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通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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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通风安全)
矿 井 通 风 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矿井通风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应掌握《矿井通风质量标准》中有关“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等项的质量标准要求,做到按标准施工。
第3条 负责井下密闭、风门、测风站、风桥、风帐的修建,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撤除、风筒吊挂、维护及修补,风门制作及维修工作。
第4条 施工前应认真学习有关设计和施工措施,掌握施工工艺和作业要求,严格按设计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
第5条 物料运输中进行小绞车或信号把钩工的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信号把钩工操作堆积进行操作。
第6条 物料运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物料运输主要包括:砖、砂、水泥、料石、局部通风机、风筒、风门、板帐、板子等物料的运输。
2. 装运物料要有专人负责。各种材料装车后均不得超宽、超高,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
3. 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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