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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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 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天在图上填明进度,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 2 由地图测组量提供巷道贯通的相关、详细资料,两巷道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保持通风正常,同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 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采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设置栅栏及警标,同时要巡回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遇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1%时,方可进行工作。 4 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方可装药爆破。 5 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完善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 巷道贯通前和贯通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7 超过贯通距离而没有贯通时,要立即停止爆破,保证正常通风,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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