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128-2011 煤矿排水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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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打印功能
系统应具有报表、曲线、柱状图、状态图 报表应包括:模拟量日(班)报表、模拟量报警日(班)报表、开关量报警日(班)报表、开关量状态变动日 (班)报表、监控设备故障日(班)报表、模拟量统计值历史记录查询报表、累计量日(班、月)报表等。
交通标准4.5.7人机对话功能
4. 5. 8自诊断功能
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功能。 当系统中传感器、执行器、分站、传输接口、电源、传输电缆(或光 发生故障时,报警并记录故障时刻和故障设备,以供查询及打印
4.5.9双机切换功能
系统应具有双机切换功能。系统主机应双机备份,并具有手动切换功能或自动切换 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投人工作
4.6.1模拟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
4.6.4系统巡检周期
系统巡检周期应不大于30s,并应符合!
4. 6. 5 控制响应时间
远程控制响应时间应不大于系统巡检周期。异地控制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倍的系统 地控制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 S。
4.6.6调节响应时间
调节响应时间应不大于系统巡检周期。
调节响应时间应不大于系统巡检周期。
4. 6. 7画面响应时间
调出整幅画面85%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其余画面应不大于5s。 4. 6. 8误码率
4.6.9最大传输距离
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之间的最大传输距离应不小于2km(另有注明除外);分站至传输折 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小于10km。
4.6.10最大监控容量
系统允许接人的分站数量宜在8、16、32、64、128等中选取;被中继器等设备分隔成多段 段允许接入的分站数量宜在8、16、32、64、128等中选取。分站所能接人传感器、执行器的数 4、8、16、32、64、128等中选取。
4.6.11双机切换时间
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人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in。 4.6.12备用电源工作时间
在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2h
4. 6. 13存储时间
存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重要监测点模拟量的实时监测值存盘记录应保存7d以上;模拟量统计值、报警/解除报警时 刻及状态、开关量状态及变化时刻、累计量值、设备故障/恢复正常工作时刻及状态等记录应 保存1年以上。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丢失上述信息的时间长度应不大于5min; b)分站存储数据时间应不小于2h。
4. 6.14统计值时间
6.16累计量时间间隔
系统的信息传输性能应符合M
4.8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供电电压在规定的电压波动范围内变化时,系统的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应 要求。
系统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试验时间不小于7d,其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应不 准的要求。
4.10.1系统应能通过GB/T17626.3一2006规定的、试验等级不低于1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试验,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4.10.2系统应能通过GB/T17626.4一2008规定的、试验等级不低于1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 度试验,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4.10.3系统应能通过GB/T17626.5一2008规定的、试验等级不低于1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防爆型设备应符合GB3836.1~3836.4的规定,其输人输出信号应是本质安全型 4.13·矿用一般型性能
防爆型设备应符合GB3836.1~3836.4的规定,其输人输出信号应是本质安全型
防爆型设备应符合GB3836.1~3836.4的规定,其输人输出信号应是本质安全型 4.13·矿用一般型性能 矿用一般型设备应符合GB/T12173的规定。
4. 13矿用一般型性能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中进行: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kPa~106kPa。
除非有关标准另有规定,测试用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交流供电电源: 1)电压:误差应不大于2%; 2)频率:50Hz,其误差应不大于1%; 3)谐波失真系数:应不大于5% b)直流供电电源: 1)电压:误差应不大于2%; 2)周期与随机偏移:AU"/U.应不大于0.1%。
1/3倍的允许误差。 5.3.2试验仪器和设备的性能应符合所测性能的特点。 5.3.3试验仪器和设备应按照计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量,并检定或校准合格。 5.3.4试验仪器和设备的配置应不影响测量结果。 5.3.5主要试验仪器和设备的特性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2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时,系统测试至少应具备下列设备: a)中心站设备1套,一般包括传输接口1台、主机(含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对双机系统可根据 具体情况适当增加设备); b) 分站:出厂检验时,为订货的全部分站;型式检验时应不少于3台;若具备分站电源,应包括在 其中;若有多种型式的分站或具有分站功能的设备,每种至少1台; 每种本安电源最大组合负载的各种传感器及其他设备; d) 输人电压下限大于9V的各种传感器及其他设备; e) 构成系统的其他必要设备。
a)树形系统按图1连接设备,N为参与试验的分站数(实际分站数加模拟分站数); b)环形系统按图2连接设备; c)星形系统按图3连接设备。 图1、图2和图3中,光缆1为最大传输距离的光缆,光衰减器1模拟光缆1;光缆2为最大传输距
图1、图2和图3中,光缆1为最大传输距离的光缆,光衰减器1模拟光缆1;光缆2为最天
2)U。为直流供电电压的额定值。
离1/2倍的光缆,光衰减器2模拟光缆2;电缆1为最大传输距离的电缆,仿真线1模拟电缆1;电缆2 为最大传输距离1/2倍的电缆,仿真线2模拟电缆2。 5.5.2分站及有关试验设备的连接如图4所示。仿真线3模拟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和电源的最大 传输距离及供电距离。 5.5.3中心站设备的连接如图5所示,
图1树形系统设备连提
用2环形系统设备连接
图3星形系统设备连接
按MT/T772—1998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5.7主要功能试验
按MT/T772—199
5.7.13打印功能试验
按MT/T899的有关规定进行
5.10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按MT/T772—1998中第11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5.11工作稳定性试验
按MT/T772—1998中第11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5. 12 抗干扰性能试验
按GB/T17626.3—2006、GB/T17626.4—2008和GB/T17626.5—2008的规定进行 功能暂时丧失,但能自动恢复
按GB/T5080.7的有关规定进行。若无其他标准另行规定,采用定时截尾试验方案。失效判定应 符合GB/T5080.1—1986中9.2的有关规定
按GB3836.1~3836.4的有关规定
5.15矿用一般型性能试验
按GB/T12173的有关规定进行
金一般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两类
金一般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两类
6.2.1每套系统均需进行出厂检验,合格产品应给予合格证。 6.2.2出厂检验一般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负责进行,必要时用户可提出参加。
6.2.1每套系统均需进行出厂检验,合格产品应给予合格证,
6.2.3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规定,
注:“○”表示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表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的项目
6.3.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定型时; b)正式生产后,系统中设备或系统组成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系统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3年1次; d).停产1年恢复生产时: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定型时; b)正式生产后,系统中设备或系统组成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系统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3年1次; d)停产1年恢复生产时:
e)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6:3.2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中的型式检验项目的规定。 6.3.3按照GB/T10111规定的方法,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受试系统的各组成设备。样品数 量应符合试验要求。 6.3.4型式检验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A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则判 该批不合格;对B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检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e)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6:3.2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中的型式检验项目的规定。 6.3.3按照GB/T10111规定的方法,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受试系统的各组成设备。样品数 量应符合试验要求。 6.3.4型式检验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A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则判 该批不合格;对B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检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A.1仿真线1和仿真线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试验仪器和设备的特性要求
模拟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和电源传输距离及供电距离的仿真线3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能模拟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和电源的最大传输距离及供电距离; b)其他同A.1b)、c)的有关要求。
应能模拟最大传输距离的光缆。
模拟分站的电气特性应与实际分站一致工程计价标准规范范本,每一模拟分站只能等效一台分站。系统试验中所带试验 分站的数量与模拟分站的数量之和应等于系统所带分站的最大容量
A.5开关量信号模拟器
应能输出规定指标和路数的开关量信号
A.6模拟量信号发生器
A.7累计量信号模拟器
应能输出规定指标和路数的累计量信号。
应能显示控制信号的输出状态或显示执行机构接收到的控制信号。 12
垫圈标准A. 9调节响应指示器
MT/T112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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