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及监测仪器使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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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2.2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 图1中分图a);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T。。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 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T。的设置相同
矿产标准图2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2.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应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 烧传感器。 6.2.4采煤机应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2.5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即在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 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置一个甲烷传感器。
6.3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3.1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烧传感器应接图3设置,并实现甲烧风电 ,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用串联通风 进工作面,应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煤与瓦斯突出矿 进工作面的进风分风口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工。
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
5.3.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申烧传感器应按图4设置。甲烧传感器T1和T 的设置同图3: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
图4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3.4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梭车、锚杆钻车、钻机应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 检测报警仪
6.4其他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风站应设置甲烧传感器。 6.4.2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 煤点处应设置甲烧传感器,如图5所示。
图5装煤点甲传感器的设置
传感器.如图 6 所示。
图6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5.4.4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应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 机车和胶轮车应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4.5兼作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简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4.6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 烧传感器
机车和胶轮车应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4.5兼作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4.6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 烷传感器。 6.4.7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4.8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车间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4.9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4.10瓦斯抽采泵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b)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应设置申烷传感器 c)抽采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 瓦斯、采用干式抽采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7.1.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 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氧化恢传悠希带 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1.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回风隅 角(距切顶线0~1m)、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CO,如图7所示
.1.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回风隅
图7采煤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7.1.3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CO。 7.1.4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CO 7.1.5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 警浓度≥0. 0024%CO
7.2风速传感器的设置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掘 进巷道回风流中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 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 报警信号
7.3风压传感器的设置
主要通风机的风砸内应设置风压传感器
7.4风向传感器的设置
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面进风的分风口应设置风向传感器。当发生风流逆转时, 光报警信号,
7.5瓦斯抽放管路中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人管 俞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 安全装置上具设置差传感器
7.6烟雾传感器的设置
带式输送机滚简下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烟
7.7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1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天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 户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在工作面或回风巷设置温度传感器 3所示。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
7.7.3机电确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
机电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奖煤工作面温度传感器的
7.7.4压风机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超限时,声光报警,并切断压风机电源
7.8粉尘传感器的设置
采煤机、掘进机、转载点、破碎处、装煤口等产尘地点宜设置粉尘传感器。
7.9设备开停传感器的设置
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7.10风门开关传感器的设置
矿并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应设置风 传器 当两道风上同时开时, 光报警信号
7. 11风简传感器的设置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应设置风简传感器
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应设置风筒传感
7.12馈电传感器的设置
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置馈电传感器或接点
3.1.1煤矿应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简单维修工作, 未建立检修室的小型煤矿应将安全监控仪器送到检修中心进行调校和维修。 3.1.2国有重点煤矿的矿务局(公司)、产煤县(市)应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中心,负责安全监控设备 的调校、维修、报废鉴定等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制甲烷校准气体,并对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8.1.3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宜配备甲烷传感器和测定器校验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信号发 主器、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安全监控设备检修中心除应配备上 述仪器装备外,具备条件的宜配备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等
8.2.1配制甲烷校准气样的装备和方法应符合MT/T423的规定,选用纯度不低于99.9%的甲烷标 准气体作原料气。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应以标准气体为标准,用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分析定 值,其不确定度应小于5%,
准气体作原料气。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应以标准气体为标准,用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分析定 直,其不确定度应小于5% 3.2.2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应放在通风良好,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压力容器安全规定的独立建 筑内。配气气瓶应分室存放,室内应使用隔爆型的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 3.2.3高压气瓶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规定
8.3.1安全监控设备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1次。 8.3.2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 24h~48h方能下井。
测报警矿灯等,每15d至少调校1次。采用激光原理的烷传感器等,每6个月至少调校1次。调校 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的甲烷 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低浓度载 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见附录A。
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人浓度为1%~2%CH。的甲烷 交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低浓度载 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见附录A。 8.3.4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气体监控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风速传感 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 器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8.3.5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
8.3.4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气体监控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风速传感 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 器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8.3.5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 8.3.6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15d至少测试1次;可能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测试 1次。
3.4.1并下安全监测工应24h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线缆的运行情况。使用便携式甲 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 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8h内将两种 仪器调准
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 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8h内将两种 仪器调准。 8.4.2下井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甲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 于充许误差时,应立即通知安全监控部门进行处理, 8.4.3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应经常检查清扫,每 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 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测工,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8.4.4炮掘工作面和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爆破前应移动到安全位置,爆破后应及时恢复设 置到正确位置。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线缆等,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 定移动,不得擅自停用。 8.4.5井下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线缆等由所在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 便用和管理, 8.4.6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 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8.4.7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 更换。 8.4.8 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h时,应及时更换。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 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酒水淋湿;维 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3.5.1便携式甲烧检测报警仪和甲烧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 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下并前应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的零点和电压值,不 符合要求的不得发放使用。 8.5.2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不 得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
安全监控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a)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b)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和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的; C)失爆不能修复的; d)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e)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
安全监控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a)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b)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和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的: C)失爆不能修复的; d)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e)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
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9.1地面中心站的装备
9.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信息的处理
9.3.6网络中心每月应对甲烷超限情况进行汇点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10.2.1煤矿应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
10.2.1 煤矿应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 a) 安全监控设备台账; b) 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c) 检修记录; d) 巡检记录; e) 传感器调校记录; f) 中心站运行日志; g) 安全监控日报; h) 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i)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 j) 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等。 10.2.2 安全监控日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表头; b) 打印日期和时间; c) 传感器设置地点及编号; d) 所测物理量名称; e) 平均值; f) 最大值及时刻; g) 报警次数; h) 累计报警时间; i) 断电次数; j) 累计断电时间; k) 馈电异常次数及时刻; 1) 馈电异常累计时间等。 10.2.3 报警断电记录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表头; b) 打印日期和时间; C) 传感器设置地点及编号; d 所测物理量名称; e) 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
f)断电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 g) 馈电异常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 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 i) 每次断电累计时间、断电时刻及复电时刻,平均值,最大值及时刻; j) 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10.2.4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表头; b) 打印日期和时间; C 传感器设置地点及编号; d 断电测试起止时间: e) 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 f) 校准气体浓度; g)断电测试结果等
f)断电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 g) 馈电异常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 h) 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 i) 每次断电累计时间、断电时刻及复电时刻,平均值,最大值及时刻; 1) 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10.2.4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表头; b) 打印日期和时间; C 传感器设置地点及编号; d 断电测试起止时间: e) 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 f) 校准气体浓度; 。)断电测试结果等
10.3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煤矿应绘制煤矿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布置图应 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 直、复电值、传输线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 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
.1.1在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每隔15d至少调校1次 1.2调校器材包括:1%~2%CH校准气体、配套的减压阀、气体流量计和橡胶软管、空气样。 .1.3调试程序如下: 空气样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调节流量控制阀把流量调节到传感器说明书规定值;调 校零点,范围控制在0~0.03%CH之内。 b) 校准气瓶流量计出口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打开气瓶阀门,先用小流量向传感器缓慢 通入1%~2%CH校准气体,在显示值缓慢上升的过程中航空标准,观察报警值和断电值;然后调节 流量控制阀把流量调节到传感器说明书规定的流量,使其测量值稳定显示,持续时间大于 90S;使显示值与校准气浓度值一致;若超差应更换传感器,预热后重新测试。 C 在通气的过程中,观察报警值、断电值是否符合要求,注意声光报警和实际断电情况;当显示 值小于1.0%CH时,测试复电功能。 d)测试结束后关闭气瓶阀门。 1.4填写调校记录,测试人员签字
A.2新甲烷传感器使用前调校方法
A.2.1新甲烧传感器使用前应调校 A.2.2调校仪器及器材包括:载体催化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装置、秒表、温度计、校准气(0.5%、1.5%、 2.0%、3.5%CH,)、直流稳压电源、万用表、声级计、频率计、系统分站等
A.2.2调校仪器及器材包括:载体催化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装置、秒表、温度计、校准气(0.5%、1.5%、 2.0%、3.5%CH。)、直流稳压电源、万用表、声级计、频率计、系统分站等。 A.2.3调试程序如下: 检查甲烷传感器外观是否完整,清理表面及气室积尘。 b 甲烷传感器与分站连接,通电预热10min。 在新鲜空气中调仪器零点,零值范围控制在0~0.03%CH之内。 d 按说明书要求的气体流量,向气室通人2.0%CH.校准气,调校甲烷传感器精度,使其显示值 与校准气浓度值一致,反复调校,直至准确;在基本误差测定过程中不得再次调校。 e 基本误差测定:按校准时的流量依次向气室通入0.5%、1.5%、3.5%CH,校准气,持续时间 分别大于90S,使测量值稳定显示,记录传感器的显示值或输出信号值(换算为甲烷浓度值)。 重复测定4次,取其后3次的算术平均值与标准气样的差值,即基本误差。 f) 在每次通气的过程中同时要观察测量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和声光报警情况。以上内容也 可以单独测量, g 声光报警测试:报警时报警灯应闪亮,声级计距蜂鸣器1m处,对正声源,测量声级强度。 测量响应时间:用秒表测量通人2.0%CH校准气,显示值从0升至最大显示值90%时的起 止时间。 测试过程中记录分站的传输数据误差值不大于0.01%CH
0%、3.5%CH.)、直流稳压电源、万用表、声级计、频率计、系统分站等 2.3调试程序如下: 检查甲烷传感器外观是否完整,清理表面及气室积尘。 甲烷传感器与分站连接,通电预热10min。 在新鲜空气中调仪器零点,零值范围控制在0~0.03%CH,之内。 按说明书要求的气体流量,向气室通人2.0%CH.校准气,调校甲烷传感器精度,使其显示值 与校准气浓度值一致,反复调校,直至准确;在基本误差测定过程中不得再次调校。 e 基本误差测定:接校准时的流量依次向气室通入0.5%、1.5%、3.5%CH。校准气,持续时间 分别大于90S,使测量值稳定显示,记录传感器的显示值或输出信号值(换算为甲烧浓度值)。 重复测定4次,取其后3次的算术平均值与标准气样的差值,即基本误差。 f) 在每次通气的过程中同时要观察测量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和声光报警情况。以上内容也 可以单独测量, 8 声光报警测试:报警时报警灯应闪亮,声级计距蜂鸣器1m处,对正声源,测量声级强度。 测量响应时间:用秒表测量通人2.0%CH校准气,显示值从0升至最大显示值90%时的起 止时间。 i)测试过程中记录分站的传输数据.误差值不太于0.01%CH
A.2.3调试程序如下
A.2.4填写调校记录水质标准,测试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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