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维输煤运行投标商务技术部分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正
本
朔州市神雁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机组输煤辅助系统巡检
委托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SYJA—2015—01
朔州市爱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一、投 标 书
致:朔州市神雁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在研究了 朔州市神雁建安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输煤辅助系统巡检委托服务 的招标文件(包括其修改澄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工作。
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完成本项目,达到甲方要求。
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人:朔州....
-
- 相关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