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225-2022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标准.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4.4.6轻质填充墙不得直接作为太阳能集热器和贮热水箱的支承结构。
1每个连接节点不应少于2个锚栓:
锚栓直径应通过承载力计算确定钢结构计算、软件,并不应小于10mm; 3 锚栓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极限承载力的50% 4 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
锚栓直径应通过承载力计算确定,并不应小于10mm; 锚栓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极限承载力的50% 4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
4.5.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电气设计应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用电可靠性和运行安全要求。 4.5.2太阳能热水系统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装置。 4.5.3系统应设专用供电回路,内置加热系统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额定动作电 流值不大于30mA。 4.5.4太阳能热水系统电气控制线路应穿管暗敷或在管道井中敷设。 4.5.5安装在建筑物上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采取防雷措施,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 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5.1.1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应由建筑专业组织,其他专业配合完成,并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5.1.2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遵循节水节能、安全美观、经济适用、便于计量、便于维护更新的 原则,并结合建筑形式、辅助热源种类和热水需求等条件进行设计。 5.1.3太阳能热水系统供水水量、水温、水压和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 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 5.1.4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道、配件、贮热水箱等的材质应与建筑给水管道匹配,并应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要求。 5.1.5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全可靠,内置加热系统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并采取防冻 防结露、防过热、防雷、抗苞、抗风、抗震等技术措施, 5.1.6采用集中供热水系统的工程宜安装计量装置。 5.1.7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性能应满足相关产品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的要求,系统中集热器、贮热 水箱、支架等主要部件的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15年。 5.1.8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效率不应低于42%
5.1.1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应由建筑专业组织,其他专业配合完成,并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5.1.2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遵循节水节能、安全美观、经济适用、便于计量、便于维护更新的 原则,并结合建筑形式、辅助热源种类和热水需求等条件进行设计。 5.1.3太阳能热水系统供水水量、水温、水压和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 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 5.1.4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道、配件、贮热水箱等的材质应与建筑给水管道匹配,并应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要求。 5.1.5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全可靠,内置加热系统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并采取防冻、 防结露、防过热、防雷、抗苞、抗风、抗震等技术措施, 5.1.6采用集中供热水系统的工程宜安装计量装置。 5.1.7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性能应满足相关产品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的要求,系统中集热器、贮热 水箱、支架等主要部件的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15年。 5.1.8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效率不应低于42%
5.2.1太阳能热水系统按供热水范围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1集中供热水系统: 2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 3分散供热水系统。 5.2.2太阳能热水系统按系统运行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1自然循环系统; 强制循环系统; 3直流式系统。 5.2.3太阳能热水系统按生活热水与集热器内传热工质的关系可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1直接系统; 2间接系统。 5.2.4太阳能热水系统按辅助能源设备安装位置可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1内置加热系统:
5.2.1太阳能热水系统按供热水范围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1集中供热水系统: 2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 3分散供热水系统。 5.2.2太阳能热水系统按系统运行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1自然循环系统; 强制循环系统; 3直流式系统。 5.2.3 太阳能热水系统按生活热水与集热器内传热工质的关系可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1直接系统; 2间接系统。 5.2.4太阳能热水系统按辅助能源设备安装位置可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1内置加热系统:
5.2.5太阳能热水系统按辅助能源启动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5.2.5太阳能热水系统按辅助能源启动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全日自动启动系统: 2定时自动启动系统: 3按需手动启动系统。
5.3.1集热器选择符合下列要求:
1 集热器的性能特点应与太阳能热水系统要求相匹配; 2对集中集热系统,宜优先选用局部损坏而不致系统整体失效的太阳能集热器 3在阳台、墙面等部位应用时,宜选用规格与建筑模数相协调的太阳能集热器。 5.3.2太阳能集热器可通过并联、串联或串并联相结合的方式连接成集热器组;集热器组的串联 和并联的管路布置应通过计算确定;集热器组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板型集热器或横排真空管集热器之间的连接宜采用并联,单排并联的集热器总面积不 宜超过32m;竖排真空管集热器之间的连接宜采用串联,单排串联的集热器总面积不宜超过32m: 2对自然循环系统,每个系统的集热器总面积不宜超过50m;对大型自然循环系统,可 分成若干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的集热器总面积不宜超过50m; 3对强制循环系统,每个系统的集热器总面积不宜超过500m;对大型强制循环系统,可 分成若十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的集热器总面积不宜超过500m; 4当全玻璃真空管东西向放置的集热器在同一斜面上多层布置时,串联的集热器不宜超过 3个,每个集热器联箱长度不宜大于2m。 5.3.3集热器之间的连接设计应遵循“同程原则”,使每个集热器的传热工质流入路径与回流路 径的阻力降相同,并应使流经单位集热面积的流量均衡。 5.3.4集热器的最佳安装方位应朝向正南或正南偏西,若受条件限制时,其偏差允许范围宜在正 南±15°以内。 5.3.5集热器的最佳安装倾角应与当地纬度一致;如系统侧重在夏季使用,其倾角宜为当地纬度 减10°;如系统侧重在冬季使用,其倾角宜为当地纬度加10°;全玻璃真空管东西向水平放置的 集热器倾角可适当减少。 5.3.6集热器的布置应避开建筑物的遮挡,建筑物的阴影长度即集热器距遮挡物的水平最小净距 (或集热器排间距),可按公式(5.3.6)计算:
代中:D一集热器距离遮光物或前后排间的水平最小净距,m; H一一遮光物最高点与集热器采光面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m; 太阳高度角,度(°),对季节性使用的系统,宜取当地春分、秋分正午12时的太
Ain = A(1 + FRUAc UA,
式中:Ain一间接系统换热器换热面积,m: FrUL—集热器总热损系数,W/(m2.℃);具体数值应根据集热器产品的实际检测结果而定: 或按下列选取:真空管集热器,宜取1~2;平板型集热器,宜取4~6 Uhx换热器传热系数,W/(m2.℃): Ahx一换热器换热面积,m2。 5.3.8集热器布置有下列情况,集热器总面积可按公式(5.3.8)进行补偿,合理增加集热器面积 并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1集热器朝向受条件限制,方位角与本标准5.3.5条规定偏差较大时; 2集热器安装倾角受条件限制,倾角与本标准5.3.5条规定偏差较大时。
As一按最佳安装角度计算的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m; Rs—太阳能集热器补偿面积比,可通过计算确定,或参考表5.3.8选取
表5.3.8集热器补偿面积比Rs(%)
3.8集热器补偿面积比
5.4.1贮热水箱的容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地区(济南纬度36°41')气象条件分析得到,其他地
1集中供热水系统的贮热水箱容积应根据热水小时变化曲线及太阳能集热器的供热能力和 运行规律,综合考虑辅助加热装置加热时段和能力等多种因素经计算后确定; 2分户式太阳能热水系统贮热水箱容积可按经验公式(5.4.1)确定:
V=(50~70)·A
式中:V一一贮热水箱的有效容积,L; A一一集热器的集热面积,m;(直接加热系统为Ac,间接加热系统为Ain) 注:部分无法按第1款计算的集中供热水系统可参照经验公式5.4.1计算。 5.4.2分散式、集中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贮热水箱有卧式和立式两种形式,根据建筑空间和结 构形式,可壁挂安装,亦可落地安装;卧式水箱及容积较小的立式水箱宜壁挂;室内的贮热水箱 宜为承压式。
5.4.3贮热水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1贮热水箱及其附件的材质、工艺处理、配件等应满足刚度、强度、耐压、耐温、耐腐等 要求,应确保水质在运行条件下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的安全卫生要求:
的要求; 3 闭式贮热水箱应满足承压要求,并应设置安全阀以及水温指示装置: 4开式贮热水箱应设置进出水管、补水管、溢流管、泄水管、通气管、水位控制以及水温 指示装置 5贮热水箱的布置形式和进出水管布置,不得产生水流短路,并应保证贮热水箱内具有平 缓的水温梯度,充分利用水箱的储热容积。 5.4.4贮热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贮热水箱可设置在建筑设备间、建筑屋面、平台、阳台、厨房、地下室; 2贮热水箱与建筑墙面或其它箱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安装施工或检修的需要;对设有人 孔的箱顶,箱顶板面与上部建筑本体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3设置在设备间内的贮热水箱,上部附件最高点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空,应能满足检修 需要且不得小于0.2m: 4应设置给水点和排水设施
1贮热水箱可设置在建筑设备间、建筑屋面、平台、阳台、厨房、地下室; 2贮热水箱与建筑墙面或其它箱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安装施工或检修的需要;对设有人 孔的箱顶,箱顶板面与上部建筑本体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3设置在设备间内的贮热水箱,上部附件最高点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空,应能满足检修 需要且不得小于0.2m; 4应设置给水点和排水设施。
5.5.1循环泵的流量、扬程、温度、压力等各项性能应与太阳能集热系统相匹配,并应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 5.5.2循环泵的流量即太阳能集热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公式(5.5.2)计算:
式中:Gs一一太阳能集热系统的设计流量,L/s; 有关,应由太阳能集热器生产厂家给出;当无相关技术参数的情况下,可参考下列 选取:真空管型集热器,0.005~0.02;平板型集热器,0.01~0.02; A一一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m。 5.5.3循环泵的扬程应按照太阳能集热系统最不利环路的水力阻力计算确定。 5.5.4采用防冻液的闭式太阳能集热循环系统,应根据所采用的防冻液的粘度修正阻力计算系数 5.5.5直流式系统,宜采用定温控制,即通过集热器内部的水温来控制泵的启闭;强制循环系统, 宜采用温差控制,应按太阳能集热器出口的水温与贮热水箱下部水温的温度差来控制泵的启闭 5.5.6循环泵宜靠近贮热水箱设置,不应毗邻卧室、书房等有安静要求的场所安装。水泵应采用 低噪音机组并有防噪音措施 5.5.7循环泵的吸水管上应设过滤器、阀门,出水管上应设阀门、止回阀及压力表。 5.5.8安装在室外的循环泵,应采用全封闭型或设有防护罩的水泵,必要时采取防雨保护措施 冬季必须采取防冻措施。
5.6.1太阳能热水系统管道的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得大于产品标准标定的允许工作压力和工 作温度。
6.2太阳能集热循环系统管路设计应符合下列量
1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管路、配件应采用不锈钢管、铜管、镀锌钢管等金属材质,开式系统 的耐温不应小于100℃,闭式系统的耐温不应小于200℃; 2集热循环管路应设计为同程式; 3在间接加热系统中,集热循环管作为热媒管道应符合热媒流体的压力及材质要求: 4集热循环管横管敷设时,应有不小于0.3%的坡度。坡向应利于排除气体,在循环管路最 高点和易发生气塞的位置应设排气阀: 5在有水回流的防冻系统中,管路的坡度应使系统中的水自动回流,不应积存 6当集热器组为多排或多层组合时,每排或每层集热器的总进出水管上均应设置阀门; 7在强制循环系统的管路上,宜设有防止传热工质夜间倒流散热的单向阀。 5.6.3热水供应管路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直接供应生活热水的管路、配件宜采用不锈钢管、铜管等保证水质的金属管材;其他过 水设备材质,应与建筑给水管路材质相容; 2热水供应管路的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和《太阳热水系统设计 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18713的相关规定; 3集中供热水系统应设计热水循环管道,保证干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 4分散供热水系统可根据用户的具体要求设计热水循环管路: 5热水供应系统的管路宜设计为同程式 6集中供热水系统的热水供应系统的分区,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与给水系统的分区一致,各区贮热水箱的补水均由同区给水系统供应;当不能满足同 区给水系统供应时,应采取保证系统冷、热水压力平衡的措施: 2)当采用减压阀分区时,除满足减压阀的设置要求外,还应保证各分区的热水循环。 7在自然循环和强制循环系统中宜采用顶水法获取热水。浮球阀可直接安装在贮热水箱中, 也可安装在小补水箱中。浮球阀应采用金属或耐温高于100℃的其他材质浮球,浮球阀的通径 应能满足取水流量的要求; 8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冷水进水管上应有可靠的防止倒流措施。 5.6.4在闭式循环系统中,应设置压力式膨胀罐或泄压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日用热水量小于等于10m3的热水供应系统可采用泄压阀泄压的措施; 2日用热水量大于10m的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置压力式膨胀罐。膨胀罐容积按《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计算。
5.6.5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垂直管线不应明敷在建筑外墙上,严禁敷设在建筑物的区
5.6.6集热回路使用传热工质的间接系统,系统应有防止工质渗入热水的技术措施。 5.6.7集热管线的设计应尽量短捷,减小热损失。在计算集热器总面积、辅助加热功率及贮热水 箱容积时应考虑集热循环水管及热水供回水管的热损失。 5.6.8在自然循环系统中,贮热水箱的下循环管应比集热器的上循环管高0.3m以上。 5.6.9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道不宜穿越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变形缝,当必须穿越时 应设置变形补偿装置。 5.6.10太阳能热水系统中安装于室外的管道以及室内热水供回水管道均应做保温。 5.6.11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其管线布置应做到走向合理 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及外观。
5.7.1太阳能热水系统宜配设辅助热源。结合当地资源情况及项目具体条件,可采用市政热力、 热泵、燃气锅炉、电加热等方式。辅助热源的选择应作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优先利用可再生能 源、工业余热、废热。 5.7.2为保证太阳能供热水系统全天候正常运行,辅助热源的供热水能力配备应按不计太阳能集 热器的供热能力的常规热水系统计算,具体选型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中有关规定执行。 5.7.3辅助热源可直接加热,也可通过热交换器间接加热购热水箱中的水,且必须采取保证使用 安全的技术措施。 5.7.4集中供热水系统的配置不宜少于两套辅助热源;一套检修时,另一套辅助热源的总供热能 力不小于50%的系统热量。 5.7.5自动控制的集中供热水系统应根据储热水箱内的水温设定值,自动启闭辅助加热系统
5.8.1太阳能集热器收集的热量,可直接加热贮热水箱中的水;也可通过热交换器间接加热购热 水箱中的水。 5.8.2热交换器应根据水质硬度、冷热水系统压力平衡、系统形式及大小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 后进行选择。 5.8.3采用热交换器间接加热生活热水的系统适用于原水水质易于在集热器盘管或管道中结垢 的高硬度水,同时适用于暴露在室外的集热器具有较高防冻要求的场合。 5.8.4在利用热交换器间接加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中,热交换器换热不应明显降低集热器效率 当集热器的太阳能收益达到可能的最大值时,热交换器导致的集热器效率降低不应超过10%。
5.9.1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时,应根据用户的用热规律进行规划和设计,避免过热现象发生。在 进行管道设计时,必须结合系统特点、设计条件等采取可靠的防过热、防冻措施。 5.9.2当强制循环集热系统的储热水箱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应停止继续从集热系统与辅助能源 系统获得能量。 5.9.3太阳能热水系统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防冻措施按以下排列顺序优先选用: 1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实现防冻循环: 2采用集热循环系统存水自动排空措施;
5.9.1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时,应根据用户的用热规律进行规划和设计,避免过热现象发生。在 进行管道设计时,必须结合系统特点、设计条件等采取可靠的防过热、防冻措施。 5.9.2当强制循环集热系统的储热水箱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应停止继续从集热系统与辅助能源 系统获得能量。
5.9.3太阳能热水系统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防冻措施按以下排列顺序优先选用
5.10.1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时,应明确提出经济合理的系统控制方案,并与电气专业配合。控 制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的运行控制要求: 2辅助热源的启停控制要求; 3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全保障控制要求,如防冻、防过热等控制措施; 4 系统的补水和排水控制要求。 5.10.2系统运行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全天候太阳能热水系统宜采用全日自动启动系统; 2集热循环系统中若采用强制循环宜采用温差控制; 3太阳能集热器用温度传感器应能承受250℃的温度,其精度为±1℃;贮热水箱用温度传 感器应能承受100℃的温度,其精度为±1℃; 4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在非热水供应时段应能自动关闭。 5.10.3条件许可时,太阳能热水系统可采用智能化控制系统,并应具备下列功能: 1 显示集热系统循环泵的工作状况,控制循环泵的启闭,并反馈信息; 2显示贮热水箱的热水温度,并反馈信息; 3在非承压式系统中显示贮热水箱的水位; 4对辅助加热设备按设定程序进行启、停控制,并显示反馈信息; 5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中应记录瞬间热水用水量、温度压力变化曲线。 5.10.4太阳能集热系统、辅助加热系统和热水供回水系统宜采用全自动控制操作方式, 5.10.5应根据用户对供热水质量的要求、用水时间和使用情况并参照下列规定合理确定辅助热 源的启停方式:
5.10.1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时,应明确提出经济合理的系统控制方案,并与电气专业配合。控 制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 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的运行控制要求: 2辅助热源的启停控制要求; 3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全保障控制要求,如防冻、防过热等控制措施; 4 系统的补水和排水控制要求。 5.10.2 2系统运行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全天候太阳能热水系统宜采用全日自动启动系统; 2集热循环系统中若采用强制循环宜采用温差控制; 3太阳能集热器用温度传感器应能承受250℃的温度,其精度为±1℃;贮热水箱用温度传 感器应能承受100℃的温度,其精度为±1℃; 4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在非热水供应时段应能自动关闭。 5.10.3条件许可时,太阳能热水系统可采用智能化控制系统,并应具备下列功能: 1 显示集热系统循环泵的工作状况,控制循环泵的启闭,并反馈信息; 2 显示贮热水箱的热水温度,并反馈信息: 3 在非承压式系统中显示贮热水箱的水位; 4对辅助加热设备按设定程序进行启、停控制,并显示反馈信息; 5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中应记录瞬间热水用水量、温度压力变化曲线。 5.10.4太阳能集热系统、辅助加热系统和热水供回水系统宜采用全自动控制操作方式, 5.10.5应根据用户对供热水质量的要求、用水时间和使用情况并参照下列规定合理确定辅助热 源的启停方式:
1分散供热水系统,宜采用手动启动或定时自动启动方式: 2定时集中供热水系统,宜采用定时自动启动或手动启动方式: 3全日制集中供热水系统宜采用全日自动启动方式。 5.10.6集中供热水系统和用水量较大的分散供热水系统应设保温循环系统。保温循环泵的启闭 视系统的大小、用水温度的要求,采用定时定温循环或连续循环。 5.10.7大型集中供热水系统宜纳入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
6.1.1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50364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要求 5.1.2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和安装应由专业队伍完成。 6.1.3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与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包括与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 装饰装修的协调配合方案及安全措施等内容。 5.1.4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与安装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过程中 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应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修改文件或经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可的书面文件。 5.1.5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与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文件符合要求并齐备,且已审查通过; 2专项施工方案已经批准: 3施工现场条件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4现场水、电、场地、道路等条件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5预留基座、孔洞、预理件、管路和设施符合设计图纸,并已验收合格。 6.1.6进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配件、材料的规格、型号及其性能检测报告、色彩等应 符合设计要求,且有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的质量保证资料。 6.1.7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与安装不应损坏建筑物的结构;不应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不应破 坏防水层和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并应对已完成土建工程的部位采取保护措施。 5.1.8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施工与安装过程中,产品和物件的存放、搬运、吊装不应碰撞和损坏; 半成品应妥善保护。 5.1.9太阳能热水系统中产生振动和噪声的设备或部件,其减振、隔声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要求。 6.2.2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 6.2.3在屋面结构层上采用预制的集热器支架基座应布置整齐、摆放平稳、并应与建筑主体结构 连接牢固,且不得破环屋面防水层, 6.2.4在屋面结构层上现场施工的基座应做好防水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 验收规范》GB50207的要求。
6.2.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基座材科应符合设计要求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要求。 6.2.2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 6.2.3在屋面结构层上采用预制的集热器支架基座应布置整齐、摆放平稳、并应与建筑主体结构 连接牢固,且不得破坏屋面防水层。 6.2.4在屋面结构层上现场施工的基座应做好防水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 验收规范》GB50207的要求。
效的防腐措施,并对外露部分进行妥善
的防腐措施,并对外露部分进行妥善保护。
6.3.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支架及其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结构支架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要求。 6.3.2支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主体结构上,位置应准确,并与主体结构固定牢靠。 6.3.3钢结构支架放置时,在不影响其承载力的情况下,应选择有利于排水的方式放置。因结构 或其它原因导致排水不畅时,应采取合理的排水防水措施,确保排水通畅。 6.3.4支架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抗风措施,满足设计要求。 6.3.5支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钢结构支架和金属管路系统应与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6.3.6钢结构支架焊接完毕,应做防腐处理。防腐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 工规范》GB50212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24的要求
6.3.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支架及其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结构支架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要求。 6.3.2支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主体结构上,位置应准确,并与主体结构固定牢靠。 6.3.3钢结构支架放置时,在不影响其承载力的情况下,应选择有利于排水的方式放置。因结构 或其它原因导致排水不畅时,应采取合理的排水防水措施,确保排水通畅。 6.3.4支架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抗风措施,满足设计要求。 6.3.5支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钢结构支架和金属管路系统应与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6.3.6钢结构支架焊接完毕,应做防腐处理。防腐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 工规范》GB50212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24的要求,
6.4.1集热器安装倾角和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倾角误差为土3°。集热器应与建筑主体结构 或集热器支架牢靠固定,防止滑脱。 6.4.2集热器之间的连接应按照设计规定的连接方式连接,且密封可靠,无泄漏,无扭曲变形 6.4.3嵌入屋面设置的集热器与四周屋面应做好防水处理。 6.4.4集热器之间的连接件,应便于拆卸和更换 6.4.5集热器连接完毕,应进行检漏试验,检漏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本标准第6.9节的规定 6.4.6集热器之间连接管的保温应在检漏试验合格后进行。保温材料及其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185的要求。
6.5.1贮热水箱应与底座固定牢靠。 6.5.2用于制作贮热水箱的材质应耐腐蚀、卫生、无毒,且应能承受所贮存热水的最高温度,材 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5.3贮热水箱的内箱应做接地处理,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要求。 6.5.4贮热水箱应进行检漏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6.9节的规定。 6.5.5贮热水箱保温应在检漏试验合格后进行。水箱保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 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185的要求。
6.5.1贮热水箱应与底座固定牢靠。 6.5.2用于制作贮热水箱的材质应耐腐蚀、卫生、无毒,且应能承受所贮存热水的最高温度,材 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5.3贮热水箱的内箱应做接地处理,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要求。 6.5.4贮热水箱应进行检漏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6.9节的规定。 6.5.5贮热水箱保温应在检漏试验合格后进行。水箱保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 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185的要求
6.6.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路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42的相关要求。 6.6.2水泵应按照厂家规定的方式安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要求。水泵周围应留有检修空间,并应做好接地保护。 6.6.3安装在室外的水泵,应采取妥当的遮阳和防雨保护措施。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6.6.4水泵、电磁阀、阀门的安装方间应止确,并应便于更换, 6.6.5承压管路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路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 求和本标准第6.9节的规定。 6.6.6管路保温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保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185的要求。
6.6.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路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42的相关要求。 6.6.2水泵应按照厂家规定的方式安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要求。水泵周围应留有检修空间,并应做好接地保护。 6.6.3安装在室外的水泵,应采取妥当的遮阳和防雨保护措施。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6.6.4水泵、电磁阀、阀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并应便于更换。 6.6.5承压管路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路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 求和本标准第6.9节的规定。 6.6.6管路保温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保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185的要求
6.7.1直接加热的电热管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的相关要求。 6.7.2辅助加热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的相关要求。
6.8电气与自动控制系统
6.8.1电缆线路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的规定。 6.8.2其他电气设施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的相关规定。 6.8.3所有电气设备和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金属部件应做接地处理。电气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规定。 6.8.4传感器的接线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接线盒与套管之间的传感器屏蔽线应做二次防护处 理,两端应做防水处理。
6.9水压试验与冲洗
6.9.1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在设备和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 6.9.2太阳能热水系统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工作压力应按设计要求。设 计未注明时,开式太阳能集热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进行水压试验:闭式太阳能
集热系统和供热水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规定执行。 6.9.3当环境温度低于5℃进行水压试验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 6.9.4系统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直至排出的水不浑浊为止。 6.9.5采用水压试压结束后应即刻将水排净,防止集热器闷晒和结冻,
运行工况进行。联动调试完成后,应进行连续三天试运行,其中至少有一天为晴天 6.10.2系统联动调试,应在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和试运转合格后进行。 6.10.3 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水泵安装方向; 2检查电动阀安装方向: 3温度、温差、水位、流量等仪表显示正常: 4电气控制系统应达到设计要求功能,动作准确: 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6防冻、防过热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7 各种阀门开启灵活,密封严密; 8 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工作止常,加热能力达到设计要求; 9 所有设备、管线标识清晰、介质流向正确。 6.10.4 系统联动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整水泵控制阀门: 2 调整系统各个分支回路的调节阀门,使各回路流量平衡,达到设计流量: 3 温度、温差、水位、时间等控制仪的控制区域或控制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调试辅助热源加热设备与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工作切换,达到设计要求: 5 调整电磁阀初始参数,使其动作符合设计要求。 6.10.5系统联动调试后的运行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计工况下太阳能集热系统的流量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10%; 2 设计工况下热水的流量、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设计工况下系统的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集热系统进出口工质温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6.10.1系统调试应包括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系统联动调试应按 运行工况进行。联动调试完成后,应进行连续三天试运行,其中至少有一天为晴 6.10.2系统联动调试,应在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和试运转合格后进行。 6.10.3 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水泵安装方向; 2检查电动阀安装方向: 3温度、温差、水位、流量等仪表显示正常: 4电气控制系统应达到设计要求功能,动作准确: 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6防冻、防过热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7 各种阀门开启灵活,密封严密; 8 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工作止常,加热能力达到设计要求; 9 所有设备、管线标识清晰、介质流向正确。 6.10.4 系统联动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调整水泵控制阀门: 2 调整系统各个分支回路的调节阀门,使各回路流量平衡,达到设计流量: 3 温度、温差、水位、时间等控制仪的控制区域或控制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调试辅助热源加热设备与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工作切换,达到设计要求: 5 调整电磁阀初始参数,使其动作符合设计要求。 6.10.5系统联动调试后的运行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计工况下太阳能集热系统的流量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10%; 2设计工况下热水的流量、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设计工况下系统的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集热系统进出口工质温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7.1.1太阳能热水系统 一标准 GB50300的规定。 7.1.2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验收宜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分期进行,对于影响工程安全和系统性能的 工序,必须在本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1.3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为二年
7.2.1太阳能热水系统工 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可按表7.2.1表划分 表7.2.1表太阳能热水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GB50411的规定。 7.2.3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施工中的下列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 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1安装基础螺栓和预埋件; 2基座、支架、集热器四周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基座、支架、集热器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及防水: 4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物避雷系统的防雷连接节点或系统自身的接地装置安装。 7.2.4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方位角和倾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允许误差应在土3°以内。 7.2.5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的检验、检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压力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的水压试验; 2系统的冲洗及水质检测:
3系统的热性能检测。 7.2.6太阳能热水系统供、回水管道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注明时,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执行
7.3.1峻工验收应提交下列验收资料
7.3.1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验收资料: 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资料; 3 屋面防水检漏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验收记录; 5系统水压试验记录; 6系统生活热水水质检验记录; 7系统调试及试运行记录; 8系统热工性能检验记录。 7.3.2系统热工性能检验的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GB/T50801的规定。 7.3.3太阳能集热系统效率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太阳能保证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7.3.4太阳能供热水系统的供热水温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供热水温度不应 小于45℃,且不应大于60℃
8.1.1太阳能热水系统初次运行之前,
8.1.2太阳能热水系统初次运行之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行前应先冲洗贮热水箱、太阳能集热器及系统管路的内部,然后向系统内注传热工质: 2在系统处于运行的条件下,对受控设备、控制器和计量装置等进行调试,保证各组件的 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应保证系统的整体运行符合设计要求。 8.1.3太阳能热水系统交付使用前,施工单位和产品生产厂家应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运维管理单 位进行工作原理交底和操作培训,并提交使用操作手册。 8.1.4施工单位和产品生产厂家应向运维管理单位移交维修服务协议及相关资料,以保证运行管 理中各方责任明确。 8.1.5太阳能热水系统交付使用后,运维管理单位应建立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理制度, 8.1.6太阳能热水系统运行发生异常时,应及时处理;主要设备和控制装置应由专业人员维修 8.1.7运维管理单位应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水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
8.2.1运维管理单位应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器和安装固定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性检查。 8.2.2运维管理单位应对安装在阳台、墙面等易坠落处的太阳能集热器定期进行防护设施的检查 与维护,避免因集热器损坏对人体造成伤害。 8.2.3进入冬季前,运维管理单位应对太阳能热水系统防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8.2.4太阳能热水系统冬季运行期间,应避免传热工质发生冻结现象。应制定冬季紧急情况处 理预案。
8.2.1运维管理单位应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器和安装固定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性检查。 8.2.2运维管理单位应对安装在阳台、墙面等易坠落处的太阳能集热器定期进行防护设施的检查 与维护,避免因集热器损坏对人体造成伤害, 8.2.3进入冬季前,运维管理单位应对太阳能热水系统防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8.2.4太阳能热水系统冬季运行期间,应避免传热工质发生冻结现象。应制定冬季紧急情况处 理预案。
8.2.5运维管理单位应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防雷设施定期检查并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8.3.1负责系统管理、使用和日常维护的单位应根据约定的系统及其组件的使用寿命对系统或组 件达到使用年限时进行评估,达到使用要求的方可继续使用,未达到使用要求的需要维修或更换。 8.3.2用户应与运维管理单位约定或自行进行系统的定期巡检维护,定期巡检维护主要包括下列
件达到使用年限时进行评估,达到使用要求的方可继续使用,未达到使用要求的需要维修或更换。 8.3.2用户应与运维管理单位约定或自行进行系统的定期巡检维护,定期巡检维护主要包括下列 内容: 1观察集热器表面的清洁状况,对集热器进行清洁护理: 2观察和检查系统中集热器、贮热水箱、支架和基座的状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防腐、 加固等维修护理:
1观察集热器表面的清洁状况,对集热器进行清洁护理; 2观察和检查系统中集热器、贮热水箱、支架和基座的状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防腐、 加固等维修护理:
3观察和检查系统中防雷和锚固状况,进行接地测试,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防腐、加固 等维修护理; 4观察和检查系统中贮热水箱上的防腐、防过热、防超压等安全附件的状况,并根据需要 进行必要的护理、维修或零件更换: 5观察和检查系统中控制器、传感器、信号传输线和电线电缆的连接部位是否松脱或接触 不良,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护理、维修或零件更换; 6对于间接系统,定期检查系统中传热工质变化,并按系统技术要求进行加注和更换: 7对电气、管路、阀门等附件进行检查; 8定期对系统中的计量装置、监测探点、控制装置进行校验; 对集热器中进出口水温、贮热水箱出水口温度的变化和其他设备的
9.1.2太阳能热水系统竣工验收完成后,应根据验收所提供的系统热工性能检验记录进行系统实 际运行后的节能效益和环保的评估验证。 9.1.3对已实际工作运行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宜进行系统节能效益的定期检测或长期监测。 9.1.4设计阶段进行太阳能热水工程节能、环保效益分析的评定指标应包括:系统的年和寿命期 内的总常规能源替代、年节能费用、年二氧化碳减排量、系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和费效比。 9.1.5太阳能热水工程实际工作运行的效益评估指标应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年平均效益、系统 的年常规能源替代量、太阳能保证率、年二氧化碳减排量、系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和费效比
9.2系统节能环保效益
9.2.1对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效益进行的计算分析,应以已完成设计施工图中所提供的相关参数 作为依据。 9.2.2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年常规能源替代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 准》GB/T5080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 9.2.3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年节能费用、静态投资回收期和费效比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 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 9.2.4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年二氧化碳减排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 准》GB/T5080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
9.3.1太阳能热水系统实际工作运行的年常规能源替代量应按本标准9.2.2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9.3.2太阳能热水系统实际工作运行的太阳能保证率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 程评价标准》GB/T50801的公式进行计算。 9.3.3太阳能热水系统实际工作运行的年平均效率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 平价标准》GB/T50801的公式进行计算。 9.3.4太阳能热水系统实际工作运行的静态投资回收期、费效比和年二氧化碳减排量的计算方法 与按本标准9.2.节的规定相同。
系统效益的定期检测、长期监测和性能分级评
9.4.1系统效益定期检测或长期监测的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
办公楼标准规范范本标准》GB/T50801中涉及短期或长期测试的规定。 9.4.2太阳能热水工程的性能分级评估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GB/T50801的规定进行。
标准》GB/T50801中涉及短期或长期测试的规定。 9.4.2太阳能热水工程的性能分级评估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GB/T50801的规定进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热行”。
+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5749 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4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 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8 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 8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 9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 10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 11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24 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 13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 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 16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 50364 1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411 18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1 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 20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55015 21 《太阳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 GB/T 18713 22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0185 2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GB/T50801 2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 25 《混凝土结构后错固技术规程》 JGJ145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
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tegrated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of Civil Buildings
7.2分项工程验收 7.3竣工验收 .55 3运行与维护, ..57 8.1一般规定. ..57 8.2安全检查... ..58 8.3系统维护 ..58 节能环保效益评估 9. 1 一般规定 ..59 9.2系统节能环保效益评估 ...59 9.3 系统实际运行的效益评估园林养护管理, ...59 9.4 系统效益的定期检测、长期监测和性能分级评估 .59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