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0880-2021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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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鉴定指标及测定方法
6.2.1以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鉴定的,应根据瓦斯动力现象勘察的特征进行。其中,抛出煤的吨 媒瓦斯涌出量按附录A计算, 6.2.2以实际测定的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进行鉴定时,应采用煤的破坏类型、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 (△)、煤的坚固性系数(f)和煤层原始瓦斯压力(P)。煤的破坏类型按照附录B确定,煤的瓦斯放散初 速度(△力)测定按照AQ1080的规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测定按照附录C的规定、煤层原始瓦斯压力 (P)测定按照AQ1047的规定。 6.2.3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的测点布置和取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5.2.3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的测点布置和取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性,且应按照不同的地质单元分别布置,测点分布和数量根据煤层范围大小、地质构造复杂程 度等确定。同一地质单元内瓦斯压力(P)测点的布置沿煤层走向测点不应少于2个、沿倾向 不应少于3个,且在埋深最大、标高最低和已探明有代表性地质构造的开拓工程部位应布置有 测点。 b 用于瓦斯放散初速度(△p)和煤的坚固性系数(f)测定的煤样,同一地质单元内的取样地点应 不少于3个,当有软分层时,应采取软分层煤样。 C 各指标值取鉴定煤层各测点的最高煤层破坏类型、最大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最小坚固性系数 和最大煤层瓦斯压力
建筑管理6.3.1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判定法
矿并只要发生过基本符合附录D煤与瓦斯突出特征或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浦出量天于或等于30 成为本区域煤层瓦斯含量2倍以上)的瓦斯动力现象,该煤层定为突出煤层,矿井定为突出矿井。 矿井只要发生过基本符合附录E岩石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基本特征的动力现象,该岩层定 岩层矿井定为突出矿井
6.3.2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判定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煤层定为突出煤层,矿井定为突出矿井 a)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过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的; b)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同时符合表1条件的:
表1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
6.3.3突出矿并的认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煤层(岩层)应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岩层)、矿井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 a)经事故调查确定为突出事故的; b) 按照突出煤层管理但生产矿井在6个月内、新建矿井在三期工程完工前尚未完成煤层突出危 险性鉴定的; C 煤矿根据突出危险性自行认定为突出煤层(岩层)的。
高瓦斯矿并等级鉴定的指标为矿并绝对瓦斯涌出量、矿并相对瓦斯涌出量和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期 通出量
7.2.1主要仪器、仪表包括风速测定仪、计时器、光学瓦斯检定器、巷道尺寸测量
2.1主要仪器、仪表包括风速测定仪、计时器、光学瓦斯检定器、巷道尺寸测量仪器等。 .2仪器、仪表精度及量程应满足下列要求: 风速测定仪:符合MT380的要求; 光学瓦斯检定器:精度:0.02%;量程:(0~10%)CH4; 计时器:秒级; 巷道尺寸测量仪器:精度不低于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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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应选择在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且满足矿井正常生产条件(或正常建设)时进行 鉴定。 7.3.1.2参数测定工作应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各取1天(间隔不少于7天),每天分3个班(或4个 班)、每班分3次进行。每一测定班的测定时间应选择在生产正常时刻,并尽可能在同一时间段进行 测定。
7.3.2测定地点及参数
7.3.2.1测点应布置在测定区域(矿井、采(盘)区和工作面)的回风巷测风站内,如无测风站,则选取断 面规整且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作为测点。若测定区域进风流中含有瓦斯(二氧化碳)时,还应在 进风巷中布置测点。 7.3.2.2测定参数主要包括巷道中的风量、瓦斯(指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同时应统计鉴定月的瓦斯推 采量和月产煤量
3.3.1鉴定开始前应编制鉴定工作方案,做好仪器准备、人员组织和分工、计划测定路线和测 等。 3.3.2实测数据与非鉴定月正常生产条件时日常监测或检测数据、相关报表数据等出现较大差别 分析原因,必要时重新测定
7.3.4测定数据的整理与计算
每一测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风量的基础数据,按照附录F中的表F.1格式填写(采用四班制 的煤矿填写四班测定数据),进风流有瓦斯(二氧化碳)时应增加进风巷的测点数据。绝对瓦斯涌出量按 照公式(1)进行计算。X
测定区域绝对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总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分(m"/min); 测定区域抽采瓦斯(二氧化碳)纯量(有地面并抽采的应包括地面井瓦斯抽采纯量),取鉴定 月的平均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分(m/min); 一测定区域日平均风排瓦斯(二氧化碳)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分(m"/min)。 其中:测定区域日平均风排瓦斯(二氧化碳)量q按照公式(2)进行计算:
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分(m/min) 氧化碳)浓度 ,取当班测定3次的平均值,%。
7.3.4.2测定结果汇总与计算
整理完测定基础数据后,应汇总、整理出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告表,按照附录F中表F.2格 式,分矿井、采(盘)区和工作面填写。 以鉴定月3个测定日中最大日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按照公式(3)计算相对瓦斯涌出量Qx。 q × = 1 440 × qimax / D ····(3 式中:
qx 相对瓦斯涌出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t): qimax 鉴定月3个测定日中最大日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分(m"/min): D 月平均日产煤量,单位为吨每天(t/d)
根据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告表(表F.2)中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和 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测算结果,判定高、低瓦斯矿并等级, 非突出矿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高瓦斯矿并,否则为低瓦斯矿并: a)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min; b)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t; C 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min; d)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min; e)矿井发生过瓦斯(二氧化碳)喷出现象
8.1突出矿井鉴定报告内容
8.1.1以瓦斯动力现象为依据进行鉴定的报告内容
鉴定机构应根据委托鉴定煤矿提交的符合附录G的煤矿瓦斯动力现象记录卡片及现场查情况 等有关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和研究,必要时进行相关测定和验证后,提出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鉴定报 告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a) 煤矿基本概况; b) 瓦斯动力现象发生情况; 瓦斯动力现象类型的确定依据; d) 鉴定结论; e)应采取的措施及管理建议
以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为依据进行鉴定的报告
鉴定报告应包括鉴定基本信息表、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每一部分应包含下列内容: 鉴定基本信息表: 1)被鉴定煤矿及煤层名称; 2)鉴定依据、关键测定参数、鉴定结论(含鉴定范围); 3)鉴定机构、鉴定目期、鉴定人员、鉴定负责人、审核人和报告批准人、鉴定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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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正文: 1 煤矿基本概况; 2) 瓦斯动力现象发生情况; 3) 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测定情况,包括测点布置、煤样取样点布置、关键瓦斯压力上升曲线; 4 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测定结果可靠性分析; 5) 鉴定主要依据及鉴定结论; 应采取的措施及管理建议。 C) 附件: 1) 鉴定资质证书(或证明机构鉴定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 仪器仪表检定证书复印件: 主要突出危险性指标测试报告复印件; 4 其他(关键访谈记录、证明等)。
8.2高瓦斯矿并等级鉴定报告内容
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煤矿基本概况; b)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数据表; c)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告表; d)标注有测定地点的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 e)煤矿瓦斯来源分析; 最近5年内煤尘爆炸性鉴定、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最短发火期情况以及煤层自然发火 瓦斯(煤尘)爆炸或燃烧等情况; 瓦斯喷出及瓦斯动力现象情况; h 鉴定月份生产状况及鉴定结果简要分析或说明; 鉴定单位、鉴定日期、鉴定人员、鉴定负责人、审核人和批准人、鉴定机构(单位)公章;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表,
A.1抛出煤量计算方法
附录A (规范性) 抛出煤量和吨煤瓦斯涌出量计算方法
抛出煤量是指堆积于原工作面空间内的煤量,单位为吨(t)。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 行计算: a)按照实际清理出的煤量确定。 b)按照煤炭的堆积体积计算,抛出煤炭的粒度差别较大时,可分段按照公式(A.1)进行计算
G=ZV: × p: ...........( A.l
G一一抛出煤量,单位为吨(t); V一一第i分段煤炭堆积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 第i分段煤炭堆积密度,单位为吨每立方米(t/m"),取值范围0.8t/m"~1.0t/m,煤炭 粒度较小时取小值; 第i个分段,i=1、2,,n; 分段个数,单位为个。
A.2吨煤瓦斯涌出量计算方法
吨煤瓦斯涌出量为瓦斯动力现象涌出的瓦斯量除以抛出煤炭量,单位为立方来每吨(m"/t)。其中 通出的瓦斯量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瓦斯涌出量为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后回风巷中的瓦斯从升高开始,截至恢复到瓦斯动力现象发生前 伏态的增量。对瓦斯涌出量长时间不能恢复到瓦斯动力现象发生前的瓦斯涌出状态的,计算截止时间 为瓦斯涌出量降到1.0m/min时或瓦斯涌出量降到稳定状态时。 瓦斯涌出量可根据工作面、采区或总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风量的测定值计算,并应当尽量选用瓦 斯浓度测值没有超过测量仪器(或传感器)量程的测点资料,当发生瓦斯逆流或局部通风系统遭到破坏 时,应选用采区或总回风流中的测点资料计算。瓦斯涌出量可根据瓦斯浓度和风量的测值变化规律,采 用曲线拟合后再积分的方法或采用分段取平均值的方法计算。如果突出后未测定回风流真实风量,应 当按照瓦斯浓度和正常风量进行校正
煤的破坏类型分类见表B.1
煤的破坏类型分类见表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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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 煤的破坏类型分类
表B.1煤的破坏类型分类
C.1煤样块度符合要求时的测定方法
附录 C (规范性) 煤的坚固性系数(f)测定方法
当采取的煤样粒度能达到要求(20mm~30mm)时,煤的坚固性系数(f)测定方法按照 GB/T 23561.12 的规定
式中: f 煤的坚固性系数;
D.1煤与瓦斯突出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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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 煤与瓦斯突出基本特征
煤与瓦斯突出分为煤与瓦斯突然喷出(以下简称突出)、煤的压出伴随瓦斯涌出(以下简称压出)和 煤的倾出伴随瓦斯涌出(以下简称倾出)三种类型
D.2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特征
D.2.1突出的基本特征
突出的基本特征如下: 一突出的煤向外抛出的距离较远,具有分选现象; 抛出煤的堆积角小于自然安息角; 抛出煤的破碎程度较高,含有大量碎煤和一定数量手捻无粒感的煤粉; 有明显的动力效应,如破坏支架,推倒矿车水利软件、计算,损坏或移动安装在巷道内的设施等: 有大量的瓦斯涌出,突出后吨煤瓦斯涌出量远远超过突出煤的瓦斯含量,有时会使风流逆转或 冲出井口; 突出孔洞呈口小腔大的梨形、舌形、倒瓶形、分岔形或其他形状。
D.2.2压出的基本特征:
压出的基本特征如下: 压出有两种形式,即煤的整体位移和煤有一定距离的抛出,但位移和抛出的距离都较小; 压出后,在煤层与顶板之间的裂隙中常留有细煤粉,整体位移的煤体上有大量的裂隙; 压出的煤呈块状,无分选现象; 巷道瓦斯涌出量增大; 压出可能无孔洞或呈口大腔小的楔形、半圆形孔洞
D.2.3倾出的基本特征:
倾出的基本特征如下: 倾出的煤就地按自然安息角堆积、无分选现象; 倾出的孔洞多为口大腔小,孔洞轴线沿煤层倾斜或铅锤(厚煤层)方向发展; 无明显动力效应; 常发生在煤质松软的急倾斜煤层中; 巷道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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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规范性) 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基本特征 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基本特征如下: 在炸药直接作用范围外,发生破碎岩石被抛出现象; 抛出的岩石中,含有大量的砂粒和粉尘; 产生明显动力效应: 巷道二氧化碳(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 在岩体中形成孔洞; 发生动力现象的岩层松软,呈片状、碎屑状,其岩芯呈凹凸片状,并具有较大的孔隙率和二氧化 碳(瓦斯)含量
GB408802021附录G(规范性)煤矿瓦斯动力现象记录卡片煤矿瓦斯动力现象记录卡片见表G.1。表 G.1煤矿瓦斯动力现象记录卡片编号:省县公司煤矿井发生时间年月日时标高孔洞形状、轴线与水地点距地面垂深平面之夹角名称巷道类型抛出煤量及岩石量煤炭岩石t厚度煤抛出距离及堆积m坡度煤层特征倾角抛出煤之粒度及分()选情况动力现象发生地点煤质附近围岩及煤层破瓦斯动力现象发生碎情况地点煤层剖面图动力效应(支架、巷顶板(注意比例尺)征道及设备破坏情况)顶底板岩性发生前瓦斯压力及底板发生后的瓦斯涌出情况邻近层开采上部其他情况下部地质构造叙述(断层、褶曲、厚度与倾角变化)支护形式控顶距离棚间距离mm有效风量通风方式m/min正常瓦斯浓度绝对瓦斯量%m*/min动力现象发生前作业及使用工具动力现象发生前所现场见证人(姓名、采取之措施(附图)职务)伤亡情况预兆瓦斯动力现象类型及分析意见通风区矿总工防突负责人矿动力现象发生前及(队)长程师长发生过程的描述填报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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