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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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1 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建造煤矿井下避难硐室(包括永久避难硐室及临时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检测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避灾硐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2011年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009年版
《矿山救护规程》 2009年版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2〕15号
3 分类
4.1 分类及代号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根据其服务范围及使用年限,分为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Y,临时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L。
4.2 避难人数
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但应满足如下规定:
永久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
临时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
4.3 硐室结构形式
避难硐室形式,采用如下三种结构形式:
(1 “一”字型:硐室两端分别连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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