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黔公司管理制度)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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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优化工程设计、实现施工信息化的重要基础。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进一步查清因前期地质勘察工作的局限而难以探查的、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及时掌握和反馈隧道地质条件信息,调整和优化隧道设计参数、防护措施,为优化隧道施工组织、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控制工程变更设计提供依据。抓好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发生机率,有效规避工程建设风险,实现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境和投资控制目标。
第二条 施工图阶段经评估为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的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单位为设计单位,其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由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单位为施工单位,超前地质预报由施工单位专业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超前地质预报单位)实施。
岩溶及富水破碎断层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应采用以水平钻探为主的综合方法。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应由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及时收集分析预报资料,完善设计方案并指导施工。
第三条 渝黔、渝万铁路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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