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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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为保证井巷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现场施工,使矿井早日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特制定《云顶煤业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不按设计施工的,工程不予验收结算。
2、每月仅验收结算成巷,验收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生产调度中心及施工单位参加,必须严格按《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原始资料必须现场签字,不合格工程及毛巷不得验收。
3、严格按照中腰线进行验收,中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腰线偏差不得超过±1°。否则不予验收,待在整改结束后,次月一并验收。
4、锚喷巷道有耙岩机的,耙岩机后必须成巷,且耙岩机距迎头不得超过40米,无耙岩机的成巷滞后迎头不得超过10米,不及时成巷的,每超一米罚款200元。
5、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以队长、副队长、班长以及技术员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当班跟班队长是当班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班所做的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做好班检记录,对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返工,如果无班检记录或工作不认真者,一次考核跟班队长100元。
6、工程结束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达不到此标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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