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441-2020 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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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布置方式 安全监控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代替MT/T441一1995《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与MT/T441一1995相比,除编 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订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1995年版的2);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1、3.3、3.5); 增加了设置备用局部通风机的条件和要求(见4.4); 修订了压入式通风机安装位置及要求(见4.5,1995年版的4.4); 修订了局部通风机的要求(见4.7,1995年版的4.6); 删除了对局部通风机噪声的要求(见1995年版的4.9); 修订了局部通风机停风后的措施及开启条件(见4.10,1995年版的4.10); 删除了“长抽、短抽”通风方式(见1995年版的5.1); 删除了“长压、短抽、短压”通风方式(见1995年版的5.1) 修改了"长压、短抽”、“长抽、短压”两种通风方式的适用条件(见5.1、5.2,1995年版的5.2): 修订了局部通风供电方式及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装置的适用条件(见6.2、6.3,1995年版的 6.2、6.3); 删除了局部通风“长压、短抽、短压”的断电保护措施(见1995年版的6.4、6.5)。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煤 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运涛、王刚、王寿全、张卫亮、唐辉、尤文顺、于贵生、伍厚荣、王大强。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T/T441一1995
MT/T4412020
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巷道掘进混合式道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巷道 半煤岩巷和煤巷等各类巷道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T/T164矿用涂覆布风筒通用技术条件 MT/T222煤矿用局部通风机技术条件 煤矿安全规程(2016年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mixedventilationinroadwayexcavation 同一掘进巷道内,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和压人式局部通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 3.2 主导局部通风机theleadinglocalfan 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安设在全风压通风系统的主要供给掘进巷道风量的局部通风机。 3.3 辅助局部通风机theauxiliarylocalfan 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安设在掘进巷道内的配合主导局部通风机供给掘进巷道风量的局部通风机, 3.4 主导风筒theleadingwindtube 与主导局部通风机相连接的导风筒。 3.5 辅助风筒theauxiliarywindtube 与辅助局部通风机相连接的导风简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mixedventilationinroadwayexcavation 同一掘进巷道内,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和压人式局部通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 3.2 主导局部通风机theleadinglocalfan 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安设在全风压通风系统的主要供给掘进巷道风量的局部通风机。 3.3 辅助局部通风机theauxiliarylocalfan 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安设在掘进巷道内的配合主导局部通风机供给掘进巷道风量的局部通风机。 3.4 主导风筒theleadingwindtube 与主导局部通风机相连接的导风筒。 3.5 辅助风筒theauxiliarywindtube 与铺助局部通风机相连培的导风筒
1岩巷、半煤岩巷或煤巷的掘进,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应有专门的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 2掘进巷道混合式通风,应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不应采用风障通风。 3有瓦斯喷出区域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层电器标准,掘进时不得采用混合式通风 4采用混合式通风的主导局部通风机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通风机,并实现自动切换,
1岩巷、半煤岩巷或煤巷的掘进,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应有专门的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 2掘进巷道混合式通风,应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不应采用风障通风。 3有瓦斯喷出区域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层,掘进时不得采用混合式通风 4采用混合式通风的主导局部通风机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通风机,并实现自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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