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580-2021 家用和类似用途新风净化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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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1按照送风模式,可分为:

    a)单向流(A型),见图1; b)双向流(B型),见图2; c)单向流+内循环(C型),见图3; d)双向流+内循环(D型),见图4; e)其他。 4.1.2按照能量交换模式,可分为: a)热交换(显热或全热),全热以字母Q表示,显热以字母X表示; b)电加热,以字母D表示; c)组合式,以字母Z表示; d)其他,以字母G表示; e)无能量交换,以字母W表示。 注:热交换功能只适用于含有B型结构的新风机。 4.1.3按照安装方式,可分为:

    .1.4按照净化原理方式,可分为 a)机械过滤式档案标准,以字母J表示; b)静电式,以字母D表示; c)组合式,以字母F表示; d)其他,以字母 G 表示。

    4.1.4按照净化原理方式,可分为

    图1A型新风机示意图

    图2B型新风机示意图(带热交换功能)

    图3C型新风机示意图

    图4D型新风机示意图(带热交换功能)

    系列代号:以英文字母A~Z和阿拉伯数字01~99 的任意组合表示 能量交换模式,见4.1.2 净化原理,见4.1.4 送风模式,见4.1.1 内循环洁净空气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h), 若无内循环净化可不填 送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h) 家用新风机代号

    器具外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明显裂纹、气泡、缩孔等缺陷。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要求操作,新风机应能正常工作,并能完成产品使用说明所述功能

    器具的电器安全应符合GB4706.1的要求。

    的有害物质释放量应符合GB4706.45、GB2155

    器具在关机模式下的待机功率实测值不应大于0.5W。 器具在待机模式下的待机功率实测值不应大于2.0W。 器具在网络模式下的待机功率实测值不应大于3.0W

    5.5送风量、排风量、送风机外静压及排风机外静

    额定模式下,器具的送风量、排风量、送风机外静压及排风机外静压的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 90% 注1:机外静压仅适用于用管道送风的新风机。 注2:排风量及排风机外静压仅适用于双向流新风机

    若器具宣称对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具有外循环净化功能,其对应的新风净化率应分别至少达到表1 的D级,实测等级不应低于标称等级,

    若器具宣称对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具有外循环净化功能,针对目标污染物的洁净新风量实测值不应 小于标称值的90%。 若器具宣称对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具有内循环净化功能,针对目标污染物的内循环洁净空气量实测 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 若器具宣称具有静音模式,静音模式下的洁净新风量和内循环洁净空气量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请式下的噪声实测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噪声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允差不应大于+3dB(A)

    对于带有内循环净化功能的C型和D型机,若内外循环最大挡位能同时开启,则同时开后后测试 噪声,用送风量来判定噪声。 对于带有内循环净化功能的C型和D型机,若内外循环无法同时开启,分别测外循环和内循环的 最大挡位噪声,以最大噪声为新风机的最终噪声。若最大噪声是外循环产生,则按照送风量的值判定噪 声。若最大噪声是内循环产生,则依据内循环洁净空气量判定噪声(把表2的送风量改为内循环洁净空 气量)。若器具有多个内循环洁净空气量,以最大值为准。 5.9.2若器具宣称具有静音模式,则静音模式下的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35dB(A)。且噪声实测值 与标称值的允差不应大于+3dB(A)。

    5.10新风累积净化量及内循环累积净化量

    表3新风累积净化量限值

    5.11微生物去除性能

    若器具宣称具有外循环除菌功能,新风除菌率应大于90%,同时应注明去除的微

    若器具宣称所用材料具有抗菌、防霍功能,应符合GB21551.2的要求

    器具的热交换性能应符合GB/T21087的要求。

    除对试验环境条件另作规定外,型式检验应在符合如下条件的室内进行: a)环境温度:(25±2)℃; b)相对湿度:(50±10)%; c)试验电源:交流正弦波,电压和频率的波动范围不应超过额定值的土1% d)被测样机应在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的使用状态下进行试验; e)无外界气流,无强烈阳光和其他辐射。 冬季和夏季工况应对应GB/T21087的热量回监和法最回收工温

    6.2.1试验前检查流量、压力测量和数据记录等设备,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试验

    a)用于型式检验的电工测量仪表,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其精度不应低于0.5级,出厂试验 不应低于1.0级; b)温度计:最大允许误差士1℃; c)湿度计:最大允许误差士3%RH; d)计时仪表:最大允许误差士0.5s/24h; e)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测试粒径范围包括0.3μm~10μm,仪器量程满足106个/L(如果量程 达不到,应配置合适的稀释器;或采用经过计量的同类等级的仪器); f)颗粒物质量浓度测试仪:分辨率不低于0.001mg/m,最大允许误差土10%; g)气态污染物质量浓度测试仪:分辨率不低于0.01mg/m3;在线即读式气态污染物浓度测试仪 需根据其测量范围做定期校准,与化学法或色谱法测得的数据比较,偏差在土10%以内; h)分光光度计; i)气相色谱: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j)臭氧分析仪:分辨率不低于0.001mg/m; k)气溶胶:多分散固相氯化钾(KCl)粒子,粒径范围包括0.3μm~10μm; I)差压计:分辨率不低于1Pa; m)室内外空气交换能量测试系统:干湿球测量精土0.1℃。 Am

    a)用于型式检验的电工测量仪表,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其精度不应低于0.5级,出厂试验 不应低于1.0级; b)温度计:最大允许误差士1℃; c)湿度计:最大允许误差士3%RH; d)计时仪表:最大允许误差士0.5s/24h; e)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测试粒径范围包括0.3μm~10μm,仪器量程满足106个/L(如果量程 达不到,应配置合适的稀释器;或采用经过计量的同类等级的仪器); f)颗粒物质量浓度测试仪:分辨率不低于0.001mg/m,最大允许误差土10%; g)气态污染物质量浓度测试仪:分辨率不低于0.01mg/m3;在线即读式气态污染物浓度测试仪 需根据其测量范围做定期校准,与化学法或色谱法测得的数据比较,偏差在土10%以内; h)分光光度计; i)气相色谱: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j)臭氧分析仪:分辨率不低于0.001mg/m; k)气溶胶:多分散固相氯化钾(KCl)粒子,粒径范围包括0.3μm~10μm; I)差压计:分辨率不低于1Pa m)室内外空气交换能量测试系统:干湿球测量精土0.1℃。 微正压试验装置应然合附录人的要求

    外观通过视检对其进行检查。 存待测器具按照6.1规定的试验条件通电运行,按照器具使用说明要求操作,若器且且有多个运

    模式,应逐一通电运行进行检查。

    按照GB4706.1进行试验。

    安照GB4706.1进行试验

    按照GB4706.45、GB21551.3进行试验。 按照GB4706.45测试有害物质释放量时,器具放置于试验舱中不必连接风管。 按照GB21551.3测试有害物质释放量时,若器具有多个出风口,以出风口所测最大值为最终结果。

    按照GB/T35758进行试验。若同一器具其备多个待机功率的测试模式,应分别测试各个模式的行 机功率。

    送风量、排风量、送风机外静压、排风机外静压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a)开启器具的额定模式(若未明示额定模式,以最大挡位运行),送风量、排风量按照GB/T21087 的方法进行测试。 b)机外静压按照如下步骤进行试验: 1)将被测器具装机到符合GB/T21087的测试风道上,通过风道的引风风机将被测器具的送风 量调至标称送风量,记录此时被测器具的送风口静压值,即为送风机外静压; 2)通过风道的引风风机将被测器具的排风量调至标称排风量,记录此时被测器具的排风口静压 值,即为排风机外静压。

    6.8新风净化率、洁净新风量、内循环洁净空气量

    按照附录B进行试验。

    按照附录C进行试验。

    按照附录D进行试验。

    6.11新风累积净化量及内循环累积净化量

    新风累积净化量按照附录E进行试验。 内循环累积净化量按照GB/T18801的规定进行加载试验,但是内循环洁净空气量的测试依 进行,使用氯化钾(KCI)作为污染物。

    6.12新风净化寿命及内循环净化寿命

    风净化寿命及内循环净化寿命计算方法见附录

    6.13微生物去除性能

    6. 13. 1外循环

    器具的新风除菌率按照QB/T53652019附录C进行试验。测试时,若器具的内外循环功能无法 单独开启,则测试外循环微生物去除时,应拆除或关闭不相关除菌元件。由于器具自身具备动力,所以 试验过程中,风道系统中辅助风机的风量应调整为与新风机额定模式下(若未明示额定模式,以最大挡 位运行)的送风量相同,送风机外静压为0Pa。 新风除菌率按照公式(1)计算

    器具的内循环微生物去除性能按照GB21551.3进行试马

    材料的微生物去除性能按照GB21551.2进行

    6.14适用面积和适用人数

    具的热交换性能按照GB/T21087进行试验。

    6.16自动模式净化性能

    器具的自动模式净化性能按照附录H

    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均应按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出厂检验分必检项目和抽检项目,见表4。 抽样检验按GB/T2828.1进行。检验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由生产厂和订 货方共同商定。

    7.3.1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 b) 设计、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c) 停产1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 对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至少进行1次; ? 除上述以外的特殊要求。 7.3.2凡进行型式检验的产品,应在出厂检验且经包装后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 准中的所有项目。 7.3.3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为合格产品交付订货方:经型式检验的样品一律不应作为合格产品 交付订货方。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应按GB/T5296.1的规定进行标注。 标志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型号及规格; b)送风量、送风/排风机外静压、新风净化率、洁净新风量、内循环洁净空气量、净化能效、噪 声等相关参数; c)生产日期及系列编号; d)若有静音模式,应标注静音模式的送风量、新风净化率、洁净新风量、内循环洁净空气量、噪 声等相关参数; e)若标注待机功率,应标注关机模式、待机模式、网络模式下的最大值。 同时,对于与污染物种类一一对应的参数,应明示污染物名称,例如,新风净化率、内循环洁净 空气量、新风除菌率等。

    包装应符合GB/T191和GB/T1019的有关规定

    应贮存于干燥、通风、无腐蚀性及爆炸性气体的库房内,并防止磕碰。

    A. 1.1 装置组成

    微正压试验装置由3部分组成,分别是送风段、试验舱和排风段,见图A.1。材质宜为不锈钢或玻 离等低挥发、耐腐蚀材料。

    A. 1. 2 送风段

    送风段负责向试验舱提供稳定浓度的室外污 染物,由颗粒物过滤器、气态污染物净化装置、加湿器

    A.1.3.1试验舱内安装新风机,模拟新风机安装后的家居环境。试验舱可根据新风机的性能参数,按 照表A.1进行选择。

    试验舱体积及适用的送

    样机用支架撑起,送风口距舱地面1.7m,紧着试验舱壁放置,并且尽量靠近舱壁中心位置。安 装时,样机的送风口和排风口采用软管和硬管连接到微正压试验装置的送风段,且软管长度不应大于 m,尽量不打弯; b)吊顶式新风机(包括暗装和明装) 样机用支架撑起,送风口距舱地面2.0m,紧挨着试验舱壁放置,并且尽量靠近舱壁中心位置。安 装时,样机的送风口和排风口采用软管和硬管连接到微正压试验装置的送风段,且软管长度不应大于 1m,尽量不打弯; c)落地式新风机 样机放置在试验舱地面上,紧换着试验舱壁放置,并且尽量靠近舱壁中心位置。安装时,样机的送 风口和排风口采用软管和硬管连接到微正压试验装置的送风段,且软管长度不应大于1m,尽量不打弯。

    排风段负责将试验舱内的污染物向外 排出,模拟家居环境的漏风,同时来控制试验舱内稳定的 微正压。排风段主要由辅助排风机构成。

    图A.1中的压差测点按照以下要求设定并测试: a)P1设置为0Pa~2Pa,用静压环测试; b)用管道送风的新风机,若产品对于送风机外静压和排风机外静压无标称值,P2位置应固定一个 静压(50士2)Pa,P5按照(40士2)Pa设定,均用静压环测试;若产品对于送风机外静压和排 风机外静压有标称值,P2和P5按照标称值设定; c)开放式送风的新风机,P2位置不作规定; d)P3为舱内外压差,定为5Pa~7Pa,应通过辅助排风机进行调整,P3用单点法测试,测量口 应避开风口; e)辅助排风机及待测样机的排风应接入实验室总的排风风道,应进行净化处理后再排到大气环境 中。P4是用于监测排风阻力,应为1个大气压(单点测试)

    图A.1中的浓度采样点按照以下要求确定位置: a)C采样点为试验舱正中心; b)Cr和P1在同一位置,离风量测试装置的距离大于5D,离试验舱壁大于D。D是风道直径 一般取150mm~200mm。

    日A.1中的浓度采样点按照以下要求确定位置: C采样点为试验舱正中心:

    图A.1微正压试验装置

    附录B (规范性) 新风净化率、洁净新风量、内循环洁净空气量试验方法

    颗粒物:质量浓度应为10%的氯化钾(KC1)溶液,0.3μm及以上粒子数。 气态污染物:发生源产生的气体纯度大于99%,气体浓度测试方法见GB/T18883 当使用在线即读式分析仪进行测试时,应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

    打开样机包装试运行,确保器具的各项功能正常,运行稳定后,进行试验。 对于气态污染物相关试验,应在满足6.1环境条件下,试运行至少1h。

    按照下述步骤,进行进风量试验: a)将待测样机按照附录A的要求,安装到图A.1所示的微正压试验装置中,开启待测样机、送风 机、辅助排风机;试验过程中,污染物发生装置及加湿装置均保持关闭状态; b)运行待测样机的额定模式(若未明示额定模式,以最大挡位运行),运行稳定后,调整各个压 差测点到规定值; c)当试验舱内和管道中压差稳定后,用风量测试装置进行风量测定,即为进风量。风量测定装置 一般采用标准孔板或标准喷嘴等节流装置连接差压计进行测定。节流装置的设计和安装按照 GB2624.1和GB/T1236执行。风量测定装置也可使用热风速仪进行试验,灵敏度不应低于 0.05m/s,热风速仪的最大量程不应低于25m/s; d)关闭待测样机、送风机、辅助排风机,试验结束。

    本部分主要用于评价新风机对室外污染物的去除效果。 测试时新风机的外循环功能应处于开启状态。

    B.4.2颗粒物试验步骤

    按照下述步骤,进行颗粒物新风净化率试验: a)开启待测样机的额定模式(若未明示额定模式,以最大挡位运行)、送风机、辅助排风机,调节 各压差测点达到规定值; b)打开试验舱内的净化系统,进行本底净化,本底净化后舱内0.3μm及以上粒子数不应高于103 个/L,启动温湿度控制装置,使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状态; c)关闭待测样机、送风机、辅助排风机:

    d)打开舱内污染物投放装置,同时开始测舱内浓度C,每1min测定1次,当C高于105个/L时, 关闭舱内污染物投放装置; e)快速打开舱外污染物投放装置,投放浓度应稳定在105个/L~106个/L,同时开始测进风口浓度 CF,每1min测定1次; f)按照步骤a)快速开启待测样机,辅助排风机、送风机,此时记为0时刻: g)舱内浓度C至少连续测试20min,关闭测试系统,试验结束; h)对于获得的数据进行筛选,初始浓度(计算时对应0时刻)应为105个/L~106个/L。结束浓度 以104个L与20min为依据,以先达到者为结束点。纳入计算的数据点不应少于6个; 测试过程,搅拌风扇全程开启。

    B.4.3气态污染物试验

    对于室外污染物中的气态污染物,比如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可参考B.4.2步骤进行试验。 舱内浓度C的初始浓度和舱外送风浓度Ci以GB3095规定的浓度限值(最短时间的一级限值)的(5 土1)倍为准。测试时,每5min采样1次,最长试验时间为60min。 浓度低于GB3095规定限值的采样点及数据,视为无效。 若数据点不足6个,可采用多孔交叉采样方式,保证足够的数据点用于计算。 在低浓度范围内,可适当增加采样时间。

    方便面标准B.4. 4 数据计算

    图B.1试验舱内新风机去除污染物的示意图

    新风机在试验舱中对污染物去除过程如图B.1所示,以D型新风机为例。依据舱内污染物质量守 恒:单位时间中模拟舱外引入的室外污染物量,减去单位时间从模拟舱内去除或稀释净化的污染物量 等于单位时间模拟舱内污染物的变化量。据此列出,舱内污染物变化的方程如下:

    舱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式中: Co—试验舱内浓度C的初始值,单位为微克每立方米(μug/m3)。 对于 C 型和 D 型机,OR和&R都不等于 0,可得到公式(B.3):

    已知QF、Qp、V、Co,通过对试验舱内实际测试的不同时刻的浓度值进行数据回归,参照数据回归 原理,拟合曲线点与记录点离差的平方和最小为最优判据,可求得&F和QRR。 试验过程中,排风量Op包含新风机的排风及试验舱泄漏导致的排风土建标准规范范本,动态平衡状态下一般认为等 于进风量,即Qp=QF。 F即为新风净化率,可进一步求得QrEF,即为洁净新风量qF(qF=QFeF)。 QR&:即为内循环洁净空气量(gR=OReR)

    B.5. 1 试验条件

    本部分主要用于评价新风机对室内污染物的去除效果。 测试时新风机的外循环功能应处于开启状态。 注:室内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家具装修产生的甲醛、苯等气态污染物,及少量因为抽烟、打扫等生活行为导致的颗粒 物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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