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5171-2020 陆上石油物探测量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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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施工控制点增补可采用GNSS静态相对定位、动态差分定位及各种GNSS增强系统提供的精准 位置服务。 6.4.2采用GNSS静态相对定位、动态差分定位增补施工控制点时,其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按GB/ 33683—2017中的6.4.2执行。 6.4.3利用GNSS增强系统提供的精准位置服务增补施工控制点时,其观测基本技术指标按表5执 行,观测要求如下: a)用户终端设备观测应不少于2个测回(一次初始化并取得固定解及之后的持续观测为1个测 回),测回间需重新初始化并取得固定解; b)每个测回观测应不少于5个观测值,取各测回平均值作为最终成果。 5.4.4利用GNSS增强系统提供的精准位置服务增补施工控制点时,其限差要求如下: a)测回内坐标分量较差(△x、△y)、高程较差(△h)应满足:△x≤0.05m,△y≤0.05m △h≤0.10m; b)测回间坐标分量较差、高程较差应满足:△x≤0.10m,△y≤0.10m,△h≤0.20m
表6石油物探施工导线的基本技术要求
注:n为测站数无缝钢管标准,S为导线全长,单位为千米(km)
6.5.1.2一级施工导线应布设为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相邻边长相差不宜过大,最小边长不宜小于平 均边长的1/3,最大边长不宜大于平均边长的3倍;二级施工导线宜布设为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当 关测已知方位有困难时,可布设为只有起始方位的单定向导线。 5.5.1.3一级施工导线应采用测角标称精度不低于3”且测距标称精度不低于10mm的全站仪;二级 拖工导线应采用测角标称精度不低于6”且测距标称精度不低于20mm的全站仪。 6.5.1.4施工导线作业的仪器对中误差应不大于3mm,仪器高、棱镜高量取精确至3mm;当需要测 定时间、气温等参数时,计时表应准确至1s,温度计应准确到0.1℃。 6.5.1.5施工导线测量的原始观测记录应采用电子记录方式,记录格式应符合测量数据处理软件的要 求;需人工输入的记录可采用手工记录作为电子记录的辅助手段。全站仪导线测量原始数据格式参见 附录C。
5.2.1施工导线的起、闭点可选用各级石油物探控制网点,也可利用同期施工中发展的参考站或 核的有固定标记的GNSS实时差分定位点。
SY/T5171—20206.5.2.2施工导线的起、闭方位一般通过两点坐标反算求得,当联测起、闭方位点有困难时,二级施工导线的起、闭方位也可通过太阳高度法或其他天文方位测量方法获得。6.5.3观测作业6.5.3.1水平角观测水平角观测方法采用测回法,水平角观测的限差要求见表7。表7水平角观测的限差要求二倍照准差(2C)互差测回间较差等级测回数(")(")一级2≤12≤9二级≤ 606.5.3.2垂直角观测垂直角观测方法采用中丝法,垂直角观测的限差要求见表8。表8垂直角观测的限差要求指标差互差测回间较差等级测回数(")(")一级≤12≤9二级≤ 60当测回间变换标(棱镜)的高度时,对测回间较差不做要求6.5.3.3边长观测边长观测采用电磁波测距对向观测,边长观测的限差要求见表9。边长观测值中应顾及加常数改正、乘常数改正、气象改正和投影改正等。表9边长观测的限差要求半测回互差等级测回数测回间互差对向观测互差mmmmmm一级2≤3≤5≤ 2 (a+b × L)二级≤30≤50注:a、b分别为所使用仪器标称的固定误差和比例误差系数;L为边长,单位为千米(km)。6.5.3.4高差测量相邻导线点间高差采用三角高程直返靓法测定,高差测量的限差要求见表10。高差观测值中,应顾及地球曲率和大气折光改正,大气折光系数可采用经验值或根据现场实验资料统计分析求得。
SY/T5171—2020表10高差测量的限差要求单位为米等级同向观测高差较差对向观测高差较差一级≤ 0.1L≤0.2L二级≤0.25L导线边长小于400m时,按400m计算限差,注:0.1、0.2、0.25为系数,单位为米/千米(m/km);L为边长,单位为千米(km)6.5.3.5天文方位测量太阳高度法天文方位测量的观测作业要求如下:a)水平角观测按6.5.3.1执行;b)垂直角观测按6.5.3.2执行;c)观测时段太阳的视高度角宜不低于8°d)观测时段不宜在地方时10时至14时之间;e)观测测回数应不少于3,每测回观测时间应不超过10min;f)各测回观测计算获得的方位点的坐标方位角,其互差应不大于60”,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成果。6.5.4数据处理6.5.4.1数据转储与备份原始数据文件的转储与备份应符合下列要求:a)观测作业中全站仪内存、记录卡或电子手簿上记录的原始数据应及时转储到外部存储介质上并做好备份;b)原始数据转储和备份前不应进行任何剔除、删改或编辑。6.5.4.2数据编辑导线计算前,可对电子记录按下列原则进行编辑:a)错误或穴余数据可删除或废弃;b)角度、边长等观测值不可进行修改;c)通过手工输人的电子记录可依照手工记录进行更正。6.5.4.3导线计算导线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a)按数据处理软件的要求准备导线计算所需的起算数据、观测数据:b)对在观测时未按6.5.3.3、6.5.3.4要求改正的边长和高差,应在计算中加以改正;c)对观测边长应根据其平均高程和所在投影带位置进行归算到高程基准面和投影平面的改正。6.5.5补测和重测6.5.5.11在角度观测过程中,当数据不完整或某项限差超限时,应补测或重测一或两个相关测回。6.5.5.2在边长观测过程中,当同向观测数据不完整或某项限差超限时,应补测或重测一或两个相关8
则回;当对向观测某项限差超限时,应先重测可靠性较差的一向,仍超限时再重测另一向。 5.5.3在高差测量过程中,当同向观测数据不完整或某项限差超限时,应补测或重测一或两个相 训回;当对向观测某项限差超限时,应先重测可靠性较差的一向,仍超限时再重测另一向。
a)选用的大地基准及起算数据 b)控制网布设方案及变更情况; c)外业施测进度及任务完成情况; d)内业数据处理及质量控制情况; e)石油物探控制网最终成果评价; f)各种必要的表格及图件。
a)选用的大地基准及起算数据; b)控制网布设方案及变更情况; c)外业施测进度及任务完成情况 d)内业数据处理及质量控制情况 e)石油物探控制网最终成果评价 f)各种必要的表格及图件
7.2GNSS 动态差分定位作
7.2.1.1GNSS动态差分导航定位的设备,宜采用测地型GNSS接收机,在满足物理点测量精度要求 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勘探装备专配的GNSS接收机或其他便携式GNSS终端设备。 7.2.1.2GNSS动态差分导航定位的方法,可采用基于自建参考站的实时相位差分(RTK)、事后相位 差分(PPK)等定位方式,或采用GNSS增强系统提供的动态定位服务。 7.2.1.3GNSS动态差分导航定位的基本技术指标见表11。
表11GNSS动态差分导航定位的基本技术指
7.2.2测地型设备定位作业
7.2.2.1采用基于自建参考站的RTK、PPK等差分定位方式时,参考站天线对中误差应不大于3mm, 参考站和流动站天线高量取读数精确至0.01m, 7.2.2.2物理点成果一般应取固定解;在丛林或峡谷等困难地区难以获得固定解时,在确认实测高程 变化与实地地形起伏相符情况下,可取浮点解;非物理点成果可取浮点解。 7.2.2.3在下列情况下,应在已知点上检核或在已测过的点上复测: 一每日施工前; 一参考站变更后; 一仪器观测参数变更后。 7.2.2.4流动站一次初始化后连续施测物理点应不超过100个,否则,应强制重新初始化并在已测过 的点上复测。 7.2.2.5检核、复测可采用原设备自测或同精度设备交叉互测方式,其方法可采用RTK、PPK、静态 或快速静态等。 7.2.2.6检核、复测的平面坐标较差和高程较差应满足:△x≤0.4m,Ay≤0.4m,△h≤0.8m
.2.1采用基于自建参考站的RTK、PPK等差分定位方式时,参考站天线对中误差应不大于3mn 考站和流动站天线高量取读数精确至0.01m。 .2.2物理点成果一般应取固定解;在丛林或峡谷等困难地区难以获得固定解时,在确认实测高禾 化与实地地形起伏相符情况下,可取浮点解;非物理点成果可取浮点解。 2.2.3在下列情况下,应在已知点上检核或在已测过的点上复测
.2.3物探装备自主定位
7.2.3.1物探装备自主定位作业时,主卫星定位天线安置中心与实地对中标志应保持上下对齐,其水 平偏差应不大于0.1m,高度量取误差应不大于0.1m,天线高量取读数精确至0.01m。 7.2.3.2物探装备自主定位的成果作为最成果时,其原始数据体至少应包括:点名称、点坐标、解 类型、水平精度和高程精度等,解类型一般应取得差分固定解。 7.2.3.3物探装备组合定位中,以计算得到的组合中心位置作为最终成果时,各单元定位的基本技术 指标均应满足表11的要求。 7.2.3.4在下列情况下,应在已知点上检核或在已测过的点上复测: 每日施工前: 参考站变更后; 一导航定位参数变更后; 一导航定位单元维修后。 7.2.3.5复测宜利用原装备现场实时进行,也可利用测地型设备或其他便携式GNSS终端设备进行实 时复测或事后复测;复测宜采用原作业方法,也可采用同等精度或更高精度的其他作业方法。
7.2.3.6检核、复测的平面位置较差(△s)和高程较差应满足:△s≤1.0m,△Ah≤1.2m。
41不间序定立成集巨为取整案的,其原贴数循应按下划要求进付转陷备份: a)每日原始数据应根据工序、班组、日期等进行分类整理,并转储到外部存储介质上做好备份; b)原始数据文件转储和备份前不应进行任何剔除、删改或编辑。 7.2.4.2数据处理前可对电子记录按下列原则进行编辑: a)错误或允余数据可删除或废弃; b)各种自动记录的原始观测值不可进行修改; c)通过手工输入的电子记录可依照手工记录进行更正。 7.2.4.3核查不同来源的定位成果基准参数的一致性,对不同基准参数的数据应进行一致性转换 处理。 7.2.4.4当需要将GNSS差分定位成果的高程由大地高转换为海拔高时,应按照工区控制网高程处理 的方法和优先顺序执行。 7.2.4.5所有提交物理点成果应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的成果,也可同时提 交地震采集所需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下的成果。 7.2.4.6合并整理不同工序定位成果数据体,进行全面检查和必要的处理,对数据和成果的质量进行 评价。 7.2.4.7 7提取合格点并归人成果数据库,筛选出漏测点、超限点并做好记录。 7.2.5补测与重测 漏测点应补测;物理点成果不完整、精度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或偏差超出物探采集文件的要求,均 应进行重测。 7.3全站仪极坐标测量作业 7.3.1一般规定 7.3.1.1全站仪极坐标法施工测量的仪器, 应采用测角标称精度不低于6”且测距标称精度不低于 20mm的全站仪。 7.3.1.2全站仪极坐标法施工测量的测站点及方位点, 可采用等级和精度不低于施工导线点的各级控 制点,当与GNSS动态差分法联合作业时,也可采用有固定标记的GNSS实时差分定位点。 7.3.1.3全站仪极坐标法施工测量作业宜与施工导线测量作业同步进行,或与GNSS动态差分法施工 作业配合进行。 7.3.1.4全站仪极坐标法施工测量作业与施工导线测量作业同步进行时, 施工导线宜沿测线布设,物 理点可按照设计坐标放样或依据物理点 可的距离关系放样
73全站仪极坐标测量作
水平角采用测回法半测回测定,垂直角采用中丝法半测回测定,边长采用电测波测距单程一次测 定,高差采用三角高程单法测定,仪器高、规标高量取精确至0.01m,
数改正、球气差改正、以及归算到高程基准面和投影平面的改正等。
.3.4.1在下列情况下,应在已知点上检核或在已测过的点上复测,并进行半测回归零检核 各测站间无直接关联的极坐标法施工测量; 导线测量结合极坐标法施工测量中,极坐标法施工测量未与导线测量同步作业。 3.4.2检测、复测的较差应满足如下要求: a)平面坐标和高程较差:△x≤0.4m,△y≤0.4m,△h≤0.8m; b)半测回归零差:△α≤30*
7.3.4.1在下列情况下,应在已知点上检核或在已测过的点上复测,并进行半测回归零检核: 各测站间无直接关联的极坐标法施工测量; 一导线测量结合极坐标法施工测量中,极坐标法施工测量未与导线测量同步作业。 7.3.4.2检测、复测的较差应满足如下要求: a)平面坐标和高程较差:△x≤0.4m,△y≤0.4m,△h≤0.8m; b)半测回归零差:△α≤30*
7.3.4.1在下列情况下,应在已知点上检核或在已测过的点上复测,并进行半测回归零检核:
7.3.6.1全站仪极坐标法施工测量的数据转储与备份按6.5.4.1执行。 7.3.6.2 全站仪极坐标法施工测量的数据编辑按6.5.4.2执行。 7.3.6.3 全站仪极坐标法施工测量的数据处理与质量控制按下列要求执行: a)对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和必要的处理,对数据和成果的质量进行评价; b)提取合格点并归入成果数据库,筛选出漏测点、超限点并做好记录; c)当观测作业中未施加地球曲率和大气折光改正时,应在数据处理时施加改正
7.3.6.1全站仪极坐标法施工测量的数据转储与备份按6.5.4.1执行。
测站成果及由该测站施测的物理点成果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当站发现的应立即补测或重测, 处理时发现的应重新设站观测
3.1.1每个施工项目完毕或施工阶段结束后,应在对原始资料、过程资料和成果资料做全面检查的基
3.1.1每个施工项目完毕或施工阶段结束后,应在对原始资料、过程资料和成果资料做全面检查的基 出上进行资料整理,并编制施工总结。 3.1.2资料整理分为电子资料整理和纸质资料整理。各种电子记录的原始数据、数据处理获得的成果 数据及生成或编写的报告文档均应提交电子资料。各种需责任人签字的报告文档资料、各种总结性统 计资料应提交纸质资料。
8.2.1.1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应包括: a)控制测量原始数据; b)测量与定位原始数据。
8.2.1.2过程资料
过程资料应包括: a)控制测量数据处理资料: b)测量与定位数据处理资料
8.2.1.3成果资料
成果资料应包括: a)石油物探控制点成果资料; b)物理点成果资料,格式参见GB/T33683—2017中的附录C; c)物理点质量统计资料,格式参见附录D; d)石油物探基础地理数据图件等。
8.2.1.4技术报告和说明文件
8.3.1纸质资料的内容
纸质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a)测量施工设计; b)工区控制网报告; c)测量施工总结; d)各种手工填写的原 e)其他需书写或打印
8.3.2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的一致性
相同内容的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应保持一致
8.4.1每个陆上石油物探工程项目应编写测量施工总结
8.4.1每个陆上石油物探工程项目应编写测量施工总结。
.2陆上石油物探工程项目的测量施工总结,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概况(包括任务来源、工区概况、测线分布及工作量等); b)依据的技术文件(包括物探基础文件、测量技术标准等): c)物探对测量的技术要求(包括坐标基准、作业精度、成果提交等); d)测量与定位施工的过程及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人员、设备、安全等) e)施工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处置情况
9.1.1仪器设备情况
与仪器设备有关的验收应包括: a)仪器检定合格证书的有效期: b)仪器精度指标(标称的和检定的)
9.1.2起算数据情况
与起算数据有关的验收应包括 a)所使用控制点的可靠性; b)所使用控制点的等级、数量、分布等。
9.1.3野外施工情况
与野外施工有关的验收应包括: a)控制点的点位、标志设置及埋设; b)物理点的点位选定、标志设置等
与野外施工有关的验收应包括: a)控制点的点位、标志设置及埋设 b)物理点的点位选定、标志设置等。
9.1.4成果资料情况
与成果资料有关的验收应包括: a)电子成果资料的内容及格式; b)各种原始资料、过程资料的完整性、方法正确性和技术指标; c)各种成果资料、技术报告及说明文件的齐全性、完整性; d)纸质成果资料的齐全性及与电子成果资料的一致性。
全部符合下列要求为合格品: a)所提交资料内容齐全、格式正确; b)野外原始记录齐全、真实、清晰; c)石油物探控制网主要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d)测线位置和物理点标记满足物探设计和施工要求; e)物理点的点位、点距与设计值之差在允许范围之内 f)物理点的点位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品: a)石油物探控制网主要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时,整个项目为不合格品; b)参考站主要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时,与其相关的物理点为不合格品; c)施工导线主要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时,与其相关的物理点为不合格品; d)测线(束)位置不满足物探设计和施工要求时,该测线(束)为不合格品; e)物理点的点位、点距不满足物探设计和施工要求时,该点(或两点)为不合格品 f)物理点的点位中误差或高程中误差超过限差允许值时,该测线(束)为不合格品。
9.3.1项目验收完毕后应出具验收意见书。
a)工程概况; b)验收的依据; c)任务完成情况; d)现场验收情况; e)成果资料验收情况 f)验收结论。
世界大地坐标系的地球櫥
A.2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地球椭球基本参数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主要大地坐标系的基本参数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石油物探测量电子图件绘制格式
一般规定 石油物探测量电子图件的绘制宜符合以下规定: a)采用通用性和兼容性好的绘图软件 b)根据绘图范围和实际需要确定比例尺: c)宜采用航摄影像或卫星遥感影像作为底图: d)测线位置图绘制内容包括图名、图例、比例尺、坐标格网、各种控制点、各类物理点、主要 地物地貌等。 图层分层及命名规则 石油物探测量电子图件的图层分层及命名宜符合以下规则: a)底图层:包括遥感影像及各种格式的电子地图等; b)图框层:包括图名、图例、比例尺、坐标格网等; c)控制点层:包括各等级、类别的国家控制点和石油物探控制点; d)设计物理点层:包括物探设计的各种物理点(激发点、接收点、满覆盖点、边界拐点、测线 端点等); e)实布物理点层:包括实际布设的各种物理点(激发点、接收点、满覆盖点、一次覆盖点、接 收点空点、恢复性激发点等); f)居民地、交通、管线、水系、地貌、植被、注记等普通地图要素, 其图层分层及命名规则可 参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
B.2图层分层及命名规则
NSS测量原始数据交换格
C.2全站仪测量原始数据交换格式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石油物探测量原始数据格式
C.2.2头块记录格式
C.2.2.1全站仪测量原始数据文件头块的字段格
站仪测量原始数据文件头块的字段格式见表C.1
表C.1全站仪测量原始数据文件头块的字段格:
酒店标准规范范本C.2.2.2全站仪测量原始数据文件头块的记录格式见表C.2
表C.2全站仪测量原始数据文件头块的记录格式
C.2.3.2全站仪测量原始数据文件观测信息数据体的字段格式见表C.4
C.4观测信息数据体的
C.2.3.3全站仪测量原始数据文件控制信息数据体的字段补充说明如下: a)第2、7字段“点类型”:0代表GPS控制点,1代表导线点,2代表参考站,3代表其他; b)第3、8学段“点等级”:0代表国家级,1代表石油物探控制级,2代表施工中发展的参考站 或有固定标记点的RTK点。 C.2.3.4全站仪测量原始数据文件观测信息数据体的字段补充说明如下: a)第3字段“点属性”:S代表激发点,R代表接收点,C代表检查点,B代表后视点,F代表 前视点,I代表测站点,各种点属性标识可组合使用;
b)第6字段“水平角类型”:正镜用L表示,倒镜用R表示; c)第8字段“垂直角类型”:正镜用L表示,倒镜用R表示; d)第10字段“距离类型”:平距用H表示,斜距用S表示; e)第12字段“PPM改正项”:C代表乘常数改正,Q代表气象改正,G代表高程归算改正,T 代表投影归算改正,各种改正项标识可组合使用; f)第14字段“距离改正项”:J代表仪器加常数改正,L代表棱镜加常数改正,C代表乘常数改 正,Q代表气象改正,G代表高程归算改正,T代表投影归算改正,各种改正项标识可组合 使用; g)第16字段“温度及单位”:最后一位为单位标识,C代表摄氏度(℃),F代表华氏度(F); h)第17字段“气压及单位”:最后一位为单位标识,P代表百帕(hPa),H代表毫米汞柱 (mmHg); i)第18字段“大气折光系数”:该值在0.01~0.50区间表示按该值施加了两差改正,为“空 或其他值表示未施加两差改正: i)第26字段“有效或无效”:用于区分有用记录与余记录,空格代表有效记录,“X”代表无 效记录。
SY/T51712020附录D(资料性附录)石油物探物理点质量统计格式陆上石油物探物理点质量统计表见表D.1。表D.1阝陆上石油物探物理点质量统计表线物理点桩号放样偏差统计复测较差统计测量精度统计(束)激发点接收点激发点接收点空点最大最大最大平面高程起点终点起点终点最大最大最大最大号数△xAy△h精度精度桩号桩号桩号桩号纵偏横偏纵偏横偏激发点总数:激发线长度:km接收点总数接收线长度:km总计物理点总数:复测点总数:复测率:制表:审核:22
路桥设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陆上石油物探测量规范 SY/T 5171—2020 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 (北京安定门外安华里二区一号楼) 北京中石油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排版印刷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880×1230毫米16开本2印张51千字印1—500 2021年1月北京第1版2021年1月北京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1·8225定价:40.00元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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