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528-2021 煤矿老空区普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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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钻孔布设在地球物理探测工作圈定的疑似老空区。钻探工程量定额总体依据调查区面积大 小、老空区数量、疑似积水区数量而定。钻孔深度需根据实际老空区深度确定。基本工程量定额见
表2地面调查主要技术定额
表3地球物探探测主要技术定额
暖通空调管理表4钻探查证工程量表
4.6.1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NB/T 10528—2021
a)资料收集:充分收集普查区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地质环境背景、煤炭资源勘查开发、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开采矿井等方面的资料: b)综合分析:对收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制定野外工作计划; c)野外踏勘:进行野外踏勘和走访调查; d)编写实施方案.在综合分析和野外踏勘的基础上,编写实施方案
资料收集:充分收集普查区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地质环境背景、煤炭资源勘查开发、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开采矿井等方面的资料; b)综合分析:对收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制定野外工作计划; )野外踏勘:进行野外踏勘和走访调查; d)编写实施方案:在综合分析和野外踏勘的基础上,编写实施方案
普查区进行两期以上遥感解译,初步圈定重点普
4.6.3地面调查与测绘
进行老空区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4.6.4地球物理探测
多种地球物理勘探方法组合,圈定疑似老空区和老
对圈定的疑似老空区和老空积水区进行钻探验证。
对于圈定的老空区积水量进行计算,进行老空水水质评价,分析充水来源、充水道 开采的危险性
科,综合分析,绘制图件,编写煤炭老空区普查成果
NB/T10528—2021
表5成图比例尺与遥感图像空间分辨率
5.2老空区地表特征解译标志
5.2.1塌陷坑的遥感解译标志
色调呈深色调夹浅色调,影像特征为指纹状或带状斑状,形状似圆形或椭圆形碟状洼地, 不均匀。
5.2.2地裂缝的遥感解译标志
色调深浅不一,影像特征呈线状或条带状,形状似直线状陡坎或线状低凹地形。植被分布不均 出现垭口,平地常有陡坎
5.2.3老空区解译间接标志
5.2.3.1道路污染和改线是从遥感影像上识别塌陷区的重要间接标志。 5.2.3.2居民点密度的降低是塌陷区识别的一个间接标志。 5.2.3.3地表水系改变、植被和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等也可以作为识别塌陷地的间接标志。
应提交成果如下: a) 老空区遥感解译成果报告; 老空区遥感解译成果图; c)老空区原始遥感影像资料。
应提交成果如下: 老空区遥感解译成果报告; 老空区遥感解译成果图; c)老空区原始遥感影像资料
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初步确定老空区范围,分析老空区充水条件,为探查工程布置和技术方 法选择提供依据
6.2.1地面调查顺序为走访调查、现场调查。 6.2.2老空区的调查应以收集资料、调查访问为主。调查内容包括历史资料、以往老空区危害、老空区 地面沉降监测资料、正在进行的采掘活动。 6.2.3现场踏勘路线应控制老空区对地面、人文生态环境、地层破坏影响范围。 6.2.4开采历史及塌陷情况调查应以自老空区形成以来为起始;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及历史突水情况 应重点对近五年情况进行调查。 5.2.5应对普查区地面裂缝、建筑物裂隙走向、倾向、地面塌陷程度进行详细调查。 6.2.6点坐标及高程要采用国家坐标系(2000坐标系)进行实测,参见MT/T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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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矿区历史上形成的地质、水文地质、地球物理勘探、矿井、核实、闭坑报告。 6.3.1.3矿产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采区平面布置图、开采规划图、矿区充水性图以及相关的 文字资料。 6.3.1.4原开采矿井的历年产量报表、开采工艺资料。 6.3.1.5普查区的覆岩破坏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资料。 5.3.1.6普查区已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测与检测资料
0.3.1.1普省区开 6.3.1.2矿区历史上形成的地质、水文地质、地球物理勘探、矿井、核实、闭坑报告。 6.3.1.3矿产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采区平面布置图、开采规划图、矿区充水性图以及相关的 文字资料。 6.3.1.4原开采矿井的历年产量报表、开采工艺资料。 6.3.1.5普查区的覆岩破坏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资料。 6.3.1.6普查区已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测与检测资料
6.3.2.1煤层的分布、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和上覆岩层的岩性、地质构造等。 6.3.2.2煤层的采高,开采范围、时间、方法、老空区的塌落、密实程度、空隙和积水等。 6.3.2.3矿井的井巷分布、断面尺寸、空间形态及相应的地表对应位置,顶板管理方法、顶板支护方式, 顶板跨落情况(跨落带、导水裂缝带高度和落物充填情况)。 6.3.2.4老空区积水赋存、分布及其变化幅度、水质和补给情况,各矿井充水条件、涌水量情况,老空区 附近的抽水和排水情况及其对老空区稳定性的影响。 6.3.2.5矿井突水、冒顶和有害气体类型、分布特征和危害程度等灾害性事故情况。 6.3.2.6地表变形特征及分布,包括地表陷坑、地面沉陷、台阶、地裂缝的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方 向及其与地质构造、开采边界、 方向等的关系
6.3.2.1煤层的分布、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和上覆岩层的岩性、地质构造等 6.3.2.2煤层的采高,开采范围、时间、方法、老空区的塌落、密实程度、空隙和积水等。 6.3.2.3矿井的井巷分布、断面尺寸、空间形态及相应的地表对应位置,顶板管理方法、顶板支护方式 负板跨落情况(跨落带、导水裂缝带高度和跨落物充填情况), 6.3.2.4老空区积水赋存、分布及其变化幅度、水质和补给情况,各矿井充水条件、涌水量情况,老空区 附近的抽水和排水情况及其对老空区稳定性的影响。 6.3.2.5矿井突水、冒顶和有害气体类型、分布特征和危害程度等灾害性事故情况。 6.3.2.6地表变形特征及分布,包括地表陷坑、地面沉陷、台阶、地裂缝的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方 可及其与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方向等的关系
6.3.3水文地质条件
5.3.3.1工作区的气象条件及其对地下水动态的影响。 5.3.3.2 工作区附近的河流、渠道、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的相对位置、水位、流量等水文情况。 .3.3.3 工作区井泉位置、标高、深度、出水层位、水位、涌水量、水质、水温、气体溢出情况。 5.3.3.4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及径流 条件。 5.3.3.5工作区开采煤层的充水水源、充水通道、充水强度、充水方式,跨落带、断裂带、弯曲带的富水性 及其与含水层的关系。 5.3.3.6矿井生产期间井巷出水层位、涌水量,水害及防治情况,地下水的水质、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 程度和腐饨性
地面调查与测绘需提交以下成果: a)老空区调查与测绘成果报告; b)老空区地表形变特征及小窑分布图; c)调查测绘实际材料图; d)调查测绘原始资料(记录卡片、野外记录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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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地面电法勘探、地震勘探、放射性勘探、高精度重力勘探、井间层析成像(以下简称CT法)等 理探测方法,查明老空区空间分布,圈定跨落带、导水裂缝带大致分布范围及其埋深,确定老空区 围。
7.2.1在基本掌握工作区地形、地层、岩性、构造、矿层分布及其开采方式和开采状况的前提下,根据探 则对象的埋深、规模及其与周围介质的物性差异,选择符合普查设计要求的地球物理方法(参见附录A 中A.1)。 7.2.2通过工作区内已知地段的方法有效性试验,证明其所选方法有效并确定最佳施工参数。 7.2.3优先选择在以往的同类探测中经过证实的有效成熟方法或经钻孔验证其探测效果可靠的新 技术。 7.2.4针对实际地形、地层、老空区特征情况,一般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地球物理探测方法组成综 合探测模式,其方法的选用参考A,2。 7.2.5探测精度依据老空区或老空区积水的规模及其分布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1:5000 探测范围的相对误差应小于或等于30%,参见DZ/T0153。 7.2.6地球物理测线布置范围应天于设定的探测范围,一般要求测线为直线形式,覆盖全区,测量剖面 尽量通过已知钻孔、老空区或采空塌陷区。 7.2.7测线尽量避开地形起伏、地面建筑物和干扰源(振动噪声,电磁干扰)影响区域。 7.2.8测线方向与探测老空区或巷道走向应垂直,根据所掌握的工作区内的老空区分布布线,测线间 距要以达到控制探测老空区的分布精度要求为准,至少要有2条~3条物探测线穿过老空区异常分布 区,异常区测线上至少有3个~5个以上探测目标体的异常测点,地质条件复杂时还应适当加密。 7.2.9地球物理探测资料的数据处理不得使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数据,处理软件应使用经实践 检验证明有效的软件。在资料解释中,不同类型采空区的地球物理异常判别特征可参照附录B。 7.2.10地球物理探测方法应与现场地面调查、遥感解译和钻探方法相结合,采用由已知到未知的工作 方式。 7.2.11每种地球物理探测方法的野外重复检查工作量不小于总工作量的5%,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 时,检查工作量应增至总工作量的20%, 设计要求,应重新探测
7.3.1.1电法勘探适用于老空区探测,查明其跨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埋深、分布形态及边界,依据其电 异常分布特征,或结合其他地球物理探测方法可判断老空区积水或充填情况。 7.3.1.2电法勘探适用于地下巷道探测,在巷道的深径比大于或等于1/5时,能查明其埋深、分布形态 及边界,依据其电异常分布差异,或结合其他地球物理方法可判断其积水情况,一般情况下,可初步查明 其平面分布位置与大致理深。其探测相对误差小于或等于土20%。 7.3.1.3地势平坦、接地条件较好、场地环境等可满足观测仪器设备布设范围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探地 雷达技术、高密度电阻率法、电测深法(电阻率和激发极化)、直流电剖面法;对于接地条件不好或中深部 老空区宜选择甚低频电磁法、瞬变电磁法、音频大地电磁法、可控源大地电磁法等
7.3.1.1电法勘探适用于老空区探测,查明其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埋深、分布形态及边界,依据其电 异常分布特征,或结合其他地球物理探测方法可判断老空区积水或充填情况, 7.3.1.2电法勘探适用于地下巷道探测,在巷道的深径比大于或等于1/5时,能查明其埋深、分布形态 及边界,依据其电异常分布差异,或结合其他地球物理方法可判断其积水情况,一般情况下,可初步查明 其平面分布位置与大致埋深。其探测相对误差小于或等于士20%。 7.3.1.3地势平坦、接地条件较好、场地环境等可满足观测仪器设备布设范围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探地 雷达技术、高密度电阻率法、电测深法(电阻率和激发极化)、直流电剖面法;对于接地条件不好或中深部 老空区宜选择甚低频电磁法、瞬变电磁法、音频大地电磁法、可控源大地电磁法等
7.3.1.4存在明显电磁十扰的工作区要优先选用传导类电法 7.3.1.5对于老空区的含水性探测应优先采用核磁共振法或激发极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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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1埋深小于50m的老空区地面电法测点点距不宜大于10m,埋深50m~200m的老空区点距 应以20m为宜,埋深大于200m的老空区一般采用40m点距,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局部异常地段进行 加密控制,按照MT/T898执行。 7.3.2.2老空区埋深中、浅区域,一般采用探地雷达或瞬变电磁法进行扫面控制,利用高密度电法或电 则深剖面法对扫面电异常解释的老空区边界进行佐证性探测,其佐证剖面应布置在老空区的主要分布 区域或复杂分布地段。探测深部老空区主要采用音频天地电磁法、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瞬变电磁法 等,必要时可布置若十条电测深剖面。 7.3.2.3地表高压线、建筑物影响区域,采用多极距直流电阻率剖面法对瞬变电磁法进行补充探测。 7.3.2.4通过建筑物、道路、高压电线和其他障碍区域时,电磁法测线可进行适当偏移,但电磁法的线框 偏移误差不宜大于10%。直流电法测线偏移时,供电极距应进行相应同等偏移。 7.3.2.5直流电法可根据河谷、山谷、山脊等实际情况布设测线,
7.3.3.1选择工作区内典型已知地段进行方法有效性试验,对其地电异常特征进行研究,分析其探测效 果和精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在试验前对测区自然电场、电磁噪声水平进行调查。 7.3.3.2试验剖面选择1条~3条,点距以5m~20m为宜, 7.3.3.3高密度电法试验极距不得大于设计最小水平分辨尺度的1/3,最小隔离系数为1,最大隔离系 数不得使其勘探深度小于设计探测深度的1.5倍,依据其试验结果确定实际布极间距和隔离系数区间。 7.3.3.4对于理深小于200m的老空区,直流电剖面法应采用2个~3个供电极距进行试验;对于埋 深≥200m的老空区,直流电剖面法应采用3个~4个供电极距进行试验。 7.3.3.5对于埋深小于200m的老空区,瞬变电磁试验线框天小应以40m~80m为间隔变化,选择3 个以上发射频率进行试验;试验线跨过已知老空区和正常地层,采用两组参数进行试验。对于理深天于 或等于200m的老空区,瞬变电磁试验线框大小应以80m~100m为间隔变化,仍选择3个以上发射 预率进行试验;试验剖面线应跨过已知老空区和正常地层,采用两组参数进行试。 7.3.3.6音频大地电磁法或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除了进行仪器设备的校正外,要进行大于探测深度 1.5倍范围内的不同步长频点上的试验观测。 7.3.3.7对试验采集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和解译,选定最佳资料处理解释流程及相应软件
.3.4.1一般情况下,接照MT/T898开展野外地球物理探测工作。 .3.4.2野外观测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和编页,试验和参数测定工作应设专用记录本。原始记录内容和 格式符合相关规范。 .3.4.3测线通过老空区沉降地表裂隙时,应记录裂隙位置、走向、发育大小。测点进行偏移时,应对测 点坐标、高程进行实测。 .3.4.4野外观测数据应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储存,也可采用纸质书写记录方式;在发现异常时,应对异 常区位置进行记录、对异常点进行重复观测同时对上一个点进行回测
处理前应根据试验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选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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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2 处理前应具备下列基础资料: 野外原始记录本、野外原始记录电子文档; b) 测线、测点坐标; C) 测线、测点位置图(包括地层、构造和钻孔分布); d 已有的钻孔柱状及测井曲线; e 工作区地面塌陷变形及地形图 7.3.5.3 数据处理时要对初步处理结果进行分析,将获得的相关电性图件与已知资料对比,对解释异 常区,必要时进行补充探测。 7.3.5.4原始数据可靠,测点空间位置正确,处理方法选择适当,处理参数及流程选择合理,图件布局合 理、清晰、美观,有效异常显示突出 7.3.5.5反演计算结果既符合曲线拟合精度,又符合实际地质和老空区的分布规律
7.3.6地面电法数据解释
7.3.6.1解释基本原则
解释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a 结合所承担的地质任务,研究并掌握老空区及相关地层的相应电性标志特征; b 结合实际地质资料,采用正反演技术确定老空区及相关地层对应电性标志; C 在识别各种电性标志特征的基础上,进行老空区及相关地层电性标志特征的对比; d)对浅、中、深层均应全面对比并分清主次,特别注意采空区的对比,确定点、线、面标志及其相关 标志,并分析各标志的纵、横向联系; e 依据定性、定量解释结果,结合区域地质规律、勘探区地质规律,划分老空区及相关煤层和地层 的综合解释标志; 综合分析老空区及相关煤层和地层的综合标志的空间展布规律,推断出工作区内构造、地层与 煤层形态和老空区及其积水区分布
7.3.6.2典型老空区电异常特征
7.3.6.2.1小案电异常特征
小窑一般表现小范围、不规则的、零乱断续的高阻异常,老空区充水的情况下则出现局部的低阻 相间异常
7.3.6.2.2大型老空区电异常特征
对于无水老空区,变形带、裂缝带和落带的岩层,分别对应于盖层下凹异常、弱低阻异常和高阻异 常,只有裂缝带对应于高激电异常反映;对于充水老空区其上述三带分别对应于盖层下凹异常、弱低阻 异常和低阻异常;对应于自上而下激电异常增高的趋势,电磁异常在其水体内消失,核磁共振异常与水 本有直接对应关系
7.3.6.2.3特殊情况老空区电异常特征
老空区上覆地层冒落至煤层采空区,其上覆岩层异常在此出现中断下移,呈现相对低阻异常分布, 若采空积水则为明显低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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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1地震勘探适用于探测老空区的分布边界,大致划分出其跨落带和裂缝带的分布形态,查明地下 巷道分布位置,配合电法勘探推测其积水程度。 7.4.1.2地势相对平坦,地下岩层界面相对分布稳定,场地环境满足观测仪器设备布设范围需要,能获 取有效地震波信号
7.4.1.3折射波法还应满足下列条件,参照DZ/T0300: a)被探测界面的下层波速应大于上覆地层的波速;或局部虽然有低速层,但检波器排列范围内能 够接收到返回地面的折射波; b)被探测界面应相对稳定并应有延续性。 7.4.1.4反射波法和地震映像法还应满足被探测采空区、标志层厚度不宜小于有效波长的1/4,多层采 空区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倍煤层厚度 7.4.1.5面波法和微振法适用于存在明显环境震动噪声干扰的工区和点测方式
7.4.2.1应优先选择地震映像法、二维地震折射波法,其次选用地震折射波法、面波法和微动法,对需要 精准查明分布复杂的老空区选用三维地震反射波法
7.4.2.2测线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线应呈直线布置,当受场地条件限制时,可平移测线,对于二维地震勘探要保持每条测线上 的激发和接收沿该线分布,也可布置成非纵测线,同时应考虑旁侧、界面倾角和速度变化的 影响; b)地形坡度大于15°时,应实测激发点和检波点的位置及高程,并沿排列方向测绘地形剖面; c)地震映像法、二维地震反射法和地震折射法应布置测线间的联络测线 .4.2.3地震勘探野外工作的观测系统类型选定和测量参数的设置,应在工作区内已知地层和老空区 分布地段通过现场试验方式确定并有相应的试验记录。 4.2.4同一工作区地震仪器设备、观测系统和测量参数应相同,观测点距或道间距不天于探测目标体 水平尺度的1/3,展开排列的最大炮检距应为目的层深度的1.0倍~2.0倍
1.3.1应选择工作区内典型已知地段进行方法有效性试验,对其地震异常特征进行研究,分析其 果和精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7.4.3.2场地环境噪声调查
在工区内的典型地震地质条 系统的排列方式布置接收系统,利用地震仪的
7.4.3.3表层速度调查
为获取表层速度分布,初步了解折射波盲区范围及地下岩性界面的倾斜程度,开展大于表层深度 4倍的排列长度的零偏移相遇折射波法试验
排列参数选择(选排)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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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排列长度的41 偏移距激发,仪器工作因素的选择应以尽可能接收到来自设计探测深度内的各种波的信息为原则。实 际试验中可采取固定排列,通过改变震源偏移距的方式获取多个不同偏移距的记录剖面。利用该选排 试验结果作为地震探测最佳(时间、空间)窗口选择的依据
7.4.4.1原则上参照DZ/Z0300开展野外工作。 7.4.4.2观测记录长度或最低频点应满足探测深度的1.5倍,每道样点不应少于1024个。 7.4.4.3每日野外开工、收工时,应对仪器工作状态,电源、导线进行漏电检查,记录场地干扰调查;操作 员认真做好每一点的班报观测记录(观测系统,震源位置及接收点线号,道间距值,记录长度,记录文件 名,地形,岩性,干扰情况),每天做好室内验收和资料归档并填写验收与归档登记卡。 7.4.4.4同一记录中相邻道或10%以上道为坏道,或抽检重复观测大于或等于总测线长度的5%,复 则的波速均方相对误差超过士15.0%,界面深度相对误差大于10.0%的资料为不合格观测数据,不得作 为原始记录资料,应重新测量
7.4.5.1地震探测资料应采用专业软件进行处理和反演解释,主要处理内容包括数字滤波、速度谱分 析、反褶积,处理和解释结果应采用二维或三维图件表示。 7.4.5.2折射波法应进行初始时刻的拾取,反射波法应进行静、动校正,对于多次覆盖反射波资料还应 抽道,并进行共深度点(CDP)叠加,微震法应进行相关分析,面波法应进行频率~波数(f~k)变换并拾 取波速频散曲线
.4.6.1折射波法的资料解释应根据地球物理条件、方法特点和精度选择折射波解释计算方法;横向突 变低速异常,结合原始记录上有无伴随振幅衰减、波形变化等现象一般为采空区反映。 7.4.6.2面波法和微动法资料推断解释应以钻孔或物性资料为依据,速度频散曲线的“之”字形拐点和 曲率变化异常往往属采空区反映,其反演低速带则对应于采空区分布位置。 7.4.6.3地震映像法和地震反射波法利用波组分布异常特征推断采空区及其充水程度,即:变形带对应 同相轴向下弯曲分布;裂缝带对应同相轴突变,强度变弱,频率变低;垮落带对应相轴消失或分叉。对于 黄向范围较小的采空区和巷道则呈现上凸绕弧分布,其下方分布低频波异常。采空区如充水,往往呈现 多次反射波异常。 7.4.6.4处理和反演工作应结合已知矿区勘查报告、开采进度图、现场地面塌陷调查和物性资料进行老 空区分布的定性与定量推断解释,绘制出地震探测成果图
7.5.1.1放射性勘探适用于圈定老空区及其裂缝带的分布位置,佐证其他地球物理方法对老空区探测 的推断结论。主要方法为常规法测氢和活性炭法测氢。 7.5.1.2工作区应有表土层,厚度宜大于1000mm。 7.5.1.3仅用于陆地非水域探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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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2放射性勘探的测线布置应避开扰动土、沼泽地、田和地下潜水面接近地表的地段,尽量与其 他地球物理方法的测线重合 7.5.2.3测点间距在工作比例尺平面图中应为0.5cm~2.0cm,一般实地为5m~10m,在异常区应加 密测点,至少有3个异常点分布在异常区内
7.5.3.1工区内选择横跨已知采空区边界或穿越已知小窑地段进行方法有效性试验,研究氢异常分布 特征,分析探测效果和精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7.5.3.2试验点距不应大于设计最小水平分辨目标尺度的1/4,同一条试验剖面上要求在不同日期重 复观测,将两次观测结果进行相关分析,证明方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对试验观测数据进行背景值和异 常下限分析 7.5.3.3开展常规法测氢的不同抽气次数试验,确定最佳抽气次数;进行活性炭法测氢的活性炭吸附器 不同埋置时间的试验,确定最佳埋置时间
.5.4.1天然放射性测量法的现场施工参照EJ/T605执行。 .5.4.2常规法测氢的现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取气深度一般为700mm~1000mm并应有防止气渗人的措施,一般抽气为6次~10次, 每点记录其点线号及其坐标,取气深度、观测时间和3次~4次观测均值;并对测点处的岩性 和地面沉降程度进行记录。 b 测试时间宜在8:00~18:00之间,且不应在雨天开展取样测量工作;若遇雨天,应雨后24h方 能工作。 .5.4.37 活性炭法测氢的现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盖有罩杯的活性炭吸附器埋深一般为400mm,并应有防止大气渗人的措施,埋置时间一般为 4d~6d,同一测区活性炭吸附器的埋置深度和埋置时间应相同; 野外记录相应测点号及其坐标、埋置日期、老空区沉降程度等内容; C 野外取回的活性炭样品应在10h之内测量完毕,并进行活性炭样品本底数测定,上述测量和 标定结果均应做好记录
7.5.4.1天然放射性测量法的现场施工参照EJ/T605执行。 7.5.4.2常规法测氢的现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取气深度一般为700mm~1000mm并应有防止大气渗人的措施,一般抽气为6次~10次。 每点记录其点线号及其坐标,取气深度、观测时间和3次~4次观测均值;并对测点处的岩性 和地面沉降程度进行记录。 b 测试时间宜在8:00~18:00之间,且不应在雨天开展取样测量工作;若遇雨天,应雨后24h方 能工作。 7.5.4.37 活性炭法测氢的现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盖有罩杯的活性炭吸附器埋深一般为400mm,并应有防止大气渗人的措施,埋置时间一般为 4d~6d,同一测区活性炭吸附器的埋置深度和埋置时间应相同; b) 野外记录相应测点号及其坐标、埋置日期、老空区沉降程度等内容; C 野外取回的活性炭样品应在10h之内测量完毕,并进行活性炭样品本底数测定,上述测量和 标定结果均应做好记录
5.1参照EJ/T605对测氢数据分别进行质量评价和数据处理。 5.2数据处理主要包括: 由实测仪器示值(计数率)计算相应点处的氢(活度)浓度。其中,活性炭法测氢还需将活性炭 样品的埋置时间归一化至30d,对野外收回活性炭样品超过10h后的测量结果进行伽马照射 量率衰减修正。 对剖面测量需绘制氢浓度或计数率部面图,对面积测量需绘制浓度或计数率等值线图。图 件比例尺一般不小于1:500。 C 利用数理统计的方法确定背景参数(背景值和标准差)。当测区内地质条件,景观条件和工作 方法影响其背景参数的确定时,应采取分区统计方式确定背景参数 d)一般以背景值的1.5倍~3.0倍定为氢异常下限,以此进行异常登记。同时依据背景参数进行 异常晕的划分与圈定
5.5.2数据处理主要包括: a 由实测仪器示值(计数率)计算相应点处的氢(活度)浓度。其中,活性炭法测氢还需将活性炭 样品的埋置时间归一化至30d,对野外收回活性炭样品超过10h后的测量结果进行伽马照射 量率衰减修正。 对部面测量需绘制氢浓度或计数率剖面图,对面积测量需绘制氢浓度或计数率等值线图。图 件比例尺一般不小于1:500。 C 利用数理统计的方法确定背景参数(背景值和标准差)。当测区内地质条件,景观条件和工作 方法影响其背景参数的确定时,应采取分区统计方式确定背景参数 d)一般以背景值的1.5倍~3.0倍定为氢异常下限,以此进行异常登记。同时依据背景参数进行 异常晕的划分与圈定
异常的分布规律和特征,分辨异常性质,排除假异
NB/T 105282021
7.5.6.2因观测条件变化引起观 后再进行解释, 7.5.6.3结合已知矿区勘查报告、开采进度图 调查、物性资料和试验结论,解释推断老空 区范围.通常依据异常最大值的二分之 老空区或小窑在地面的投影分布范围
7.6.1.1高精度重力勘探适用于规模较大的老空区探测,初步查明跨落带和裂缝带的大致分布范围,配 合其他地球物理方法探测其埋深、分布形态及边界, 7.6.1.2工作区无影响正常观测的震动。
小探测采空区部位可引起的异常的长度,点距的选择应使异常特征能在平面图或剖面图上反映出来,
7.6.3.1选择工作区内典型已知地段进行方法有效性试验,对重力异常特征进行研究,分析其探测效果 和精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7.6.3.2试验点距一般为设计点距的二分之一,异常变化较大处适当加密。 7.6.3.3试验剖面要求进行重复观测,以分析和评价观测精度和可靠性。 7.6.3.4进行近、中、远区地形改正试算,分析地形影响范围
7.6.4野外工作记录
NB/T10528202
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应量取高差,并进行架高改止 7.6.4.8高精度重力野外观测点位误差不大于0.1m,并记录或保存其点线号、坐标和高程、岩性、地貌 和干扰情况
高精度重力异常的解释采用专用二 反演拟合软件,充分利用已知地质、钻孔和 其反演约束,并对反演成果做出地质属性和老空区分布的解释,做出相应的解释成果图
7.7.1.1井间CT法可查明井间老空区的分布,多用于精确圈定巷道式老空区和古巷道分布范围,推断 其积水状况。主要方法为电磁波CT法和弹性波CT法。 7.7.1.2工作区段的两侧具有平行井孔,孔口间标高不宜相差太大。 Z乙13被探测的老采区或小案规模大小与成像单元应具有可比性
7.7.2.2依据探测老空区的特点、井壁质量、泥浆条件、井间距离和成像精度要求等条件选择成像方法。 7.7.2.3跨井观测方式既可采用一发一收方式,也可采用一发多收方式。一般情况下,接收和发射点距 相等,即:0.5m~5m。在井内完成一次完整的观测后,发射井和接收观测井应互换后实施第二次 测量。 7.7.2.4 对水平分辨要求较高的探测任务,应在井间的地表处补加激发点或观测点。 7.7.2.5深度标记间隔应与深度比例尺相适应,长度相对误差不宜大于2%。 7.7.2.6电阻率CT法钻井应为静充水条件下的裸眼井
7.7.3.1选择工作区内典型已知地段内的并孔进行方法有效性试验,对重建异常体特征进行研究,分析 探测效果和精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7.7.3.2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震源或供电强度在同一井间互为对测,以便筛选最佳发射强度。 7.7.3.3弹性波CT法采用不少于两种采样频率和记录长度进行试验,选择满足探测精度要求的最佳 记录参数。 7.7.3.4电磁波CT法采用两种以上的供电时间进行试验,选择满足观测数据信噪比要求的最佳观测 参数。 7.7.3.5开展场地噪声调查.评估观测数据的信噪比
7.7.3.1选择工作区内典型已知地段内的井孔进行方法有效性试验设计图纸,对重建异常体特征进行研究,分析 探测效果和精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7.7.3.2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震源或供电强度在同一井间互为对测,以便筛选最佳发射强度。 7.7.3.3弹性波CT法采用不少于两种采样频率和记录长度进行试验,选择满足探测精度要求的最佳 记录参数。 7.7.3.4电磁波CT法采用两种以上的供电时间进行试验,选择满足观测数据信噪比要求的最佳观测 参数。 7.7.3.5开展场地噪声调查.评估观测数据的信噪比
7.7.4.1投入观测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各观测道间一致性满足设计要求,应对井中:
NB/T10528—2021
绳进行抗拉和绝缘试验建筑常用表格,对刻度进行校对
.7.4.2弹性波CT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并下震源或地表震源的激发能量能保证在观测并产生足够的信号强度,各炮记录有效地震波 组信号连续可追踪,具有一定的信噪比; b) 并下检波器采用三分量接收,每一接收点处的三个分量记录均为合格记录; 检波器串移动时,至少有一个点的重复测量; 每对井间观测要求记录内容包括:收、发井号,井位坐标及井口高程,观测起止坐标位置,炮距 和接收道距,接收数据等。 .7.4.3 电磁波CT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所采用的工作频率和发射功率能使接收信号的信噪满足设计要求,重复观测信号稳定; b) 每对并间观测要求记录内容包括:收、发并号,并位坐标及并口高程,并间距,孔深及地层岩性 观测方式,工作频率,发射强度,收、发点距,收、发点位及接收数据等。
7.7.4.3电磁波CT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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