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DHA506-2022 区域供冷系统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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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定并控制制冷机、蓄冷装置、热泵、水泵等设备或阀门的 运行状态,以实现某种运行模式或控制目标的方法,

    双工况制冷机标准制冰工况下的制冷量与标准制冷工况下的

    酒店标准规范范本全年总供冷量与供冷站和一级管网总能耗之比。

    3.1.1新建区域建设区域供冷系统时,应进行专项规划;建成 区域建设区域供冷系统时,应根据既有区域的建筑和市政条件进 行规划

    3.1.2区域供冷的能源形式应结合系统方案、资源票赋和环保

    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区域供冷用能应优先选择下列能源: 1电厂或工业的余热、废热; 2水源、地源或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 3采用蓄能装置,利用低谷电; 4燃气冷热电联供等

    3.1.3其备建设供冷站及供冷管网的区域,当满足下列茶件的 应优先采用区域供冷: 1建筑容积率较高,且整个区域建筑的设计综合冷负荷密 度较大; 2用户负荷及其特性明确: 3全年供冷时间长,且各用户需求一致。 3.1.4供冷站设置数量及选址应根据区域内建筑的建设时序及 买现供冷站与用冷建筑同步建设确定,并应预留扩容条件。 3.1.5供冷站的装机容量应根据规划、建筑规模及功能、建设 时序等确定,并应在设计、建设阶段进行优化调整。单个供冷站 最大供冷能力不宜大于70MW

    2.1供冷站站址选择应综合考虑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王地 用、城市空间、城市交通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利用、城市空间、城市交通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

    1供冷站宜位于冷负荷中心,同一区域多个供冷站应合理 分布; 2 供冷半径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且不宜超过2km; 3 应避开对噪声和排烟、排风敏感区域; 4同一个区域内各供冷站宜联网运行。 3.2.2燃气冷热电联供站房选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冷 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的有关规定。 3.2.3供冷站建筑面积可按表3.2.3确定,主机房站房高度不 宜低于8m。

    表3.2.3供冷站建筑面积

    注:1指标含变配电等配套设施用房

    塔可使用的净高不宜低于8m,半地下设置的冷却塔地上部分通 风率不宜小于 70% 。

    表3.2.4冷却塔占地面积

    .2.5供冷站总图布置应考虑能源输人条件、供冷管网路由 设备和材料运输、冷却塔位置及分期建设条件等

    3.3.1管道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应采用直理敷设; 2 具备条件时,可利用地下建筑、城市综合管廊敷设; 3 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情况下,可采用架空敷设。 3.3.2 同一个区域供冷系统内各供冷站的管网宜互联互通。 3.3.3[ 区域供冷系统管网可根据区域内的用冷特点、建设和运 栏险肌的他合匠汶性 彩用西篮就发篮

    区域供冷系统负荷应按下列条

    4.0.1区域供冷系统何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1区域供冷系统的负荷范围和供冷用户; 2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用户的空调冷负荷和工艺冷负荷 包括用户负荷需求、冷媒种类、温度范围、供冷时间: 3冷热同源、冷热同网项目,还应确定用户热负荷和冷热 负荷的使用特点。 4.0.2冷负荷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户设计冷负荷和典型设计日逐时冷负荷; 2 供冷站设计冷负荷和典型设计日逐时冷负荷; 3 供冷站全年逐时冷负荷。 4.0.3冷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民用建筑用户典型设计日逐时冷负荷计算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 关规定执行; 2工业建筑用户典型设计日逐时冷负荷(含工艺冷负荷) 计算应按工艺需求或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 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执行; 3供冷站典型设计日逐时冷负荷,宜取全年逐时冷负荷中 最大日负荷对应的逐时值,并应以其中最大值为设计小时负荷。 4.0.4当负荷计算参数不确定时,可采用负荷指标法确定供冷 站供冷能力,单位建筑面积冷负荷指标可取60W/m~ 80W/m。 4.0.5供冷站负荷计算的同时使用系数,应根据区域内用户负 荷特性综合分析确定。缺少资料时可根据用户负荷特性、区域类 型和建筑类型按表4.0.5选取。

    .0.2冷负荷计算应包括下列

    0.3冷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

    表4.0.5同时使用系数

    4.0.6采用蓄冷系统时,逐时冷负荷系数应根据典型设计日和 至少2个其他典型工况的逐时冷负荷分析确定。 4.0.7利用电厂或工业余热供冷时,应根据供冷负荷核实电厂 或工业余热能力,并应确定补充冷源及其冷负荷。采用工业余热 供冷时应按高效利用原则确定,单位制冷量耗热量不宜低于 表 4. 0. 7的规定值。

    表 4.0.7 工业余热、废热制冷单位制冷量耗热量

    注:1本表为制冷机组名义工况下的耗热量;

    惊系凯北 数你现宝 理的冷源及供回水温度。 5.1.2冷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先利用工业余热或热电联产余热,并宜就近消纳; 2具备资源条件时,应合理采用浅层地能、地表水、太阳 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3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分布式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 冷、热、电负荷应合理匹配,并应提高全系统的能源综合效率。 5.1.3采用浅层地能、地表水作为区域供冷冷源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进行相关的环境评估; 2 应合理布置取水点和排水点,并应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水 质处理; 3应结合用户负荷特性确定利用方式。 5.1.4以电力作为能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设置蓄冷 系统: 1执行峰谷电价,采用低谷电能对电网“削峰填谷”和提 高空调系统运行经济性; 2空调峰谷负荷相差大,且峰值负荷出现的时段较少; 3使用常规空调系统会导致装机容量过大,且大部分时间 处于低负荷下运行; 4有应急冷源需求; 5需加大供回水温差,减少输送能耗或降低管网建设成本。 5.1.5制冷机组、释冷装置等主要设备选型应满足系统最小负

    荷时高效运行,配套设备选型应结合负荷变化选取。 5.1.6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的发电机组应根据冷热电综合平衡 和经济性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 术规范》GB51131的有关规定。 5.1.7制冷机组、水泵、冷却塔等设备能效不应低于节能产品 二级。 5.1.8供冷系统不宜设置备用制冷机组。 5.1.9供冷站应设置蓄冷装置,蓄冷装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JGJ158、《供冷供热用蓄能设备技术 条件》JG/T299及《制冷系统绩效评价与计算测试方法第1 部分:蓄能空调系统》GB/T 37227.1的有关规定

    5.2.1电制冷机组应符合下列

    1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名义工况下的性能系数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JGJ158、《冷水机组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的有关规定; 2双工况制冷机组在标准空调与标准制冰工况下的性能系 数和标准制冰工况下制冷量变化率不应小于表5.2.1的规定值;

    表 5. 2. 1 双工况制冷机组性能系数和制冷量变化率

    晶式冰蓄冷系统双工况制冷机组性能系数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JGJ158的有关规定; 4基载冷水机组性能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5.2.2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应

    5.2.5制冷机组容量应能在蓄冷时段内完成设计蓄冷量,

    的冷负荷曲线、电网峰谷时段及电价、蓄冷系统规模、建筑 提供的蓄冷设备空间、设备投资费用及回收期等因素确定。

    5.2.7系统设计应有系统运行控制策略,并应提供根

    价及负荷率以降低运行费为目标的经济运行策略。

    特殊要求时,可根据蓄冷系统的特点、设备类型加大释冷速率。

    1蓄水槽宜采用温度成层型; 2应根据冷负荷特点和峰谷电价情况,按需求选择全蓄冷 或部分蓄冷模式: 3蓄水池的蓄冷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 4采用水蓄冷方式的制冷系统,全年综合供冷系统能效应 大于或等于4.5。

    2.10冰蓄冷系统应符合下列

    1双工况制冷机组应能满足空调和制冰两种工况的制冷量 及机组性能系数(COP),双工况主机选型时应考虑卸载运行及 停机保护; 2当蓄冷时段仍需供冷时,冰蓄冷系统应配置基载制冷机 组;基载制冷机组宜根据负荷情况合理设置; 3采用静态冰蓄冷系统时,全年综合供冷系统能效宜大于 或等于3.25;采用冰晶式冰蓄冷系统时全年综合供冷系统能效 宜大于或等于3.5; 4冰蓄冷系统的载冷剂,应采用工业抑制性乙二醇,载冷 剂的理化参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 JGJ158的有关规定; 5外融冰系统,蓄冰设备应采用非完全冻结式盘管,并应 采取防止相邻管束之间形成冰桥的措施,内融冰蓄冰槽应采取防 止膨胀容积形成冰帽的措施; 6当蓄冰池布置静态冰蓄冷系统冰盘管空间利用率低时, 宜选用冰晶式冰蓄冷系统; 7采用间接连接的蓄冰系统,换热器二次水侧应采取防冻 保护措施。

    5.2.11静态冰蓄冷系统应符合下列规

    1大型冷站可采用单层或多层叠放盘管式蓄冰装置,小型 冷站宜采用盘管式蓄冰装置; 2外融冰蓄冰装置应综合考虑均匀融冰措施,不应出现融 冰短路及形成死区; 3当蓄冷系统承压条件受限或存在倒空风险时,外融冰系 统宜采用板式换热器将蓄冰装置与管网间隔开; 4外融冰系统的蓄冰槽应采取槽内水处理及防腐保护的 措施; 5当外融冰系统有多个开式蓄冰槽时,每个槽体进出口宜 加装流量计; 6蓄冰盘管数量较多时,蓄冰装置应沿水流方向进行分组; 管路宜采用同程布置,每组盘管支管应加装电动阀;当该组盘管 冰量达到设定值时,控制系统应能自动切断管路

    1大型供冷站单台动态制泳机容量在空调工况下不宜小 于1750kW。 2冰晶式冰蓄冷系统所采用的双工况制冷机组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空调工况性能系数COP应大于或等于5.0; 2)制冰工况性能系数COP应大于或等于4.5; 3)制冷量变化率应大于或等于70%。 3采用过冷水方式的冰晶式制冰系统应设置管路防冻结 措施。 4制冷设备的乙二醇进出管、冰水进出管应安装软接头和 阀门,冰浆出口与换热器之前应安装过滤器及可拆卸短管。 5.2.13冷热同源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同源系统应根据资源条件、用户特性经技术经济分 析后确定; 热回源 工

    1冷热同源系统应根据资源条件、用户特性经技术经济分 析后确定; 2冷热同源的设备应分别校核供冷工况、供热工况出力, 并应满足负荷需求。

    5.3.1采用蓄冷系统时,冷水供回水温差应根据蓄冷介质和蓄 冷、取冷方式确定。

    取冷方式确定。 3.2冷水供回水温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冷水机组供冷时,不宜小于7℃; 2采用冰蓄冷时,不宜小于9℃; 3采用水蓄冷时,不宜小于 7℃

    工 采用冷水机组供冷时,不宜小于7℃; 2 采用冰蓄冷时,不宜小于9℃; 3 采用水蓄冷时,不宜小于7℃。

    5.4.1冷却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5.4.2冷却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 设计规范》GB/T50050的有关规定,冷却塔排水应经处理后 排放。

    5.4.3·冷却塔系统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却塔群采用多排布置时,应校核实际散热能力; 2每排间距不应小于单台塔体的宽度; 3冷却塔采用连续布置时,积水盘深度应满足水力平衡及 停机时蓄水量要求; 4用于蓄冰系统的冷却塔散热能力应按蓄冰工况校核。 5.4.4冷却塔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 规定。

    5.4.5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的冷却系统应采取稳定冷却水温

    5.4.5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的冷却系统应采取稳定冷却水 度的措施,

    6.1.1供冷站房设备、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蓄冷池宜布置在供冷站的最底层; 2蓄冷池不应与变配电室、控制室贴邻布置; 3变配电室、控制室与空调设备房同层布置时,应设置挡 水措施; 4制冷机组、水泵等大型及运动部件较多的设备,应预留 运输及检修空间; 5变配电室、控制室、值班室等功能房间宜单独设置,无 关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室; 6蓄冷池及周边围护结构和房间应采取绝热及防结露措施, 6.1.2运输及吊装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证建筑主体结构的安全; 2制冷主机、蓄冰盘管、板式换热器等大型设备运输应设 计土建预理吊点,并应设计检修吊点或专用检修电动吊装设备; 3支吊架的埋板应采用预埋件形式。 6.1.3设备布置及机房检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 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6.1.4采用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的工艺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的有关规定。 6.1.5供冷站内的设备布置应根据所负担供冷区域的建设时序, 具备分期建设的条件。

    2.1供冷站可独立设置或附建、贴邻其他建筑设置,其建

    风格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6.2.2供冷站独立设置时应按工业厂房标准设计。附建式设置 时应按民用建筑标准设计,单层面积过大需调整防火分区时,应 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6.2.3供冷站建筑平面设计应满足工艺布置的要求。 6.2.4供冷站安装或运行检修时,由设备、管道、运输工具及 可能拆移的隔墙产生的局部荷载,均应按实际情况考虑,可采用 等效均布活荷载代替。固定的设备,可直接按固定位置对结构进 行计算。供冷站楼面均布活荷载可按表6.2.4选取

    5.2.2供冷站独立设置时应按工业厂房标准设计。附建式设 时应按民用建筑标准设计,单层面积过大需调整防火分区时, 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6.2.4供冷站安装或运行检修时,由设备、管道、运输

    兴拍安表数 由设备、管道、运撤工具及 可能拆移的隔墙产生的局部荷载,均应按实际情况考虑,可采用 等效均布活荷载代替。固定的设备,可直接按固定位置对结构进 行计算。供冷站楼面均布活荷载可按表6.2.4选取。

    表6.2.4供冷站楼面均布活荷载

    注:1荷载不包括隔墙和吊顶自重;

    2当冰槽高度大于8m时,每米高度的活荷载标准值宜适当加大

    6.2.5楼面(包括工作平台)上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包括 操作人员、一般工具),可按2.0kN/m均布活荷载考虑。在设 备所占区域内可不考虑操作荷载。楼梯活荷载,可按实际情况确 定,但不宜小于3.5kN/m。 6.2.6楼面活荷载的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 除本标准表6.2.4给出的以外,应按实际情况采用。任何情况 下,组合值系数和频遇值系数不应小于0.7,准永久值系数不应 小于0.6。

    数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当缺乏资料时,可按不小

    6.2.8当建筑主体需考虑机电设备抗震设计时,站房内管

    6.2.8当建筑主体需考虑机电设备抗震设计时,站房内管道、 设备支吊架应为抗震支吊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 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规定。管道公称直径大于 或等于DN500时,不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的安装方式。 6.2.9建筑主体结构应考虑管道固定在柱、剪力墙侧面处支架 对柱、剪力墙等竖向构件承载力的影响,以及吊挂在楼面、梁板 下的吊架对楼盖构件的承载力影响。当管道开启、关闭以及运行 过程中可能产生水锤现象时,应按实际情况核算;当缺乏资料 时,动力系数可按不小于1.5取值。 6.2.10供冷站含有冰盘管、冰槽等低温运行设备时,应考虑温度 变化对建筑主体结构的影响,温度应力应计入结构计算。建筑结构 应采用绝热隔冷构造,并应采用抗冻混凝土和加强抗裂钢筋

    6.2.8当建筑主体需考虑机电设备抗震设计时,站房内管道、 设备支吊架应为抗震支吊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 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规定。管道公称直径大于 或等于 DN500 时,不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的安装方式。

    6.2.9建筑主体结构应考虑管道固定在柱、剪力墙侧

    准帆本拍 对柱、剪力墙等竖向构件承载力的影响,以及吊挂在楼面、梁板 下的吊架对楼盖构件的承载力影响。当管道开启、关闭以及运行 过程中可能产生水锤现象时,应按实际情况核算;当缺乏资料 时,动力系数可按不小于1.5取值。

    变化对建筑主体结构的影响,温度应力应计入结构计算。建筑结构 应采用绝热隔冷构造,并应采用抗冻混凝土和加强抗裂钢筋,

    6.3.1供冷站的用电负荷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供冷对象的重 要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 计标准》GB51348的有关规定,且不应低于二级。 6.3.2供冷站的变压器容量应满足各种运行工况,并应经济 合理。 6.3.31 供冷站应设置电耗监控系统,制冷主机应以单台进行电 耗计量。

    家标准《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技术条件第1部分:制冷和供 热单元》GB/T36160.1的规定。

    5.4.2排水设计应考虑水池放空检修、设备漏水等工况。排

    6.4.3给水系统宜设置用于系统检修后的快速补水装置

    6.4.4制冷系统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

    6.5.1 供冷站应设置通风降温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潮湿地区,冰蓄冷供冷站应设置除湿装置; 2 炎热地区供冷站宜设置空调系统; 3 严寒和寒冷地区供冷站站房内应设置值班供暖。 6.5.2 制冷机房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 规定,

    兴废 .5.2制冷机房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 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规定。

    6.5.3供冷站内办公、值班、控

    6.5.4变配电室宜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当通风方式无法满足 变配电室温湿度要求时,宜采用全空气系统降温,且应满足过渡 季全新风运行。

    6.6.1供冷站的绝热与防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蓄冷装置与管道保冷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 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中经济厚度和防止表面结露的 保冷层厚度方法计算确定,并应取大值; 2土建蓄冷槽宜采用内保温;其他蓄冷装置宜采用外保温,

    6.6.2绝热材料和防腐涂层应

    1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的绝热材料; 2冷冻水管道宜采用柔性泡沫橡塑绝热,柔性泡沫橡塑绝 热制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GB/T17794 的有关规定; 3防腐涂层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耐蚀性、抗冲击性、电 绝缘性、低吸水性、低水蒸气穿透性和抗温度变化的能力。 6.6.3绝热管道宜采用热镀锌钢板做保护层。热镀锌钢板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2518的有关规定。 6.6.4采用乙烯乙二醇作为载冷剂时,载冷剂管路系统绝热与 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选用内壁镀锌或含锌的管材及配件; 2应采用金属硬密封阀门; 3循环泵应采用机械密封型或屏蔽型

    7.1.1供冷管网应按所服务用户分布、使用特性等布置。各支 路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连通管。 7.1.2供冷管网的运行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超过直接连接用户系统的充许压力; 2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50kPa。 7.1.3 供冷管网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应保持必要的静态压力 且不应超过管道及设备的允许工作压力。 7.1.4 供冷管网最不利点的资用压头应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7.1.5 供冷管网的设计压力不应低于下列各项之和: 各种运行工况的最高工作压力; 2 地形高差形成的静水压力; 3 事故工况分析要求的安全裕量。 7.1.6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多级泵系统: 1 项目建设周期长、用户阻力差别较大; 2 各区域管路阻力相差悬殊或各系统水温要求不同。 7.1.7采用多级泵系统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用户特性选用变频水泵,采用变流量运行控制 水泵运行频率宜根据压差控制,并宜根据流量控制运行台数。 2用户分布泵的参数应根据供冷管网的水压图确定 3水泵应按并联工况选型,并应校核单台运行工况。 4单台水泵运行时宜采取变频措施减小流量,水泵不应 超载。

    7.1.9循环水泵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系统负荷变化情况确定水泵台数; 2结合水泵的特性曲线,分析多台并联运行的流量变化; 3水泵的选型及台数应结合冷站分期建设及负荷发展情 综合确定。 7.1.10管道及设备绝热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 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的有关规定。供冷管网冷 失应小于设计输送总冷量的5%。

    7.1.11管网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冷系统补水量不应小于系统循环流量的2%;供热系 统补水量不应小于系统循环流量的4%; 2压力不应小于补水点管道压力加30kPa,并应满足静态 压力的要求; 3补水泵不应少于2台,可不设备用泵; 4补水点宜设置在循环水泵吸入口处

    7.2.1水力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供冷系统的管径及冷源循环水泵、一次侧管网循环 水泵的流量和扬程; 2分析供冷系统正常运行的水力工况,用户应有足够的资 用压头,且系统不应超压; 3进行事故工况分析; 4 绘制管网水压图; 5 进行部分负荷水力计算分析; 当系统为多冷源联网运行时,应按冷源投产顺序对每个 冷源满负荷运行工况进行水力计算,

    7.2.2[ 区域供冷管网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G 供冷管网设计流量(t/h); Q 设计冷负荷(kW); C 水的平均定压比热容[kJ/(kg·℃)]; t1 供冷管网供水温度(℃); t 供冷管网回水温度(℃); n 管网同时使用系数,可按表7.2.2选取

    表7.2.2管网同时使用系数

    7.2.3供冷管道管径宜采用经济比摩阻确定。当无条件计算经 济比摩阻时,可按表7.2.3选取

    表 7.2.3比摩阻

    3.1供冷管网宜与道路同时规划建设,并宜布置在绿化带或 行道下。

    1供冷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电弧焊或高频焊焊接的钢质 道,并应采用钢制阀门及附件。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管近

    与设备、阀门等的连接宜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2供冷管道可采用球墨铸铁管,管道的连接宜采用柔性连 接,管道与设备、阀门等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在管道转弯、 分支、变径、盲端等水力推力产生处,应设置支墩或采用自锚 接口。 7.3.3管网宜设置检漏报警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泄漏监测系统技术规程》CJJ/T254的 左机广

    7.3.4供冷管网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3.4供冷管网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沿途用户情况设置分段阀,分段阀间距不宜大 于500m; 2供冷管网干线、支干线、支线的起点应安装关断阀门; 3应采用双向密封阀门,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DN500的 阀门宜设置旁通阀; 4管网低点应设置泄水阀,高点应设置放气阀; 5关断阀的布置还应考虑管网分段施工及运行补水、泄水 等的需要。 7.3.5供冷管网直理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无补偿直理敷设; 2管道覆土深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直埋热水 管道技术规程》CJJ/T81的有关规定; 3穿越不允许开挖检修的路段时,宜采用通行管沟敷设; 通行管沟的净高不宜小于2.0m,检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9m; 4阀门应设置在检查室中; 5应采用预制直埋保温管和管件,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理保温管 及管件》GB/T29047和《硬质聚氨酯喷涂聚乙烯缠绕预制直埋 保温管》GB/T34611的有关规定

    1应采用无补偿直理敷设; 2管道覆土深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直埋热水 管道技术规程》CJ/T81的有关规定; 3穿越不允许开挖检修的路段时,宜采用通行管沟敷设; 通行管沟的净高不宜小于2.0m,检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9m; 4阀门应设置在检查室中; 5应采用预制直埋保温管和管件,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理保温管 及管件》GB/T29047和《硬质聚氨酯喷涂聚乙烯缠绕预制直埋 保温管》GB/T34611的有关规定。

    供冷管道检香室应符合下列表

    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8m

    2人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8m; 3保温结构表面与检查室地面距离不应小于0.6m; 4检查室的人孔直径不应小于0.8m,人孔数量不应少于2 个,并应对角布置;人孔应避开检查室内的设备; 5检查室内至少应设1个集水坑,并应置于人孔下方; 6检查室内爬梯高度大于4m时,应设护栏或在爬梯中间 设置平台; 7当检查室内需更换的设备、附件不能从人孔进出时,应 在检查室顶板上设置安装孔。安装孔的尺寸和位置应保证需更换 设备的出人和便于安装。 7.3.7综合管廊、管沟及架空敷设的供冷管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冷管道应采用预制保温管和保温管件,管道性能应符 合现行团体标准《架空和综合管廊预制热水保温管及管件》 I/CDHA1的有关规定; 2绝热材料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并应采用绝热管托。 7.3.8供冷管网穿(跨)越河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跨)越河道应征得有关部门的确认; 2跨越时不应影响景观,不应妨碍河上航道正常航行; 3穿越时应选择在河床稳定的河段,最小覆土深度应按不 影响河道整治和保证管道安全的原则确定; 4管道河底直理敷设或管沟敷设时,应进行抗浮计算; 5在管道穿(跨)越位置的河流两岸上、下游应设置警示 标志。

    7.4.1区域供冷系统用户有大量反季节负荷需求时,宜采用冷 热四管制管网。当只有局部少量反季节负荷时,宜采用冷热兼用 两管制管网。

    7.4.3 供冷供热共管设计应满足下列条件: 供冷和供热不同时进行; 2 供冷和供热管道的流量相近。 7.4.4 供冷供热共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力计算应同时满足供热和供冷两种工况; 应按供热工况和供冷工况进行管道热应力计算和作用力 计算; 3 管道的保温应能满足供冷和供热两种工况的要求: 4 应考虑管道热膨胀的补偿措施

    联轴器标准7.4.3 供冷供热共管设计应满足下列条件: 1 供冷和供热不同时进行; 2 供冷和供热管道的流量相近。 7.4.4 供冷供热共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力计算应同时满足供热和供冷两种工况; 应按供热工况和供冷工况进行管道热应力计算和作用力 计算; 3 管道的保温应能满足供冷和供热两种工况的要求; 应考虑管道热膨胀的补偿措施

    8.0.1用户换热站的接入点应结合区域供冷管网路由确定。 8.0.2用户换热站二次侧及供冷二级管网的设计参数应满足用 户要求。 8.0.3供冷二级管网、接人系统、控制系统等由区域供冷系统 实施单位建设时,用户应提供相关资料;由用户建设时应按本标 准要求进行设计,并应向供冷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设计资料。 8.0.4用户换热站控制系统应能采集一级管网及二级管网的供 水温度、回水温度、流量、压力等参数,并应接入区域供冷控制 系统;用户换热站的运行管理应纳入区域供冷系统统一管理。

    1应采用板式换热器,板式换热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板式热交换器第1部分:可拆卸板式热交换器》NB/T 47004.1的有关规定; 2换热器台数、单台容量的选择应考虑运行调节的灵活性 及可靠性。 8.0.6用户换热站人口处一级管网供、回水管道应设置关断阀 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关断阀门前应设置供、回水旁通管及泄水装置; 2在供水管应设置除污器。 8.0.7用户换热站和用户入口处应设置冷量表对供冷量进行计 量,冷量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量表》GB/T32224的有关 规定,且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2级。

    9.1.1区域供冷系统应设置集中控制系统,并宜设置在供冷站 内。供冷站、管网、用户换热站之间的监控信号,可采用有线或 无线的通信方式进行传输。 9.1.2区域供冷系统应采售供冷站管网及用户换热站的有羊

    内。供冷站、管网、用户换热站之间的监控信号数据标准,可采用有线或 无线的通信方式进行传输。 9.1.2区域供冷系统应采集供冷站、管网及用户换热站的有关 参数,并应进行集中控制

    9.1.2区域供冷系统应采集供冷站、管网及用户换热站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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