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771-2021 清洁采暖炉具现场测试及评价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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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检查测试用户的炉具和燃料,测试期间 不准许混用 具或燃料。 3.2检查测试所用仪器设备,并应符合相关要求。
4.1在对数据处理分析时,应按照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 4.2使用热效率和污染物排放因子指标应与分级界值进行单样本统计检验。显著性水平取0.05 4.3在线测试数据的日有效数据率≥90%
见场调查邮政标准,填写调查问卷获取居民家庭和采暖炉
5.5.2调查的内容可包括被调查用户的经济及社会状况、烹饪习惯、传统采暖炉具和新型清洁炉具的 使用对比、燃料可获得性、取暖方式等。调查表参见附录A,
6.1燃料使用量和燃料分析
.1.1燃料使用量测试
6.1.1.1被测户需提前准备不少于3天正常使用的燃料量,并装入袋子中。 6.1.1.2在燃料使用量测试前,上门完成用户的调查,称量并记录燃料重量和种类。 6.1.1.3被测户在燃料使用量测试3天内,仅使用称重装好的燃料进行日常取暖和炊事。测试期间被 测户应和日常一样使用炉具。 6.1.1.4燃料使用量测试结束后,称量并记录剩余燃料量,
6.1.2.1根据燃料性质检测要求,每种燃料取一定量的样品,密封保存,带回实验室进行燃料分析。 6.1.2.2煤的全水分分析按照GB/T211的规定进行,生物质燃料的全水分分析按照GB/T28733的规 定进行。 6.1.2.3煤的元素分析按照GB/T31391的规定进行,生物质燃料的元素分析GB/T28732、GB/T28734 和GB/T30728的规定进行。 6.1.2.4煤的工业分析按照GB/T212的规定进行,生物质燃料的工业分析按照GB/T28731的规定进 行。 6.1.2.5 煤的发热量分析按照GB/T213的规定进行,生物质燃料的发热量分析按照GB/T30727的规 定进行。
6. 1.3采暖季燃料使用量计算
炉具采暖季燃料用量按公式(1)计算
6.2.1采暖炉具(含炊事采暖炉具)使用采暖
6.2.1.1调节炉具至正常采暖状态后,记录燃料层位置、燃烧状况,准备开始测试,测试时间应从上 午开始。 6.2.1.2 记录开始测试时间,测试期间每10min(△T)记录一次采暖循环进水温度ti、出水温度tei和 流量G; 6.2.1.3测试期间按照炉具的操作说明,添加已称重装好的袋中燃料。待测试时间达到24h左右,炉 具的燃料层位置、燃烧状况与测试开始时保持一致时,停止测试并记录结束时间。 6.2.1.4称量并记录使用热效率测试期间所用的燃料量Be。 6.2.1.5使用电器装置的采暖炉具需测量其耗电量。
6.2.1.6使用热效率测试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性能试验仪器设备性能参
采暖炉具使用热效率测试结果按公式(2)计算
6.2.2炊事烤火炉县使用采暖热效率
6.2.2炊事烤火炉具使用采暖热效率
3.2.2.1调节炉具至正常供热状态后,记录燃料层位置、燃烧状况和测试开始时间。待测试时间达到 24h左右,炉具内的燃料层位置及燃烧状况与测试开始时保持一致时,停止测试并记录结束时间。 6.2.2.2按照GB/T10180的规定,测定排烟热损失92、气体未完全燃烧热损失93、固体未完全燃烧 热损失q4。排烟温度的测试采样位置选择烟筒在室内的出口处附近。 6.2.2.3炊事烤火炉具使用热效率公式(3)计算。
6. 2. 3炊事功率
6.2.3.1炊事功率测试在热效率测试期间进行,炉膛内应有能维持1h以上稳定燃烧的燃料量。 6.2.3.2测试用蒸发锅直径为240mm时,初始锅水量为5kg;直径为280mm时,初始锅水量为7kg。 6.2.3.3将称量后的水倒入锅内,记录初始锅水量G1。蒸发锅盖上锅盖放置在炉具火口,使锅水逐步 升温,准备开始炊事功率试验。 6.2.3.4锅水的温度测点应位于蒸发锅中心并距离锅底约10mm处。 6.2.3.5锅水温度升至沸点时,打开锅盖,开始炊事功率试验,记录此刻时间和沸点温度。锅水蒸发 50min后,立即将蒸发锅移走并称量剩余锅水量G2,结束炊事功率试验。 6.2.3.6炊事功率测试结果按公式(4)计算
5.3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
6.3.1测试设备仪器
意图见图1。测试装置应能实时测定采样气体流量、温度、相对湿度等参数,进行污染物连续测试或采 样。 6.3.1.2采样管应采用耐热、耐腐蚀的不锈钢管制作。 6.3.1.3稀释空气单元采用高效颗粒物过滤器去除空气中颗粒物,对0.3um颗粒物的最小过滤效率为 99.97%。稀释后的烟气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差应不超过10°C,相对湿度低于60%。 6.3.1.4采样与测量单元气体经PM2.5切割器分离大于2.5um的颗粒物后,气体中的PM2.5被截留在膜 托中的滤膜上,根据测试要求可设置单通道或多通道平行采样进行称重和分析。并连续测量气体中CO2 CO、SO,和温湿度等参数。
6. 3. 2 采样
6.3.2.1采样位置应选择在垂直的烟窗上,距炉具烟气出口标高1m处。 6.3.2.2采用恒定流速法采样
图1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装置示意图
6.3.3.1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和使用热效率测试同时进行,测试时间不少于24h。 6.3.3.2排放测试指标为CO2、CO和PM2.5,燃煤排放增加SO2,其他指标可自主确定。 6.3.3.3稀释后的CO2、CO、PM2.5和SO2的测试方法应分别按照HJ870、HJ/T44、HJ618和HJ57、 HJ629、HJ1045、HJ1131的规定进行, 6.3.3.4稀释后的气体温度、相对湿度和流量的测试方法应按照HJ75的规定进行。 6.3.3.5测试前后应进行至少10min的背景值测试
6.3.3.6测试结束后,按照GB/T10180的规定进行灰渣量称重和采样,按照GB/T31391的规定进行 含碳量分析。
6. 3. 4质量控制
6.3.4.1测试前后应按照HJ870、HJ/T44、HJ618和HJ57的规定进行气密性检验、流量校准、零点 校准和量程校准 6.3.4.2测试前后当气密性超过规定要求时,此次检测期间的数据为无效数据。 6.3.4.3测试前后稀释后采样流量变化大于5%时为无效数据。 6.3.4.4测试后,零点校准和量程校准误差应符合规定要求,否则此次检测期间的数据为无效数据。
6.3.5排放因子计算
6.4室内空气质量测试
6.4.1测试时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同时进行,测试时间不少于24h。 6.4.2室内空气质量测试应选择炉具放置和用户长时间活动的房间。其他房间的空气质量测试可根据 需求自主确定 6.4.3室内空气质量的测试指标为CO和PM2.5,燃煤炉具增加SO2,其他指标可自主确定。 6.4.4室内空气质量的测试方法按GB9801、GB/T18883、HJ194、HJ618和HJ818的规定进行。 6.4.5室内空气质量测试时应进行背景校正。离线分析方法测试的污染物还应进行运输空白校正。
6.5.1.1测试时间与燃料使用量测试时间相同,不少于3天。每10min自动记录室内外温度一次。 6.5.1.2环境温度传感器应放置在离地高度1m,遮阳通风的自然环境中。 6.5.1.3主要居室内温度测点距地面1m~1.2m,避开光线直射和湿度大的地方,与墙壁、室内热源 和空气对流处距离大于0.5m。测温仪器放置应注意不影响人员日常活动。 6.5.1.4主要居室内温度测点数量应按采暖房间面积确定,采暖面积小于等于20m的房间,室内温 度测点数量不宜少于2个;采暖面积大于20m的房间,室内温度测点数量不宜少于4个。
7.1长期监测时间为整个采暖期,并连续进行, 7.2长期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参照6.5的规定自动监测。 7.3长期监测室内外温度按6.6的规定进行,室外温度也可采用当地的气象数据。 7.4长期监测的燃料用量可由用户自主测量并记录。
7.5长期监测应进行炉具使用率测试,温度记录仪应放置在烟窗或炉体等不影响用户操作的位置,通 过烟气或炉体温度变化反映炉具实际使用情况 也可通过对用户的调查和查看室内温度监测记录确定。
根据要求,使用现场短期测试所获 用监测数据进行评价。评价报告中应明确所采 据是短期或长期监测数据,并备注说明使用或不用的原因
炉具使用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及分级见表2。相应等级所有指标都符合要求时,才能 该等级。
市政工程标准规范范本表2使用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及分级
注1: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为单位有效热量排放。 注2:SO2仅适用于燃煤炉具。
炉具节能量按公式(7)计算。
注1:节能量统一折算成标煤,标煤低位发热量取29.307MJ/kgce 注2:因炉具或采暖面积改变,按单位面积节能量计算。
大气污染物CO、CO2、PM2.5和SO2的减排量按公式(8)计算
注:生物质燃料CO2排放量取为零。
闸阀标准测试和评价报告内容见附录B
附录A (资料性) 现场调查表
NB/T10771—2021附录B(资料性)现场测试与评价报告B. 1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现场测试完成后,应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评价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工程概况;b)测试方案;c)测试依据以及主要仪器设备;d)测试结果;e)分级评价结果;f)环境效益、室内空气质量、经济成本和使用效果。B. 2测试及评价结果汇总表测试单位测试时间测试地址燃料种类序号测评项目单位清洁炉具传统炉具运行费用元一次性投资费用元经济成本燃料量kgce燃料费用元室内PM2.5日均浓度μg/m3室内空气质量室内CO日均浓度mg/m3室内SO2日均浓度mg/m3使用热效率%炊事功率kwCO排放因子g/MJ炉具性能SO2排放因子mg/MJPM2.5排放因子mg/MJ分级评价1级口2级口3级口CO2排放量kg环境效益CO排放量kgSO2排放量k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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