方式,在距离炉灶较近的 位置产生流体负压区从而达到油烟排除效果。参照浙江省建筑标 准设计图集《住宅厨房集成灶安装详图》2019浙J79,相关图例 见图1。 参考《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品》JG/T194 2018第4.2.3条,公共排油烟风道按与支管接口位置分两类 集成灶采用的下排风方式是指其与公共排油烟风道的水平连接位 置处于该楼层的下方,接口一般位于该层排油烟风道下部1/3以 内;传统排油烟装置的上排风方式与公共排油烟风道的水平连接 位置处于该楼层的上方,接口一般位于该层排油烟风道上部1/3 以内。宜考虑集成灶下排风与吸油烟机或排烟罩上排风的不同需 求,设计与竖向排油烟风道的连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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