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414-2020 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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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组与机组或其他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2m,允许偏差土50mm。 3 制冷机房宜留有蒸发器、冷凝器或低温发生器的维修空间。 机组与其上方管道或电缆桥架的净距不应小于1.0m,允许偏差士50mm。 10制冷机房内应根据设备布置的要求预留安装孔、洞及运输通道,机房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1.5m,允许偏差±50mm

    6输冷/排热系统管道及设备安

    6.1.1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的有关规定。 6.1.2金属管道的焊接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抗震标准规范范本,施焊人员应持有相应类别焊接的技能 证明。 6.1.3制冷用蒸汽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5.2.1系统设备与附属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管道、管配件及阀门的类型、材质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 计要求。 6.2.2管道系统配套电气设备、预制保冷管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 用要求》GB3836.1的有关规定,且应有煤矿安全准用证。 6.2.3当采用玻璃钢管道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用玻璃钢制品安全性能检验规范》GB 16413的有关规定,日应有煤矿安全准用证

    6.2.4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并联水泵的出口管道进人总管应采用顺水流斜向插接连接形式,夹角不宜大于60° 3 系统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管道与水泵、制冷机组的接口应为柔性接 管,且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 4判定冷水/冷却水系统管路冲洗、排污合格的条件是,目测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人口的水对 比应相近,且无可见杂物。当系统继续运行2h以上,水质保持稳定后,方可与设备相贯通。 6.2.5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冷水/冷却水系统的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时,应为1.5倍工作压力,最低 不应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加0.5MPa。 2系统最低点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应稳压10min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应将系统 压力降至工作压力,管线距离较长可分段进行水压试验,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对于垂直位 差较大的冷水/冷却水管道系统,当采用分区、分层试压时,在该部位的试验压力下,应稳压 10min压力不得下降,再将系统压力降至该部位的工作压力,在60min内压力不得下降、外观 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6.2.6埋地冷却水管道最终水压试验的试验压力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下列规定: 1 埋地冷却水管道在隐蔽前应进行水压试验。 2在回填土后,还应进行系统最终水压试验,试验前管内需充水浸泡24h,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 其渗水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6.2.7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的有关规定。工作压力大于1.0MPa及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和系统冷水运行转换调节功 能的阀门和止回阀,应进行壳体强度和阀瓣密封性能的试验,且应试验合格。其他阀门可不单 独进行试验。壳体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常温条件下公称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不应少于5min, 阀门的壳体、填料应无渗漏。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1.1倍,在试验持续的时间内应 保持压力不变,阀门压力试验持续时间与允许泄漏量应符合表6.2.7的规定。 阀门的安装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紧密。 安装在保冷管道上的手动阀门的手柄不得朝向下。 动态与静态平衡阀的工作压力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阀门在系统运行时,应 按参数设计要求进行校核、调整。 电动阀门执行机构应能全程控制阀门的开启与关闭。 载冷剂管道上的安全阀应进行调试校核,开启和回座压力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泄压排放措施 应符合设计要求。

    爱6.2.7阀门压力试验持续时间与允许泄漏量

    注:压力试验的介质为洁净水

    6.2.8补偿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补偿器的补偿量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根据设计计算的补偿量进行预拉伸或 预压缩。 2 波纹管膨胀节或补偿器内套有焊缝的一端,水平管路上应安装在水流的流人端,垂直管路上应 安装在上端。 3 填料式补偿器应与管道保持同心,不得歪斜。 4 补偿器一端的管道应设置固定支架,结构形式和固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补偿器的预 拉伸(或预压缩)前固定。 5滑动导向支架设置的位置应符合设计与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管道滑动轴心应与补偿器轴心相 一致。 6.2.9水泵、地面冷却塔的技术参数和产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与水泵的连接应采用柔性接管, 且应为无应力状态,不得有强行扭曲、强制拉伸等现象。 6.2.10水箱、集水器、分水器与储水罐的水压试验或满水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内外壁防腐涂层的材 质、涂抹质量、厚度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6.2.11冷水管道布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还应符合冷水管道不宜布置 在回风巷的要求,

    且应为无应力状态,不得有强行扭曲、 6.2.10水箱、集水器、分水器与储水罐的水压试验或满水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内外壁防腐涂层的材 质、涂抹质量、厚度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6.2.11冷水管道布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还应符合冷水管道不宜布置 在回风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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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2制冷机所用冷却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当水质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时,应 设置保证冷却水系统水质的水处理设施。 6.2.13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E 51145的有关规定

    6.3.1金属管道与设备的现场焊接应符合下列

    1 管道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焊接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946及《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GB50683的有关规定。对口平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全长不应大于10mm。管道与设 备的固定焊口应远离设备,且不宜与设备接口中心线相重合。管道的对接焊缝与支、吊架的距 离应大于50mm。 2管道现场焊接后,焊缝表面应清理干净,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3.2法兰连接管道的法兰面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且应同心。法兰对接应平行,偏差不应大于管道 径的1.5%,且不得大于2mm。连接螺栓长度应一致,螺母应在同一侧,并应均匀拧紧。紧固后的螺 应与螺栓端部平齐或略低于螺栓。法兰衬垫的材料、规格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3钢制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和管件安装前,应将其内、外壁的污物和锈蚀清除干净。管道安装后应保持管内清洁。 2热弯时,弯制弯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冷弯时,弯制弯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 于管道外径的4倍。焊接弯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1.5倍,冲压弯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1 倍。弯管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不应大于管道外径的8%,管壁减薄率不应大于15%。 3地面冷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衬垫。衬垫的承压强度应满足管道全重,且应采用不燃与 难燃硬质绝热材料或经防腐处理的木衬垫。衬垫的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或等 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上下两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 4井筒管道采用套管连接时,承插接口环形间隙应均匀。 5所有连接螺栓应紧固可靠。 井巷管道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6.3.4空气冷却器及其他空调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应采用耐压值大于或等于1.5倍工作压力的金属或 非金属柔性接管,连接应牢固,不应有强扭连接和癌管。冷凝水排水管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无要求时,管道坡度宜大于或等于8%,且应坡向出水口。设备与排水管的连接应采用软接,并应保持 畅通。 6.3.5金属管道的支、吊架的形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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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安装在减振基座上时,独立支架的固定点应为减振基座。 2冷水/冷却水系统管道机房内总、干管的支、吊架,应采用承重防晃管架,与设备连接的管道管架 宜采取减振措施。 3当水平支管的管架采用单杆吊架时,应在系统管道的起始点、阀门、三通、弯头处及长度每隔 15m处设置承重防晃支、吊架。 4竖井内的立管应设置导向卡。当管路垂高较大时,应在中间加设若干直管座及其承重梁,最大 间距不应大于150m,偏差值不应大于30mm。 5 井巷管道管卡、管架及管座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值不应大于300mm。 6 管道支、吊架焊接质量应焊接牢固,无漏焊、裂纹等缺陷。焊缝表面应光洁、无飞溅物。 系统管道布置在斜巷的固定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定,坡度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1/3。 6.3.6水泵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安装的地脚螺栓应垂直,且与设备底座应紧密 固定。 2 垫铁组放置位置应正确、平稳,接触应紧密,每组不应大于3块。 整体安装的泵的纵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横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组合安装的泵 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5%0。水泵与电机采用联轴器连接时,联轴器两轴芯的轴 向倾斜不应大于0.2%,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5mm,整体安装的小型管道水泵目测应水平,不 应有偏斜。 4 减振器与水泵及水泵基础的连接,应牢固平稳、接触紧密。 5泵与电机连接应可靠,盘车应灵活、无明显阻滞、无异常声音。 6.3.7水箱、集水器、分水器、膨胀水箱等设备安装时,支架或底座的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 与支架或底座接触应紧密,安装应平整牢固。平面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5mm,标高允许偏差应为 ±5mm,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 6.3.8补偿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波纹补偿器、膨胀节应与管道保持同心,不得偏斜和周向扭转。 2 填料式补偿器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的安装长度及温度变化,留有5mm剩余的收缩量。两侧的导 向支座应保证运行时补偿器自由伸缩,不得偏离中心,允许偏差应为管道公称直径的5%。 6.3.9 除污器、自动排气装置等管道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阀门安装的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且应便于操作。连接应牢固紧密,启闭应灵活。 2 冷水/冷却水系统的水过滤器应安装在进人机组、水泵等设备前端的管道上,安装方向应正确, 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洗,与管道连接应牢固严密。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应符合 设计要求。 3 闭式管路系统应在系统最高处及所有可能积聚空气的管段高点设置排气阀,在管路最低点应设 有排水管及排水阀。 6.3.10采用制冰降温系统,井下融冰池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井下融冰池的材料和制品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复检。 2井下融冰池规格的允许偏差见表6.3.10的规定。 3 防水、防渗混凝土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井下融冰池的融冰室和冷水室之间过滤网安装应正确、牢固,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 洗。过滤网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5井下融冰池有效水深应符合设计规格要求,有效深度允许偏差为土30mm。 6碎冰入口布置及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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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6.3.10并下融冰池规格的允许偏差

    6.3.11采用制冰降温系统,碎冰输送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输送碎冰管道转弯处半径应不小于该管道直径的8倍,疏通口应安装在容易检查、维护的部位 且应便于堵塞碎冰时疏通。 2下井输冰管道防冲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且防冲击措施安装正确、可靠。 6.3.12管道涂料的品种、牌号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涂料应有制造厂合格证明书,过期的涂料应重 新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3.13管道涂漆前,被涂表面应无污垢、油迹、水迹、锈斑、焊渣、毛刺等。 6.3.14色环、工作介质与流向等标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且标记美观、涂层均匀,无流涧 现象。

    1漆膜厚度、涂层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漆层完整,无漏涂和损坏,漆膜附着牢固,无开裂、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 3涂层均匀,色泽一致,无流尚现象。

    1 高低压耦合装置及附属设备产品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 品性能检验报告。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2 高低压耦合装置的配套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 要求》GB3836.1的有关规定,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煤矿安全准用证。 7.2.2高低压换热站室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的 有关规定。 7.2.3高低压耦合装置基础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并应有验收资料和记录;高低压耦合装置基础的位置和尺寸应按表7.2.3的规定进 行复检。

    表7.2.3基础位置和尺寸的允许偏差

    7.2.4安装的位置、标高和管口方间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地脚螺栓固定的高低压耦合装置,垫铁的 放置位置应正确,接触应紧密,每组垫铁不应超过3块;螺栓应紧固,并应采取防松动措施。 7.2.5 安全阀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调试。调试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封堵端口。 7.2.6 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表等测量仪表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低压耦合装置进水管道、出水管道应安装温度表、压力表或其他测量温度、压力的仪器仪表, 2 高低压耦合装置出水管道应安装流量计。 3 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表等测量仪表安装前应校验合格并加封印。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温度、压力、流量调节及其显示,均应正确、灵敏、可靠。 7.2.7 过滤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滤网的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且间接压力耦合的高低压耦合装置,过滤精度不应低于1000μm 直接压力耦合的高低压耦合装置,过滤精度不应低于300um。 2 高低压耦合装置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其进水管道上,方向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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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安装位置便于滤网的拆卸和清洗。 2.8水压试验及功能试验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及设计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压试验: 1)水压试验应采用清洁水或在管路系统清洗且验收合格后管道中的清水。 2) 试验压力应等于工作压力加0.5MPa。 3) 水压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应稳压10min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应将压力降 至工作压力,在60min内压力不得下降,外观检查无变形、无渗漏为合格 4) 在试验压力下任何泄漏均应被修复并重新测试。 2功能性试验: 安全、保护、防护装置的及压差检测报警和自动反冲洗等功能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及随机 技术文件的规定,且动作正确、可靠。

    水压试验及功能试验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及设计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压试验: 1)水压试验应采用清洁水或在管路系统清洗且验收合格后管道中的清水。 2) 试验压力应等于工作压力加0.5MPa。 3) 水压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应稳压10min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应将压力降 至工作压力,在60min内压力不得下降,外观检查无变形、无渗漏为合格 4) 在试验压力下任何泄漏均应被修复并重新测试。 功能性试验: 安全、保护、防护装置的及压差检测报警和自动反冲洗等功能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及随机 技术文件的规定,且动作正确、可靠,

    泄放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放装置应设置在井下高低压耦合装置本体或其连接管道上容易安装、检查、维护的部位, 2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应不大于设计压力。 3高低压耦合装置或管道与泄放装置之间一般不宜设置中间截止阀。若在高低压耦合装置与泄 放装置之间设置截止阀专供维修用,高低压耦合装置正常工作期间,该截止阀应处于全开的位 置并铅封。 2.10高低压耦合装置试运行应在管路系统清洗且验收合格后进行。 2.11色环、工作介质、泄压阀的排放管道、主要控制装置与流向等标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标记美观、涂层均匀,无流消现象, 2.1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145的有关规定。

    8空气冷却器及配套设备安装

    8.1.1空气冷却器设备应附带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 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8.1.2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验收,并应形成书面的验收记录。 8.1.3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再安装。

    8.2.1空气冷却器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冷却器设备及附属设备产品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空气冷却器设备及选用的配套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3836.1的有关规定,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煤矿安全准用证。 8.2.2 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表等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冷却器进水管道、出水管道应安装温度表、压力表或其他测量温度、压力的仪器仪表。 2 空气冷却器出水管道应安装流量计。 3 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表等安装前应校验合格并加封印。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4 温度、压力、流量调节及其显示,均应正确、灵敏、可靠。 8.2.3 压力试验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冷却器及配套设备压力试验及试运转应在管路系统清洗且验收合格后进行。 2 在试验压力下,应稳压10min压力不得下降,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8.2.4 空气冷却器的过滤器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水过滤器应安装在进入喷嘴前端的管道上,安装方向应正确,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 洗,与管道连接应牢固严密。 8.2.5 当采用组合空气冷却器时,应安装分水管、集水管,且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8.2.6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1145的有关规定

    8.3.1表面式空气冷却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

    息服务 1 固定设备的地脚螺栓应紧固,并应采取防松动措施。 2 落地安装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止设备水平位移的措施。 3 悬挂安装时,吊架及减振装置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 空气冷却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空气冷却器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进风出风、进水出水方向应正确,冷水进 水水量及水压符合设计要求。 6 空气冷却器进风端喷淋除尘装置喷雾方向应正确,喷水量及供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7 空气冷却器冷凝水排水管路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2风筒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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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简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煤矿安全准 用证。 2 风筒安装的位置、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风筒吊挂应平、直、紧、稳,且应逢环必挂。 4 风筒之间接口应严密,插接时应顺接 8.3.3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及附属设备产品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产品合格 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及选用的配套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1部 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的有关规定,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煤矿安全准用证。 3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按标志旋转,转向正确。 4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负荷试运转试验,风量及风压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在额定负荷下,对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的启动、运行、停止及其操纵控制,不应少于5次重 复试验,其动作应正确无误;电气及仪表均应正确、灵敏、可靠。 8.3.4 喷淋式空气冷却器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且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属支架(托、梁)和座(墩)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支架、支座与设备接触应紧密: 排列应整齐。 2 喷淋式空气冷却器排管的水平度及排管立面的垂直度充许偏差不应大于2%0。 3空气冷却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喷淋式空气冷却器喷雾方向应正确,喷水量及供水压力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 结构部件应齐全、无变形,喷头不应有异常或松动等现象。 6 水过滤器应安装在进人喷嘴前端的管道上,安装方向应正确,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 洗,与管道连接应牢固严密。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8.3.5色环、工作介质、主要控制装置与流向等标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且标记美观、涂层均 天尚现众

    风简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煤矿安全准 用证。 2 风筒安装的位置、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风筒吊挂应平、直、紧、稳,且应逢环必挂。 4 风筒之间接口应严密,插接时应顺接 8.3.3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及附属设备产品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产品合格 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及选用的配套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1部 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的有关规定,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煤矿安全准用证。 3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按标志旋转,转向正确。 4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负荷试运转试验,风量及风压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在额定负荷下,对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的启动、运行、停止及其操纵控制,不应少于5次重 复试验,其动作应正确无误;电气及仪表均应正确、灵敏、可靠。 8.3.4 喷淋式空气冷却器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且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属支架(托、梁)和座(墩)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支架、支座与设备接触应紧密: 排列应整齐。 2 喷淋式空气冷却器排管的水平度及排管立面的垂直度充许偏差不应大于2%0。 3空气冷却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喷淋式空气冷却器喷雾方向应正确,喷水量及供水压力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 结构部件应齐全、无变形,喷头不应有异常或松动等现象。 6 水过滤器应安装在进人喷嘴前端的管道上,安装方向应正确,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 洗,与管道连接应牢固严密。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8.3.5色环、工作介质、主要控制装置与流向等标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且标记美观、涂层均

    排热装置及配套设备安装

    9.1.1地面冷却塔设备应附带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 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9.1.2排热装置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验收,并应形成书面的验收记录。 9.1.3排热装置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再安装

    9.2.1排热装置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冷却塔设备及附属设备产品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 品性能检验报告。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2井下用回风排热装置及选用的配套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 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的有关规定,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煤矿安全准用证。 9.2.2排热装置及配套设备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热装置及配套设备试运行试验应在管路系统清洗且验收合格后进行。 2连续试运转不应少于1h,对系统的启动、运行、停止及其操纵控制,不应少于5次重复试验,其 动作应正确无误;温度、压力、流量调节及其显示,均应正确、灵敏、可靠。 9.2.3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表等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热装置进水管道、出水管道应安装温度表、压力表或其他测量温度、压力的仪器仪表。 2排热装置出水管道应安装流量计。 3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表等安装前应校验合格并加封印。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4温度、压力、流量调节及其显示,均应正确、灵敏、可靠。 9.2.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1145的有关规定。

    .3.1地面冷却塔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础的位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应为土20mm,进风侧距建筑物应大于1m,冷却 塔部件与基座的连接应采用镀锌或不锈钢螺栓,固定应牢固。 冷却塔安装应水平,单台冷却塔的水平度和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多台冷却塔安装时,排列 应整齐,各台开式冷却塔的水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偏差值不应大于30mm,当采用共用集管并 联运行时,冷却塔集水盘(槽)之间的连通管应符合设计要求。 3冷却塔的集水盘应严密、无渗漏,进、出水口的方向和位置应正确。分水器的布水应均匀;转动 布水器喷水出口方向应一致,转动应灵活、水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 冷却塔风机叶片端部与塔身周边的径向间隙应均匀。可调整角度的叶片,角度应一致,并应符 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有水冻结危险的地区,冬季使用的冷却塔及管道应采取防冻与保温措施。 3.2井下喷淋回风排热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下喷淋回风排热装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9.3.1地面冷却塔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础的位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应为土20mm,进风侧距建筑物应大于1m,冷却 塔部件与基座的连接应采用镀锌或不锈钢螺栓,固定应牢固。件 2 冷却塔安装应水平,单台冷却塔的水平度和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多台冷却塔安装时,排列 应整齐,各台开式冷却塔的水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偏差值不应大于30mm,当采用共用集管并 联运行时,冷却塔集水盘(槽)之间的连通管应符合设计要求。 3冷却塔的集水盘应严密、无渗漏,进、出水口的方向和位置应正确。分水器的布水应均匀;转动 布水器喷水出口方向应一致,转动应灵活、水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 冷却塔风机叶片端部与塔身周边的径向间隙应均匀。可调整角度的叶片,角度应一致,并应符 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有水冻结危险的地区,冬季使用的冷却塔及管道应采取防冻与保温措施。 9.3.2井下喷淋回风排热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下喷淋回风排热装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集水池的位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应为士20mm,喷嘴迎风侧距集水池挡水墙距离 符合设计要求,分水管与基座的连接应固定牢固。 3喷淋室结构部件应齐全、无变形,喷头不应有异常或松动等现象。 4喷嘴与井巷中心线水平度、垂直度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规定,应符合偏差不大于2%。 5 喷嘴出水口的方向和位置应正确、喷雾应均匀、井巷断面全覆盖、水量、供水压力应符合设计或 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6水过滤器应安装在进人喷嘴前端的管道上,安装方向应正确,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 洗,与管道连接应牢固严密。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9.3.3 排热装置的过滤器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 排热装置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其进水管道上,方向正确。 3 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卸和清洗。 9.3.4 再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固定设备的地脚螺栓应紧固,并应采取防松动措施。 2 落地安装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止设备水平位移的措施, 3 悬挂安装时,吊架及减振装置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 再冷装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再冷装置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进风出风、进水出水方向应正确,冷却水进 水水量及水压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再冷装置进风端喷淋除尘装置喷雾方向应正确,喷水量及供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7再冷装置排水管路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8 水过滤器应安装在再冷装置前端的管道上,安装方向应正确,安装位置应便于滤网的拆装和清 洗,与管道连接应牢固严密。过滤器滤网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5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本规范第 3.3.3条的规定。 .3.6风筒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还应符合本规范第8.3.2条的规定

    10.1.1制冷剂管道和冷水系统管道保冷工程的施工,应在管路系统及设备压力试验和严密性检验合 格和防腐处理结束后进行。 10.1.2防腐工程施工时,应采取防火、防冻、防雨等措施,且不应在潮湿或低于5℃的环境下作业,管 道的支、吊架应进行防腐处理。 0.1.3防腐与保冷工程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

    0.2.1管道及设备防腐与保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还有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防腐涂料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管道及现场保冷所配套保冷材料及其制品的材质、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煤矿井下用保 冷管道与设备的保冷材料及保护层应采用阻燃、防静电材料。对于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应符 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 现场用于保冷施工的黏结剂、耐磨剂、密封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检查黏结强度、软化点、耐寒 性能和使用温度。 4 防潮层材料的材质、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现场抽样的性能 检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规范的规定 5 保护层材料的材质、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现场抽样的性能 检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0.2.2煤矿井下用预制保冷管道及井下现场保冷所配套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的有关规定,且应有煤矿安全准用证, 0.2.3井下保冷管道的保护层如果采用玻璃钢管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用玻璃钢制品安 全性能检验规范>GB16413的有关规定,且应有煤矿安全准用证。 0.2.4设备及管道保冷材料的安装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多种保冷材料复合结构时,每种材料 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0.2.5设备及管道的附件保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结构合理、安装牢固、拼缝严密、平整美观,厚度 符合设计要求

    10.2.5设备及管道的附件保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结构合理、安装牢固、拼缝严密、平整美观,厚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10.2.6预制成型保冷管中管结构施工完毕后,接口处的保冷层必须补做固定保冷结构,补做保冷结构 应整体严密

    10.3.1防腐涂料的涂层应均匀,不应有堆积、漏涂、皱纹、气泡、掺杂及混色等缺陷。 10.3.2设备、部件、阀门的保冷和防腐涂层,不得遮盖铭牌标志和影响部件、阀门的操作功能;经常操 乍的部位应采用能单独拆卸的绝热结构 10.3.3设备及管道上的观察孔、检测点、维修处等可拆卸式保冷层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拆卸式结构保冷层的厚度应与设备或管道保冷层的厚度相同。 2保冷层可拆卸式结构与固定结构之间应作密封处理。 10.3.4防潮层应按设计要求的防潮结构及顺序进行施工。

    10.3.5管托、支吊架以及设备接管、支座等部位的防潮层接口部位应粘贴紧密,不应有断开、断层、虚 粘、翘口、脱层、开裂等缺陷,封口处应严密。 10.3.6设备及管道保温结构金属护壳的搭接处,应进行密封处理。 10.3.7保冷层应满铺,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缝、空隙等缺陷。当采用板材时,允许偏差应为5mm 当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允许偏差应为10mm。 0.3.8保冷材料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黏结材料应与保冷材料相适用,无溶蚀被黏结材料的现象。 2保冷层的纵、横向接缝应错开,缝间不应有孔隙,与管道表面应贴合紧密。 3多层保冷层施工时,层间的拼接缝应错开, 10.3.9管道采用玻璃棉或岩棉管壳保温时,管壳规格与管道外径应相匹配,管壳的纵向接缝应错开 管壳应采用金属丝、黏结带等捆扎,间距应为300mm~350mm,且每节至少应捆扎两道。 0.3.10 保冷层采用粘贴法施工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冷层应粘贴牢固,应无断裂现象;黏结剂涂抹部位应准确均匀,应无漏涂现象,表面应美观。 2当设备封头、异形件和管道弯头等部位进行保冷层粘贴时,保冷制品加工面应平整,尺寸应正 确,拼缝应规整,并应与工件粘贴牢固、平顺美观。 10.3.11当防潮层采用玻璃纤维布或塑料网格布等为加强布,采用聚氨酯、聚氯乙烯、涂膜弹性体等高 分子防水卷材或采用复合铝箔等复合材料时,防潮层材料的层数、层厚及总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0.3.12采用现场成型玻璃钢时,铺衬的基布应贴合紧密,胶料涂刷应饱满,层数和厚度应符合设计 要求。 10.3.13金属保护壳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保护壳板材的连接应牢固严密,外表应整齐平整。 2 圆形保护壳应紧贴绝热层,不得有脱壳、褶皱、强行接口等现象。严禁损坏防潮层。 3金属保护壳的纵、横向接缝应顺水流方向设置,纵向接缝应设在侧面。 10.3.14管道或管道绝热层的外表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色标。

    11.1.1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峻工验收的系统调试,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参与和 配合。系统调试可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进行。 11.1.2系统调试前应编制调试方案,并应报送建设单位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系统调试应由专业施工 和技术人员实施,调试结束后,应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11.1.3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应在使用合格检定或校准合格有效期内,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 应能满足工程性能测定的要求。 11.1.4煤矿并下降温系统工程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制冷设备、输冷系 统、传冷系统及排热系统等单机设备试运转合格后进行

    11.2.1制冷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制冷机组的试运转除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274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组运转应平稳、应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 制冷系统连接和密封部位不应有松动、漏气、漏油等现象。 吸、排气的压力和温度应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4 能量调节装置及各保护继电器、安全装置的动作应正确、灵敏、可靠。 5正常运转不应少于8h

    11.2.2冷水/冷却水系统

    冷水/冷却水系统管道应冲洗干净、不含杂物,并排除管道系统中的空气;系统连续运行应正常平 稳,水泵的流量、压差和水泵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10%以上的波动,冷水/冷却水系统水力平衡调整后,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机组冷水/冷却水系统的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允许偏差值为土10%。 2空气冷却器的冷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值为士10%。 3高低压转换装置的冷水流量及压力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值为土10%。 4冷水机组的供回水温度和冷却塔的出水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多台制冷机或冷却塔并联运行 时,各台制冷机及冷知塔的水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允许偏差值为10%

    11.2.3制冷降温系统性能应符合

    1)煤矿并下用冷风机组进出风流的温差应为9℃~12℃,充许偏差值为土0.2℃。 2)煤矿井下用冷水机组冷水的供水温度不应大于5℃,允许偏差值为士0.2℃。 2井下集中降温系统冷水的供水温度不应大于5℃,允许偏差值为士0.2℃

    1井下保冷管道输送的载冷剂千米温升应不大于0.2℃,允许偏差值为士0.02℃。 2保冷结构外表面未产生凝露现象。 1.2.5高低压耦合装置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间接交换压力耦合方式时,二次载冷剂温度跃升应小于或等于4℃,允许偏差值为 ±0.2℃。 2采用直接压力耦合方式时,载冷剂温度跃升应小于或等于0.5℃,允许偏差值为士0.2℃。 11.2.6集中制冷降温系统应具备以下检测与控制功能,显示系统的状态参数准确,控制动作正确。 制冷系统主要运行数据及作业环境参数的监测, 主要参数越限值报警及保护信号的指示与记录。 3 主辅设备及系统的联锁与控制。 主辅设备及系统的保护。 制冷系统负荷调节。 系统调整及运行方式转换。 设备及系统的能量计算、统计和记录。 11.2.7集中制冷降温系统的自动监控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还应具备正确报警和保护动作的功能,并 在控制室设置相应的声光报警信号: 工艺系统主要运行参数偏离正常范围。 2 主要作业环境气象参数超限。 制冷设备蒸发器及冷凝器断水保护。 4 定压及补水系统故障。 5 控制电源或气源故障。 6 重要主辅设备故障。 7 主要电气设备故障、保护动作。 11.2.8 矿井制冷降温系统的供电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井降温系统配套设备电压等级应与矿井供配电电压一致。 2 生产矿井增设降温设备时,应校核供电系统的供电能力。 3 矿井降温系统设置变电所时,其配电变压器不应少于2台,当1台变压器停止运行时,其余变压 器容量应能保证二级负荷用电。 4 制冷降温系统供电电源的电气布置,与其他电气设备的电源应可以互相独立切断,特别是与通 风、警报和其他安全设备的供电相独立。V 11.2.9制冷系统、冷水系统、冷却水系统与冷风系统的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正 常运转不应少于8h。

    11.2.10降温效果验证

    并下气象条件控制地点范围及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还应 合下 现定: 一 掘进工作面空气温度测点位置允许偏差为士50mm,温度允许偏差值为士0.2℃。 2回采工作面空气温度测点位置允许偏差为士50mm,温度允许偏差值为士0.2℃。 3机电酮室空气温度测点位置允许偏差为土50mm,温度允许偏差值为土0.2℃。

    11.3.1水泵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泵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应无异常振动和声响,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电机运行功率应 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水泵连续运转2h,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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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75℃。 2 水泵运行时壳体密封处不得渗漏,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轴封的温升应正常,普通填料密 泄漏水量不应大于60mL/h,机械密封的泄漏水量不应大于5mL/h

    11.3.2高低压换热器

    高低压换热器高压侧和低压侧冷水循环方向正确,运转平稳,应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2高低压耦合装置的温度、压力、流量调节及其显示均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进出水流量和压力 设计文件要求,水流量、压力、冷水温度的偏差不应大于10%

    11.3.3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

    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的启动、运行、停止及其操纵控制,动作正确无误;电气及仪表均应正 确、灵敏、可靠。 2 风机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应平稳,应无异常振动与声响,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 件要求。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大于70℃,滚动轴承不得 大于80℃

    11.3. 4空气冷却器

    空气冷却器冷水方向应正确,运转平 力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连续运转2h后,温度、压力、流量调节及其显示均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冷 、压力的偏差不应大于10%,风量的允许偏差为 +10%

    11.3.5地面冷却塔

    1冷却塔风机与冷却水系统循环试运行不应小于2h,运行应无异常。冷却塔本体应稳固、无异 常振动。 2冷却塔运行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值,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冷却 塔的自动补水阀应动作灵活,试运转工作结束后,集水盘应清洗干净。 1.3.6通风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行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及系统主要部件的联动、保护及报警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应协调正确,不应有异常现象。 2喷淋除尘装置的供、排水系统运行应正常 1.3.7制冰制冷降温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体设备及主要部件联动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应协调正确,不应有异常。 2系统中载冷剂的种类及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在各种运行模式下系统运行应正常平稳;运行模式转换时,动作应灵敏正确 系统各项保护措施反应灵敏,动作应可靠。 5系统运行过程中管路不应产生凝结水等现象。 6自控计量检测元件及 动作应正确、及时

    目内容及质量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 2.0.2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的峻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合格 后应办理峻工验收手续。 2.0.3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工验收时,各设备及系统应完成调试,并可正常运行。 12.0.4当矿井制冷降温系统峻工验收时因季节原因无法进行带负荷试运转与调试时,可仅进行不带 负荷的试运转,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应按工程具备峻工验收的时间给予办理峻工验收手续。 2.0.5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工程设备、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6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7系统非设计满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10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11 新技术应用论证资料。 2.0.6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各系统的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制冷机组、水泵、轴流式风机或对旋式风机、空气冷却器、高低压耦合装置等设备的安装应正确 牢固,外表面不应有渗漏。 2 制冷、冷水及冷却水管道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安装位置应正确,系统不应有渗漏。 3各类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要求。 4 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调节应灵活,操作应方便。 5 5管道及设备保冷层材质、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损和脱落现象;防潮层或 保护层应平整、无损坏,不应有渗漏。 6 风筒表面应平整、无破损,接管应合理。风筒的连接处以及风筒与设备的连接处不应有接管不 到位、强扭连接等缺陷。 / 8 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应正确牢固,不应有强扭连接。 V 9 测试孔开孔位置应正确,不应有遗漏。

    A.1水流量、水温及水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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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1水流量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流量测量断面应设置在距上游局部阻力构件10倍管径、距下游局部阻力构件5倍管径的长 度的管段上。 2 当采用转子或涡轮等整体流量计进行流量的测量时,应根据仪表的操作规范,调整测试仪表到 测量状态,待测试状态稳定后,开始测量,测量时间宜取10min。 3当采用超声波流量计进行流量的测量时,应按管道口径及仪器说明书规定选择传感器安装方 式。测量时,应清除传感器安装处的管道表面污垢,并应在稳态条件下读取数值。 4水流量检测值应取各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A.1.2水温及水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温及水压测点应布置在靠近被测机组(设备)的进出口处。当被测量系统有预留安放温度计 位置时,宜利用预留位置进行测试。 2水温及水压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膨胀式、压力式等温度计的感温泡,应完全置于水流中。 2)当采用铂电阻等传感元件检测时,应对显示温度进行校正。 3水温及水压检测值应取各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A.2.1测量截面应选择在空气冷却器人口或出口直管段上,距上游局部阻力管件2倍以上管径的

    A.2.1测量截面应选择在空气冷却器人口或出口直管段上,距上游局部阻力管件2倍以上管径的 位置。 1.2.2 圆形截面测点可按表A.2.2和图A.2.2布置, A.2.3测量方法: 测量所选截面上各点的速度,一般可采用皮托管和微压计测量,但当动压值小于10Pa时,推荐 采用其他仪表如热电风速仪等测量。

    中: 平均速度(m/s); Vi.V.、"",V 各测点的速度(m/s); 测点数, 至少应重复进行三次测量,取其平均值。 4由断面风速和面积计算风量。

    NB/T10414—2020表A圆形截面的测点布置直径/环数测点号≤200mm/3环200mm~400mm/4环400mm~700mm/5环≥700mm/6环测点到管壁的距离(R的倍数)10. 10.10. 050. 0520. 30. 20.200. 1530. 60. 40. 300. 251. 4 0. 350.500. 3551. 70. 650. 700. 5061. 90.801. 300. 7070.901. 501. 3080.951. 701.5091.801. 65101.951. 75111. 85121. 95测孔中测孔0.1R天准信息服务平,0.3R0.6R1.4R1.7 R1. 9 R图A.2.2圆形风筒三个圆环时的测点布置A.3井下风流温度测量A.3.1一般要求1温度计感温包(或测温元件)距人体、热载体或冷载体应大于0.5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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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公路标准规范范本《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2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3836.4 《工业阀门标志》GB/T12220 《煤矿用金属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GB/T13813 《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GB/T16306 《煤矿井下用玻璃钢制品安全性能检验规范》GB1641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683 《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946 《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 《煤矿井下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原则》MT/T113 《煤矿用电缆第5部分:额定电压0.66/1.14kV及以下移动软电缆》MT818.5 《煤矿用电缆第9部分:额定电压0.3/0.5kV煤矿用移动轻型软电缆》MT/T818.9

    NB/T10414—2020目次总则·862术语·373基本规定38工程划分.395制冷与辅助设备安装·40输冷/排热系统管道及设备安装417高低压耦合装置及配套设备安装438空气冷却器及配套设备安装·9排热装置及配套设备安装.4510防腐与保冷4611系统调试12工程验收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35

    NB/T10414—2020

    1.0.1,本条阐明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本条明确了本规范适用的对象。 1.0.3本条反映了其他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安装、调试及运行涉及工程技 术及安全、环保等诸多方面,矿井制冷降温系统中除煤矿井下用专业设备外,还有压力容器、通用设备 工业锅炉、各类电气设备、各种介质管道的制作、安装,钢结构的制作、防腐、安装、保冷,氟利昂制冷剂存 储、运输等,因此,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 推的规定。 1.0.4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涉及较多的工程技术和设备,本规范不可能包括全部的 质量验收规定。为满足和完善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 标准、规范的规定

    1.0.1,本条阐明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本条明确了本规范适用的对象。 1.0.3本条反映了其他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安装、调试及运行涉及工程技 术及安全、环保等诸多方面,矿井制冷降温系统中除煤矿井下用专业设备外,还有压力容器、通用设备 工业锅炉、各类电气设备、各种介质管道的制作、安装,钢结构的制作、防腐、安装、保冷,氟利昂制冷剂存 储、运输等,因此,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 推的规定。 1.0.4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涉及较多的工程技术和设备,本规范不可能包括全部的 质量验收规定。为满足和完善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 标准、规范的规定

    给出的11个术语(或专用名词),均为本规范在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同时还分别给出了相应 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通用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

    电缆标准规范范本NB/T104142020

    3.0.1本条对煤矿并下降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作了规定: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被批准的设计 图纸。当前,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的施工都签有相应的合同,它是签约双方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其 中涉及的技术条款也应是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之一。 按被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进行工程的施工,是工程质量验收最基本的条件,这些技术文件在 使用、实施前应根据建设程序的要求经过审查批准。 3.0.2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 整体质量,所以本规范规定所采购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且在其进人施工现场时应进行实物到 货验收。验收一般应由供货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应得到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 工程师的认可,并形成文件。至于进口的材料与设备应遵守国家的法规,强调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 文件。 3.0.3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本规范对在工程中开发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持慎 重的态度,强调应具有通过专项技术鉴定或产品合格验收的证明文件。专项技术鉴定应具有相当的权 威性

    4.0.1本条规定了煤矿并下降温系统工程质量验收的工程划分。质量验收应按分项工程、分部(或子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进行。分项工程组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组成单位工程。这样从 最基本的工程部位抓起,逐层进行检验,有利于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逐层得到保障,将不合格品消灭在 施工过程中,达到全部一次验收合格的目的。 4.0.2为便于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施工和验收,本条制定了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 4.0.4本规范根据煤矿井下降温系统工程中各系统功能特性不同,按其相对专业技术性能和独立功能 划分为6个分部工程,以便 监督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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