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247-2018 井采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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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应采用先进、环保、安全的选煤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技术、材料、 装备。 6.2.2宜采用高效浮选回收难选的细粒粉煤,提高精煤入选量。 6.2.3生产商品煤质量应符合GB/T31356的规定
矿山应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综合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科学利用固体 煤层气等,发展循环经济。
文化标准7.2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
煤石分类应符合GB/T29162的规定,利用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9163的规定。应采用 填、筑路、建材生产、复垦治理等减少研石地表积存和占地面积的资源化利用方式。 2煤研石当年综合利用率应达100%。
7.4.1煤矿建设和发展其他工业项目用水,应优先选用矿井水作为工业用水水源;存在矿井水未得到 合理、充分利用的,不应开采和使用其他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矿井水处置率应达100%。 7.4.2矿井应实施矿井水资源综合利用,用于煤炭洗选、井下生产用水、消防用水、绿化用水、电 用水等,矿井水利用率应不低于85%,一般水资源矿区和水资源短缺矿区应符合HJ44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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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矿山应按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 准进矿区生态环境恢复:针对未稳定沉陷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生态环境的负效应。 3.1.2矿山应坚持“先搬迁、后开采”的原则,保护采煤塌陷区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3.1.3矿山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废石等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矿山安全等规定分类处 置。 8.1.4矿山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闭坑达标”要求,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保护预防, 闭坑阶段应提交闭坑报告,完全履行生态保护与修复义务。
8.2.1矿区位置选择合理,不应在安全和环保规定的禁止、限制区开采。 8.2.2工业场地、选矿厂、研石(渣石)临时堆放区、矿区生产道路和办公生活区等矿山主要功能区 选址、布局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 8.2.3生产、办公和生活区应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应摆放有序、场 地保持清洁。 8.2.4办公和生活区应设施齐全,食堂、澡堂、厕所应干净卫生,符合管理制度要求;宿舍应整齐划 一,会议室、文体活动场所应布置有序。 8.2.5矿山标牌设置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符合GB/T14161的规定。 8.2.6矿容矿貌应与周边地表、植被等自然环境相协调。 8.2.7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矿区环境,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且绿化植物搭配合 理、长势良好,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100%
8.3矿山地质环境保机
8.3.1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应设警示标志,定期加固维修塌陷区受损的道路、农田水利、电力、通讯等 基础设施,符合治理条件的应及时治理。 3.3.2矿山应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控制地面塌陷,不应发生矿区崩塌、滑坡 等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问题。 3.3.3上覆岩层为碳酸盐岩型矿山应防止地下水位的剧刻波动,宜采取防止岩溶塌陷地质灾害发生的 地下水限制抽采、动态监测等措施, 8.3.4矿山地下水抽排引起的地面沉降应适时监控(宜采用大地测量或遥感大地测量技术)沉降位移 和幅度,应采用控制抽采、回灌等技术减弱或控制地面沉降危害。文 3.3.5矿山闭坑时应按照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或专项治理设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区生
3.4.1矿山生产应符合HJ446清洁生产二级以上标准
矿山生产应符合H446清洁生产二级以上标 矿山固体废弃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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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矿并水及污、废水的处置
8.5.1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土地复率应达到方案的要 求,煤矿区土地复垦率应达80%以上。 8.5.2排土场、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研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治 理应符合HJ651的规定。 8.5.3采煤塌陷区土地复垦应因地制宜,工业广场按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处置,城市规划区内的塌陷区 水面宜建成集休闲、观光、旅游一体的水上公园;城市规划区外的塌陷区水面宜建成养殖、光伏发电、 湿地公园等多功能生态区。 8.5.4剥离表土(土壤)堆放应布置合理、堆存有序,耕作层土壤剥离应符合TD/T1048的规定。 8.5.5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TD/T1036的规定。
8.6.1应对生产废水、噪声、粉尘等污染源和污染物实行动态监测,并做好环保处置应急预案。 8.6.2应对复垦区土地损毁情况、稳定状态、复垦质量等实行动态监测。 8.6.3应对采空区地面塌陷实行长期动态监测。 8.6.4应对瓦斯、矿山深部地压实行动态可视化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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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应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环境实行动态监测。矿并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并由范 围内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观测。矿井周边 土壤监测应符合HI/T166的规定
应建立矿山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通过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 水耗,减少“三废”排放。
10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10.2.1应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煤炭科技创新体系。 10.2.2应开展深层资源精准勘探、精准开采、深部支护、防冲卸压、旋转调采、一通三防等矿山节能, 环保、安全关键技术研发,改进工艺技术水平。 10.2.3研发及技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5%。
应建设生产、监测监控等子系统集中管控和信息联动的矿山生产自动化系统。 应推进地质矿产资源储量的精准化管理,建立数字化资源储量模型与经济模型,进行矿产资源 管理和经济评价。
10.3.1应建设生产、监测监控等子系统集中管控和信息联动的矿山生产自动化系统。 10.3.2应推进地质矿产资源储量的精准化管理,建立数字化资源储量模型与经济模型,进行矿产资源 储量动态管理和经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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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应建立安全监测监控、并下人员定位、通信联络信息化系统,建立可视化的采、掘工作面视频 动态拼接监控模式,保障安全生产。 10.3.4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洗选工艺自动化,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 控化率不低于85%。 10.3.5宜推进“互联网+煤炭”建设,采用计算机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建设智能化矿山,实现信息化和 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11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11.1.1应建立产权、责任、管理和文化等方面的企业管理制度。 11.1.2应成立绿色矿山建设及运营管理机构,指定人员负责绿色矿山建设及运营工作。将绿色矿山建 设考核纳入企业年度考核体系中。
11.2.1应建立安全文化、安居文化、科教人才文化、职工精神文化、产业文化、管理文化等一系列企 业文化体系。 11.2.2企业发展愿景应符合全员共同追求的目标,企业长远发展战略应和职工个人价值的实现紧密结 合。 11.2.3应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丰富职工物质、文化生活,建立企业职工满意度调查 机制,企业职工满意度不低于70%,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应不低于100%。 11.2.4设置员工培训室、图书资料室、书报阅览室、健身娱乐设施等。
11.2.1应建立安全文化、安居文化、科教人才文化、职工精神文化、产业文化、管理文化等一系列企 业文化体系。 11.2.2企业发展愿景应符合全员共同追求的目标,企业长远发展战略应和职工个人价值的实现紧密结 合。 11.2.3应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丰富职工物质、文化生活,建立企业职工满意度调查 机制,企业职工满意度不低于70%,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应不低于100%, 11.2.4设置员工培训室、图书资料室、书报阅览室、健身娱乐设施等。
11.3.1应建立资源管理、生态保护、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到位。 11.3.2各类报表、台帐、档案资料等应齐全、完整、规范。 11.3.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通过二级以上达标验收。 11.3.4应重视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控制年流失率(离职率)不高于8%。 11.3.5应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记录清晰。
11.3.1应建立资源管理、生态保护、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到位 11.3.2各类报表、台帐、档案资料等应齐全、完整、规范。 11.3.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通过二级以上达标验收。 11.3.4应重视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控制年流失率(离职率)不高于8%。 11.3.5应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记录清晰。
11.4.1应构建企业诚信体系,生产经营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应坚持诚实守信。 11.4.2建立重大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风险等危机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团体、新闻媒体、 当地民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 1.4.3企业应履行矿产资源权益金缴纳义务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义务,公开和公示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污染物监测及排放数据、企业安全生产等信息。
11.5.1应构建企地长效合作机制,发挥多方资源和优势,建立多元合作型的矿区社会管理共赢模式。 11.5.2应建立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机制,宜在教育、就业、交通、生活、环保等方面提供支持,提高 矿区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企地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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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应与矿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建立商和协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 纷,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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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采区回采率指标要求
表A.1采区回采率指标要求
主:对于地质构造极复杂、极复杂或顶底板分级为 条件极复东的矿山回米率参照GB/T31085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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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率及排放限值
煤层气(煤矿瓦斯)等级划分、利用范围和利
主1:表中的煤层 75%的风排瓦斯
表B.2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限值
表中的受控设施、控制项目、排放限值选自GB2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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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限值
指标取值选自《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第三十四
给水排水标准规范范本表C.2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C.3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注:总锰限制仅适用于酸性采煤废水
:表中的总锰限值仅适用于酸性采煤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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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4选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C.5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指标限值
注1:表中指标取值选自《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第五十二 条; 注2:表中劳动者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三4h时,噪声声级极限≤88dB(A)水利管理,表示:如果劳动者每个工作日实阿 接声时间减半,噪声声级限值可提高3dB(A)的标准,噪声卫生标准可放宽到88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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