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409-2020 煤矿井下开启式螺杆压缩机冷水机组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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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1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个部件进行液压最小压力为1.5倍设计压力的耐压试验,或进行气压最小压力为1.25倍设 计压力的耐压试验。 管道和管道接头耐压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于第Ⅱ类或更高类别管道和管道接头,进行最小压力为1.1倍设计压力的耐压试验,并 且10%的第Ⅱ类或者更高类别的永久性连接应进行无损检测: 2)对于第I类及以下管道和管道接头,进行最小压力为1.1倍设计压力的耐压试验。 C)试验过程中,冷水机组无渗漏、无可见的变形和异常声响
5.3.1. 2密封性试验
密封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试验压力等于1.0倍设计压力;
冷水机组出厂前应进行运转试验光伏发电标准规范范本,机组应无异
5.3.6制冷性能系数(COP
5.3.7水侧压力损失
5.3.8量大负荷运行
冷水机组最大制冷能力运行时,机组各部件不应损坏,并能正常运行
5.3. 10绝缘电阻
冷水机组带电部位和可能接地的非带电部位之间的绝缘电阻值,额定电压单相交流220 流380V时应不小于10MQ.额定电压三相交流660V 、1140V、10kV时应不小于10M0
冷水机组应进行振动测量,振动烈度应不大于2
3.12涂漆件涂层附着力
冷水机组涂漆件的涂层应牢固,进行涂漆件涂层
安全试验按照GB/T9237规定的方法进行。 5.1.2压力容器按TSG2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6.2.1电气配套件及元部件防爆性能试验按照GB3836.1、GB3836.2和GB3836.4的规定方法 进行。 6.2.2设备上的动力电缆按MT/T818.5的规定进行检验,控制电缆按照MT/T818.9的规定进行 检验
6.3. 1.1液压试验
液压试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试验液体一般为清洁水。 b)冷水机组进行液压试验时,液体温度不得低于5℃。 C)试验方法: 1) 试验时冷水机组应设排气口,充水时应将冷水机组内的空气排尽。试验过程中观察空气 冷却器,表面应保持干燥; 2) 试验时压力可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确认无泄漏后继续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时 间一般不少于30min;然后降至设计压力,并保持足够长的时间,对所有焊接接头和连接 部位进行检查; 3)液压试验完毕后,应将水排尽,并用压缩空气将内部吹干。
气压试验和气液组合压力试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试验所用气体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严禁使用氧气和其他可燃性气体,试 验液体与液压试验的规定相同; b) 气压试验和气液组合压力试验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由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由本单 位的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c)冷水机组试验时介质温度不低于15℃; d)试验时应先缓慢上升,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且不超过0.05MPa时,保压5min,然后对所 有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泄漏检查,如有泄漏,修补后重新试验。初次泄漏检查合格 后,再继续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50%,然后再按每级为规定试验压力的10%的级 差增至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10min,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压足够时间后再次进行 检查。
冷水机组清洁度应按JB/T9058规定方法进行。
机组在室温条件下连续运行。测试机组的电流、电压、输人功率、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和 ,检验温度、电器等控制元件的动作是否正带
将冷水机组的能量调节置于最大制冷能力位置,对冷水机组按GB/T 10870—2014中5.1液体 法进行试验。
包括压缩机电动机、油泵电动机和 总功率(不包括水泵电机输入功率)。
6.8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
令水机组的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COP)按公式
Q.冷水机组按6.5方法试验时的实测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N。冷水机组按6.6方法试验时的实测消耗功率,单位为千瓦(kW)
6.9水侧压力损失试验
在进行名义制冷工况制冷性能试验时,按GB/T18430.1一2007附录B的规定测定机组冷水和冷 却水的压力损失,
.10最大负荷运行试验
将机组的能量调节置于最大制冷能力位置,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以及表1规定的性能参数下运 行,达到稳定状态后再运行2h,应符合5.3.8的规定
噪声试验按下列规定进行: a)机组安装时,在空气吸入通道和排出通道周围,不应有阻碍空气流通的物体 b)应在接近名义工况的条件下进行测量 c)应按JB/T4330一1999附录C的方法进行测量; d)应按JB/T4330—1999表面平均声压级的方法计算声压级和声功率级
表2绝缘电阻计额定电压
机组振动测量按GB/T7777规定方法进行。
机组振动测量按GB/T7777规定方法进行
6.14涂漆件的涂层附着力试验
在冷水机组体外表面任取10mmX10mm的面积,用刀片每间隔1mm纵横各划11条深达底材的 平行切痕。用氧化锌医用胶布贴牢,然后沿垂直方向快速撕下,按划痕范围内漆膜脱落的格数对100的 比值评定,每小格漆膜保留不足70%的视为脱落。试验后,检查漆膜脱落情况
下用冷水机组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
冷水机组的出厂检验由制造厂的检验部门进行。每台(套)冷水机组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 检验合格,判出厂检验合格,否则判出厂检验不合格。
信息服务 7.3.1冷水机组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 b) 间隔1年以上再生产时; c) 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5年不少于一次; d) 当产品在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有重大改变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3.2 冷水机组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10111规定随机抽取1台。 .3.3 型式检验项目中,对A类项目,有1项及1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冷水机组不合格。对B 类项目,有2项及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冷水机组为不合格;若有1项不合格时,应对不合格项加 音重新检验,若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冷水机组为不合格。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3.2冷水机组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10111规定随机抽取 7.3.3 型式检验项目中,对A类项目,有1项及1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冷水机组不合 类项目,有2项及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冷水机组为不合格;若有1项不合格时,应对不 倍重新检验,若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冷水机组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8.1.1MA标牌的制作、安装、使用应符合AQ1043规定
8.1.2每台冷水机组上应在明显的部位设置永久性铭牌,铭牌应符合GB/T13306白
a)产品名称和型号: 安全标志编号; C) 制造厂名称; d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制冷量(需注明对应的名义工况)、制冷剂代号、额定电流、额定电压、输人 功率、相数、设计温度、设计压力、质量、性能系数(COP)等]; e) 产品出厂编号; f)制造日期。 .1.3冷水机组上应设有标明工作情况的标志管道标准,如控制开关和旋钮等旋动方向的标志,在适当位置附 上电路图。
3.1.4应在相应地方(如铭牌、产品说明
a)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商标: b) 净质重、毛质重; C) 外形尺寸(长mm×宽mmX高mm); 制造广名称; e)“小心轻放”、“不可倒置”“防潮”和“堆放层数”等
8.2.1机组在包装前应进行清洁处理。各部件应清洁、干燥,易锈部件应涂防锈剂。 8.2.2机组可外套塑料袋或防潮纸并应固定在箱内,以免运输中受潮和发生机械损伤,也可根据用户 要求进行包装。
8.2.3包装内应附随机文件,随机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等。
2.3.2产品说明书,基
a 产品型号和名称、适用范围、执行标准; b) 规格和技术参数; C) 产品的外形图、结构示意图、电路图及接线图; d) 备件目录和必要的易损零件图: e) 安装说明和要求; 使用说明、维修和保养注意事项。 8.2.4出厂前法兰孔、螺塞孔应封闭土地标准,螺塞连接处用聚四氟乙烯密封,应充人干燥氮气,压力可控制在 03MP01MP表压范围
)使用说明、维修和保养注意事项
机组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碰撞、倾斜。 机组包装后应贮存在库房或有遮盖的场所,场地应通风良好、干燥,周围应无腐蚀性及有害气 根据协议露天贮存时,应注意自控、电气系统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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