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4266-2021 矿山救援装备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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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4266-2021 矿山救援装备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5.6.1电气系统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 5.6.2直接暴露于环境中的电气元件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208一2017中IP65防护等级要求 5.6.3电气系统各插接件应接触良好,并应有防止松脱结构。 5.6.4电气控制系统中应具有过载保护装置。 5.6.5控制电压最高为24V,电器柜、电线电缆及所有低压电气外壳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 5.6.6低压线束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QC/T29106的规定。
5.6.1电气系统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 5.6.2直接暴露于环境中的电气元件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208一2017中IP65防护等 5.6.3电气系统各插接件应接触良好,并应有防止松脱结构。 5.6.4电气控制系统中应具有过载保护装置。 5.6.5控制电压最高为24V,电器柜、电线电缆及所有低压电气外壳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 5.6.6低压线束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QC/T29106的规定。
园林工艺、表格JB/T142662021
5.7.1外露金属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得有砂眼、气孔、浇口凸起,飞边、 毛刺应铲除磨平;锻件非加工表面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5.7.2各操纵标牌应字迹清晰,并固定在与操纵位置相适应的明显部位。 5.7.3产品标牌应字迹清楚,不得有刻痕、脱漆、锤印,安装应牢固、端正。 5.7.4涂装应符合JB/T5946的规定。
5.8.1多功能工作臂
若安装多功能工作臂,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a)多功能工作臂应安装超载保护装置,且应符合GB/T12602的规定; b)起重作业或高空救人作业时底盘应设置作业用水平仪,以指明支承面倾斜是否在安全许可范 围内; c)多功能工作臂应配备机具快速连接装置; d)每种作业功能应连续进行不少于500次工作循环,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发卡等 异常现象,不应有漏油、机件损坏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若安装随车起重臂,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在车辆行驶状态时,随车起重臂回转部分不应发生相对转动,吊臂和支腿应能固定,锁紧牢靠; b)随车起重臂两侧均应设有支腿和吊臂的操控装置,且两侧操作方式应一致; c)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5052的规定; d)起吊过程中吊臂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等异常现象,回转机构做回转运动时,启动、 回转、制动应平稳、可靠,各部件不应出现破坏或永久变形等异常现象; e)随车起重臂应能在最小作业幅度下起吊最大额定起升载荷,在最大作业幅度下起吊相应的额定 起升载荷; f)随车起重臂在最大作业幅度下起吊重量为相应额定起升载荷的1.1倍,其在工作范围内进行回 转时,车辆应保持稳定,与吊臂方位相反方向一侧的支腿最外缘的上翘量不应大于60mm,且 轮胎不应出现离地的现象; g)起吊作业应连续进行500次工作循环,动作应平稳、准确,无爬行、振颤、发卡等异常现象, 不应有漏油、机件损坏等异常现象或故障
若安装挖掘臂,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a)回转机构回转、启动和制动应平稳; b)挖掘臂应配备作业机具快速连接装置; c)挖掘作业噪声限值应符合GB16710的规定
若安装工作平台,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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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作平台应符合GB/T9465一2018中5.5的规定; b)工作平台与操纵室应安装通话装置,通话装置应不需要手持操作; c)工作平台应设置超载报警装置,当其负载超出额定负载时,应有声光报警信号,并停止臂架动 作,报警声应不小于90dB(A); d)工作平台应在地面人员易于接近的位置安装应急辅助装置(如汽油机泵、手动泵、电动泵),以 确保在主动力源失效时,工作平台可以返回到一个位置,在此位置作业人员可无危险离开。
a)工作平台应符合GB/T9465一2018中5.5的规定; b)工作平台与操纵室应安装通话装置,通话装置应不需要手持操作; c)工作平台应设置超载报警装置,当其负载超出额定负载时,应有声光报警信号,并停止臂架动 作,报警声应不小于90dB(A); d)工作平台应在地面人员易于接近的位置安装应急辅助装置(如汽油机泵、手动泵、电动泵),以 确保在主动力源失效时,工作平台可以返回到一个位置,在此位置作业人员可无危险离开。
5.9机具的摆放、固定和配备
机具的摆放、固定和配备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10和5.11的规定。
6.2.1可靠性行驶应按GB7956.1一2014中6.1.1的规定进行试验。 6.2.2动力性能应按GB7956.1一2014中6.1.2的规定进行试验。 6.2.3通过性能应按GB1589一2016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试验。 6.2.4制动性能应按GB12676的规定进行试验。 6.2.5轴荷和质量参数应按GB/T12674的规定进行检查。 6.2.6质心高度应按GB/T12538的规定进行测量,侧倾稳定角应按GB/T14172的规定进行测量, 6.2.7目测检查保养、维修时需拆卸的零部件,其应采用焊接或铆接方式连接。
4.1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按GB1495的规定进行测定。 4.2驾驶员耳旁噪声应按GB7258的规定进行测定。 4.3作业车行驶用发动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应按GB17691的规定进行测定,排气烟度排放应控 47的规定进行测定。
4.1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按GB1495的规定进行测定。 4.2驾驶员耳旁噪声应按GB7258的规定进行测定。 4.3作业车行驶用发动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应按GB17691的规定进行测定,排气烟度排放应按 47的规定进行测定。
6.5外观检查、几何尺寸参数及质量参数测量
6.5.1外观质量应按本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表B.1。
5.1外观质量应按本标准要 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表B.1。 5.2几何尺寸参数应按GB/T12673的要求进行测量,结果记入本标准表B.2。 5.3质量参数应按GB/T12674的要求进行测量,结果记入本标准表B.2。
6.6专用装置性能试验
6.6.2.1空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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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升、下降、伸缩、变幅、回转、支腿收放,分别以低速和高速在最大允许工作范围内进行,观察 有无异常现象。
6.6.2.2额定载荷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要求如下: a)平台承受额定载荷,进行高、低空各3次循环作业,试验中,若因故停机,应重新计算循环次 数,试验过程中启动、回转、制动应平稳、准确,无抖动、晃动现象,液压系统无异响和渗漏 现象; b)额定载荷试验,平台起升、下降速度不应大于0.3m/s; c)额定载荷试验,最大回转速度不应大于2t/min
6.6.2.31.25倍额定动载荷试验
平台承受1.25倍的额定载荷,按高、低空作业工况进行3次循环试验。试验过程中启动、回 动应平稳、准确,无抖动、晃动现象,液压系统无异响和渗漏现象。
6.6.2.41.5倍额定静载荷试验
平台承受1.5倍的额定载荷,作业车起升到最大作业幅度,在空中或桥下停留15min,检查 的可靠性及测量平台下沉量。平台制动15min后,平台下沉量不应超过30mm。
6.6.3.1控掘力的测定
挖掘力应按GB/T13332的规定进行测定。检查结果记入本标准表B.3中。
6.6.3.2挖掘臂液压缸移动速度的测定
机器空载,在发动机处于额定转速下进行测定。仪器设备采用卷尺、秒表或位移传感器、转速仪、 油温表等,检查结果记入表B.4中。测定方法如下: a)测定各液压缸伸出和收回的全程长度和动作时间; b)测量液压油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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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测定发动机转速。
6.6.3.3挖掘作业噪声测
噪声应按GB16710的规定进行测量。测量结果记入本标准表B.5中。
噪声应按GB16710的规定进行测量。测量结果记入本标准表B.5中
6.6.4随车起重作业
绞盘作业应按GB7956.14一2015中5.4.2的规定进行试验。
6.7.1救人作业稳定性
6.7.1.1水平面上的稳定性
作业车置于坚固的水平支承面上,平台处于允许的极限稳定状态,平台承载1.5倍额定载荷,作 稳定。
6.7.1.2斜面上的稳定性
作业车置于纵坡5%的支承面上,平台处于允许的极限稳定状态,平台承载1.25倍的额定载荷, 应稳定。
6.7.2起吊作业稳定性
6.7.2.1抗倾覆稳定性
6.7.2.2抗后倾覆稳定性
6.7.3抓取作业稳定性
6.7.3.1水平面上的稳定性
作业车置于坚固的水平支承面上,抓斗处于充许的极限稳定状态,抓斗承载1.5倍额定载荷,作 急定。
6.7.3.2斜面上的稳定性
作业车置于纵坡5%的支承面上,抓斗处于允许的极限稳定状态,抓斗承载1.25倍的额定载荷, 应稳定。
作业可靠性试验累计作业时间不应少于500h,并将试验数据记人表B.6中
6.8.2可靠性指标计算
6.8.2.1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按公式(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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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第i类故障的次数; 一第i类故障的危害度系数。 当r,<1 时,令r,=1。
可靠度应按公式(3)计算。
×100% to +t
7.1.1.1每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1.1.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3。
7.1.2.1确认检验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7.1.2.2确认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一台样机,抽样基数不限, 7.1.2.3确认检验项目见表 3。
7.1.2.1确认检验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1.2.1确认检验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1.2.2确认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一台样机,抽样基数不限。 .1.2.3确认检验项目见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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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产品批量生产后,主要结构部件设计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应抽样进行相应项目的检验; c)产品停产2年后,恢复生产; d)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e)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7.1.3.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 3。
7.2.1出厂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允许对其缺陷项目进行修复、调试或更换易损件后重检。 7.2.2确认检验和型式检验时,安全与环保要求项目有一项不符合,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其他项目
B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2.1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出厂采用裸装。
8.2.2随机工具、备件、随机文件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a)产品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包括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零部件图册); c)装箱单; d)备件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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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结构
山东标准规范范本多功能抢险救援车试验记录表见表B.1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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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试验记录表
表B.1外观质量检验记录表
1外观质量检验记录表
出厂编号 试验地点 试验人员
表B.2几何尺寸参数、质量参数测量记录表
林业标准表B.5噪声测量记录表
表B.6作业可靠性试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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