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仓上口硐室挑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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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煤煤仓上口硐室挑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3-1煤—4-2煤煤仓上口原3-1煤南一巷巷道高度为2.5m,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为了方便无轨胶轮车正常卸煤,需要进行挑顶施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技术措施:
1、从3-1煤—4-2煤煤仓上口作为起始点,开始于3-1煤南一巷向北在原巷的基础上挑顶,挑顶高度为1.5m,长度为8m(最终保证巷道高度不小于4m)。
2、挑顶段开凿采用光面爆破方式,巷道顶、棒支护形式为锚网支护。
3、锚杆使用Φ18×2050mm螺纹钢,间排距1000×1000mm。锚杆互为五花型布置;采用端头锚固方式,每根锚杆用2卷2360树脂药卷锚固;金属网规格6mm×1100mm×2600mm,网孔规格100mm×100mm,全断面铺设,互相搭接不小于100mm。
4、挑定完毕后,在南一巷距煤仓上预埋直径在250mm—300mm的钢管,外露高度不小于200mm,防止车辆倒如煤仓。
二、质量、安全措施:
(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顺序:自煤仓上口向外一次性挑顶1500mm,煤爆破两米进行锚网支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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