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555-2021 煤矿瓦斯蓄热式氧化炉预热矿井进风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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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煤矿风排瓦斯氧化预热矿井进风工艺路
5.3.1抽采瓦斯混配空气系统
5.3.1.1抽采泵站瓦斯汇集后应设置阻火泄爆装置,阻火泄爆装置应有自动保持内部设定液位的控制 措施。 5.3.1.2一次混配器应设置在抽采瓦斯泵站附近,宜采用文丘里引射器结构。根据抽采瓦斯的浓度高 低,分别选配防爆变频离心式风机、轴流式风机,且应有防止抽采瓦斯从空气进口外排的控制机构,其结 构见图1。一次混配后的瓦斯浓度应控制在3%以下。
5.3.1.5应设置二次混配器乳制品标准,其结构见图3。空气进气处应有过滤等效粒径大于1mm固体物和阻隔 雨水进人的措施。二次混配后的瓦斯浓度应控制在1.2%以下。
5.3.2抽采瓦斯混配风排瓦斯系统
图3二次混配器结构示意图
5.3.2.1当使用抽采瓦斯和风排瓦斯混配时,应有风排瓦斯收集和输送设施。风排瓦斯收集设施应能 在两个扩散塔之间切换。 5.3.2.2风排瓦斯收集方式应按NB/T51013的要求选择。 5.3.2.3收集设施对矿并主要通风机产生的阻力损失不应大于100Pa。 5.3.2.4风排瓦斯输送通道上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启闭动作时间不应大于5s。 5.3.2.5风排瓦斯收集和输送通道宜采用阻燃、抗静电非金属材料制造。使用金属材料制造时,应作 内外防腐处理,并满足抗静电要求。 5.3.2.6混配3%~30%的低浓度抽采瓦斯时,低浓度瓦斯输送安全保障设施设置应符合AQ1076、 AQ1078、AQ1079、AQ/T1104的要求;混配浓度高于30%或低于3%的抽采瓦斯时,抽采瓦斯输送 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5.3.2.7抽采瓦斯管路上应设置气控启闭阀,气控启闭阀由鼓风机或引风机后气体压力开启、通过其 内部阀组自重和机械弹簧力关闭抽采瓦斯通道
5.3.3.1瓦斯氧化炉应满足NB/T51012的要求。 5.3.3.2瓦斯氧化炉的启动宜采用柴油燃烧机。瓦斯氧化炉启动成功燃烧机停止运行后,应有冷却柴 油燃烧机烧嘴的措施。或者将燃烧机移开,并封堵瓦斯氧化炉上与柴油燃烧机烧嘴对应的孔口。 5.3.3.3换向阀换向动作时间不应大于2S。 5.3.3.4采用直接预热方式预热矿井进风时,瓦斯氧化炉应采用三床或多床的结构形式或其他技术措 施,以防止换向阀换向动作期间进入氧化炉内的未氧化的甲烷等有害气体排入热风中。 5.3.3.5瓦斯氧化炉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应符合GB/T15605的要求。 5.3.3.6瓦斯氧化炉结构设计应便于清理低温区蓄热体内的累积尘污。 5.3.3.7设计工况下瓦斯氧化炉内著热体和保温材料的使用维护期应大于2.4×10*h
5.3.4矿并进风预热系
5.3.4.1间接预热时满足下列要求
5.3.5.2监测其他气体浓度
5.3.5.3监测压力
监测压力时满足下列要求: a) 应在靠近瓦斯抽采站的瓦斯输送起始端设置抽采瓦斯压力测量点 b 应在瓦斯氧化炉前后分别设置气体压力测点; c)应在热水循环管道上设置压力测点; d)压力传感器精度不应低于1级。
5.3.5.4监测温度
瓦斯氧化炉每个蓄热室区域在气流 点,氧化至应设置不 个温度测点,烟气出口侧应设置温度测点。间接预热水循环系统应设置温度测点。矿并进风口
设置温度测点,测点距进风口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5.3.5.5监测瓦斯流量
应在进入瓦斯氧化炉前的管道上设置 量测量点,流量传感器精度不低于1级。
5.3. 5. 6监测液位
5.3.5.7仪表调校
使用维护说明书或《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定期对
5.3.6.9抽采瓦斯输送管道切断后,
6.1供电、电气和通信
6.2给水、排水和消防系统
6.2.1进风工程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GB50810的规定。
6.2.1进风工程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GB50810的规定。 6.2.2进风工程的消防设计应纳入场址的消防系统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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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的设计和消防栓的布置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6.2.4进风工程应配置灭火器,配置类型和数量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6.3防雷、防静电和接地
6.3.1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湿式放散装置和二次混配器处应按第一类防雷建筑设防。 6.3.2防静电设计应符合HG/T20675的规定。 6.3.3电力设备应具备短路保护和接地保护功能,接地电阻应小于4Q,接地系统设计应符合GB/T 50065的规定。
应进行管道系统吹扫和气压密封试验。抽采瓦斯和空气混配时,应启动鼓风机或引风机,试验快速 切断阀的动作和瓦斯浓度调节性能;抽采瓦斯和风排瓦斯混配时,应启动鼓风机或引风机,试验快速切 断阀、气控启闭阀的动作和瓦斯浓度调节性能;仅输送氧化风排瓦斯时,应启动鼓风机,试验风排瓦斯调 节阀门的动作。
7.3.2矿并进风预热系统调试
10 ml 内应无滴漏或漏风。采用直接预热方 YMDTE
7.3.3瓦斯氧化炉及监测与过程控制系统调试
按NB/T51012的规定及具体项目的调试大纲进行调试。
装修CAD图纸NB/T105552021
7.4.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方可验收。 7.4.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施工单位按附录D表D.1填写,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质量验 收应全部合格。其中,主控项目应至少包括4.3.2、5.1.1、5.2.1.3、5.2.2.3、5.2.3.3、5.3.1.2、 5.3.1.5、5.3.2.6、5.3.5.1、5.3.5.2、5.3.6.8。 7.4.3综合验收应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并连续运行72h以后,对工程的重要部分进行 抽样检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安装和监理单位按照验收标准验收,并按附录D表D.2填写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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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煤矿抽采瓦斯混配空气氧化预热矿井进风工艺路线
煤矿抽采瓦斯混配风排瓦斯氧化间接预热矿井进风工艺路线见图B.
煤矿抽采瓦斯混配风排瓦斯氧化间接预热矿井进风工艺路线见图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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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 瓦斯氧化炉预热矿井进风工程质量验收表
NB/T10555—2021D.2瓦斯氧化炉预热矿井进风工程质量综合验收表瓦斯氧化炉预热矿井进风工程质量综合验收表见表D.2。表D.2瓦斯氧化炉预热矿井进风工程质量综合验收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开/峻工日期项目经理/证号专业技术负责人/证号序号项目验收内容验收结论共分项,经查分项;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质量管理资料检查共项,经核查符合要求项共抽查项,经核查符合要求项;3功能抽查结果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项共抽查项能源标准,符合要求项;4观感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项综合验收结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验收单位(公章)(公章)(公章)(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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