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533-2021 采煤沉陷区治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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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533-2021 采煤沉陷区治理技术规范
4.4.2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宜从生物丰度、植被覆盖度、土地胁迫、水网密度、污染负荷、环境限制等指标对沉陷区生态环 现状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可按HI192的规定执行
4.4.3土地适宜性评价
根据沉陷区土地损毁程度分析和预测结果,依据沉陷区基本概况调查结果,划分若干治理单元 确定各单元土地用途装修设计教程,开展土地适宜性评价。评价方法按TD/T1031.1的规定执行。
1.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开展沉陷! ,依据“宜山则山,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田则田”原则选择治理模式,逐步构建采煤沉陷区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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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草生命共同体。 5.1.2按“整体生态功能恢复”和“景观相似性”原则,同时结合区域自然文化遗存和区域人文资源特 点,构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生态景观。 5.1.3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依据沉陷区治理单元的范围、空间分布密集度、地质环境条件和当地 环境规划、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和经济成本,合理确定综合治理单元。 5.1.4依据地貌单元的一致性和治理模式与工程技术的类似性,按照TD/T1036土地复垦类型区划 分,每个治理单元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鼓励多种治理模式相结合。沉陷区治理模式类型参见附录B。
5.2.1农林草修复模式
适宜耕地、林地和草地的非积水沉陷区, 宜优先考虑农林草治理模式的农业种植、林业和牧草业 采用必要的回填充填和地面平整的地表整形技术
5.2.2渔业(养殖业)和水库模式
适宜形成封闭水域的常年积水沉陷区,宜发展渔业(养殖业)和建设水库作为蓄水调 的挖深垫浅和疏排法的地表整形技术
5.2.3城镇建设模式
5.2.4景观生态建设模式
6.1.1应根据治理模式和修复单元地表地形和微地形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地表修整措施。 6.1.2开展适度地表整形,避免造成环境二次破坏,用于林地和草地的沉陷区不宜开展大面积修整,宜 采取补种措施,或对局部进行修整。 6.1.3就地取材和经济性的原则,使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有机结合,形成自然和谐的景观效果和生态 效益。 6.1.4地表整形后应进行土地质量评价,评价指标包括地形、土壤质量、生产力水平和配套设施等,质
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时: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中风险筛选值的标准要求
6.2.1适用于永久性裂缝或较深的沉陷区,沉陷地标高距离可利用高程较大时,宜采用充填法,并用机 戒压实和整平,直至达到设计高程,再覆表土,潜水位高的地区应修建截排水沟。 6.2.2应按照剥离表土,充填、压实,覆土的先后顺序进行构筑,表土充足时可在充填层中间填充一段 心土层,覆土的有效土层厚度宜满足TD/T1036的规定。 6.2.3表土剥离前,应开展沉陷区土壤调查、评价工作。调查和评价内容见4.2和4.4。 5.2.4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到指定的区域,采用覆盖措施,四周布设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流失。 5.2.5充填材料可选择煤研石、废石、河泥、粉煤灰、炉渣和土壤等煤矿固体废物,充填时应考虑各种充 填材料粒径组合,沉陷区充填时应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6.2.6永久性裂缝的充填技术具体要求如下
宽度较小(一般小于10cm)的裂缝,一般未贯穿土层,应就地取小粒沙石和(或)表土填补裂 缝,实平整,宜采用人工整治的方法; 宽度较大(一般大于10cm)的裂缝,先用粗研石或砾石填堵孔隙,其次用次粗砾,最后用砂、土 填堵,表层填土逐层夯实,直至达到设计高程,宜采用机械充填和人工充填相结合方式; 裂缝分布密度较大的区域,可在整个区域内剥离表土并挖深至设计标高,再统一充填并铺垫 表土填补逐层实,直至达到设计高程,宜采用机械充填和人工充填相结合方式
5.3.1适用于中低潜水位的非充填沉陷区域或高潜水位的充填沉陷区域,且地面高差不大的田块,削 高垫低,逐步达到平整。 6.3.2对非积水而起伏不平的沉陷地,应通过地表平整法进行挖补平整,保证整个沉陷区海拔标高基 本一致。 6.3.3基本不积水或干旱地带形成丘陵地貌,先对局部沉陷地进行土地平整后,根据有效土层厚度和 修复方向,确定是否需要添加表土。 6.3.4平整后的地面坡度和平整度应符合TD/T1036的标准要求,用于耕地的田块,地表整形可按 TD/T1033的相关要求执行。 5.3.5水平地或台地,采用穴状整地;坡面沿等高线带状整地;地形破碎、土层较薄的,采用穴状或鱼鳞 坑整地
6.4.1积水较深的沉陷区域,挖深取土充填到沉陷较浅无积水区域直至达到设计高程。适用于沉陷较 深,有积水的高、中潜水位的季节性积水沉陷区和常年积水沉陷区。 6.4.2依据当地条件,因地制宜,季节性积水地带可综合实施“挖深垫浅”和“疏排法”等措施,常年积水 也带可综合实施“挖深垫浅”和“回填充填”等措施。挖深区域保留水面,集中开挖水库、蓄水池、鱼塘或 人工湖等,若位于城镇附近,可治理为人工水域、人工湿地和公园,“垫浅”后场地可改造为水平梯田或水 田等,塘边坡地栽树种草。 6.4.3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区域(地下水位<2m),可在1.5m~3.0m之间的沉陷区内进行挖深垫浅。 地下水位埋藏较深的区域(地下水位>2m),可在2.0m~4.0m之间进行挖深垫浅,其挖深和垫浅原则 上不应超过2m。 6.4.4治理成渔业(养殖业)用途的积水沉陷区,池塘的水深、水源应达到当地养殖一种或多种水产品 的要求,水质符合NY5051的标准要求;治理成景观、娱乐用水域的水质,应按照GB3838中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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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类、V类水域功能水域水质标准执行
5.5.1开采沉陷积水区通过强排或自排的方式,将水引人到附近的河流、湖泊。适用于地表沉陷不天 通过正常的排水设施可排出季节性积水,且通过地表修整措施能够达到土地恢复利用的地块。 6.5.2疏排系统宜包括排水沟和蓄水设施、排水区外的承泄区和排水枢纽等部分。排出的积水必须满 足承泄区受纳水体对水质的要求,必要时加临时处理池进行达标处理。疏排法应设有防洪、除涝和降渍 等辅助工程。 6.5.3与“挖深垫浅法”综合使用可集中成片开挖成塘田相隔的基塘系统;与“地表平整”综合使用有利 于水土保持
7.1.1现场勘查采集分析的土壤样品未满足TD/T1036规定质量标准的田块,应进行土壤改良和培 肥。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生态环境保护,防止造成对水土的污染。 7.1.2对于耕作层土壤紧实或坚硬、不利于生物生存的沉陷区,可通过深耕土壤、疏松土壤基质、增大 土壤孔隙率、提高土壤肥力等措施改善土壤环境条件, 7.1.3土壤改良与培肥应明确原材料种类、用量、施用方法和改良效果,避免过量施用
7.2土壤改良和培肥方法
7.2.1化学改良措施可依据土壤立地条件和土壤理化性质确定改良措施: 干旱地区或保水不良的沉陷区,可使用保水剂,保水剂宜满足NY/T886的有关规定: 肥力低的土壤可以施用农家肥或商用有机肥,有机肥的技术指标应按NY525的规定执行; 酸性土壤可采用施用石灰或土壤调理剂等措施;碱性土壤可施加石膏、硫磺或硫酸铁等措施。 7.2.2选择肥料宜就近选择成本较低的肥料,采用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的原则。施用肥料时可添加 微生物肥料改善土壤微环境
7.2.1化学改良措施可依据土壤立地条件和土壤理化性质确定改良措施: 一干旱地区或保水不良的沉陷区,可使用保水剂,保水剂宜满足NY/T886的有关规定: 肥力低的土壤可以施用农家肥或商用有机肥,有机肥的技术指标应按NY525的规定执行; 酸性土壤可采用施用石灰或土壤调理剂等措施;碱性土壤可施加石膏、硫磺或硫酸铁等措施。 7.2.2选择肥料宜就近选择成本较低的肥料,采用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的原则。施用肥料时可添加 微生物肥料改善士境微环境
8.1.1保护优先,尊重原有地形地貌、空间格局和景观地貌,不应过度修复。 8.1.2应以植被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方式,最大程度发挥自然恢复的潜力。 8.1.3优先利用本地生植物资源,慎重引人外来物种,需要引进外来物种时,宜经论证不会造成外来物 种人侵的风险 8.1.4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气候条件、地质条件,分别选用不同的植物品种和植物配置方式、栽种管护 技术
8.1.1保护优先,尊重原有地形地貌、空间格局和景观地貌,不应过度修复。 8.1.2应以植被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方式,最大程度发挥自然恢复的潜力。 8.1.3优先利用本地生植物资源,慎重引人外来物种,需要引进外来物种时,宜经论证不会造成外来物 种人侵的风险 8.1.4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气候条件、地质条件,分别选用不同的植物品种和植物配置方式、栽种管护 技术。
修复植物物种选择应以沉陷区所在地气候环境适应性为前提,并遵循如下原则: 树种选择抗干旱、抗风、抗寒、耐沙压、耐薄的树种;同时,优选能改良土壤,有效提供燃料、 料、木料、肥料,耐平茬、热能高、耐啃食、适性好的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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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生长快、生物量大的养灌草植物以及具有固氮能力的物种; 尽量选择沉陷区原生优势植物或乡土树种和先锋植物种,乡土树种可选用品种优良、植株健 壮、侧根多、根系发达的苗木; 平地宜选择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物种;坡面宜选择根系发达、生长快的本地生 植物,
8.3.1选择适合植树季节种植乔、灌木,植苗时宜带土移植,淋浇定根水,根据土壤肥力情况,合理 施肥。 3.3.2树木栽植方法及栽植要求应按GB/T15776和GB/T18337.3的规定执行。 8.3.3退化草地和人工种植草地的栽植方法和栽植要求应按GB/T37067和NY/T1342的规定执行。 3.3.4造林初植密度一般可以3年~5年内达到郁闭、幼树生长良好为衡量标准。其合理密度则应根 据立地条件、树种生物特性和利用的经济价值等的不同来确定
3.4.1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位特征,合理选配植物种类,乔木、灌木、草本植物合理配置,避免种间直接 竞争,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种群稳定的复层群落结构。 3.4.2平地应以营造生态经济林或农田防护林为主;坡面应以乔灌草结合的水土保持林为主。 3.4.3以改善景观和生态涵养为目的的植被恢复,可适当调整营造景观林、景观绿地和经济林的比例。 .4.4在保持水库涵养林的背景下,建设水库景观系统,包括生态浮岛、水岸涵养林、驳岸景观带。在 沉陷区汇水区域,建设驳岸湖滨景观带
8.5.1治理为林地和草地并已种植苗木、草类的区域,管护人员应进行抚育护理,包括补植、修枝、施 肥、间伐、病虫害防治、防火,以及防止人畜践踏、毁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修复等。 3.5.2林地管护及时制止和报告偷砍、滥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现象;负责林地防火 巡查、预防和及时报告火情、火灾;发现和报告病虫害。 3.5.3草地植被保护及管理包括草的田间管理、刘割利用、种籽采收、合理放牧利用等 8.5.4植被恢复后的3年~5年内应进 未成林管护,具体要求如下
未成林管护工程管理办法应按照GB/T15776的规定执行; 未成林抚育应按照GB/T15776的规定执行; 有害生物防治应按照GB/T15776的规定执行; 植被恢复的前三年,每年应对树木幼苗进行施肥
同GB51287的相关规定
9.2.1灌溉和排水工程应按照GB50288的要求以及当地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执行。 9.2.2灌溉水源宜优先采用经处理后符合灌溉要求水质的矿井水或矿区中水。 9.2.3复垦为农田的田块,道路工程和灌溉与排水工程应按照TD/T1033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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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灌溉和排水布置应结合土地用途、气候条件、地形、土壤、气象、水源等确定。灌溉方式应根据 源、地形、植被和经济等条件确定,优先选用喷灌、微喷灌、滴灌或其他组合系统。 5治理为耕地时,灌溉水质必须满足GB5084的标准;治理为林地和草地时,灌溉水质应符 T18920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9.2.4灌溉和排水布置应结合土地用途、气候条件、地形、土壤、气象、水源等确定。灌溉方式应根据灌 溉水源、地形、植被和经济等条件确定,优先选用喷灌、微喷灌、滴灌或其他组合系统。 9.2.5治理为耕地时,灌溉水质必须满足GB5084的标准;治理为林地和草地时,灌溉水质应符合 GB/T18920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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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采煤沉陷区基本概况调查 采煤沉陷区治理资料收集信息表见表A.1,现场勘查信息表见表A.2。
表A.1采煤沉陷区治理资料收集信息表
表A.2采煤沉陷区治理现场踏勘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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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钉标准沉陷区治理模式类型见表B.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采煤沉陷区治理模式
表B.1沉陷区治理模式类型表
表B.1沉陷区治理模式类型表(续)
表中类型区、范围、生物气候带特征、土资源、水资源引自TD/T 0362013的附录B 依据当地地质条件和城镇建设规划工业标准,沉陷区治理可用于城镇建设用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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