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836-2021 制冷剂使用技术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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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836-2021 制冷剂使用技术通则
DB31/T836—2021
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对运行中的制冷设备和制冷剂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定时巡查,应做好巡检 记录。
应制定年度保养计划,由专业人员对系统中制冷剂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管和保养,应做好记录。
5.7.2应优先参考和使用制造厂家维修保养说明书提供的维修方法。 5.7.3风冷冷凝盘管、蒸发盘管或其他类似设备以及系统管道中的碎屑与污物,不应使用制冷剂吹除。 在使用碳氢类(HC)制冷剂系统维修操作中,不应采用动火维修操作。 5.7.4真空运行的系统低压侧,在检漏之前应处在正压状态。对已充注制冷剂的低压系统,不宜用氮 气、空气或其他的不凝性气体进行加压试漏。 5.7.5大修时,应将系统中的制冷剂抽回至贮液器或其他合适容器中才可进行修理。 5.7.6回收故障系统中的制冷剂电子产品标准,应进行再生或无害化处理,应符合GB/T26205一2010制冷剂排放 规范。 5.7.7机械事故、污染或电动机烧坏后,应清洗制冷系统。 5.7.8应使用制冷专用阀,减少制冷剂泄漏,
5.8.1制冷剂在回收时应登记,储存在符合要求的制冷剂容器内,并防止泄漏。 5.8.2从设备中回收的制冷剂可返回原设备,不应直接充注人新的设备或系统。 5.8.3本文件不考碳氢类(HC)制冷剂的回收。碳氢类(HC)制冷剂的充注质量应符合附录A、附录 B要求。
5.9.1现场存放的各类制冷剂 1995中第4章、第5章的规定,
存放的各类制冷剂应符合GB15603—1995中第 制冷剂进行装运时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回收的制冷剂报废处理时,应将制冷剂放置于规定容器中,堆放在规定区域,及时送到有资质的单 位进行再处理,不应自行处理或直接向大气排放。
回收的制冷剂若不能予以利用,应将此制冷剂送交具有专业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应 直接向大气排放。
专业人员在操作时,应穿戴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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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制冷剂使用单位需制定安全预案和管理机制,落实负责人。 7.2发生泄溺事故立即疏散人员至上风口处进行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或控制泄漏。 7.3切断火源,必要时切断污染区内电源。 7.4戴好防护面具及手套,关闭发生泄漏的制冷剂储罐出口处阀门,或排尽管路中残存制冷剂。 7.5在泄区域不应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和机动车辆,泄漏严重时不应使用通讯工具。 7.6中毒人员应立即送往通风处进行紧急抢效,并呼叫120或者其他急效医疗服务中心。 7.7若皮肤或眼睛接触到制冷剂时应要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20min。 7.8若患者吸人制冷剂则不可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进行抢救。若需进行人工呼吸抢数,宜佩戴单向阀 轴珍式面罩或使用其他合适的医用呼吸设备。
7.7若皮肤或眼睛接触到制冷剂时应要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20min。 7.8若患者吸人制冷剂则不可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进行抢救。若需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宜佩戴单向阀 袖珍式面罩或使用其他合适的医用呼吸设备。 7.9告知医护人员了解事故隐惠所涉及的有害物质,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7.9告知医护人员了解事故隐患所涉及的有害物质,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附录A (规范性) 最大充注质量 表A.1规定了碳氢类(HC)制冷剂系统设备的最大充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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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最大充注质量(kg)
档案标准表C.1规定了制冷剂的选择信息。
表C.1制冷剂的选择信息
附录D (资料性)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 表D.1规定了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信息
附录D (资料性)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附录D (资料性)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表D.1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表
水利图纸、图集注:本附录内容选自GB/T777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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