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044-2014(2017年版)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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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1 为了预防和避免煤矿采空区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提高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水平,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采空区的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及在采空区影响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岩土工程勘察。
    1.0.3 煤矿采空区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前,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各勘察阶段工作应正确反映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判定作为工程场地的适宜性,提供勘察资料成果,并应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1.0.4 煤矿 采空区建设工程勘察应积极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并应采取完备的安全生产措施。
    1.0.5 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规范用词说明 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Generalprovisions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 2 Symbols 6 Basic requirements Working contents of investigation phases (10)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10) 4.2 Feasibility studyinvestigation (11 ) 4.3 Preliminaryinvestigation (12) 4.4 Detailed investigation (13) 4.5 Construction investigation (15) 4.6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small mine gob area (15) 4.7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mined slope (16) Investigation and mapping of the coal mine goaf (19) 5.1 General reguirements (19) 5.2 Methods of investigation and mapping (19) 5.3 Contents of investigation and mapping (20) Geophysicalexploration (23)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23) 6.2 Working methods (23) 6.3 Achievement analysis and report writing (24) Exploration and sampling (25)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25) 7.2 Drilling (25)

    建筑施工图集AppendixMCalculationof residual void volume in goaf (11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1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16)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17)

    in goaf (11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1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16)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17)

    1.0.1为了预防和避免煤矿采空区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提高煤矿 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水平,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 定本规范。

    区影响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等工程建 设的岩土工程勘察。

    1.0.3煤矿采空区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前,应按基本建

    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各勘察阶段工作应正确反映场地工程地质条 牛,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判定作为工程场地的适宜性 提供勘察资料成果并应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1.0.5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1. 1 煤矿采空区

    狭义的煤矿采空区指地下煤炭资源开采空间。本规范过指地 下开采空间围岩失稳而产生位移、开裂、破碎垮落,直到上覆岩层 整体下沉、弯曲所引起的地表变形和破坏的区域及范围

    开采煤层矿产采出量占工业储量的白分比。 采深采厚比 ratio of mining depth and cutting height 层开采深度与法向开采厚度的比值

    2. 1. 3 采深采厚比

    2. 1.4保护煤(岩)柱

    了保护建(构)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并巷,在其下方按一 和方法设计保留不采的煤层和岩层区段

    2. 1. 5 围护带

    safetyberm

    设计保护煤(器)柱划定地面受护物范围时,为安全起见沿 物四周所增加的带形面积。

    2. 1. 6 采动边坡

    采空区采动影响范围内的边

    2. 1. 7 老采空区

    2.1.9 未来(准)采区

    mined slope

    small mine gob ar

    指采空范围较窄、开采深度较浅、采用非止规开采方式开采 以巷道采掘并向两边开挖支巷道、分布无规律或呈网格状、单层或 多层重叠交错、大多不支撑或临时简单支撑、任其自由跨落的采 空区。

    2.1.11浅层采空区

    2.1.11浅层采空区

    采深H<50m或50m≤采深H<200m且采深采厚比 30 的采空区。

    2. 1. 12 中深层采空区

    某层倾角大于55°的采空区。

    2. 1.17 长壁式开采

    long wall mini

    采煤工作面长度一般在60m以上的开采,分走向长壁开采 斜长壁开采。

    2.1.18短壁式开采

    在煤层中开掘一系列煤房,米煤在煤房中进行,保留煤 上覆岩层的一种开采方式。

    将开采区域划分成规则条带,采一条、留一条,以保留煤柱支 撑上覆岩层的一种开采方式,分充填条带和非充填条带。

    2. 1.21 充填开采

    在采空区内充填水、砂、砰石、粉煤灰等充填物的一种开采 方式

    地表最大下沉值不随采区尺寸增大而增加的临界开采状态

    地表最大下沉值不随采区尺寸增大而增加的临界开采状态。

    2.1.23非充分采动

    subcritical mining

    地表最大下沉值随开采范围增大而增加的开采状态

    2.1.24超充分采动

    supercritical mining

    地表最大下沉值不随开采范围增天增加的,且超出临界 的状态。

    2. 1.25 松散层

    第四系、新近系来成岩的沉积物,如冲积层、洪积层、残 等

    fracturcd zone

    跨落带上方的岩层产生断裂或裂缝,但仍保持其原有层次 层范围。

    2. 1. 28 鸾曲带

    2. 1. 29 地表移动

    因采矿引起的岩层移动波及地表而使地表产生移动、变形 环的现象和过程,

    2.1.31地表移动盆地边界

    subsidencehasi

    地表受开采影响的边界,一般以下沉10mm确定。

    2.1.32移动盆地主断面

    与开采边界方向垂直并通过移动盆地最大下沉点的竖向 断面。

    2. 1. 33地表下沉值

    也表点移动向量的竖直分量。

    2.1.34地表水平移动值

    表点移动向量的水平分量。

    2. 1.35 地表倾斜

    surface subsidence value

    surface displacement value

    surface tilt

    地表两相邻点水平移动值之差与其变形前的水平距离之比

    2. 1.37 地表曲率

    surface curvature

    地表两相邻点倾斜差与其变形前的水平距离之比

    subsidence velocity

    表点两次观测的下沉差与其观测的时间间隔之比。 地表移动延续时间 lastingtimeofsurfacemovement 定区域开采条件下,从地表最大下沉点下沉10mm时开始 6个月内累计下沉小于30mm的整个时间。

    2.1.39地表移动延续时间

    一定区域开采条件下,从地表最大下沉点下沉10mm 到连续6个月内累计下沉小于30mm的整个时间。

    limit angle; boundary angle

    在充分或接近充分米动条件下,地表移动盆地主断面上的边 界点和采空区边界点连线与水平线在煤壁一侧的夹角

    2. 1. 41 移动角

    angle of critical displacement

    在充分或接近充分采动条件下,移动盆地主断面上,地表最 的临界变形点(倾斜i=士3mm/m,曲率值K=十0.2×10/

    水平或近水平煤层充分采动条件下,地表最大下沉值与采厚 之比。

    displacement factor

    displacementfactor

    水平或近水平煤层充分采动条件下,地表最大水平 地表最大下沉值之比。

    在充分采动条件下,主断面上下沉值为0.0063倍最大 的点与同侧下沉值为0.9937倍最大下沉值的点的水平距离

    2.1.45主要影响角正切

    2.1.46拐点偏移距

    deviation of inflectionpoin

    自下沉曲线拐点在地表面上投影点按影响传播角作 层相交,该交点与采空区边界沿煤层方向的距离。

    2. 1. 47影响传播角

    2.1.47影响传播角

    transference angle

    在地表移动盆地倾向主断面上,按拐点偏移距求得的计算 边界和下沉曲线拐点在地表面上投影点的连线与水平线在 向的夹角。

    3.0.1煤矿采空区类型可根据升来规模、形式、时间、采深及煤层 项角等进行划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根据开采规模和采空区面积划分为大面积采空区及小 密采空区。 2可根据煤层开采形式划分为长壁式开采、短壁式开采、条 带式开采、房柱式开采等采空区。 3可根据开采时间和采空区地表变形阶段分为老采空区、新 采空区和未来(准)采区。 4可根据采深及采深采厚比分为浅层采空区、中深层米空区 和深层采空区。 5可根据煤层倾角分为水平(缓倾斜)采空区、倾斜采空区和 急倾斜采空区。

    3.0.2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分布有不利于场地稳定和工程安

    的采空区时,应进行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

    3.0.3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分

    行,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丁勘察。已 建场地或拟建工程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发生新采或复采时·应进行 补充勘察。当采空场地稳定,且采空区对拟建T程及1.程建设 对采空区稳定性影响小时,可合并勘察阶段。 3.0.4煤矿采空区岩土.T程勘察应在查明采空区特征的基础上, 分析评价煤矿采空区场地的稳定性,并应综合评价煤矿采空区场 地的工程建设适宜性及拟建建(构)筑物的地基稳定性,同时应提 出煤矿采空区治理措施建议

    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丁勘察。 场地或拟建工程施工及运营过程发生新采或复采时·应进 充勘察。当采空区场地稳定,且采空区对拟建T程及1.程建 采空区稳定性影响小时,可合并勘察阶段。

    分析评价煤矿采空区场地的稳定性,并应综合评价煤矿采空区场 地的工程建设适宜性及拟建建(构)筑物的地基稳定性,同时应提 出煤矿采空区治理措施建议

    3.0.5煤矿采空区勘察应充分搜集区域及场地地质资料、矿产及

    其采掘资料、邻近场地工程勘察资料等,且应对搜集到的资料的完 整性、可靠性进行分析和验证

    依据,并应根据察阶段、空区类型、工程重要性等级、工 型式及布置、勘察手段的适用条件等,选择适宜的期察方 段,同时应合理布置工作量。

    3.0.7煤矿采空区勘察报告应由文字说明和图件资料组成,并应 附有必要的影像资料

    3.0.7煤矿采空区勘察报告应由文字说明和图件资料组月

    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勘探完工后应及时、妥善回填,

    4.1.1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开采煤层上覆君层和地基土的地层君性、区域地质构 造等程地质条件。 2查明采空区开采历史、开采现状和开采规划,以及开采方 法、升米范围和深度。 3查明米空区的并分布、断面尺寸及相应的地表对应位 置,采掘方式和顶板管理方法。 4查明米空区覆君及跨落类型、发育规、岩性组金及其稳 定性;采空区覆岩破环类型应根据矿区资料确楚,当无相关资料 时,间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5查明地下水的赋存类型、分布、补给排泄条件及其变化幅 蔓,分析评价地下水对采空区场地稳定性的影响。 6查明地表移动变形盆地特征和分布,裂缝、台阶、塌陷分布 特征和规律。 7分析评价有害气体的类型、分布特征和危害程度。 8评价采空区与建(构)筑物的位置关系、地面变形可能影响 的范和变化趋势。 9 收集场地已有建筑物变形和防治措施经验。 10 分析及预测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特征规律。 11 评价其作为工程建设场地的适宜性。 12 提出采空区治理和地基处理建议。

    4. 1.2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利

    间需针对某一特定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的工程,宜进行补充勘察或

    4.1.3煤矿采空区场地拟建建(构)筑物岩士工程勘察探点布

    置、岩(土)和水试样采取及试验、原位测试项目及数量等,除应符 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 范》GB 50021 等的有关规定。

    4.2.1可行性研究阶段,煤矿采空区土.1.程勘察应对场地的稳 定性和程建设适宜性进行初步评价。 4.2.2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以资料搜集、采空区调查及工程 地质测绘为主,以适量的物探和钻探工作为辅。

    4.2.3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搜集拟建场地地形地质图、区域地质报告、区域水文地质 报告、勘察区煤炭资源详查地质报告、探报告、矿并生产地质报 告以及交通、气象、地震资料。 2搜集拟建场地及其周边煤层分布、采掘及压覆资源情况 采空区分布及其要素特征、地表移动变形和建筑物变形观测资料 以及由于地表塌陷、变形引起的其他不良地质作用情况。 3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 地层、构造、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4搜集与调查采空区已有的勘察、设计、施工资料等,对其危 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判断,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工程建设的适 宜性进行初步评价。 5当有两个或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比选分析。 4.2.4当拟建建(构)筑物位于米来(准)采区,需要时可按本规范 附录B进行压矿量估算。

    专项调查、工程地质测绘、工程物探及地表变形观测为主, 当的钻探工作验证及水文地质观测试验

    4.3.3初步勘察应包括下列内

    1搜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岩土T程资料以及工程场地范 围的地形图。 2搜集区域地质报告、区域水文地质报告、勘察区煤炭资源 详查地质报告、勘探报告、矿并生产地质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评估报告等资料。 3在可行性研究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开展采空区专项调查: 查明采空区分布、开采历史和计划、开采方法、开采边界、顶板管理 方法、覆岩种类及其破环类型等基本要素。 4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貌、地层岩性、工程地质条件、地下 有害气体。 5初步查明地下水类型、理藏条件、补给来源等水文地质条 件,了解地下水位动态和周期变化规律,必要时可进行地下水长期 动态观测。 6分析计算并验证采空区地表已完成的移动变形量,预测剩 余变形量,进行场地稳定性及工程建设的适宜性评价与分区 7对间能采取的采空区治理方案进行分析评价。

    1采空区专项调查及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涵盖对拟建场地 可能有影响的煤矿采空区,其调查、测绘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3 节的要求。 2工程物探方法应根据场地地形与地质条件、采空区埋深与

    分布及其与周围介质的物性差异等综合确定,探测有效范围应超 出拟建场地一定范围,并应满足稳定性评价的需要,物探线不宜少 于2条;对于资料缺乏或资料可靠性差的采空区场地,应选用两种 物探方法且至少选择一种物探方法覆盖全部拟建工程场地;物探 点、线距的选择应根据回采率、采深采厚比等综合确定,解译深度 应达到采空区底板以下15m~25m。 3工程钻探勘探点的布置应根据搜集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 性、物探成果、米空区的影响程度、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及其重 要程度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资料丰富、可靠的采空区场地,当采空区对拟建工程 影响程度中等或影响大时,钻探验证孔的数量对于单栋建 筑物的场地不应少于2个,多栋建筑物的场地每栋不宜少 于1个或整个场地不宜少于5个;当采空区对拟建工程影 响程度小时,钻探验证孔的数量对于单栋建筑物的场地不 宜少于1个,多栋建筑物的场地不宜少于3个。对于资料 缺乏、可靠性差的采空区场地,应根据物探成果·对异常地 段加密布置。钻探孔间距尚应满足孔间测试的需要。 2)对于需进行地基变形验算的建(构)筑物,应根据其平面 布置加密布设给水排水标准规范范本,单栋建(构)筑物钻探验证孔数量不应少 于2个。 3)钻探孔深度应达到有影响的开采矿层底板以下不少于 3m,且应满足孔内测试的需要。钻探施I.、取样及地质 描述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4当拟建场地下伏新采空区时,应进行地表变形观测;当拟 建场地下伏老采空区时,宜进行地表变形观测,观测范围、观测点 平面布置及观测周期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

    4.4.3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4.3详细勘察应包括下列内

    4.4.3许细勘祭应包括下列内谷: 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 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理置深度,地 基充许变形等资料。 2在初勘工作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查明下列内容: 1)对T.程建设有影响的采空区分布、规模、历史及其他要索 特征,覆岩破环类型及分布、地表塌陷、移动变形特征; 2)采空区上覆岩、土体地层结构及岩性:地基岩(土)体物理 力学指标及地基基础设计参数; 3)地下水类型、理藏条件、补给来源及腐蚀性,米空区充水 情况及赋水变化对米空区稳定性的影响; 4)有害气体的类型、浓度及其对工程施工和建设的影响。 4.4.4详细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察范围应包括初勘阶段所确定的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 采空区。对于初勘后发生新采或复采的,还应根据新采或复采的 影响范围综合确定。 2对于场地稳定且采空区与拟建1.程的相互影响小的采空 这场地,可仅针对地基压缩层范围内的地基士开展勘察工作,其勘 探线、点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署土T程勘察规范》GB50021 等的有关规定。 3对于稳定性差、需进行治理的采空区场地,勘探点布置应 结合采空区治理方法确定,钻探孔深度应达到对工程建设有影响 的采空区底板以下不小于3m,且应满足地基基础设计要求。 4采空区专项调查及工程地质测绘应对初勘阶段确定的采 空区范围进行核实,并应对初、详勘阶段相隔时间段内采空区变 化情况进行调查。

    特种设备标准4.4详细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5工程物探宜采用综合测井、跨孔物探、孔内电视、钻孔成像 等方法。对于初勘后新采或复采的采空区,宜补充进行物探。 6地表变形监测宜在初勘阶段所建立的观测网基础上按周 期观测,验证初勘阶段的评价结果;初勘后新采和复采的采空区, 或当场地移位较大时、应重新布置观测网进行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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