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885-2020 建筑材料矿绿色矿山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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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生产加工线设计应符合GB51186、GB50897等有关规定,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合理 产和加工场地
6.2.2生产、加工工艺及设备应根据母岩材质性能、产品结构、产能要求等因素选择先进工艺和设备,
配置与生产规模和工艺相符的辅助设施,体现安全、环保、清洁、节能、高效的要求和理念: 一砂石原料品质分级利用,做到优质优用,提高砂石产品的成品率。产品质量应符合GB/T14684、 GB/T14685或JGJ52等标准的要求,粒形和级配要求高时应设置整形和级配调整工序进行深 加工;砂石产品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和质量等级; 饰面石料宜采用湿法生产,根据荒料品质分级利用,优质优用,采用先进加工工艺和设备,石 材板材率不低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DZ/T0291的限定指标。 2.3破碎系统应根据岩石的可破性选择合适的高效破碎机。 24矿山选矿回收率指标应符合矿产源开发利用方客和附录B要求
6.2.4矿山选矿回收率指标应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附录B要求
6.3.1运输方式。应结合地形条件、岩石特性、开采方式、运输强度、节能减排要求等因素选择绿色 运输方式。 6.3.2运输道路。矿山道路设计应符合GBJ22有关规定,场外运输道路应采用硬化路面,矿山道路完 好土地标准,应配备道路养护设备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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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产品装车运输要进行遮盖,做到车辆不带泥
6.5.1应制定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开采规划,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资源分级利用、综合利 用。 6.5.2对剥离表土、废石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石粉、泥粉等综合利用,可用于开发建筑骨 料、轻质墙体材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和砂浆、制砖、筑路、回填、土地复垦、土壤改良和复绿等,或 进行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6.5.3剥离表土、废石、废渣土等资源综合利用率应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和附录B要求。 6.5.4应采用节水措施和先进废水处理技术,建立完善的水循环利用系统,处理后废水用于矿区生产 绿化、防尘降尘等,减少废水排放
7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7.1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
7.1.1矿山应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相关义务,矿山建设、生产活动应按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 治方案或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要求部署工程措施,确保矿区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保护和修复。 7.1.2对因矿业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废)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及隐患实施有 效的治理与预防。 7.1.3采用空场法开采应采取技术或工程措施,确保采空区稳定,降低开采对地表的影响;对报废及 坑的井口应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有效封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1.4露天开采矿山应落实表土(土壤)剥离与保护措施,表土堆放场应布置合理、堆置有序,耕作 土壤剥离应符合TD/T1048的规定。 7.1.5应按照生态优先的理念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一一应按HJ651的相关规定对露天采场、排土场、工业场地、终了平台、永久边坡、尾矿库、矿 山扰动区域等进行生态修复; 一应及时拆除矿区内已废弃的房屋、基础设施等,开展生态修复。 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宜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地形、水资源及表土资源,合理确定土地复垦方向, 科学合理地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一一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安全稳定,与周边自然坏境和景观相协调: 一土地复垦率与边坡复绿治理率达到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或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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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土地复垦质量应达到TD/T1036的规定。 1.6矿山企业应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大型矿山应有专门机构负责矿山生态环境监测,申型及以下矿山应有专人负责矿山生态环境 监测; 一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须参照GB51016进行 在线监测,高度小于200米的边坡或排土场应每月派专人进行稳定性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一一开采中和开采后应对生态保护与修复区的地形地貌景观、稳定状态、修复效果以及土壤质量进 行动态监测:矿山开采对地下水有影响的,应开展地下水相关监测:
1对采矿场、排土场等防洪排水进行整体规划,应按设计要求修建截(排)水沟和沉砂池等设 雨污分流。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GB3838IⅡI级功能区标准。 2生产区、加工区应配备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洁净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和工艺合理 底水外黑玩汁到100以
3.1对米场、排土 施雨污分流。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GB3838II级功能区标准。 3.2生产区、加工区应配备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洁净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和工艺合理处 ,废水处置率达到100%。 3.2对各类废水进行分类处理,并按照行业规定要求达标排放: 一矿坑水、生产加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循环利用,外排废水应达到GB8978中的II级标准; 一排放至溪沟、水塘、水库、水田等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水源地的废水,其出水口排放水质应 达到GB3838中II类水水质标准; 一实验室检测排出等有害废水应单独收集,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矿山的生活污水应单独收集,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于绿化、灌溉等。
理,废水处置率达到100%。
7.4粉尘、废气、噪声处置
7.4.1粉尘排放应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
行;湿法生产应配置水雾除尘系统、泥粉和水分离、废水处理和循环使用系统; 矿石、产品等储存场地应搭建厂棚和四周围挡,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一地面运输应设有防尘、降尘系统,粉尘排放应符合GB16297的规定;皮带运输系统廊道应进 行全封闭,防止粉尘逸散。 7.4.2应设立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减少废气排放,废气排放应符合GB3095、GB16297及相关行业的 规定。
订生到闪 7.4.2应设立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减少废气排放,废气排放应符合GB3095、GB16297及相关行业的 规定。
一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强振的设备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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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主要采掘、运输设备应设置密闭驾驶室,噪声控制标准应符合GB16710相关规定; 破碎、输送系统靠近居民区的,应采取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一 矿山工作场所噪声限值应符合GBZ2.2的规定; 一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若矿山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 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应按GB3096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 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4应建立主要产生粉尘、废气、噪声的作业场所清单,安装粉尘、废气、噪声监测装置,进行动 示监测;并针对监测控制对象定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或自我检测。
8科技创新及数字化矿山
8.2.1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系统,采用信息、物联网、控制、智能等技术,实现生产决策、企业经营、 安全生产管理和设备控制的信息化。 3.2.2应建立矿山安全监测系统平台,实现生产、安全、环境等监测监控子系统的集中管控,保障安 全生产;鼓励安全监控系统智能化,实现对排土场、边坡等安全及污染控制系统在线监测。 8.2.3矿山宜建立数据中心,集数据采集、处理、控制、协调、判断、发布于一体,实现矿山自动化 监控平台与矿山信息管理平台相互协调运行。 8.2.4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砂石行业矿山应优化关键生产工艺流程 数控化率。 8.2.5大型或开采条件复杂的矿山宜建立数字化资源储量模型,开展储量动态管理。
9.1.1矿山应建立和完善绿色矿山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功能区管理、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产品 质量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职业病防治等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位。 9.1.2宜树立以人为本、创新学习、行为规范、高效安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培育团结奋斗、乐观向上、开拓创新、务实创业、争创先进的企业精神。 9.1.3各类报表、台账、档案资料等应齐全、完整。 9.1.4外来人员参观、检查、学习等需进入现场作业区的,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规范着装 9.1.5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记录清晰。 9.1.6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年度检查率应达到100%。 9.1.7应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丰富职工物质、体育、文化生活。企业职工满意度应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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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履行矿山企业社会责任。 9.2.2应构建企地共建、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办矿理念。宜通过创立社区发展平台,构建长效合作 机制,发挥多方资源和优势,建立多元合作型的矿区社会管理共赢模式。 9.2.3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应及时调整影响矿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生活的生产作业,共同应 对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 9.2.4与矿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商和协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防 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建立矿山及周边群众满意度调查监督机制,群众满意度不低于70%;宜在教 育、就业、交通、生活、环保等方面为矿区群众提供帮助,对低收入人群做好帮扶工作,提高矿山及周 边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企地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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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管理附录A (资料性) 矿山建设规模划分
表A.1部分矿种矿山建设规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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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 “三率”指标参考值
附录B (规范性) “三率”指标参考值
冶金标准表B.1部分矿种“三率”指标要求
注1:上述指标根据参考文献16~18以及湖南省建筑材料矿山矿山实际调研结果综合分析得出 注2:表中未列其它矿种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技术指标考核:新建、改扩建矿山按照设计指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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