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S 001-2020 智能化煤矿(井工)分类、分级技术条件与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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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智能地质保障系统技术要求

    4.3.1以降低地质工作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勘查数据的精度与广度为目标,宜采用地面高精度三维探 测、并下智能探测、钻探机器人等技术,进行井上下联合探测、物探与钻探综合探测等,以满足智能化 煤矿主要系统建设与应用的需要。

    4.3.1以降低地质工作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勘查数据的精度与广度为目标GBT标准规范范本,宜采用地面高精度三维探

    4.3.2应开展矿井掘进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的高精度、远距离超前综合探查,提 高煤层起伏、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等控制精度,以满足巷道设计与快速掘进的精度要求。 4.3.3地质数据实现数字化存储,具备矿井地质数据融合分析的能力,通过地质数据推演、地质建模、 地质数据可视化等技术,将矿并地质数据的基础信息、关联信息、预测信息等用可视化的方式直观的展 示出来。

    3.4地质数据与工程数据能够实现融合、共享,建立自主可控的煤矿专用地理信息系统基础平 于统一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地测、一通三防、机电、采矿设计等专题图形的协同处理、动态更新 的组态控制。

    3.5具备利用惯性导航系统、激光测距仪、全站仪、激光扫描仪等进行集成、动态、实时数据 能力,为智能掘进和回采提供精确坐标。

    4.3.6具有自动处理巷道空间拓扑关系、自动构建地质模型的可视化系统;能够基于巷道、地层和生 产的时空关系,进行危险源的远程可视化智能预警。 4.3.7具有支持C/S、B/S架构的空间信息可视化系统,对海量空间数据、属性数据以及时态数据进行 存储、转换、管理、查询、分析和可视化。

    3.7具有支持C/S、B/S架构的空间信息可视化系统,对海量空间数据、属性数据以及时态数据 储、转换、管理、查询、分析和可视化。

    4.3.8具备基于采掘揭露信息进行地质模型与工程数据模型更新的功能,能够及时更新地质信息与采 掘工程信息,满足智能化煤矿生产运营要求

    4.3.9具备基于地质模型与工程数据模型对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瓦斯、水文地质和其它地质 条件、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进行智能分析的能力,能够满足采煤工作面割煤轨迹和巷道掘进方向智能 决策以及隐蔽致灾因素的预测、预报、预警要求,智能估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矿瓦斯(煤 层气)资源/储量

    4.4智能掘进系统技术要求

    4.4.1巷道掘进过程实现全机械化作业,根据地质条件、工程技术条件等要求,以安全、高效、少人、 快掘为目标,确定合理的智能化掘进技术与装备 4.4.2采用钻探、物探等技术与设备,对巷道待掘进区域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瓦斯等进行超 前探测,探测距离、速度、精度等满足智能化掘进要求。 4.4.3探放水设备应实现远距离一键操控,自动接、卸钻杆,自动钻进,自动记录钻机运行参数,具 备事故(卡钻、顶钻、突然涌出有害气体等)自动识别并停钻功能

    4.4.4智能掘进系统相关装备宜满足以下要求:

    a.掘进设备宜具备自主导航、坡度追踪和自动截割功能,纵轴式掘进设备应具有仿形截割,能够实 现远程遥控截割、工况在线监测及故障诊断等。 b.钻锚装备宜实现锚杆、锚索全断面机械化支护,具备顶板临时支护功能,宜采用具有自动化钻锚 功能的钻臂。 c.转载机组具备过载保护功能,宜实现多设备之间的信号交互和联锁控制。 d.带式输送机机尾宜具备自移和张力自动控制功能,多部带式输送机实现集中控制

    智能掘进系统宜具备危险区域人员接近识别与

    4.4.9具备巷道掘进工作面三维地质模型构建功能,并根据掘进过程中揭露的实际地质信息对模型进 行修正,宜将超前探测信息、巷道成形质量与三维地质模型进行有效融合。 4.4.10具备掘进机、锚杆支护、管线等设备模型构建功能,能够根据采集的相关设备信息进行掘进工 作面真实场景再现。

    4.5智能开采系统技术要求

    5.1采区设计应符合GB/T50536的相关规定,并基于煤层赋存条件,采用与资源赋存条件相适 能开采技术与装备。

    4.5.2智能开采系统建设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符合“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分类、分级评价指标体系与达 标要求”标准的相关规定。

    4.6智能主煤流运输系统技术要求

    4.6.2采用带式输送机作为矿井的主煤流运输设备,主煤流系统中带式输送机宜实现单机自动控制、 多机协同联动、远程集中控制、运行工况检测及故障预警等功能。 4.6.3带式输送机宜配备智能摄像仪或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具备皮带空载、大块煤、人员违规穿越皮 带、皮带坐人等特征信息识别功能,实时将识别信息上传到工作面智能集控中心,并进行预警。 4.6.4带式输送机宜采用变频驱动,配备智能摄像仪或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具备煤流量监测、异物识 别和自动变频速度调节功能,能够根据煤流量大小自动控制带速,实现节能运行。 4.6.5带式输送机应具备完善的综合保护装置及运量、带速监测装置,能够根据监测结果实现综合保 护装置的智能联动,宜采用巡检机器人对带式输送机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满足GB/T38559、GB/T 38560的相关规定,具备无人值守功能, 4.6.6若存在并底缓冲煤仓,具备对煤仓内煤位进行智能监测,给煤机能够根据煤量监测结果与带式 输送机进行智能联动控制。 4.6.7采用立并箕斗进行煤炭提升,立并提升系统具备智能装载与卸载功能,且能够与煤仓放煤系统 实现智能联动

    4.6.8立并提升系统具备智能综合保护功能,能够对提升速度、提升重量等进行智能监测, 4.6.9 主运输煤流线相关设备能够通过现场工业总线实现互联互通,并根据主运输需求实现远程集中 控制。

    4.6.8立并提升系统具备智能综合保护功能,能够对提升速度、提升重量等进行智能监测。

    4.7智能辅助运输系统技术要求

    4.7.1矿井应建设完善的辅助运输系统,满足GB/T50533的相关规定。 4.7.2辅助运输物资宜建立编码体系,实现物资的集装化,能够和矿井的仓储管理系统对接,物资智 能配送管理系统实现物资运送全过程的信息化闭环智能管理。 4.7.3采用单轨吊进行辅助运输,物资、车厢的装卸及运输过程宜实现自动化,若为固定点到点运输 则运输过程宜采用无人驾驶, 4.7.4采用机车进行辅助运输,运输过程宜实现机车及车皮位置的定位,以及机车的智能调度。 4.7.5采用无轨胶轮车进行辅助运输,无轨胶轮车应具备精准定位与智能调度功能,宜采用辅助驾驶 或无人驾驶。

    4.8智能通风与压风系统技术要求

    T/CCS0012020

    4.8.2矿井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具备远程集中控制,局部通风机可具有远程启停功能,实现无人值 守。 4.8.3井下主要进回风巷间、采区进回风巷间宜采用自动闭锁风门,能够基于感知信息进行风门的智 能开启与关闭。 4.8.4具备井下瓦斯浓度、风压、风速、风量等参数的智能感知功能,宜具备基于感知数据进行通风 网络解算、分析、预测、预警与联动控制功能。 4.8.5具备通风系统故障诊断与预警预报功能,实现无人值守与远程集中控制。 4.8.6矿井应建设完善的压风系统,采用自动化集中控制,具备无人值守条件。 4.8.7矿井所有采区避灾路线均应敷设压风自救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或压风自救装置,能够与环境 监测系统实现智能联动。 4.8.8压风系统的设备及管网数据应接入综合管控平台。 4.9智能供电与供排水系统技术要求 4.9.1矿井应建设完善的供电系统,符合GB/T50417、MT/T661相关规定, 4.9.2矿井供电系统宜具备智能防越级跳闸保护功能, 4.9.3矿井供电系统宜具有智能高压开关设备顺序控制功能。 4.9.4矿井供电系统主变电所具备火灾自动报警功能, 4.9.5矿井井下主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等固定场所配电点均宜设置电力监控系统,实现电气设备运行 状况的智能监控、诊断与预警。 4.9.6矿井各变电所具备无人值守条件,与其他用电设备实现智能联动控制。 4.9.7矿井应建设完善的供排水系统,满足GB/T50810、GB/T50451相关规定。 4.9.8排水系统与矿井水文监测系统能够实现智能联动 4.9.9排水系统采用远程集中控制,能够实现无人值守作业。 4.9.10固定排水作业点能够根据水压、水位进行智能抽排,实现与各采区排水系统智能联动, 4.9.11 排水系统具备故障诊断与安全预警预报功能, 4.9.12供水系统具备水量、水压、水质和水温智能调节控制功能

    4.8.2矿井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具备远程集中控制,局部通风机可具有远程启停功能,实现无人值 守。 4.8.3并下主要进回风巷间、采区进回风巷间宜采用自动闭锁风门,能够基于感知信息进行风门的智 能开启与关闭。 4.8.4具备井下瓦斯浓度、风压、风速、风量等参数的智能感知功能,宜具备基于感知数据进行通风 网络解算、分析、预测、预警与联动控制功能。 4.8.5具备通风系统故障诊断与预警预报功能,实现无人值守与远程集中控制。 4.8.6矿井应建设完善的压风系统,采用自动化集中控制,具备无人值守条件。 4.8.7矿井所有采区避灾路线均应敷设压风自救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或压风自救装置,能够与环境 监测系统实现智能联动。 4.8.8压风系统的设备及管网数据应接入综合管控平台。 4.9智能供电与供排水系统技术要求 4.9.1矿井应建设完善的供电系统,符合GB/T50417、MT/T661相关规定, 4.9.2矿井供电系统宜具备智能防越级跳闸保护功能, 4.9.3矿井供电系统宜具有智能高压开关设备顺序控制功能。 4.9.4矿井供电系统主变电所具备火灾自动报警功能。 4.9.5矿井井下主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等固定场所配电点均宜设置电力监控系统,实现电气设备运行 状况的智能监控、诊断与预警。 4.9.6矿井各变电所具备无人值守条件,与其他用电设备实现智能联动控制。 4.9.7矿井应建设完善的供排水系统,满足GB/T50810、GB/T50451相关规定。 4.9.8排水系统与矿井水文监测系统能够实现智能联动, 4.9.9排水系统采用远程集中控制,能够实现无人值守作业。 4.9.10固定排水作业点能够根据水压、水位进行智能抽排,实现与各采区排水系统智能联动。 4.9.11 排水系统具备故障诊断与安全预警预报功能, 4.9.12供水系统具备水量、水压、水质和水温智能调节控制功能,

    4.9智能供电与供排水系统技术要求

    4.10智能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4.10.2根据矿井煤层赋存条件及灾害类型,应建设完善的瓦斯灾害防治、水灾防治、火灾防治、顶板 灾害防治、冲击地压防治等灾害防治系统,对上述灾害进行智能监测、预测、预警,并将相关灾害信息 集成在智能安全监控系统中,实现基于多种灾害互联、互动、互监、智能预警、避灾路线智能规划等综 合防治。

    4.10.3智能安全监控系统能够与人员单兵装备进行实时互联,能够通过单兵装备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 灾害信息的预报、预警。 4.10.4宜建设智能灾害联合监测与防治仿真系统,具备事故风险智能分析模拟、应急救援辅助指挥功 能,可自动提供灾害范围、灾害发展趋势及最佳处理措施,自动进行避灾路线规划与事故原因分析。 4.10.5具有瓦斯灾害的矿井,应建设完善的瓦斯智能感知系统,宜建设合理的瓦斯抽采系统,对工作 面、掘进头等瓦斯易集聚区域进行智能监测,监测数据实现自动上传与分析, 4.10.6具有瓦斯灾害的矿并,应实现瓦斯监测与通风系统联动控制,能够根据瓦斯监测数据进行风量 风速的智能调控。 4.10.7具有瓦斯灾害的矿井,应实现瓦斯监测与工作面生产系统、供电系统联动控制,能够根据瓦斯 监测数据进行瓦斯超限影响区域的自动停机、智能断电。 4.10.8具有水害的矿井,应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水文地质智能动态观测系统,实现水文地质数据的智 能感知及水害危险的智能分析、预测与预警。 4.10.9具有水害的矿井,应实现水害监测与排水系统的智能联动控制,能够根据水文地质数据监测结 果进行智能排水。 4.10.10具有煤层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束管监测或光纤测温等系统,实现对井下煤层 自然发火危险的实时监测。 4.10.11矿井电气设备、带式输送机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应设置火灾智能感知装置,以及防灭火系 统,宜实现火灾监测与防灭火系统的智能联动。 4.10.12矿井应根据顶板条件,建立完善的顶板灾害监测系统,对工作面、巷道等矿山压力、位移等 进行智能感知。 4.10.13矿井应根据煤层顶、底板条件,建立完善的灾害监测系统,对工作面顶板压力、巷道围岩应 力、岩层移动等进行智能感知,并建立监测数据分析与评价模型,能够基于监测数据进行顶板灾害的智 能预测与预警。 4.10.14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应建立基于微震监测、地音监测等技术的冲击地压监测、预测与 预警系统,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进行实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实现冲击危险性的智能预测与预警。 4.10.15具备粉尘浓度自动监测功能,实现对粉尘浓度的实时监测、数据分析、上传及超限自动报警, 并与喷雾酒水除尘装置形成联动。 4.10.16在矿井粉尘易超限区域,应设有智能除尘装置,具有基于煤尘监测数据的智能除尘和远程集 中控制功能,实现远程集中控制。 4.10.17矿并宜建设风险管控、应急管理与应急救援系统,具有对重大应急事件、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的应急处置管理能力,

    4.11智能洗选系统技术要求

    11.1能够根据不同的洗选工艺实现智能化闭环控制,降低作业人员数量与劳动强度,提高原煤 率。

    T/CCS0012020

    4.11.2具有根据分选原料的性质、用户需求、监测数据等,自主设定密度、压力等工艺参数,并自动 进行调节补水、加介、加药、分流等操作,原煤准备系统(含选研系统)、主选系统、浮选系统、煤泥 水处理系统等选煤生产全过程实现远程集中控制,其中重力分选密度系统、浮选加药系统、煤泥水系统、 压滤系统等实现自动控制,部分关键环节实现智能化。 4.11.3宜采用多功能传感器、机器人巡检、报警随动管理等技术,煤泥清理、采制样、化验(粒度 浓度、灰分)等实现自动化。 4.11.4建有洗选作业分析和辅助决策系统,具备洗选工艺参数、生产过程控制状态、设备运行状态的 数据安全采集、展示、分析和合理化建议功能。 4.11.5建有3D可视化系统,以三维立体的形式显示选煤厂内的场景结构、设备布局,并设置完善的 视频感知、安全监测系统,对入选原煤杂物、人员不安全行为、设备运行危险状态等进行监测,并实现 智能预测、预警。 4.11.6应配置智能供配电系统,具有无人值守配电室、远程停送电、智能电力管理系统等。 4.11.7应配置智能储装运系统,具有智能配煤、无人值守装车站、无人值守磅房、智能汽车(火车) 采制样化验系统等。 4.11.8火车装运系统宜采用激光雷达、智能分析终端等设备,能够自动识别车厢的编号、位置等,并 实时监测撒料等异常情况,实现火车的智能定量装运。 4.11.9汽车装运系统具备车辆位置、车厢内物料高度等信息的自动感知与建模功能,实时计算车辆边 缘位置与物料装载状态,自动提示司机配合完成装运。 4.11.10智能化选煤厂应建设选煤厂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选煤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和协同办公等 功能,实现市场分析、煤质管理、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材料配件管理、能耗管理、综合成本核算等的 阳能业

    4.12智慧园区与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4.12.1宜在矿井地面建设智慧中心,集成智能化指挥、调度、管控、办公、培训、展示等功能,实现 对井上下各系统的统一协调管控。 4.12.2智慧园区宜设有工业设施智能保障系统、绿色能源利用系统、智能环境管理系统、智能仓储系 统、园区无人机管控系统、智能楼宇系统、智能指挥中心。 4.12.3工业设施智能保障系统宜具有智能安防、智能车辆管理、智能道路管理、智能门禁闸机管理、 智能供热、智能洗浴管理、智能宿舍管理、智能信息发布、智能食堂管理、智能园区灌溉、对讲及个人 移动终端管理,实现工业设施保障系统的智能决策和数据共享。 4.12.4绿色能源利用系统具有风机乏风余热利用、太阳能发电利用、热泵供热利用、发电地砖利用、 智能储能系统,实现多能源的综合智能利用。 4.12.5环境管理系统具有对园区和主要建筑物内PM2.5、温度、湿度、有害气体、噪声、风速等智能 监测。 4.12.6智能仓储系统具有智能立体库房、无人配送机器人,实现设备、物资等的智能化存储与园区内 智能化配送。

    检无人机管控、地面无人清扫机器人管控、楼宇内配送机器人管控,实现对园区内无人机的智能综合管 理和控制。 4.12.8智能楼宇系统具有智能暖通风、楼宇能源智能化、智能照明、智能供水、智能配电、智能消防 实现楼宇的智能化管控。 4.12.9智能指挥中心具有大屏幕显示系统、调度会议系统、智能化管控系统、大数据系统、云计算等 系统,实现各部门工作流程和现场安全、生产环节的纵向贯通、横向关联、融合创新。 4.12.10矿井应建设生产计划及调度管理、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一通三防管理、 班组管理、煤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地测管理、防治水管理、能耗管理、三维可视化管理、辅助设计 等系统。 4.12.11生产计划及调度管理系统应具有生产计划及日常调度管理功能,可根据企业资源管理数据进 行生产计划排产。 4.12.12机电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健康状况的远程在线诊断功能,应具有定期自动运维管理及配件库 存识别功能。 4.12.13生产级经营管理系统应具有规程措施编制、技术资料、专业图纸设计、采掘生产衔接跟踪、 工程进度跟踪、生产与技术指标、经营指标等无纸化管理功能。 4.12.14矿井经营管理系统应包括办公自动化管理、企业资源管理等系统,各系统之间能够进行数据 共享与交互。 4.12.15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应包括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运销管理、物资供应管理、仓储 管理等系统,且应提供规范化数据接口。 4.12.16矿井应建立智能决策支持系统,能够对生产系统和管理系统的数据进行融合,且应能建立数 据分析模型。 4.12.17智能决策支持系统能够建立动态排产模型,有效分析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中的经营数据,对矿 井生产和运输环节进行合理调度。 4.12.18矿井应建立智能决策支持系统,能够建立大型设备运维及管理模型,合理调整设备检修及大 型耗能设备运转时间,对主要生产环节设备健康状况、负荷率、故障停机率、能源消耗等指标进行分析。 4.12.19智能决策支持系统能够建立精细化成本核算模型,有效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消耗,实现降 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的且标

    5智能化煤矿建设条件分类

    根据矿并主采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等对矿并进行分类,共分为三类:智能化建设条件类 矿井、智能化建设条件II类矿井、智能化建设条件III类矿井,类别代号及名称见表1。

    表1智能化矿井建设条件类

    T/CCS0012020

    I/CCS0012020

    5.2分类指标 5.2.1基本指标:井田内主采煤层倾角、煤层稳定性、断层、褶曲、陷落柱、瓦斯、水文等煤层赋存 条件。 5.2.2参考要素:煤层的开采效率。 5.3分类指标

    基本指标:井田内主采煤层倾角、煤层稳定性、断层、褶曲、陷落柱、瓦斯、水文等煤层赋存 亚一日必

    表2智能化矿并建设条件分类评价指标

    5.4.1收集矿并的地质赋存条件与开采效率相关信息,根据表2对待评价矿并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 分,指标得分与权重值的乘积则为该项评价指标的评价值,将各项评价指标的评价值相加则为矿井的综 合评价值。

    5.4.2采用百分制原则对矿井的智能化建设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集:(智能化建设条件I 类矿井、智能化建设条件II类矿井、智能化建设条件III类矿井)=(100~85,85~70,<70)确定矿井 的智能化建设条件类别

    根据智能化矿并建设条件类别,以及不同类别矿并的智能化建设难易程度与最终效果之间的差异, 分别设立三套智能化煤矿分级评价指标体系:智能化建设条件I类矿井分级评价指标体系、智能化建设 条件II类矿井分级评价指标体系、智能化建设条件III类矿井分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智能化矿井建 设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将每一类智能化矿井评价结果细分为三级:高级智能化煤矿、中级智能化煤矿、 初级智能化煤矿,见表3所示。

    表3智能化煤矿评价等级划分

    6.2智能化煤矿分级评价指标体系

    6.2智能化煤矿分级评价指标体系

    表5数据处理与存储设备指标评价方法

    表6软件系统指标评价方法

    分项分数=a1+a2+a3 al:勘探设备具备以下要求,得0~50分: 1)采用无人机、智能钻探、智能物探等设备,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人工劳动 强度,提高勘探数据的精度与广度; 2)地质探测设备能够进行数据的自动采集、分析与上传 勘探技术与装备 3)地质探测结果的精准度满足地质模型构建需求。 a2:矿井待开采(掘进)区域的含煤地层结构、地质构造、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 厚度、矿井瓦斯(水)富集区、应力异常区的勘探数据种类、精度、范围满足智能 化开采(掘进)要求,得0~30分。 a3:地质数据实现了数字化存储,且地质数据与工程数据能够实现融合、共享, 满足智能化煤矿主系统地理信息服务要求,得0~20分。

    6.4.2.2地质模型构建与应用评价指标见表10

    表10地质模型及应用指标评价方法

    6.4.4.1掘进技术与装备评价指标见表11所示!

    表11掘进技术与装备评价指标

    分项分数=al+a2+a3+a4+a5+a6+a7+a8 al:巷道掘进过程实现全机械化作业,采用高效掘、支、锚、运、破成套掘进装 备,掘进速度满足矿井采掘接替要求,得0~10分: a2:采用钻探、物探等技术与设备,对巷道待掘进区域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 件等进行超前探测,探测距离、速度、精度满足智能化掘进要求,得0~10分; a3:掘进、锚护、运输等设备具备完善的传感器、执行器及控制器,能实现单机 状态检测、故障诊断功能,以及各设备之间实现信号交互和联锁控制,得015 分; a4:掘进设备应具备自主导航和自动截割功能,纵轴式掘进设备应具有仿形截割 掘进设备能够实现远程遥控截割与行走,得0~15分: 掘进设备 a5:支护设备采用按钮式电液控钻机、锚索自动进给器等,具有自动确定锚护位 置、自动钻孔、自动铺网、自动注锚杆(索)、工况在线监测及故障诊断、锚固质 量自检验等功能,得0~15分: a6:采用全自动钻架和锚杆钻车,实现整个锚杆作业流程的全自动化,得0~10 分; a7:带式输送机机尾具备自移功能和张力自动控制功能,能够实现多部带式输送 机集中控制,得0~10分; a8:具备人员精确定位功能,具备危险区域人员接近识别与报警功能,具备掘进 工作面环境(粉尘、瓦斯、水等)智能监测功能,并具备监测环境数据智能分析 以及掘、锚、运、支工序的智能联动,得0~15分

    6.4.4.2掘进工作面远程集控平台评价指标见表12所示。

    分项分数=a1+a2+a3+a4+a5+a6+a7+a8 a1:巷道掘进过程实现全机械化作业,采用高效掘、支、锚、运、破成套掘进装 备,掘进速度满足矿井采掘接替要求,得0~10分; a2:采用钻探、物探等技术与设备,对巷道待掘进区域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 件等进行超前探测,探测距离、速度、精度满足智能化掘进要求,得0~10分; a3:掘进、锚护、运输等设备具备完善的传感器、执行器及控制器,能实现单机 状态检测、故障诊断功能,以及各设备之间实现信号交互和联锁控制,得0~15 分: a4:掘进设备应具备自主导航和自动截割功能,纵轴式掘进设备应具有仿形截割, 掘进设备能够实现远程遥控截割与行走,得0~15分: a5:支护设备采用按钮式电液控钻机、锚索自动进给器等,具有自动确定锚护位 置、自动钻孔、自动铺网、自动注锚杆(索)、工况在线监测及故障诊断、锚固质 量自检验等功能,得015分: a6:采用全自动钻架和锚杆钻车,实现整个锚杆作业流程的全自动化,得0~10 分; a7:带式输送机机尾具备自移功能和张力自动控制功能,能够实现多部带式输送 机集中控制,得0~10分; a8:具备人员精确定位功能,具备危险区域人员接近识别与报警功能,具备掘进 工作面环境(粉尘、瓦斯、水等)智能监测功能,并具备监测环境数据智能分析, 以及掘、锚、运、支工序的智能联动,得0~15分

    表12掘进工作面远程集控平台评价指标

    6.4.4 智能开采系缩

    智能开采系统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分类、分级评价指标体系与达标要求”标 准相关内容。

    6.4.5智能主煤流运输系统

    6.4.5.1主煤流运输系统应主要采用两种形式:带式输送机运输、带式输送机与箕斗联合运输 6.4.5.2采用带式输送机作为主煤流运输系统,评价指标见表13所示。

    6.4.5.1主煤流运输系统应主要采用两种形式:带式输送机运输、带式输送机与箕斗联合运输。

    表13带式输送机智能运输系统评价指标

    6.4.5.3采用带式输送机与箕斗进行煤炭运输,其带式输送机应满足表13中的要求,立井提升 评价指标见表14所示。

    表14立井智能提升系统评价指标

    6.4.6智能辅助运输系

    6.4.6.1辅助运输系统主要分为三种: 轨运输(包括单轨吊、机车等)、无轨胶轮车运输 运输。 6.4.6.2采用轨道运输进行辅助运输,其智能化评价指标见表15所示。

    表15轨道运输系统评价指标

    分项分数=al+a2+a3+a4+a5+a6+a7 al:辅助运输物资建立编码体系,实现物资及车厢的集装化,能与矿井的仓储管 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物资运送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管控,得0~10分; a2:单轨吊的物资和车厢装卸实现全自动控制,得0~15分; 轨道运输系统 a3:单轨吊采用点到点物资运输,实现无人驾驶,得0~15分: a4:机车车皮的挂接和编、解组实现自动化作业,得0~15分: a5:机车车头实现无人驾驶,得0~15分; a6:运输过程中实现车辆位置的精准定位和智能调度,得0~15分; a7:运输过程中实现智能物流管控,得0~15分,

    表16无轨胶轮车运输系统评价指标

    表17混合型运输系统评价指标

    6.4.7 智能通风与压风系统

    6.4.7.1智能通风系统评价指标见表18所示!

    表18通风系统智能化评价指标

    分项分数=al+a2+a3+a4+a5+a6 al:矿井主要通风机实现一键式启动、反风、倒机功能,得0~15分; a2:井下主要进回风巷间、采区进回风巷间采用自动闭锁风门,得0~10分: a3:能够对井下瓦斯浓度、风压、风速、风量等参数进行智能监测,可以对监测 通风系统 数据进行自动分析,得0~20分: a4:能够根据智能监测结果自动实时进行通风阻力解算,得0~15分: a5: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根据环境监 测结果实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得0~20分; a6:能够根据监测及分析结果对风窗、风门等进行智能控制,实现无人值守及远 程集中控制,得0~20分。

    6.4.7.2智能压风自救系统评价指标见表19所示。

    表19压风自救系统智能化评价指标

    6.4.8智能供电与供排水系统

    6.4.8.1智能供电系统评价指标见表20所示。

    表20智能供电系统评价指标

    6.4.8.2智能供排水系统评价指标见表21所示

    表21智能供排水系统评价指标

    6. 4. 9 智能安全监控系统

    6.4.9.1智能安全监控系统能够实现对瓦斯灾害、水害、火灾、顶板灾害、冲击地压灾害等 析、预测与预警水利管理,并与相关防灾技术与装备实现智能联动。 6.4.9.2智能安全监控系统的评价指标见表22所示。

    表22安全监控系统智能化评价指标

    6.4.10智能洗选系统

    角钢标准洗选系统智能化评价指标见表23所示。

    6.4.11智慧园区与经营管理系统

    表24智慧园区与经营管理系统智能化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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