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205-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岩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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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裂隙金、粒间金、晶隙金、包裹金各自的比例,粗粒、中粒、细粒金等粒级比例以及金矿物的形 岩金矿矿物参见附录C,金矿物的粒度及形状分类参见附录D。 基本查明共生、伴生有用组分和有益、有害组分含量及其关系

    4.2.3.1详细查明矿石矿物和脉石矿物的种类、含量、共生组合;详细查明矿石的化学成分、品位及其变 化特征。 4.2.3.2详细查明矿石的结构、构造;详细查明矿石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及其分布特征。 4.2.3.3详细查明矿石中主要载金矿物的种类、含量、比例以及载金矿物与金的生成联系。 4.2.3.4详细查明金的赋存状态、嵌布特征以及金矿物粒度、形状、成色;详细查明载金矿物的物理化学 特征。统计裂隙金、粒间金、晶隙金、包裹金各自的比例,粗粒、中粒、细粒金等粒级比例以及金矿物的形 状比例。 4.2.3.5绿泥石、高岭石等泥化矿物对选冶工艺有影响的,应详细查明泥化矿物的种类、含量及分布 范围。 4.2.3. 6详细查明共生、伴生有用组分与有益、有害组分含量及其关系

    4.2.3.1详细查明矿石矿物和脉石矿物的种类、含量、共生组合;详细查明矿石的化学成分、品位及其变 化特征。 4.2.3.2详细查明矿石的结构、构造;详细查明矿石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及其分布特征。 4.2.3.3详细查明矿石中主要载金矿物的种类、含量、比例以及载金矿物与金的生成联系。 4.2.3.4详细查明金的赋存状态、嵌布特征以及金矿物粒度、形状、成色;详细查明载金矿物的物理化学 特征。统计裂隙金、粒间金、晶隙金、包裹金各自的比例环保标准,粗粒、中粒、细粒金等粒级比例以及金矿物的形 状比例。 4.2.3.5绿泥石、高岭石等泥化矿物对选冶工艺有影响的,应详细查明泥化矿物的种类、含量及分布 范围。 4.2.3.6详细查明共生、伴生有用组分与有益、有害组分含量及其关系

    4.3矿石选治技术性能研究

    3.1.1矿石选治技术性能试验研究程度要求取决于不同的勘查阶段、矿石选治难易程度及矿床规模 ,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可参照DZ/T0340执行。 3.1.2生产矿山深部与外围勘查区新发现矿体的矿石选冶技术性能试验研究,可根据矿石工艺矿物 研究成果与生产矿山相关资料的对比结果,视下列情形确定: a)矿石性质总体一致、能利用已有选冶设施处理矿石的,普查阶段或矿床规模小型的,可进行类比 研究;矿床规模大、中型的,应采用矿山现行选冶工艺流程进行验证试验,必要时进行可选性试 验研究。 b)矿石性质不一致的,应按照不同勘查阶段要求开展相应的试验研究工作

    在矿石工艺矿物学研究基础上 易选、较易选矿石,可以通过类比 进行评价;对难选矿石、新类型矿石,应开展可选 性试验,必要时应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

    在矿石工艺矿物学研究基础上,基本查明其选冶技术性能。对易选、较易选矿石应进行可选性试验, 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对难选矿石或矿石性质复杂、伴生组分多、有害组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进 行实验室流程试验,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

    在矿石工艺矿物学详细研究基础上,针对不同矿石类型,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选治技术 验,详细查明其选冶技术性能。对易选、较易选矿石应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扩 试验;对难选矿石和新类型矿石应进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必要时进行半工业试验或工业试验

    4.4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研究

    4. 4. 1普查阶段

    4.4.1.1在进行地质调查或地质填图的同时,应收集区域和勘查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 料,调查了解勘查区内各类保护区、居民聚集区、重要基础设施等资料,初步了解开采技术条件,必要时编 制相应比例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简图。 4.4.1.2对开采条件简单的矿床,可与同类型矿山对比;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中等以上的矿床,必 要时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了解地下水埋藏深度、水质、水量等;对地质灾害多发的地区,注意收集崩塌、滑 坡、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资料

    4.4.2.1基本查明勘查区内地表水体分布范围和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水位、流速、流量、水质、水 量、最高洪水位标高及其淹没范围;基本查明勘查区含(隔)水层、构造破碎带、风化带的水文地质特征、发 育程度和分布情况,研究岩落的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和富水性。调查老隆及采空区的分布和积水情况,提 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4.4.2.2基本查明勘查区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基本查明矿床 主要充水因素,预测计算矿坑涌水量。基本确定水文地质勘查类型,评价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调查 研究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和利用条件,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4.4.2.3根据矿体围岩类型和矿石特征,划分矿床工程地质岩组,采样测试主要岩石、矿石的物理力学 性质。基本查明勘查区内断层、破碎带、节理、裂隙的发育程度及分布情况,评价矿体及顶板、底板围岩的 意固性。基本查明围岩风化、蚀变程度与软岩、软弱夹层的分布情况及其对开采的影响。基本确定工程 地质勘查类型,评价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

    4.4.2.1基本查明勘查区内地表水体分布范围和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水位、流速、流量、水质、水 量、最高洪水位标高及其淹没范围;基本查明勘查区含(隔)水层、构造破碎带、风化带的水文地质特征、发 育程度和分布情况,研究岩溶的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和富水性。调查老隆及采空区的分布和积水情况,提 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4.4.2.5调查岩石、矿石和地下水中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有害的元索、放射性核素及其他有害气体的 成分、含量及其危害程度。调查勘查区及邻区的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分析评价 矿床开采对本区地质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4.4.2.5调查岩石、矿石和地下水中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有害的元索、放射性核素及其他

    4.4.3.1详细查明勘查区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详细查明矿床各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厚 、产状、分布及理藏条件;详细查明区内含水层的富水性、导水性、渗透系数,各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地 下水的水位、水温、水量、水化学特征及其动态变化 4.4.3.2详细查明断层、破碎带、节理、风化裂隙带等的位置、规模、产状、充填与胶结程度、富水性、导水 性及其变化,分析构造破碎带可能引起突水的地段,进一步研究岩溶的富水性、导水性;调查老隆及采空 这的分布和积水情况,大致估算积水量,提出防治水建议。 4.4.3.3详细查明对矿床开采有影响的地表水的汇水面积、分布范围、水位、流量、流速、历史上出现的 最高洪水位标高、没范围,分析论证地表水对矿床开采的影响,提出防治水建议。 4.4.3.4对地下开采的矿床,预测计算首采区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需要疏干的矿山,还应计算疏 干至各中段标高时,其相应的疏干降落漏斗范围内的地下水储存量。对露天开采的矿床,除计算露天采 场内地下水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外,还应按规定的暴雨频率标准计算由露天采场四周汇人采场的 正常降雨汇水量和最大暴雨汇水量。确定水文地质勘查类型,评价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 4435对矿抗水 得评价详细调查可供利用的供水水的水是水质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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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4.4.3.6采样测试分析矿体及顶板、底板围岩的抗压强度、抗剪强度、休止角、节理裂隙密度等,分析矿 体顶板、底板围岩的稳固性。详细查明构造风化带、软弱夹层对矿床开采的影响,第四系的岩性、厚度、分 市范围。对露关采场边坡稳定性做出评价。调查老隆及采空区的分布和塌陷情况。确定工程地质查 类型,评价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预测矿床开采时可能出现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措施 建议。 4.4.3.7详细调查勘查区内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育情况,详细查定放射性异常情 况,评价其对安全生产和环境的影响。 4.4.3.8详细调查由于矿坑排水引起的区域水位下降,井、泉干枯对当地用水的影响,评价矿床采选冶 过程中废水、废气的排放,废右堆、尾矿的堆放等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估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 能性及危险性,提出防治措施建议。确定地质环境质量类别。 4.4.3.9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及其质量要求,参照GB/T12719执行

    4.5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4. 5. 1 基本要求

    在金矿地质勘查各个阶段,根据矿 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具体按GB/T25283执行

    大致了解共生、伴生矿产的物质组成、赋存状况及回收途径,并对共生、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 性做出初步评价。

    基本查明共生矿产、初步查明伴生矿产的地质特征、矿石质量、物质组成、赋存状态,划分共生矿 石类型,进行矿石加工选冶性能试验研究,对共生、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做出评价。

    赋仔众芯、伊 类型、矿石质量、矿石加工选冶性能试验研究,对共生、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做出详细评价,以满足矿 山建设设计的需要。

    5. 1 矿床勘查类型

    5.1.1矿床勘查类型划分的依据

    矿床勘查类型根据矿体的规模、形态变化程度、厚度稳定程度、矿体受构造和脉岩影响程度及主 组分分布均勾程度划分。划分勘查类型的因素参见附录E。

    5.1.2矿床勘查类型的划分

    1.2.1依据矿体规模、形态变化程度、 均匀程度五种因素,将岩金矿床划分为I类型(简单型)、Ⅱ类型(中等型)、Ⅲ类型(复杂型)三个勘

    5.1.2.2划分勘查类型时,一般以五种因素作为依据,但应甄别主要影响因素,当某一地质因素导致勘 查难度较大时,则应以该因素作为划分勘查类型的主要依据。 5.1.2.3划分勘查类型时,应分清主、次矿体及其空间关系,当主、次矿体在空间上平行重叠分布,且间 隔较小,能用同一工程系统勘查时,应以主矿体为准;当矿体相隔较远,或分布在不同的地段,需用不同的 工程系统勘查时,应以矿体为单元分别确定勘查类型。 5.1.2.4矿体特征在不同部位或不同方向差异较大时,可分段或按不同方向分别确定勘查类型。 5.1.2.5矿床勘查类型应随勘查进程和地质认识的不断深化而适时调整

    5.2.1勘查工程间距确定原则

    5.2.1.1不同勘查阶段的勘查工程间距,应根据其目的、任务合理确定。 5.2.1.2不同的矿体和同一矿体不同地段、不同方向(如:沿矿体走向和倾向)复杂程度不一致时,工程 间距应适应其变化

    5.2.2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

    5.2.2.1普查阶段:重在找矿。按照地表有稀疏的取样工程控制,深部有工程验证,且本阶段工程能够 为下阶段工作所利用的原则,确定工程间距,不要求系统的工程网。 5.2.2.2详查阶段:要求系统的取样工程,重在评价矿床的工业意义。详查阶段初期,可类比相似矿床, 或按Ⅱ勘查类型基本工程间距(控制资源量工程间距)的2~4倍确定勘查工程间距,形成系统的工程网; 查阶段后期,应利用多种方法(如:抽稀、加密误差对比分析方法、地质统计学方法、SD方法等)分析、研 究矿床特征,论证确定勘查类型和合理的勘查工程间距。不同勘查类型勘查工程间距参见附录F。 5.2.2.3勘探阶段:要求在系统的取样工程基础上,加密控制工程。可按照详查阶段后期确定的勘查类 型,选择合理的勘查工程间距。勘探过程中,应根据部分地段加密工程验证结果,适时优化勘查类型、调 整工程间距

    5.3勘查方法、施工原则、控制程度

    5.3.1.1勘查工作应采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方法、手段,从需要、可能、效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注重绿色 勘查,保护生态环境,鼓励用新技术、新方法。一般地表以地质填图、探槽、剥土、浅井、浅钻为主,配合有 效的物探、化探;深部以钻探为主,配合坑探验证,特殊情形以坑探为主。 5.3.1.2槽探、剥土、浅井、浅钻等,主要用于了解和研究第四系覆盖层厚度及下伏基岩岩性,揭露近地 表矿化、蚀变带、主要断裂特征和主要地质界线,控制矿体露头及矿体形态、产状和矿右质量变化,验证物 探、化探、重砂异常,为布设深部工程提供地质依据。 5.3.1.3覆盖层厚度小于3m时,适用槽探、剥土;大于3m时,适用浅井、浅钻。 5.3.1.4钻探主要用于验证物探、化探异常;控制矿(化)体在深部的赋存形态、产状、厚度和有用组分的 变化;研究深部矿(化)体之间及矿(化)体与地层、构造、岩浆岩的相互关系。 5.3.1.5坑探主要用于复杂类型矿床,或用于第I、ⅡI勘查类型矿床验证钻探,也可用于采取特殊用途 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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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探可为寻找盲矿体提供依据。 5.3.1.7实践中,应针对不同的情形,采用综合勘查方法、手段,实现找矿目标和对矿体进行合理的控 制。具体要求如下: a)普查阶段,以填图、物探、化探和山地工程为主,深部少量的钻探验证;详查、勘探阶段以钻探为 主,坑探为辅。 b) 对I、Ⅱ勘查类型矿床,一般以钻探为主,坑探验证。 对血勘查类型矿床,一般应以坑探为主,配以钻探。对管条状、树枝状、囊状等形态很复杂,或厚 度极不稳定,或矿右物质组分极不均匀的复杂矿床,只能在生产阶段边采边探。 d) 对需要用坑探验证的,当坑探验证成果与钻探所获地质成果相近时,可减少坑探工程,以钻探为 主配合坑探进行;因各种因素不能施工坑探工程时,可用加密钻探工程代替。 e)在近地表需用槽探、浅井等山地工程,但因各种原因而不能施工的,可用浅钻代替

    可为寻找盲矿体提供依

    勘查工作应接照由已知到未知、由表及里、由浅人深、由稀到密的原则。填图、物探、化探、遥感 量先行;物探、化探验证工程,沿走向或倾向的主剖面应先施工;各阶段工程布置应考虑后续勘查 工作的衔接:应全面地收集、利用已有的勘查、开采成果,避免重复施工

    3.3.1总体要求:围绕勘查工作的目的、任务,部署勘查工程,合理确定控制程度。应综合勘查、重点 制矿体的总体分布及其相互关系,视具体情况(如矿体局部与整体变化情况相差较、小矿体是否可随 矿体顺便开采等)对局部进行适当控制 3.3.2普查阶段:地表稀疏的取样工程,深部少量的工程验证,重点在于发现矿床、控制矿床规模。提 推断资源量。 3.3.3详查阶段:系统的取样工程,每条剖面一般沿倾向深部至少应有2个工程控制,基本确定矿体 为连续性,重点评价矿床的工业价值。提交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其中,控制资源量一般应不少于总 源量的50%, 3.3.4勘探阶段:在详查阶段系统的取样工程基础上,结合矿山总体规划,选择合适地段,加密工程, 点解剖,详细控制矿体,确定矿体的连续性。提交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其中,探明资 原量与控制资源量之和一般应占总资源量的50%以上,探明资源量应满足矿山建设还本付息的需要。 关控制程度要求如下: a)首采区的控制程度:首采区是矿山开采初期采矿与选冶方法、工艺、流程的试验区。其控制程度 应满足矿山建设设计要求,保证开采方式、开拓系统、矿石选冶流程不能发生重大变化。因此, 首采区应采用加密工程系统控制,详细查明矿体、矿右特征和开采技术条件,确定矿体的连续 性,主要提交探明资源量。 b 边界的控制程度:出露地表的矿体边界,应充分利用矿体露头加强研究,视情况可采用工程加密 控制;育矿体应注意控制其顶部边界;拟地下开采的矿床,应重点控制主要矿体的两端、上下界 面和延伸情况;拟露天开采的矿床,应注重系统控制矿体四周的边界和采场底部矿体的边界。 c)构造的控制程度:破坏矿体及影响井巷开拓和开采的断层、破碎带、脉岩等,一般须用不少于3 个工程对其产状和规模加以控制,以确定其对矿体的完整性的影响及破坏程度。 d)小矿体的控制程度:小矿体不适合按勘查类型、用工程网进行勘探,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控制程 度,重点在于控制其空间位置和规模。能纳入正式开采设计对象的独立小矿体,一般不应少于 6个工程控制(最少3条勘探线、每条线不少于2个工程);不能作为正式开采设计对象,而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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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体周围能顺便开采的小矿体,可增加少量的工程控制,或边采边探;不能顺便开采的孤立小矿 体,可不再增加工程。 e 老矿山深部和外围的控制程度:老矿山深部和外围,矿体赋存规律、矿石特征、矿石选冶性能与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已经由实践证实,勘查工作以增加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 限为主要目的。应重点控制矿体的延伸范围,提交控制资源量或推断资源量,更详细的勘查工 作可在矿山生产阶段进行。 f)复杂矿床的控制程度:复杂矿床在勘查阶段难以达到详细查明,只能在生产阶段边采边探。 g)岩金矿最密的勘探工程网度2)一般为(20m~40m)×(20m~40m)。当采用(20m~40m)× (20m~40m)的工程网度最高只能估算控制资源量时,提交详查最终报告,控制资源量的比例 应大于或等于50%;当采用(20m~40m)×(20m~40m)的工程网度最高只能估算推断资源 量时,提交普查最终报告。 3.5共生、伴生矿产的控制程度:各勘查阶段均应对共生、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对资 规模达到中型及以上的同体共生或异体共生矿产,应与主矿产统筹考虑:详查阶段一般应达到相应 勘查规范规定的详查工作程度要求;勘探阶段对不能分区勘查的共生矿产,遵循以金矿为主的原则, 分利用金矿勘查工程,视情况和需要进行加密控制,对能够分区勘查的共生矿产,根据需要和可能, 该矿种的相应勘查程度要求。对资源量规模为小型的共生矿产,各阶段均按以金矿为主的原则,顺 查。对伴生矿产,应充分利用金矿的勘查取样工程,进行相应的评价。具体接GB/T25283执行。 3.6合理的勘查深度:现阶段通常的勘查深度为1000m;内、外部条件好的,一般不超过1200m; 山深、边部一般不超过1500m。当矿体埋藏或延深较大时,应根据矿床特征,结合工业指标论证或 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合理确定勘查深度。

    地形测量和勘查工程测量应采用全国通用的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大比例尺地形图、地质图 勘探线剖面图、坑道平面图以及各项工程点等均应实测。 测量精度与要求按GB/T18341执行,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按GB/T18314执行

    填图前应测制地质副面图或地质、物探、化探综合剖面图,充分观察、研究与矿化有关的各种地质现 象,统一岩石命名,确定填图单位、内容、要求与方法。 矿区进行大比例尺地质填图时,覆盖区内矿体的地质界线应采用槽探、井探、浅钻或其他有效的工程 进行揭露。应充分利用物探、化探、遥感资料,提取尽可能多的地质信息,提高成图质量。当比例尺大于 或等于1:2000时,所有地质观察点均须采用全仪器法测定准确位置;当比例尺小于1:2000时,除工 程点、特殊地质点或矿体标志外,其他地质点可用手持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接收机进行米级定位测量。 地质填图的精度、 质测量规范执行

    查明复杂、极复杂的矿床,既不经济,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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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地面及井中物探、化探方法,以期获得与矿体、各种地质体及地质构造等有关的信息,指导进一步勘查 工作。 对探矿工程应进行放射性检查。 对垂向埋深大于500m的矿床应进行地温测量。 各种比例尺的地球物理测量、地球化学测量,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各项测试数据应准确、 可靠。

    6.4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各种比例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测量和环境地质调查,均应符合相应比例尺规范的要求和相应勘 查阶段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的要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及其质量按 GB/T12719执行

    6.5.1槽探、并探及浅钻

    主要用于系统揭露地表矿 和物探、化探异常。对控制矿体的槽探、井探 ,应尽量做到垂直矿体的走向布置,并揭穿矿体顶板、底板

    6. 5. 2 老酮调查

    坑探一般应布设在主矿体及首采区段,在条件适宜时,可以代替部分钻孔进行深部探矿。沿脉坑道 应尽量在脉内掘进,当矿体厚度大于2m,或因矿体产状变化,沿脉坑道未穿透矿体顶板、底板时,应采用 穿脉加以控制。其工程质量按DZ0141执行

    钻探是控制矿体,验证物探、化探异常,探获矿产资源量的最主要手段。矿体和矿体边界线上下3m~ 5m内的岩芯、矿芯采取率应大于或等于80%;岩芯、矿芯直径一般不小于48mm(坑内钻视情况确定) 每隔一定深度和矿体顶、底界线处应测顶角、方位角和丈量孔深。其他工程质量按DZ/T0227执行。

    应按矿体、矿石类型和品级、近矿围岩和夹石的岩石类型,采取代表性岩矿鉴定样品,对岩石、矿石 的矿物组成、结构、构造,以及岩石或矿石类型进行鉴定。样品的数量应满足研究需要。制样与鉴定按 DZ/T0275执行。

    6.7化学分析样品的采样、加工和分析测试

    、底或两侧围岩应至少各有1个基本分析样品控制 单样长度应以其代表的真厚度确定,原则

    矿体最小可采厚度或最小夹石剔除厚度相匹配。采样方法与样品规格应充分考虑金的赋存状态、颗粒大 小及均匀程度,以保证其代表性为原则。 槽、井、坑探工程中通常采用刻槽法取样。样槽断面规格一般为(10cm~5cm)×(5cm~3cm)的 矩形,也可根据采样器具选择三角形,但断面面积不小于15cm。矿化不均匀的,全矿床均应两壁取样, 合并计算平均厚度、平均品位,不得选择性来用局部两壁来样的方法。穿脉坑道一般在一壁腰线连续取 样;沿脉坑道中样品的走向间距,应视矿化变化的情况而定,一般为4m6m,变化不大时可放稀至 8m~10m。 薄脉型(真厚度小于0.3m)金矿宜采用剥层法取样。样品规格为: 长(矿体真厚度方向)×宽(矿体倾斜方向)×深(矿体走向方向)=真厚度(m)×(0.5m1m)×5cm 保证采样质量。采样前应平整采样处的岩石、矿石表面,挂好围布,选择光滑易清扫的垫布,避免样 品溅飞或样槽外物质混人。样品实际重量3与理论重量相差不得超过10%。 钻探岩芯、矿芯宜采用1/2切(锯)芯法采样。应采用切(锯)器具沿岩芯、矿芯长轴方向切(锯)取,若 岩芯、矿芯直径小(小于或等于30mm),则应全芯采样。对不同回次岩芯、矿芯,孔径、采取率相差较大 时,应分别采样。 6.7.1.2定性半定量全分析样品:从矿体的不同部位、分不同矿石类型(包括围岩、蚀变带)采取,可单独 采样,也可利用基本分析副样。其结果可作为确定化学全分析、基本分析和组合分析项目的依据。 6.7.1.3化学全分析样品:在定性半定量全分析基础上,按主要矿体、分矿石类型,采取有代表性的样 品。每种矿石类型一般取1个~2个。其结果可作为确定基本分析、组合分析项目的依据。 6.7.1.4组合分析样品:应按矿体或块段、分矿石类型(或品级),从一个或几个相邻探矿工程中,依样品 代表的真厚度的比例,从基本分析副样中提取相应重量的样品组合成一个样品,每个组合样的重量一般 不少于200g。分析项目根据定性半定量全分析和化学全分析及岩矿鉴定结果确定。组合分析的目的主 要是查明矿石中伴生有用组分与有益、有害组分含量及分布,分析结果可作为伴生矿产资源量估算的 依据。 6.7.1.5物相分析样品:为研究金矿体的自然分带及确定矿石的自然类型,选择一定数量的探矿工程, 从地表至深部按一定的间距分别采样,或从相近位置上的基本分析副样中抽取。分析项目重点为标志矿 物的原生态与氧化态含量。采样与分析应迅速及时,以免样品氧化,

    6.7.2.1金矿样品加工,应根据金在样品中的赋存状态及其粒度分布情况,制定不同流程,并兼顾不同 的分析取样量。流程中的关键是确定第一次缩分时的试样粒度,必要时,应通过试验确定。 6.7.2.2矿石中金的粒级属于微粒、细粒时,样品加工可采用一般岩矿样品加工流程,按切乔特公式 缩分:

    式中: Q一一样品最低可靠重量,单位为千克(kg); K根据岩矿样品特性确定的缩分系数,微、细粒金矿石K一般取值为0.8; d一样品缩分后最大颗粒直径,单位为毫米(mm)。 6.7.2.3矿石中含有粗粒金、巨粒金时,应将原矿样直接碎磨至分析需要的粒度(一般为一200目),整 个加工过程不缩分、不过筛。

    Q一一样品最低可靠重量,单位为千克(kg); K根据岩矿样品特性确定的缩分系数,微、细粒金矿石K一般取值为0.8; d一样品缩分后最大颗粒直径,单位为毫米(mm)。 6.7.2.3矿石中含有粗粒金、巨粒金时,应将原矿样直接碎磨至分析需要的粒度(一般为一200目),整 个加工过程不缩分、不过筛。

    ③)人民生产、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习惯称为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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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Z/T02052020

    [6.7.3样品分析测试

    6.7.3.1样品分析(基本分析)测试原则上应由取得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承担。 6.7.3.2基本分析、组合分析、物相分析的结果应分批次做内部检查分析,检查其偶然误差。内检样品 由原送样单位从基本分析副样中按原分析样品总数的10%抽取,每批次不少于30件,编密码送原分析 实验室进行复测。当基本分析样品总数较少时,应适当提高内检样品抽取比例;当基本分析样品总数较 大(大于2000件)时,内检样品抽取比例可减少至不低于5%。 6.7.3.3外检样品由原送样单位从内检合格的基本分析正样中按分析样品总数的5%抽取,最低不少 于30件,编码送取得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测试。当基本分析样品总数较少时,应适当提高外检样品抽取 比例;当基本分析样品总数较大(大于2000件)时,外检样品抽取比例可减少至不低于3%。 6.7.3.4化学分析质量及误差处理办法按DZ/T0130执行

    6.8矿石选冶技术性能试验

    中有共生、伴生矿产时,应一并考虑采样的代表性,以便通过试验确定合理的回收工艺流程。样品主要组 分含量应低于所代表的矿石类型的平均品位。需分采、分选的,应分矿石类型采集;能混采、混选的,则应 按不同类型矿石比例采集。 矿石选冶技术性能试验的各环节应符合相应规范、规程的要求

    6.9岩石、矿石物理技术性能测试

    6. 9. 1一般样品

    套工作中,应: 测试项目一般包括:矿右的体 重、湿度、块度、孔原度、松散系数 二角,以及抗压、抗剪、抗拉强度,弹性模量、内聚力、泊松比 等。采样方法、数量、质量应符合有关 程的要求

    应按矿石类型分别采取,样品分布及数量应具有代表性。致密块状矿右一般采集小体重样,每种矿右 类型不少于30件;松散和多孔隙(裂隙)矿石应采集不少于3个大体重样(体积一般不小于0.125m),用 于校正小体重。直接用大体重参与资源量估算时,每种矿石类型的大体重测试样品不少于5个。 小体重样品应在野外蜡封。 测定矿石体重的同时,应测定湿度、孔隙度(氧化矿石)和影响体重的主要元素的含量

    始编录、综合整理和报告

    6.10.1原始编录及综合整理

    原始编录应在现场及时完成,客观、准确、全面记录第一手地质资料。各项原始编录资料应及时 量检查验收和综合整理。各个工作项目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原始和综合资料,做到图件清晰、文 文图相符。工作质量按DZ/T0078、DZ/T0079执行。

    报告编写参照DZ/T0033执行。

    报告编写参照DZ/T0033执行。

    7.1.1在普查、详查和勘探客阶段,均应进行可行性评价工作,并与勘查工作同步进行,动态深化,以使 矿产勘查工作与下一步勘查或矿山建设紧密衔接,减少矿产勘查、矿山开发的投资风险,提高矿产勘查开 发的经济、社会效益。 7.1.2可行性评价根据研究深度由浅到深划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概 研究可由勘查单位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应由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完成。 7.1.3可行性评价应视研究深度的需要,综合考虑地质、采矿、选冶、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 杜区和政策等因素,分析研究矿山建设的可能性(投资机会)、可行性,并做出是否宜由较低勘查阶段转入 较高勘查阶段、矿山开发是否可行的结论

    7.2.1通过了解分析项目的地质、采矿、选冶、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对 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简略研究,做出矿床开发是否可能、是否转入下一勘查阶段工作的 结论。

    3.1通过分析项目的地质、采矿、选冶、基础设 、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 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初步研究,做出项目是否可行的基本评价,为矿山建设立项提供 据。 3.2预可行性研究应在详查及以上工作程度基础上进行

    .4.1通过分析项目的地质、采矿、选冶、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对项目 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详细研究,做出项目是否可行的详细评价,为矿山建设投资决策、确定工程 页目建设计划和编制矿山建设初步设计等提供依据。 .4.2可行性研究一般应在勘探工作程度基础上进行

    8. 1.1工业指标的确定

    工业指标是评价矿床、圈定矿体、估算资源储量的标准和依据。普查阶段通常采用一般工业指标(参 见附录G),详查、勘探阶段应采用论证制定的工业指标,对有共生、伴生矿产的矿床,可制定综合工业指 标。矿床工业指标论证制定按DZ/T0339执行

    DZ/T02052020

    8. 1. 2工业指标的主要内容

    工业指标的主要内容如下: a) 边界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 b) 最低工业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 c) 最小可采厚度(真厚度),单位为米(m)。 d)米·克/吨(m·g/t)值。 e) 最小夹石剔除厚度(真厚度),单位为米(m)。 f)最小无矿段剔除长度,单位为米(m)

    工业指标的主要内容如下: a 边界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 b) 最低工业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 C) 最小可采厚度(真厚度),单位为米(m)。 d) 米·克/吨(mg/t)值。 最小夹石剔除厚度(真厚度),单位为米(m) f) 最小无矿段剔除长度,单位为米(m)。

    8.2资源量估算方法和一般原则

    方法有几何法(如断面法、地质块段法、最近地区法等)、地质统计学法、距离幂次反比法、SD法等 DZ/T0338执行。 提倡和鼓励运用计算机等新技术方法,建立数据库和三维地质模型,估算资源量

    8. 2. 2± 一般原则

    8.2.2.1参与资源量估算的勘查工程质量,各类样品的采集、加工及测试分析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规 程和规定的要求 8.2.2.2根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按矿体、资源量类型、矿石类型(可分采分选时)分别估算各矿体 及全矿区的矿石量、金属量。 8.2.2.3共生矿产资源量的估算与主矿产要求相同;对伴生矿产,按块段或矿体的矿石量与伴生组分的 平均品位估算伴生矿产的金属量

    B.3.1.1采用几何法(如断面法、地质块段法、最近地区法等)估算资源量时,应根据构造特征、控制程 度、矿石类型、矿体厚度和品位变化特征,以及矿山开采设计需要,合理划分块段。 3.3.1.2块段划分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工程的权重。地质块段法估算资源量时,原则上以相邻最近的4 个工程控制的范围划分为一个块段,单个工程一般最多使用4次。 3.3.1.3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应由见矿工程连线圈定;推断资源量可由稀疏工程连线圈定,亦可在 希疏工程连线之外,根据地质、物探、化探异常推断一定范围圈定。一般地,在矿体走向和倾向上,沿工程 连线圈定的控制资源量和探

    8.3.2资源量估算参数的确定

    3.2.1面积:面积测定可采用计算机软件在资源量估算图上直接读取,图件的比例尺一般为1:2 :1000。 3.2.2平均品位:有单工程平均品位、块段平均品位、矿体和矿床平均品位。其计算方法及注意 下:

    3.2.1面积:面积测定可采用计算机软件在资源量估算图上直接读取,图件的比例尺一般为1:2 :1000。 3.2.2平均品位:有单工程平均品位、块段平均品位、矿体和矿床平均品位。其计算方法及注意 下:

    DZ/T02052020

    a)单工程平均品位:通常采用样长对应的真厚度加权求得。样品中有特高品位时,则应先处理特 高品位,再计算单工程(或样品段)平均品位。 b 块段平均品位:用地质块段法估算资源量时,通常采用单工程矿体厚度加权法求得;用垂直断面 法和水平断面法时,先采用单工程矿体厚度加权求取剖面或断面平均品位,再采用剖面或断面 面积加权求取块段平均品位。 块段上部由坑道工程揭露,下部由钻孔控制时,块段内上、下部分应按工程数量对等的原则处理 后再加权平均求取。 坑道与钻孔位置相近,而品位不一致时,应加权平均后,再参与块段平均品位的计算。 同一采样位置,坑道与钻孔品位不一致时,以坑道为准。 c)矿体和矿床平均品位:一般以矿体或矿床金属量除以矿石量求得。 8.3.2.3块段平均厚度:一般用算术平均法求得。当工程分布不均匀时,可按影响长度或面积加权计算 平均厚度。 块段平均厚度有三种,即平均水平厚度、平均铅垂厚度和平均真厚度。估算块段资源量时,平均厚度 视块段面积方向而定。用纵投影面积时,采用平均水平厚度;用水平投影面积时,采用平均铅垂厚度;用 斜面积计算时,采用平均真厚度。 8.3.2.4体重:参与资源量估算的矿石体重应以实际测定值为依据。分矿石类型估算资源量时,一般用 算术平均法按矿右类型分别计算矿右体重;不分矿右类型估算资源量时,应接不同类型矿右比例确定各 个类型的体重样数量,然后计算矿体平均体重;当体重与矿右中某种组分关系密切时,应采用线性回归方 法求取不同类型、不同块段(矿块)矿石相应的平均体重。 对疏松或多孔洞、多裂隙的矿石(如氧化矿石)应采用大体重校正小体重。 矿石湿度较大(大于3%)时,其体重应进行湿度校正,

    斜面积计算时,米用平均具厚度。 8.3.2.4体重:参与资源量估算的矿石体重应以实际测定值为依据。分矿石类型估算资源量时行业分类标准,一般用 算术平均法按矿石类型分别计算矿石体重;不分矿石类型估算资源量时,应按不同类型矿石比例确定各 个类型的体重样数量,然后计算矿体平均体重;当体重与矿石中某种组分关系密切时,应采用线性回归方 法求取不同类型、不同块段(矿块)矿石相应的平均体重。 对疏松或多孔洞、多裂隙的矿石(如氧化矿石)应采用大体重校正小体重。 矿石湿度较大(大于3%)时,其体重应进行湿度校正。

    8.3.2.4体重:参与资源量估算的矿石体重应以实际测定值为依据。分矿石类型估算资源量时,一般用

    8.3.3特高品位处理

    通常单样品位高于矿体(全部样品加权)平均品位6~8倍的样品确定为特高品位样。特高品位样应 参照矿体品位变化系数大小来确定,当矿体品位变化系数大时取上限值,变化系数小时取下限值。处理 的方法是:以包含特高品位样的工程为中心,由包含特高品位样工程在内的相邻工程组成的块段平均品 位代替该样品品位。如果特高品位样呈有规律分布,且可以圈出高品位样带时,则可将高品位样带单独 圈出,估算资源量,而不作为特高品位处理

    8.3.4.1单工程矿体圈定

    8.3.4.1.1单工程矿体的圈定主要依据边界品位、最小夹石剔除厚度、最小可采厚度或米·克/吨值等 综合考虑。当同一工程中圈出多个符合工业指标的样段时,应根据构造特征、控矿因素、产状变化及相邻 工程间样段的对应关系圈定矿体,在依据不充分时防雷标准规范范本,一般不宜处理为分支复合关系。 8.3.4.1.2当矿体的厚度小于最小可采厚度时,按米·克/吨值圈定矿体

    8.3.4.2部面上矿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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