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421-2021 浅海模块化地质钻探平台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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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钢结构的内外表面,以及上部设施等均应有适当的防腐蚀措施。可采用涂(镀)层保护、阴极 保护系统或其他同等效果的形式。所采用的防腐系统应适合于结构所处的位置和用途。 钢结构在海洋中所处的腐蚀环境分为大气区、飞溅区和全浸区。应根据不同的海洋环境区域的特 点、使用年限、施工、维护和更新的可能性以及技术经济效果等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5.4.1钢结构外表面的防腐蚀
4.1.1大气区的钢结构,应采用涂层防腐蚀。对涂装有困难的小型复杂构件,或有特殊要求的 件可采用镀层防腐蚀。
构件可采用镀层防腐蚀。 5.4.1.2飞溅区的钢结构,应采用高效长寿命的防腐涂料,同时还应考虑一定的腐蚀裕量。 5.4.1.3全浸区的钢结构,应采用阴极保护与涂层联合防腐蚀措施。对于拟采用水下检验代替坞内检 验的平台,应采用高效长寿命的防腐涂料
暴露于空气、海水或其它含腐蚀性介质环境中的钢结构的内表面铆钉标准,应采取涂层、阴极保护或者两者 联合的防腐蚀措施。 结构防腐的设计、施工和检验可参照中国船级社
所有露天甲板四周应装设栏杆,栏杆的高度应至少离甲板1m。 装设在上层建筑和甲板上的栏杆,应符合国际载重线公约的要求
平台应设有拖曳设备,用于平台迁移拖航。拖曳系统和应急拖系统及其拖电设备的配备、布置、 设计和制造可参照中国船级社《海上拖航指南》的有关规定
应设有逃生通道、救生服、救生圈、救生缓降器、搜救雷达应答器、无线电示位标、烟雾信号、网 标灯、消防设施等逃生应急物资、设施及配套守护船。
5.8平台通讯设施配备
5.9钻探工作区设施配备
根据实际钻探工作要求可配套钻机、钻塔、柴油发电机组、泥浆泵等生产配套设备及材料。
设计载荷应根据平台实际载荷(重力及功能载荷和有关的环境载荷)情况研究平台的迁移、作业 自存等设计工况下的运动响应和载荷
坏境载荷系指直接或间接由坏境作用引起的载荷,包括由环境载荷引起的所有外力,如系泊力、运 动惯性力、液舱晃荡力等 环境载荷一般由下列载荷组成: a)风载荷; b)波浪载荷; c)海流载荷。 如必要,地震、海床承载能力、温度、冰/雪对载荷的影响也应考虑。 载荷的计算方法可参照中国船级社有关规范中公式进行计算分析,也可使用有关模型试验的结果来 验证或阐述计算结果。 在操作手册中应注明每种工况的极限设计限制条件
在确定风荷载时,应根据情况考虑持续风和阵风的风速。 a)对于本平台最小设计风速: 1)插桩式平台:作业工况风速≤8级,自存工况风速≤12级; 2)桩靴式平台:作业工况风速≤6级,自存工况风速≤8级。 b)风压P应按下式计算:
DB 37/T 4421—20215)通常用作井架、吊杆和某些类型杆的开式桁架结构的受风面积,「可近似取每侧满实投影面积的30%,或取双面桁架单侧满实投影面积的60%,并按照表1、表2选用合适的形状系数。表1 高度系数Ch海平面以上的高度h高度系数Chm0~15. 31. 0015.3~30.51. 10 30.5~46. 01. 2046.0~61.01. 3061. 0~76. 01. 3776. 0~91.51. 43915~106.51. 48105.5~122.01. 52122.0~137.01. 56137. 0~152.51. 60152.5~167.51. 63167.5~183.01. 67183.0~198.01. 70198.0~213.51. 72213.5~228.51. 75228.5~244.01. 77244.0~259.01. 79259以上1. 80表2形状系数Cs构件形状球形0. 4 圆柱形0. 5大的平面(船体、甲板室、平滑的甲板下表面)1. 0甲板室群或类似结构1. 1钢索1. 2 井架1. 25甲板下暴露的梁和桁材1. 3小部件1. 4独立的结构(起重机、梁等)1. 5 6.1.1.2波浪载荷6.1.1.2.1设计波6
应按规定的设计波要素可用设计波能谱或用具有适当形状、尺度和周期的确定性设计波来描述。
6. 1. 1. 2. 2 设计波高
一定重现期(不小于50年)的设计波波高H应在考虑单个最大波高在稳定海况条件下的短期分布 以及海况长期分布的基础上确定。一般情况下,设计波波高Hmax可由相同重现期的有义波高H经下式得 到: 热带气旋海区:Haax=1.75Hs; 非热带气旋海区:Hmax=1.86Hs。 推算浅水海域的设计波波高时,应成分考虑到由于海床的影响而导致的波高限制
6.1.1.2.3波浪周期
设计波波高确定之后,其相应波浪周期T应用儿个不同的值对平台结构应力进行估算,最终取使平 台结构产生最大应力的值。 对某些周期的波浪,虽然波高小于Hmax,但可能对结构构件有更大的影响,亦应予以考虑。 设计波浪衡准应以设计波浪能量谱或具有适当波形和大小的确定性设计波浪来表示。对波高较小的 波浪,如果由于其周期原因而对构件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则应予以考虑。设计分析中使用的波浪力应包 括浸没、横倾和因运动产生加速的效应
6.1.1.2.4波浪载荷
小尺度孤立桩柱上的波浪力可用莫里逊(Morison)公式计算波浪载荷计算,对大尺度物体, 采用绕射理论通过对作用在物体湿表面上整个水动压力的积分计算波浪载荷。具体计算方法可参 船级社《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
6.1.1.3海流载荷
设计流速应取为在平台作业海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值,包括潮流流速、风暴涌流速和风成 流流速。应考虑作业海区流速的垂向分布。在波浪存在时,应对无波浪时的流速垂向分布进行修正,以 更瞬时波面处的流速保持不变。 应考虑到海流与波浪的相互作用。如有必要,应将海流速度与波浪质点速度矢量叠加。在计算海流 和波浪引起的结构荷载时,应使用合成速度。具体计算方法可参照中国船级社《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 范》
重力及功能载荷系指在静水条件下由平台重量、使用及作业引起的载荷。 重力及功能载荷一般由下列载荷组成: a)空船重量; b) 油、水、泥浆(适用时)、存储品等消耗品; C 钻井和起重作业等载荷(适用时); d) 甲板载荷; e) 压载载荷; F 系泊载荷: g) 生产立管载荷(适用时); h) 海生物、露天结构上的积聚的冰/学载荷(适用时)
6.1.3涡流引起的荷载
应考虑因涡流而对构件产生的荷载。
6. 1. 4 甲板荷载
平台的甲板载荷图或说明书应表明在每种 状态时所有区域的最大的设计均布载伺 和集中载荷。 在估算时甲板载荷应不小于下列规定值: a)船员舱室和走道:4500N/m; b)作业区域(包括露天甲板):9000N/m; c)储物(堆放)区:13000N/m。
6. 1. 5 其他荷载
平台的设计应能使主船体避开最大的设计波浪,包括天文潮和风暴潮的组合影响。最小间隧 2m或风暴潮、天文潮和平均低水位以上设计波高之和的10%,取小者。
6.2.1应对所有工况下的荷载条件进行充分分析,以便对所有主要构件的临界设计情况进行评价。 6.2.2构件的尺寸应根据以合理的方式组合了每一构件中的各个应力分量的衡准来确定。在评估组合 应力水平时,应将局部应力加到主应力上。 6.2.3在适当时应对构件的屈曲强度进行评估。 6.2.4在适当时应提供基于预定作业区域或环境所作的疲劳分析。 6.2.5在主要构件的设计中应考虑到切口效应、局部应力集中以及其他应力增加因素。 3.2.6平台壳体的强度,应以平台处于升起状态,平台上作用有最大重力荷载并由所有桩腿支撑的情 况下,按规定的环境条件来计算评估。这些荷载在平台壳体结构上的分布,应采用合理的分析方法确定。 构件的尺寸应根据该分析来计算,但不应小于其他工况要求的数值。 6.2.7平台的设计应能使壳体避开最大的设计波浪,包括天文潮和风暴潮的组合影响。 6.2.8桩腿的设计应使其在向海底下降过程中,能经受住其无支承部分可能受到的动力荷载,并能经 受住在着底时由于波浪作用于平台壳体所引起的撞击。 3.2.9在计算平台处于升起状态下的桩腿应力时,应考虑到适用的环境荷载与重力荷载的最不利组合 引起的平台最大倾覆力矩。 6.2.10桩腿应按预计最恶劣的迁移的环境条件来设计,其中包括风力矩、重力力矩和由于平台运动而 产生的加速度。 6.2.11桩腿与平台壳体之间传递荷载的构件,应按传递的最大荷载来设计,且其布置应能将这些荷载 分布到平台壳体结构中。 6.2.12升降及锁紧装置的强度分析至少应考虑平台的正常升降、平台的固定支撑保持、平台预压载下 平台的升降、平台预压载下平台的固定支撑保持、桩腿的正常升降以及桩腿的固定保持等工况的可能最 大载荷。 6.2.13对于易受到由于外部损坏、波浪冲击、部分舱柜充水或底部支撑作业等引起的局部高荷载区域 内的结构布置和构件,应予以特殊考虑。 6.2.14根据实际情况,应对波浪冲击所引起的局部应力予以考虑,
3.1应考虑由于周期性荷载引起疲劳损坏的可能性。 3.2疲劳分析应基于平台设计时所考虑的预计作业工况和区域。 3.3疲劳分析应考虑到平台的预期设计寿命,以及可接近各个构件对其进行检查的可能性
6.4.1平台应采用钢材或具有合适性能的其他适当材料建造,并考虑平台预定作业区域的极端温度。 3.4.2在平台的设计和建造中,应考虑将有害物质的使用降至最低限度,并便于有害物质的回收和清 除。 6.4.3不应使用含有石棉的材料
5.5.1.1一般平台结构和构件的焊接工艺应符合材料及焊接规范的有关规定。 6.5.1.2结构的焊缝布置应考虑到便于焊工施焊。施焊时焊接位置应尽可能采用平焊。 6.5.1.3各种焊接结构应避免将焊缝布置于应力集中区域。在结构剖面突变之处应有足够的过度区域 尽量避免焊缝过于集中。 6.5.1.4主要结构中的平行焊缝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对接焊缝之间的平行距离应不小于100mm,且避 免尖角相交,对接焊缝与角焊缝之间的平行距离应不小于50mm。 6.5.1.5对外板、甲板、内底板及舱壁板,其板与板之间的连接均应采用对接焊缝。 6.5.1.6板材的连接,特别是高负荷区域的板材一般不宜采用搭接焊接。 6.5.1.7平台结构中,凡承受高应力的焊缝,应尽量避免采用固定垫板连接。 6.5.1.8平台结构中,关键位置的角焊缝应采用双面连续焊接
6.5.2.1平台结构所用的焊接材料,所选用的级别应与平台结构用钢的钢级相适应。 6.5.2.2当不同材料的母材被焊接连接时,除在结构不连续处或应力集中区域内应选用较高强度等级 的焊接材料外,一般可选用与较低强度级别的母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当母材的连接强度相同,韧性级别不同时,除结构受力情况复杂或施工条件恶劣者外,一般可选用 与较低韧性级别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6.5.2.3焊接承受较大载荷或要求较大刚度的构件时应采用低氢焊条。 6.5.2.4为确保熔敷金属的质量,手工焊通常应采用低氢焊条
6.6.1应编写一套建造文件,并在平台上保存一份副本。 6.6.2建造文件应标明各种不同等级和强度的材料应用位置和范围的图纸,以及对材料和所用焊接工 艺的说明和其他任何相关建造资料。有关修理或改装的限制或禁止事项,均应包括在内。
6.6.1应编写一套建造文件,并在平台上保存一份副本。
平台应校核完整稳性、破损稳性和坐底稳性
7.1.2复原力矩与风倾力矩
7.1.2.1应在全部漂浮作业吃水范围内,包括迁移工况的吃水,计算并绘制足够数量的相应于最危险 轴的复原力矩和风倾力矩曲线, 7.1.2.2风倾力矩曲线应按能够确定该曲线的足够数量的倾斜角来计算。 7.1.2.3计算风力作用力臂应取为受风面积压力中心至平台水下部分侧向阻力中心间的垂直距离。 7.1.2.4对来自任何方向作用于平台的风力均应加以考虑,其风速值应按平台工况要求计算。 7.1.2.5从具有代表性的平台模型风洞试验得到的风倾力矩可代替上述方法。这种风倾力矩的测定应 包括各个适用横倾角的升力和电力效应
7.1.3完整稳性衡准
(+) a)至第2交点或进水角处的复原力矩曲线下的面积中的较小者,至少应比至同一限定角处风倾 力矩曲线下面积大40% b)复原力矩曲线从正浮至第2交点的所有角度范围内,均应为正值
图1典型完整状态静水力曲线图
7.1.3.2如果能保持等效的安全水平,且能证实具有足够的正值初稳性,则可选用其他稳 替代。
7.1.4 破损稳性衡准
7.1.4.1应选取最坏的稳性状态进行破损稳性计算,并假定平台处于无系泊的漂浮状态,但如系泊约 束对稳性有不利影响时,就应加以考虑。 7.1.4.2尽管平台破损后可以利用系泊力或对舱室泵出或泵入压载水等措施来减少倾斜角,但仍不得 以此作为降低下述破损稳性要求的理由。 7.1.4.3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干航、储备浮力和稳性,以便在任何作业或迁移工况下,任何舱室受到破 损,并在来自任何方向,规定风速的风倾力矩作用下,计及下沉、纵倾和横倾的联合影响后,破损水线 应低于可能导致发生继续进水的任何开口的下缘(参见图2)
图2典型破损状态静水力曲线图
式中: RoS一一稳性范围,度; ㎡一一稳性消失角,度; ①。一一单个舱室浸水后的的静倾角,度。 其中,稳性范围的确定与进水角无关(参见图3)
式中: RS一一稳性范围,度; ?一一稳性消失角,度; ①。一一单个舱室浸水后的的静倾角,度。 其中,稳性范围的确定与进水角无关(参见图3)
7.1.4.5如果能保持等效的安全水平,可选用其他稳性衡准作为替代
图3单舱进水后残余稳性曲线图
7.1.5.1为保证正常作业,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坐底稳性,包括抗倾稳性和抗滑稳性
7.1.5.2平台的抗倾稳性应满足下述要求:
M一一平台坐底时的抗倾力矩,kN·m M一一平台坐底时的倾覆力矩,kN·m; K。一一抗倾安全系数,一般按照1.1计算。 7.1.5.3进行坐底稳性计算时,平台的甲板载荷应取最小值,并应考虑装载和安装的最不利影响,除 了土壤对平台的垂向支持力和对桩腿、定位桩的侧向移动阻力之外,其他有利影响(如粘聚力、吸附力 和拔桩力等)均不予考虑。 7.1.5.4计算倾覆力矩时,应考虑风载荷、波浪载荷和流载荷的最不利叠加的影响,其中力臂铰接点 的选取要求为 a)对无桩靴的自升式平台,应以泥面下3m处作为铰接点,也可以根据实际插桩方式合理选取铰 接点; b) 对有桩靴的自升式平台,应以预计最大入泥深度的一半处或桩靴高度的一半处(两者取小者 作为铰接点。 7.1.5.5在坐底工况时,平台在相应工况的水平载荷作用下应具有足够的抵抗水平滑动的能力。对海 床土质较差的海域,其滑动面应选为沉垫或下壳体与土壤的交界面或轮廓面,不考虑地基深层滑动。 7.1.5.6平台的抗滑移稳性应满足下述要求:
式中: R一一抗滑力,包括土壤的粘聚力、摩擦力、被动土压力、抗滑装置产生的抗滑力,kN。 Fi一一滑移力,包括作用在平台上所有的水平力,kN。 K一一抗滑安全系数,正常作业工况时应不小于1.4,自存工况时应不小于1.2。 7.1.5.7在坐底工况时,平台在相应工况的环境载荷和重力载荷作用下,其海床地基应力应小于地基 承载能力,并应防止过大的不均匀沉陷 7.1.5.8平台坐底时,应考虑海流对海底土壤的冲刷作用。
7.2.1平台的最小干航一般应符合《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规定。对某些不能用 该公约规定的常规方法来确定最小干航的平台,其最小干应按满足迁移工况和漂浮状态下进行有关作 业的相应完整稳性、破损稳性及结构强度要求来确定。 7.2.2所有处于漂浮状态的平台,其甲板、上层建筑、甲板室、门、舱口盖、通风筒、空气管、泄水 孔、进水孔、排水孔和其它开口等的风雨密性和水密性,均应符合《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的有关 规定。 7.2.3在露天位置的舱口和通风筒围板、空气管、门槛等,其外露高度和关闭设施一般应考虑完整稳 性和破损稳性两者的要求来确定。 7.2.4平台在完整漂浮状态下对应图1申第1交点之前可能浸没的所有开口均应设置水密关闭装置, 从第1交点至达到要求的完整复原力臂曲线下面积所对应的倾斜之前可能浸没的所有进水开口,均应设 置风雨密关闭装置。 7.2.5应对紧急状况下不能关闭的开口位置,例如应急发电机的空气进口,给予特别考虑,同时注意 完整复原力矩曲线和假定破损后的最终水线。
7.2.6平台的载重线,应按《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规定进行计算核定。但如果 由于平台的形状而不能用该公约常规方法计算时,应按7.2.1的规定确定于。
7. 3. 1一般要求
7.3.1.1水密分隔上的开口数目应在与平台设计和正常作业相适应的情况下保持最少。如果为了出入 口、管路、风管、电缆等的通过需在水密甲板和舱壁上开孔时,则应采取措施保持封闭舱室的水密完整 生。 7.3.1.2如在水密界限处设有保持水密完整的阀门,则这些阀门应能从泵舱或其他通常有人员的处所 露天甲板或浸水后最终水线以上的甲板进行操作。 7.3.1.3平台处于漂浮状态时,为保持水密完整性而设置的通风系统阀门应保持关闭。在这种情况下 应采用认可的替代方法进行必要的通风。 7.3.1.4保持开口水密完整性的关闭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填料和紧固设施,以使其在所涉及的水 密界限的设计水压力作用下能保持水密完整性
7.3.2与水密完整性有关的开口
7.3.2. 1内部开口
7.3.2.1.1平台漂浮作业时要使用的、确保水密完整性的门及舱口盖,应能从舱壁外侧就地进行操作, 7.3.2.1.2确保水密完整性的门或舱口盖,如其在平台处于漂浮状态时通常关闭,则可为速闭型。 7.3.2.1.3对于仅用于提供检验通道,且保持永久关闭的、确保水密完整性的内部开口应贴有告示, 说明当平台处于漂浮状态是该装置应保持关闭但是装有用间隔紧密的螺栓紧固的罩盖的人孔不必设此 标记
7.3.2.2外部开口
7.3.2.2.1在任何完整或破损条件下当平台倾斜到图1第1交点的对角线之前,下缘将会没入水中的 所有开口应配备适当的水密装置。 7.3.2.2.2若锚链舱或其他可提供浮力的空间有可能浸水,则这些处所的开口在进行稳性计算分析时 应视为进水点
8.1.1所有机械设备、锅炉和其他压力容器及其附属的管系、装置和线路,其设计和建造应适合于既 定的用途,其安装和防护方式应能将对平台上人员的危险减至最低程度,并应充分注意运动部件、热表 面和其他危险。设计应考虑到建造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既定的航海用途和生产用途,以及其将经受的工 作条件和环境条件。对于平台安全所必需的系统和设备,还应考虑到其失效所产生的后果。 3.1.2所有与平台安全操作有关的关键机械、部件和系统,应设计成能在下列静态倾斜条件下进行工 : 从正浮到任何方向上的10°倾角或根据平台的类型、大小及其工作条件确定不同的角度
2.1应提供适当设施和布置,以便于安全进入、清理、检查和维护包括锅炉和压力容器在内的
8.2.2如果存在机械超速的危险,则应设有保证不超过安全速度的装置。 3.2.3如果机械(包括压力容器)或该机械的任何部件承受内部压力或可能受到危险的超压,则应根据 青况设有防止这种超压的装置。 3.2.4所有用于传递动力至机械设备的齿轮、轴和联轴器的设计和构造应能经受住在一切工作条件下 的最大工作应力,并要考虑到驱动它们的引擎的类型或它们所从属的引擎的类型。 3.2.5机械装置应设有在故障情况下的自动停车装置或报警装置。 8.2.6应设有即使在主要的辅机之一失灵时,使关键系统的正常工作仍能维持或恢复的装置,
8.3.1为平台安全所必需的机械,应设有有效的操作和控制装置。 8.3.2为平台安全所必需的机械的自动启动、操作和控制系统,一般应包括对自动控制的手动越控装 置。自动和遥控系统的任何部分失灵,都不应妨碍手动越控的使用。应设有目视指示装置以显示人工越 控是否已启动。
B. 4. 2 油缸、锁紧装置
8.4.2.1油缸应设有缓冲装置或其他限位措施。 8.4.2.2任一桩腿的升降系统均应设有同步装。 8.4.2.3油缸的活塞杆应采取相应的防腐保护措施。 3.4.2.4每一桩腿上应至少设有两套定位锁紧装置,每一套锁紧装置计算负荷(按屈服强度),应不 小于该桩腿所承受的最大工作负荷。锁紧装置应由优质碳素钢或合金钢等延性材料锻制。 3.4.2.5平台主体升起后,液压系统应卸荷,所承受的外载荷应设专用支撑构件传递到桩腿上。 8.4.2.6桩腿主锁销和辅锁销的脱开动作应相互连锁,并应在集中升降控制站和桩侧升降控制站内设 置能显示桩腿主辅锁锁紧或脱开位置的指示灯。 3.4.2.7升降装置如使用锁销式,则锁销间距的设计应考虑当海底不平也可将锁销方面插入销孔中。
8.4.4升降系统控制
升降系统应能够从集中升降控制站进行操作
升降控制站应设有升降系统过载和水平度超标的声光报警及其他必要仪器。
液压升降及锁紧系统应配备如下备件: a)活塞密封圈:按一条桩腿用量的100%; 液压缸密封圈:按一条桩腿用量的100%; 油缸盖连接螺栓及螺母:按一条桩腿用量的100%; 锁紧装置的锁销:按一条桩腿用量的100%; 各种型式压力表:各两只; 高压橡胶软管:按一条桩腿用量的100%; 各种规格的管子、法兰、螺栓、螺母和阀件等应配置适当数量的备件。
8.4.7.2所有液压油管在车间予以连接并进行通油清洗,清洗时间不小于12h。 8.4.7.3全部管系安装结束后,应对管路和油箱进行通油清洗,清洗时间不小于12h。清洗前应调整 好溢流阀和液压阀的压力,防止回油。清洗完毕后,排除清洗油并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进行空 运转操作。 8.4.7.4管路(包括橡胶软管)制作完毕后,应在车间进行液压试验,其试验压力应为2倍工作压力 装上平台后的密性试验压力应为1.5倍工作压力。但在任何情况下,试验压力均不允许超过材料屈服强 变的85%。 3.4.7.5应编制升降装置的试验大纲,并按照大纲进行试验
8.4.7.4管路(包括橡胶软管)制作完毕后,应在车间进行液压试验,其试验压力应为2 装上平台后的密性试验压力应为1.5倍工作压力。但在任何情况下,试验压力均不允许超过 度的85%。 8.4.7.5应编制升降装置的试验大纲,并按照大纲进行试验
9.1电气设计一般要求
9.1.1电气设备的设计应考虑安全和便于检
9.1.2电气设备不同电位的带电部件之间和带电部件与接地金属之间,按其绝缘材料的性质和工作条 件,应具有适应其工作电压的足够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9.1.3除整步开关外,电气设备经开关断开电源后,不应经控制电路或指示灯继续保留电压。 9.1.4电气设备连接和紧固用的螺钉和螺母,均应有防止其受振动而松脱的措施。
9.2.1每座平台应设置一个至少包括两套发电机组的主电源。主电源系指向主配电板供电,并通过主 配电板对为保持平台处于正常操作和居住条件所必需的所有设备配电的电源。 9.2.2这些发电机组的功率,应在其中任何一个机组停止供电时仍能保证各项电气设施的工作,但钻 深作业所需的电力除外。 9.2.3在交流系统中,当一台发电机停止工作时,其余的机组应有足够的储备容量,以使当最大电动 机起动时所导致的系统电压的大幅度降落,不会使任何电机失速或使任何其他设备失效。 9.2.4如果变压器或变流器成为供电系统的必要部分,则其台数、容量和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能在任何一台变压器停止工作时,其余变压器应足以保证正常推进、升降和平台安全所必 需设备安全运转,同时基本生活条件也应得到保证,至少应包括适当的炊事、取暖、食品冷 冻、机械通风、卫生和淡水等设备的供电:
b)每一变压器均应具有外壳或等效的分隔,以能形成一独立单元,且其初级和次级侧均应设有 独立的电路; c)每一初级电路的每一相上均应设有开关和保护; d)每一次级电路应设有多极隔离开关。
9.3.1主配电板相对于一个主发电站的位置,应尽可能具有正常供电的完整性,使其只有在同一处所 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才会受到影响。主配电板的围蔽,例如利用位于该处所主界限以内的机器控制室所 提供的围蔽,不能视作配电板与发电机隔开。 9.3.2主配电板的后面和上方不应设有水、油及蒸汽管、油柜以及其他液体容器。若不能避免时则应 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9.3.3主配电板的前后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其前面通道的宽度应至少为0.8m,后面通道的宽度应 至少为0.6m。若配电板的结构型式可在前面和侧面进行维护检查和更换部件时,则允许不设后通道。 9.3.4除安装在机器控制室中的主配电板外,均应在其后通道的入口处配置带锁的门。当主配电板长 度超过4m时,主配电板后通道的两端均应设门。 9.3.5主配电板的前后均应铺有防滑和耐油的绝缘地毯或经绝缘处理的木格栅
9.4.1每座平台均应设有独立的应急电源,应急电源指在主电源供电发生故障的情况下, 配电板供电的电源。
配电板供电的电源。 9.4.2应急电源可为一台发电机或一组蓄电池。 9.4.3应急电源应在其处于冷机状态至0℃的温度能够随时启动。如果这样做不到,或者可能会遇到 更低的温度,则应考虑设置加热装置并保持加热商业标准,以保证可以随时启动。 9.4.4应急配电板应尽可能靠近应急电源安装,并符合下列要求: 则应急配由板最好与应急发电机安装在同一处所,
a)若应急电源为发电机, 则应急配电板最好与应急发电机安装在同一处所; b)作为应急电源或临时应急电源的蓄电池组不得与应急配电板安装在同一处所内;
9.5.1若平台上的设备需由岸电或其他外来电源供电,则应在平台上便于连接来自外部电源软电缆的 适当地方,设置符合要求的外来电源配电箱。在外来电源配电箱与主配电板间应以固定敷设并具有足够 容量的电缆相连。 9.5.2在主配电板上应设有外来电源指示灯,以指示外来电源连接电缆已经通电。 9.5.3当外来电源为中性点接地的交流三相系统时,则须设有将平台结构与外来电源相连接的设施。
9.6.1配电系统,可采用下列配电系统: a) 直流双线绝缘系统; b) 交流单相双线绝缘系统: C 交流三相三线绝缘系统; d) 不通过平台钢结构做回路中点接地(包括直接、高阻及低阻接地)的三相四线系统。 9.6.2不得采用利用平台结构作回路的配电系统,但下列情况所流过平台结构的电流是允许的: a)外加电流型阴极保护系统:
9.6.1 配电系统,可采用下列配电系统
d)不通过平台钢结构做回路中点接地(包括直接、高阻及低阻接地)的三相四线系统。 2不得采用利用平台结构作回路的配电系统,但下列情况所流过平台结构的电流是允许的: a)外加电流型阴极保护系统:
b 有限和局部的接地系统,如果由此产生的任何电流并不直接流过任何危险区; c 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循环电流不超过30mA的绝缘电阻监测设备; d 本质安全型电路; e 供电、控制和仪表电路,如因技术上或安全上原因不能使用不接地的系统,且在正常和故障 情况下可能产生的钢结构电流不超过5A; 相间电压为1000V及以上的交流配电系统,如果由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电流不直接流过任何危 险处所。 6.3 交流配电系统的标准频率为50Hz或60Hz。 6.4对交流三线系统,应在最后分路上将用电设备加以组合,以便在正常情况下,使各相负载在分 电板、区配电板以及主配电板处尽可能平衡在其各自额定负载的15%以内。 6.5主重要设备应直接由主配电板或应急配电板(要求应急电源供电者)供电,但如其获得完全选 性保护则可例外。
9.6.7无线电设备分配电板和需由应急电源供电的航行设备分配电板电气设备标准规范范本,均应由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 设独立馈电线供电,并应在每一分配电板上设有主电源与应急电源之间的转换器具。这一转换一般应能 自动进行。无线电分配电板的供电发生任何故障,应能发出视觉和听觉报警信号。
9.7.1电气装置中应设置合适的保护电器,以能在发生包括短路在内的意外过电流故障时对其进行保 护。各保护电器的性能及其布置应能提供完善的自动保护,以保证在某处发生故障的情况下,通过保护 电器的选择性作用确保无故障重要设备电路的供电连续性,消除故障的影响,以尽可能减少对系统的损 害和发生火灾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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