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844-2019 建筑石料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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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进行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吸附性较高的硅质石粉可用于生产砂浆、环保透水砖、新型墙体 材料、陶瓷、水泥用硅质原料等
锻件标准5. 3.3 泥粉利用
湿法生产中的沉淀泥浆经脱水干化后形成的泥粉或泥饼,可用于新型墙体材料、土地复垦和土 等。
5.3.4 表士和渣士利用
堆放的剥离表土或筛分后的渣土,用于环境治理
矿山废水收集系统应健全完善,废水处理系统完备,运行可靠,经过固液分离处理后的清水应100% 循环利用。
5. 4. 2 粉尘排放
5.4.2.1矿石开采和砂石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粉尘排放,粉尘排放应符合DB37/2373 的规定,并达到我省环保要求。 5.4.2.2生产企业应建立粉尘监测网络与评价制度,编制监测控制方案,并针对监测控制对象定期组 织第三方监测和自我监测。 5.4.2.3矿石开采和砂石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控制应遵循源头抑制、过程协同控制、末端监控、系统联 动集成的治理思路,达到环保节能和清洁生产的目的。 5.4.2.4矿山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爆破、铲、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抑尘、降尘;鼓励矿山开 采时采用新型水雾增湿穿孔凿岩技术,在输气管道的回风过程中进行收尘。 5.4.2.5应在破碎机、筛分机、整形机、制砂机、输送机端口等连续产生粉尘部位安装高效除尘装置。
5.4.3.1矿区及厂区应建有雨水截(排)水沟和集水池,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应符合GB3838要 求,达标排放,亦或循环使用。 5.4.3.2矿区及厂区的生产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应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5.4.4废油等废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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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中产生的废油、蓄电池、滤袋等废物应集中收集,设置独立的场所存放,处理处置应符合安全、 环保等规定。
5.5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5.5.1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 的原则,制定完备的治理措施,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治理率和 夏垦率应达到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方案的要求。建立责任机制,将治理、复垦与生产建设 活动统一部署、统筹实施,制定年度计划,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露天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排土场、矿山扰动区域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应符合HJ651的相关规定; b) 土地复垦应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TD/T1036 的规定; 应落实表土(土壤)剥离与保护措施,表土堆放场应布置合理、堆存有序,耕作层土壤剥离应 符合TD/T1048的规定; d 治理恢复后的各类场地应安全稳定,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 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 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5.5.2 建立环境监测机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a)对粉尘、废水、噪声等污染源和污染物实行动态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数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b) 开采中和开采后应建立、健全长效监测机制,对土地复垦区稳定性与环境质量进行动态监测; C 对有风险的矿山边坡实行监测,隐患区(点)应设有警示标志,并制定防治应急预案,符合治 理条件的应及时治理。 5.5.3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绿化”,实现生态修复动态化,最大限度保留原生自然环境,减少 对矿区植被破坏引起的视觉污染。 5.5.4矿山开采结束闭坑时,应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率、终了边坡治理率达到100%。
5.6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5. 6. 1科技创新
5.6.1.1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5.6.1.2配备专门科技人员,开展支撑企业主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究,在资源开发、资源综合利用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改进工艺,提高技术水平。 5.6.1.3研发及技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5%。
5. 6. 2数字化矿山
5.6.2.1应建设矿山生产自动化系统,实现生产、监测监控等子系统的集中管控和信息联动, 5.6.2.2宜建立数字化资源储量模型,进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和经济评价园林造价,实现矿产资源储量利 用的精准化管理。 5.6.2.3应建立矿山生产监控系统,保障生产高效有序。 5.6.2.4宜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生产工艺自动化。 5.6.2.5宜采用计算机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建设智能化矿山,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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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7. 2 企业管理
7.2.1建立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位。 7.2.2各类报表、台账、档案资料保存齐全、完整、真实。 7.2.3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绿色矿山培训,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明确 记录清晰。
7.3.1生产经营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坚持诚实守信,应履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义务 公开相关信息。
5. 7. 4 企地和谐
5.7.4.1应构建企地共建、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办矿理念。宜通过创立社区发展平台,构建长效合 作机制,发挥多方资源优势,建立多元合作型的矿区社会管理共赢模式。 5.7.4.2应建立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机制,宜在教育、就业、交通、生活、环保等方面提供支持,提 高矿区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企地和谐发展。 5.7.4.3遵守矿区所在地乡约民俗,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及信仰,宜与矿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 区)等建立商和协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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