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186-2020 露天煤矿运输安全技术规范.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5.3.1车站线路有效长度不小于最大列车长加25m,独头线应不小于最大列车长加50m。 5.3.2路基应填筑坚实,并保持稳定和完好。 5.3.3装车线路的中心线至坡底线或爆堆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上装车线应根据台阶稳定情况确 定,但不得小于3m。排土线路中心至坡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至受土坑坡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4m。线路终端外应留有不小于30m安全距离。 5.3.4移动线路路基位于采场和排土场整平的平台上,其宽度不得小于3.9m。移动线底板要平整, 在100m范围内凹凸不得超过±500mm。 5.3.5装车或卸车线应设在平道或坡度不大于2.5%的坡道上;对有滚动轴承的车辆,坡度应不大 于1.5%0。 5.3.6同一调车线路,不应两端同时进行调车。采取溜放方式调车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制动措施。在 运行区间内不准甩车。在站线坡度大于2.5%或滚动轴承车辆大于1.5%的坡道上进行甩车作业时,应 采取防溜措施。
5.3.7铁路排土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路基面向场地内侧按段高形成反坡; b)排土线设置移动停车位置标志和停车标志
资料范本6.1公路运输技术参数
6.1.1矿用公路按行车密度、设计行车速度和年运量可划分为三个等级,见表3。
6.1.1矿用公路按行车密度、设计行车速度和年运量可划分为三个等级,见表3。
表3矿用公路技术等级
2采用公路运输时,其运输道路技术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a)路面、路基宽度应按不同车型计算。载重68t以上的大型矿用卡车双车道路面宽度应包括 路设备作业宽度,可按3倍~4倍车体宽度设计; b)运输道路在路堤和半路堑路段应设置安全防护堤,填方路堤路段,路面两侧各设一条安全
护堤,半路堑路段在路面外侧设一条安全防护堤,安全防护堤高度不得低于车轮直径的2/5 倍,底部宽度不应小于3m,顶部宽度不应小于1m; 露天矿内部运输公路最大纵坡坡度最大值为,生产干线8%,生产支线9%,联络线10%,重车 下坡地段,相应减少1%; d 长距离坡道运输道路,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缓坡道,或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避让道; e 露天矿内部运输范围内的上部建筑界限,应按矿用卡车厢斗最大举升高度加0.5m~0.8m 的安全间距确定。 3 公路最小平曲线半径应按所用车型的最小转弯半径选取,或按表4确定
6.1.4公路平曲线部分在半径小于250m时,应在曲线内侧按GB51282规定加宽路面。
1.4公路平曲线部分在半径小于250m时,应在曲线内侧按GB51282规定加宽路面。 1.5各级道路在平面和纵断面上的最短行车视距应符合表5规定,弯道处会车距离不满足要求 设分车线
差大于2%时,应设置竖曲线,设置参数应满足表
表6竖曲线最小半径和长度
6.1.7公路的直线段横断面应为双坡倾斜,坡度为2%以下,曲线段应为单坡向内倾斜,超高的横坡应 据行车速度,曲线半径及路面情况而定,一般在2%~6%间选取。 6.1.8山坡坡度大于30°时,单壁路堑直线段横断面应与崖壁相对侧作单坡倾斜,坡度不得小于2%。 6.1.9双壁路堑的运输道路,双侧应修筑排水沟,单壁路堑在一侧修筑,水沟断面为梯形,断面积应按 可能通过的最大流量计算。且应经常清理,确保泄水的良好条件, 6.1.10工作面、排士场应尽可能采取环形线路,循环运输,开掘路堑沟时.后退开倒车不得超过20m,
排土场应保持3%~5%坡度,由外缘向内倾斜。 6.1.11公路自行交叉,可按平面布置;与国家一级公路交叉时,应该按立体布置。平面交叉力求垂直 相交,斜交时,交角不得小于45°。交叉地段,应为水平,紧接水平段的纵坡不应大于2%。 6.1.12公路岔线主线应采用相同坡度,不同时应插入同一坡值的坡段,长度应满足设置竖曲线的 要求。 6.1.13 场区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场区道路应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和地下活动、采空区域; b 路面宽度符合GBJ22的规定; C 道路的平坡或下坡长直线段的尽头处,不得采用最小曲线半径。当受地形条件限制,应采用 最小曲线半径时,应设置限速标志,并在弯道外侧设置安全防护堤; d 道路纵坡连续大于4%时,应按表7规定的长度内,设置缓和段。缓和段的坡度不应大于3%, 长度不得小于50m。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通往设施的次要道路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 30m
表7道路纵坡限制长度
6.2.1矿山应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各地段行车速度,并设置路标和限速标志,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 限速行驶,行车速度一般不应超过40km/h。 6.2.2严禁卡车在矿内各种道路上超速行驶,同类车辆不得超车;除正在维护道路的设备和应急救援 车辆外,各种车辆应为卡车让行。 6.2.3雾天或烟尘影响视线时,应开亮雾灯或大灯,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m;能见度不足30m或雨, 雪天气危及行车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6.2.4卡车不得在矿用公路上拖挂其他车辆;确需拖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监护。 6.2.5卡车在矿用公路上出现故障且无法行走时,应开启全部制动和警示灯,并应采取防止溜车的安 全措施;同时应在车体前后30m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采取防护措施。 6.2.6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不应超车,前后车距离应保持适当。生产干线、坡道上不应无故停车。 6.2.7冬季应及时清除路面上的积雪或结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前、后车距不得小于50m,行驶时不准 急刹车、急转弯或超车。 6.2.8应保证各种车辆的制动、转向系统、照明、安全装置完好齐全,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清楚 不完好车辆严禁投人使用。 6。上进工而南左电
内一切仪表正常,发动机温度保持在75°85°。 6.2.10行至上坡时,应事先选好挡位,以防上坡减速造成行车后滑事故,出现发动机反转立即熄火。 6.2.11装车时,卡车司机不准离车、熄火。起落箱斗应在卡车静止状态下进行。 6.2.12卡车作业前,应全面检查,确认完整、无缺,方可作业;作业时,其制动、转向系统和安全装置应 完好。应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大型矿用卡车应设示宽灯或标志。 6.2.13通往装卸地点的坡度大于8%时,不准倒车行至装卸点。在装卸地点卡车司机应服从指挥工 指挥。 6.2.14辅助生产车和生产指挥车在矿用公路上行驶时,车上应装设有一定高度的安全标志。矿外车 辆进入矿用公路时,应取得矿山安全部门批准,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2.15矿内各种运输道路,应根据弯度、坡度、危险地段等具体道路情况,设置安全警标、反光路标、限 速标志、栏杆等。应有洒水车洒水降尘。 6.2.16卡车卸料平台应有信号、安全标志、照明和足够的调车宽度。卸料点应有可靠的挡车设施。不 同类型卡车应有各自卸料点,使用同一个卸料点时,应保证大型卡车安全。
7.1带式输送机技术参数
7.1.1带式输送机使用和维护应符合GB22340要求,其防护装置、保护装置齐全,行人道等应满足安 全生产要求。带式输送机与公路、铁路交叉时,应采用正交,应斜交时,交叉角不小于45°,应布置为立 体交叉。
7.1.2带式输送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避开滑坡、沉陷等地质灾害地段; b) 根据地形条件、工艺布置应尽量减少输送机转载点数量; C 输送机沿线应设置用于维护的车辆通道和排水沟: d 长距离输送机无横向通道时,应设人行栈桥。人行栈桥的间距不宜大于150m; e) 栈桥或地道垂直于斜面的净高度应不小于2.2m,当为拱形结构时,其拱脚高度不应小于 1.8m; 栈桥或地道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0.7m,两条并列的带式输送机中间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 1.0m,检修道宽度不应小于0.5m; 人行道和检修道的坡度大于5°时,应设防滑条;大于8°时,应设踏步,并设置扶手栏杆; 输送机栈桥跨越铁路或道路时,栈桥下的净空尺寸应符合GBJ12和GBJ22的规定; i 输送机栈桥跨越设备或人行道时,应设防物料撒落保护栈桥设施; 封闭式输送机应设置通风、除尘、防火设施。地道两个相邻出口距离,不应大于150m; k) 设备检修操作平台上部的净高度,不小于1.9m。在转载点和机头处应设置消防设施。 1.3输送带安全系数,应根据输送带类型、工作条件、接头方式、输送机启、制动性能等因素确定,并 千合下列规定: a 织物芯输送带取8~10,尼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取10~12; b 钢丝绳芯输送带取7~9; c)采取可控软启、制动措施时取5~7。 1.4带式输送机应设装防止跑偏、打滑、撕裂、过载和断带等保护装置,线路上应设有开车声光信号 急停车装置以及电气连锁保护等。各装、卸料点,应设有与输送机连锁的空仓、满仓、堵料等保护装 并设有声光信号
a)织物芯输送带取8~10,尼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取10~12; b)钢丝绳芯输送带取7~9; c)采取可控软启、制动措施时取5~7。 7.1.4带式输送机应设装防止跑偏、打滑、撕裂、过载和断带等保护装置,线路上应设有开车声光信号、 紧急停车装置以及电气连锁保护等。各装、卸料点,应设有与输送机连锁的空仓、满仓、堵料等保护装 置,并设有声光信号。
同时装设制动装置和逆止装置。 7.1.6下运带式输送机应装设制动装置,并设有防止超速和断电的安全保护装置。 7.1.7在机头、机尾和改向点以及其他危险地点应设装防止人员和设备受到伤害的保护装置和警示 标志。 7.1.8设有动力张紧装置的自动控制的带式输送机宜装设瞬时张力检测器。 7.1.9带式输送机输送物料的最大倾角应符合GB51282的规定。 7.1.10安装与移动带式输送机时,应按设计测量定线,并清除地表障碍物,平整或修筑带式输送机的 基础,基础规格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7.1.11带式输送机张紧装置的调解行程应符合设计规定。输送带张紧程度应以满载条件下正常启动 和制动为准。 7.1.12带式输送机系统应采用集中控制系统,集中控制系统中应设置可编程序控制器,对系统的运行 进行有效监控。 7.1.13带式输送机转载时的卸载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物料的落点应对中受料带式输送机的中心线 两条带式输送机的顺向夹角应小于90° 7.1.14半固定式和移置式带式输送机的机头站及机尾站,移设结构形式应根据输送机带宽、驱动装置 数量等参数进行确定。 7.1.15带式输送机的输送能力应与破碎站、给料机等供料设备能力相适应。连续开采工艺的带式输 送机输送能力,应根据采掘物料的性质、带式输送机长度及轮斗挖掘机的理论能力进行确定。一般可按 轮头控掘机1.0倍~1.2倍理论 送机理送能
乳制品标准7.2带式输送机运行作业
7.2.1带式输送机运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启动应有声光报警装置; b) 严禁运送工具、材料、设备和人员; C 检修时应停机闭锁; d 停机前后,应巡查托辑和输送带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e 输送带与滚筒打滑时,严禁在输送带与滚筒间楔木板和缠绕杂物; f) 带式输送机的运输能力应与前置设备能力相匹配。 2.2端帮带式输送机的延长或缩短应在工作面输送带移设期间完成 2.3清扫滚筒和托辊时,带式输送机应停机上锁,并有专人监护。清扫工作完毕后解锁送电,并通知 关人员。 2.4带式输送机应设置设备运行和人身安全的保护装置并应符合GB14784的有关规定, 2.5工作面带式输送机移设时应遵守下列要求与程序: 移设时应设现场专职指挥人员; D 清除带式输送机移动范围内的障碍物,平整带式输送机移设工作面,平整程度以移设机能均 匀移设为标准,测量并标出带式输送机最终位置,接带式输送机基础标准进行平整,基础做好 后,重新测出带式输送机移设的最终位置; C 解除张紧装置、制动器,设备断电,挖出机头、机尾架的锚固设施; d) 将受料装置和卸料小车移离移动段; e) 松解中间架中影响移动的紧固部件; f) 扇形推进工作线带式输送机的移设,应从机头开始向机尾顺序进行; 带式输送机移设到位后,应依次进行对中和调平输送带,紧固松解的部件,锚固机头、机尾架, 张紧输送带等工作
6维修带式输送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a)维修时应停机上锁,并有专人监护; b)在地下或地道内用电焊、气焊或喷灯焊检修带式输送机时,应制定安全措施
7.2.6维修带式输送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地下室标准规范范本7.2.6维修带式输送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MT/T 1186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 行业标准 露天煤矿运输安全技术规范 MT/T 1186—2020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