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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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避险车道evacuation/escape lane
在行车道外侧增设的、供制动失效车辆驶离、减速停车、自救的专用至
2.0.10 硬路肩 hard shoulder
与行车道相连,具有一定路面强度的带状部分。主要用于:为行车提供侧向余宽 各面结构提供横向保护,为故障车辆紧急停车提供全部或者部分宽度等。
2.0.11设计使用年限
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正常养护条件下,路面、桥涵、隧道结构或 为件不需进行大修或更换,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2.0.12电子不停车收费electronic toll collect
利用车辆自动识别技术实现不停车收费的全电子收费方式,简称ETC。
3.1.1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及四级公路等五个技术 等级。 1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人的多车道公路。高速 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 2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人的多车道公路。 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 3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二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为 5000~15000辆小客车。 4三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三级公路的年平均日 设计交通量宜为2000~6000辆小客车。 5四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双车道四级 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2000辆小客车以下;单车道四级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 量宜在400辆小客车以下,
3.1.2公路技术等级选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公路技术等级选用应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并结合交通量论证确定。 1 2 主要于线公路应选用高速公路。 次要干线公路应选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 3 4 主要集散公路宜选用一、二级公路。 5 次要集散公路宜选用二、三级公路。 支线公路宜选用三、四级公路
3.2.1公路设计所采用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规定如表3.2. 1
3.2.1公路设计所采用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规定如表3.2. 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表3. 2. 1设计车辆外廓尺寸
3.3.3公路设计小时交通量宜采用年第30位小时交通量,也可根据项目特点与需 求,在当地年第20~40位小时交通量之间取值。
3.4.1公路服务水平分为六级,见
.1公路服务水平分为六级,见附录 A。
3.4.2各级公路设计服务水平应不低于表3.4.2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各级公路设计服务水平应不低于表3.4.2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3.4.2各级公路设计服务水平
1一级公路用作集散公路时,设计服务水平可降低一级。 2长隧道及特长隧道路段、非机动车及行人密集路段、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分一 区段以及交织区段,设计服务水平可降低一级。
3.5速度 3.5.1各级公路设计速度应符表3.5.1的规定 设计速度的选用应根据公路的功 能与技术等级,结合地形 工程经济、预期的运行速度和沿线土地利用性质等因素综合 论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是: 表3.5 速度 高速公路 级公路 公路等级 二级公路 吉级公路 四级公路 设计速度 120 100. 80 80 60 80 60 40, 30 30 20 (km/h) 1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不宜低于100kmVh,受地形、地质等条凭限制时,可以选用 80km/h。 2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100km/h;受地形、 地质等条件限制 可采用80km/h。作为集散的一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80k/h 受地形、地质等条件 限制,可采用60km/h 3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的特殊困难局部路段,且因新建工程可能诱发 工程地质病害时,经论证, 该局部路段的设计速度可采用60km/h,但长度不宜大于 15km,或仅限于相邻两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的路段。 4作为于线的二级公路,设讲速度宜采用80l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 采用60km/h。作为集散的二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6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 制,可采用40km/h。 5三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4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30km/h。 6四级公路设计速度宜采用3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20km/h。 3.5.2公路设计应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相邻路段运行速度之差应小于20km/h 同一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之差宜小于20km/h。
β.6.1各级公路的建筑限界应符合图3.6.1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3.6.1各级公路的建筑限界(尺寸单位:m) 8
4. 0. 1 一般规定
1确定路线走廊带应考虑走廊带内各种运输体系及不同层次路网间的分工与配合, 据以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和提高公路总体综合效益。 2公路选线必须由面到带、由带到线,在对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候气象、自 然保护区等调查与勘察的基础上论证、确定路线方案。 城市规划的配合, 3路线线位应考虑同农与水利建设 尽可能避让不可移动文 物、水源与自然保护区 保护环境且同当地景观相协调。 4各级公路应做好总体设计,正确处理公路与相关路网、交通节点的关系,合理 设置各类出人口、交叉和构造物。各类构造物的选型与布置应合理、 实用、经济。 5路线设计应根据公路功能、技术等级和地形等条件,恰当选取设计速度,合理 确定公路断面布置形式, 正确运用各类技术指标,注意平纵线形组合! 保持线形连续均 衡,在确保行驶安全性的前提下,满足舒适,环保与经济等要求 4.0.2车道宽度应符合表4.0.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 4. 0. 宽 度 设计速度 120 10. 80 40 30 20 (km/h) 车道宽度 3.75 3.75 3.75 3. 50 50 3. 25 3. 00 (m)
、2车道)仅限小客车通行时,其车 1八车道及以上公路在内侧车道(内伽第! 道宽度可采用3.5m。 2以通行中、小型客运车辆为主且设计速度为80km/h 及以上的公路,经论证车 道宽度可采用3.5m。 3四级公路采用单车道时,车道宽度应采用3.5m。 4设置慢车道的二级公路,慢车道宽度应采用3.5m。 5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公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的宽度,宜视实 际情况确定。
4.0.3各级公路车道数应符合表4.0.3的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各路段车 应根据设计交通量、设计通行能力确定,当车道数为双车道以上时应按双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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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各级公路车道娄
主:四级公路应采用双车道,交通量小或困难路段可采用
4.0.4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必须设置中间带。中间带由中央分隔带和两 条左侧路缘带组成。 1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宽度应根据公路项目中央分隔带 力能确定。 2作为集散的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宽度应根据中间隔离设施的宽度确定。 3左侧路缘带宽度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设计速度为120km/h、100km/h, 受地形、地物限制的路段或多车道公路内侧车道仅限小型车辆通行的路段,左侧路缘带 可论证采用 0. 50m。
4.0.4左侧路缘带宽
主:1.正常情况下,应采用“一般值”;在设爬坡车道、变速车道及超车道路段,受地形、地物等条件限制路 及多车道公路特大桥,可论证采用“最小值” 2.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以通行小客车为主时,右侧硬路肩宽度可采用括号内数值。
3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宜设置左侧硬路肩,其宽度应不小于2.5m。左侧硬路肩 宽度包含左侧路缘带宽度。 4.0.6高速公路和作为于线的一级公路右侧硬路肩宽度小于2.50m时,应设置紧急 停车带。紧急停车带宽度应为3.50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0m,间距不宜大于500m。 4.0.7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公共汽车停靠站、管理设施等的出人口 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设置加(减)速车道,二级公路应设置过渡段。 4.0.8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二级公路的连续上坡路段,当通行能力、运行安全 受到影响时,应设置爬坡车道。爬坡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0m。六车道以上的高速公 路,可不设置爬坡车道。 4.0.9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结合交通安全评价论证设置避险车道。 4.0.10二级公路货车比例较高时,可根据需要局部增设超车道。超车道宽度应按相 应路段的车道宽度确定。 4.0.11二级公路慢行车辆较多时,可根据需要采用加宽硬路肩的方式设置慢车道 并应增加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交通组织管理。 4.0.12四级公路采用单车道时,应设置错车道。设置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不应小 于双车道的路基宽度。 4.0.13非机动车、行人密集公路和城市出人口的公路,可根据需要设置侧分隔带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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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等时,应计入这些部分的宽度。
注:“一”为不考虑采用最大超高的情况
1一般地区,圆曲线最大超高应采用8%。 2积雪冰冻地区,最大超高值应采取6%。 3以通行中、小型客车为主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最大超高可采用10%。 4城镇区域公路,最大超高值可采取4%。
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应符合表+.0.21自
表4.0.21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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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公路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不应小于表 22的规定值。
表4.0.22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
5. 0. 1一般规定 1路基路面应根据公路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结合沿线地形、地质及路用材 料、气候等自然条件进行设计,保证其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路面面层应 满足平整和抗滑的要求。 2路基应设置排水设施与防护设施,取土、弃土应进行专门设计,防止水土流失 堵塞河道和诱发路基病害;应进行路基表土综合利用方案设计,充分利用资源。 3应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安全、环境、土地、经济等因素,选择合理的路基断面 形式。 4通过特殊地质和水文条件的路段,必须查明其规模及其对公路的危害程度,采 取综合治理措施,增强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5路基路面结构应遵循整体化设计原则。路基设计应根据可用填料、施工条件和 当地成功经验,提出路基结构的设计要求与设计指标;路面结构设计应结合路基结构设 计要求与设计指标进行综合设计,以满足路面结构耐久性要求。 6公路改扩建项目的新建路面和原路面利用均应按现行标准进行设计,并应加强 路基、路面的拼接设计;应对路面材料再生循环利用进行论证,充分利用废旧材料。
5.0.2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5.0.2的规负
表5.0.2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2城市周边地区的公路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结合城市防洪标准,考虑救灾通道、 排洪和泄洪需求综合确定。
5.0.3路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基高度设计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高度,同时考虑地下水、毛 细水和冰冻的作用,不使其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2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边缘高程,应高出表5.0.2规定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 位加雍水高、波浪侵袭高和0.5m的安全高度。
5.0.7路面类型应根据公路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环境保护、工程造价等因素 进行综合论证后选用;路面结构形式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交通荷载、当地材料,并结 合路面结构耐久性、资源循环利用等因素进行全寿命周期经济分析后合理确定。
5.0.8公路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不小于表5.0.8的规定。
表5.0.8公路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5.0.12沙漠、戈壁、草原等地区小交通量高速公路,其右侧硬路肩部分的面 期修建,但在分期修建实施前,应采取技术措施对右侧硬路肩面层进行处理,保证 安全。
6.0.1一般规定 1桥涵应根据公路功能、技术等级、通行能力及防灾减灾等要求,结合水文、地 质、通航和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设计。 2桥涵应按照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的原则,考虑因地制宜、就 地取材、便于施工和养护等因素,进行全寿命设计。 3桥涵应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特殊大桥宜进行景观设计。 4桥涵的设置应结合农田基本建设考虑排灌的需要。 5特大桥、大桥桥位应选择河道顺直稳定、河床地质良好、河槽能通过大部分设 计流量的河段,并应避开断层、岩溶、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带。在受条件限制而 选取不利桥位时,必须采取防控措施并进行严格论证。 6桥面铺装应有完善的桥面防水、排水系统。 7桥涵跨径小于或等于50m时,宜采用标准化跨径、装配式结构、机械化和工厂 化施工。 8对于分期修建的桥梁,应选择先期与后期易衔接的结构形式。 9桥涵应设置维修养护通道,特大桥和大桥应设置必要的养护设施。
6. 0. 1 一般规定
6. 0.2桥涵分类规定如表 6. 0. 2 。
表6.0.2桥涵分类
注:1.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2.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端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 桥梁为桥面系车道长度。 3.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4.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
6.0.3有桥台的桥梁,桥梁全长应为两岸桥台侧墙或八字墙尾端间的距离;无桥台 的桥梁,桥梁全长应为桥面系的长度。
6.0.4桥涵标准化跨径规定如下:0.75m、1.0m、1.25m、1.5m、2.0m、2.5m、 3.0m、4.0m、5.0m、6.0m、8.0m、10m、13m、16m、20m、25m、30m、35m、40m、 45m、50m。
表6.0.5桥涵设计洪水频率 设计洪水频率 公路等级 特大桥 大桥 中桥 小桥 涵洞及小型排水构造物 高速公路 1/300 1100 1/100 1700 1/100 一级公路 1/300 1/100 1/100 1/10t 1/100 二级公路 1/100 1/100 1/100 1/50 三级公路 1/100 1/50 1/50 1/25 四级公路 1/100 1/50 1/50 1/25 不作规定 二级公路的特大桥以及三、四级公路的大桥,在河床比降大、县 易于冲刷的情况 下,宜提高一级设计共水频率验算基础江中刷深度 2沿河纵向高架桥和桥头引道的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本标准第5.0.2条路基设计 洪水频率的规定。 6.0.6桥面净空应符合本标准第3.6.1条公路建筑限界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车道公路上的特大桥为整体式上部结构时,中央分隔带宽度应根据所采用的 护栏形式确定。 2特大桥的路肩宽度经论证后可采用表4.0.5!的最小值。 3路、桥不同宽度间应顺适过渡。 4桥上设置的各种管线、安全设施及标志等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6.0.7桥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通航或流放木筏的河流,桥下净空应符合通航标准或流放木筱的要求。 2 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被交叉公路、铁路、其他道路等建筑限界的规定。 3 桥下净空应考虑排洪、流水、漂流物、冰塞以及河床冲淤等情况。
桥上纵坡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 2对于易结冰、积雪的桥梁,桥上纵坡宜适当减小。 3位于城镇混合交通繁忙处的桥梁,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 4桥头两端引道的线形应与桥梁的线形相匹配。
6.0.9渡口码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渡口位置应选择在河床稳定、水力水文状态适宜、无淤积或少淤积的河段。 直线码头的引道纵坡宜采用9%~10%,锯齿式码头宜采用4%~~6%。 2 3 车辆上、下渡船的引道路面,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
7.0.1汽车荷载分为公路一I级和公路一Ⅱ级两个等级,由车道荷载和车辆荷载组 成,并规定如下: 1车道荷载由均布荷载和集中荷载组成,用于桥梁结构整体分析计算。 2车辆荷载用于桥梁结构局部分析计算和涵洞、桥台、挡土墙土压力等的分析 计算。 3车道荷载与车辆荷载的作用不得相互叠加。
7.0.2各级公路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 等级应符合表7.0.2 的规定。
.2各级公路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表7.0.2汽车荷载等级
注:1.二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且# 2.对交通组成中重载交通比重较大的公路,宜采用与该公路交通组成相适应的汽车荷载模式进行结构 局部验算。
7.0.3车道荷载的计算图式如图7.0.3,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车道荷载的计算图式如图7.0.3,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7.0.3车道荷载
注:计算跨径,设支座的为相邻两支座中心间的水平距离 不设支座的为上、下部结构相交面中心间的水平距离。
主:计算跨径,设支座的为相邻两支座中心间的水平距离 不设支座的为上、下部结构相交面中心间的水平距离
1公路一I级车道荷载的均布荷载标准值为qk=10.5kN/m。集中荷载标准值 Pk 按下列规定选取: 桥涵计算跨径小于或等于5m 时,Pk =270kN; 桥涵计算跨径大于或等于50m 时,Pk=360kN; 桥涵计算跨径大于5m、小于50m时,Pk值采用直线内插求得。 计算剪力效应时,集中荷载标准值应乘以1.2的系数。
7.0.5车道荷载横向分布系数,应按设计车道数如图7.0.5布置车道荷载进行 计算。
7.0.7大跨径桥梁应考虑车道荷载纵向折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梁计算跨径大于150m时,应按表7.0.7规定的纵向折减系数进行折减。 27 桥梁为多跨连续结构时,整个结构应按其最大计算跨径的纵向折减系数进行 斤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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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0.7纵向折减系数
7.0.8公路桥涵设置人行道时,应同时计人人群载荷,并应符合下列规
桥梁计算跨径小于或等于50m时,人群荷载标准值为3.0kN/m; 桥梁计算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时,人群荷载标准值为2.5kN/m; 桥梁计算跨径大于50m、小于150m时,可由线性内插得到人群荷载标准值。 跨径不等的连续结构,采用最大计算跨径的人群荷载标准值。 2非机动车、行人密集的公路桥梁,人群荷载标准值为上述标准值的1.15倍。 3专用人行桥梁,人群荷载标准值为3.5kN/m。
8. 0. 1一一般规定 1隧道应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需要,遵循安全、耐久、经济、节能、利于保 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结合隧道所处地区的地形、地质、施工、运营、管理等条件进行 设计。 2隧道选址必须对该区域的自然地理、场地与生态环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气象、地震等进行勘察,取得完整勘察基础资料,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 3隧道高程和平面位置应根据公路等级、路线总体设计方案确定,选在地层稳定 利于设置洞口、洞口两端接线、防灾救援系统、管理养护等设施的地段。 4拟定路线总体设计方案应论证采用隧道或深路堑等不同方案给生态环境带来的 影响。对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带或可能因施工造成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地段,应优先选择 对环境影响小的方案,并辅以治理措施。 5隧道路面应具有足够的抗滑性能。洞内、外衔接路段路面设计抗滑性能应一致
表8.0.2隧道分类
8.0.3隧道净空应符合本标准第3.6.1条公路建筑限界的规定,且横断面各组成部 分宽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 - 路桥管理及其他 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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