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标准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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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1 工可阶段
我省规划内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以规划代立项,不再编制预可行性 研究报告,可直接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鼓励“八纵十一横十五联”项目 以设区市为单位推行“一路一工可”,鼓励“镇镇有干线”项目以县为单位打包 “一县一工可”。局部裁弯取直、纵坡调整等技术简单的改建项目,参照养护工 程项目进行管理。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部门审批之前,相关前置条件资料按相关部门意 见办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水土保护方案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用地预审、线路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规划选址意见 书、安全预评估备案批复意见等),资金拼盘情况、招标事项核准需按规定落实 其中“八纵十一横十五联”项目交通行业意见还应上报省公路管理局核备。 国省道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 全预评价。安全条件论证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预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经国家 或省级安监部门许可、具有公路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并编制安全条 件论证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镇镇有干线”等非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可 研阶段应当对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分析由建设单位自行组 织或托道路交通协会、 学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并编制安全综合分析报告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未来交通通行安全的影响; 2、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出行在交通安全方 面的相互影响; 3、当地自然、地质条件对道路通行条件的影响; 4、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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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2 设计阶段
1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步骤及报批流程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一般采用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我 省对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无隧道或大桥、特大桥的项目,鼓励将初步设计与施工 图设计合并,直接开展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建设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的若干意见》(交 公路发[2011J504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规定的 通知》(闽交建[2007]28号)等规定落实勘察设计新理念。在设计时应要求勘察 设计单位提供外业勘察与地质指导书,经建设单位审批后作为审批部门审查依据 之一。勘察工作量不足的,不得进行内业设计。外业测设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组 织外业测设及地质勘察验收工作,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形成咨询意见及外业测 设验收报告,在初步设计文件送审时一并提交设计审批部门,同时按规定将“安 全专篇”向分级负责的安监部门备案。初步设计审批后,应按规定将初步设计及
在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按照《福建省普通干 线公路标准化设计指南》相关要求,灵活应用各项技术指标,推行标准化设计 按照规定编制安全设施专篇。同时做好辖区内公路站、服务区(停车区)专项规划 同步加强公路站、服务区(停车区)、绿化工程、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的设计,并 将相应工程建设费用纳入项目造价,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对于交叉口设计,原则上干线与干线要渠化交通,并丰富完善指路、路面警示线 等附属设施。推行工程设计与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同步适应设计,在采用技术 指标时应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比选优化,尽量避免大填大挖,减少对社会环境的 负面影响。推行桥涵构造物采用技术成熟、便于工厂化专业生产的装配式结构 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推行以混凝土替代浆砌片石砌体,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推行 生态文明公路绿化、美化、文化工程,增植或改植开花乔灌、花卉、彩色地被, 曾设公路文化景观,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一路一景的美丽交通生态公路。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概述: 2、安全设计依据; 3、建设项目涉及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危害程度及地质条件、周边交通环境安
全分析; 4、恶劣气候道路交通安全分析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5、交通环境恶劣路段安全设施亢余设计情况; 6、可能出现的重特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7、安全综合分析报告或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中的安全对策建议采纳 情况; 8、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9、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国省道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 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分级负责的安监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或安全综合分 析报告; 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4、安全对策、建议采纳和整改情况 同意备案的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 组织原设计单位、专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重新评审,并向原备案的安监部门重新 备案。 1、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重大变更的 2、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施至期间变更线路走等,孟重新筱计的准化指南 “镇镇有干线”等非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由建设单位
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并按规定向分级负责的安监部门备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程序基本上划分为四大阶段,即招标准备阶段、组织 招标阶段、签约阶段和履约实施阶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相关报备流程见
1、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等的采购符合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投标。建设单位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 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必须按照核准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开展招标投标工作,并 根据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具有编制招标文 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建设单位也可自行办理招标相关事宜。 2、合理划分合同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的划分应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管理,有利于发挥参建单位规模 化、专业化优势,有利于控制进度和质量,科学合理划分标段。具体是:1、施 工标段的划分应尽可能采用大标段,除独立桥隧、独立小项目外,划分的标段造 价不应低于5000万元或里程长度在10公里左右。2、监理标段的划分原则上应 以项目概算建安费1.5亿元左右为宜。3、勘察设计推行以市为单位,按照“ 路一工可”一次性打包招标,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可按项目合并招标。 3、科学安排施工工期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积极推进现代工程管理。项目勘察、设 计工期原则上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的若意见》(交
质监发(2012】679号)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以不低于投标价1.5%单独列入工程 量清单,按规定及时审批支付。 (3)充分发挥信用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的招标 文件必须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信用考核要求,在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中设 定“企业信用分”和“主要人员信用分”,落实信用奖励。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 后1天内及时将信用奖励使用情况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及省公路管理局,以便及时
更新从业单位及人员中标记录, (4)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减 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12)114号)有关要求,规 范各类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原则上除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民工工资等 去律明确规定可以收取的保证金外,低价风险等其他保证金不得收取。其中,投 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或投标总价的2%,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价 的5%,施工、监理履约保证金分别不超过合同价的10%、5%。招标文件售价只 女取工本费,委托招标代理的费用实行“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不得转嫁给投 标单位。 (5)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水泥、钢材、沥青等主要材料可能产生较大价格波 动的因素,根据合理分担风险原则,按照《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 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8)132号)确定的 风险幅度内风险自担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材料价差调价机制。 6、合理确定评标办法 (1)施工招标评标原则上采用合理低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采用综 合评估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评标宜采用综合评 估法。 (2)招标人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应以 经造价审查部门或有资质中介单位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基础,招标人不得 人为压低控制价。投标控制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告知各投标人,为防止 没标人通过围标抬高中标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密封包装。商务技术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对有效投标文件即予以开标,投标报 价文件仅对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启,开标和评标统一在 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严格设置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不 得妨碍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不得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 容。招标文件载明的废标条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内容具体、
清晰、易判断、无争议,不得使用原则性的、模糊的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词句。 (3)评标专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无废标具体规定的无效标或者 废标处理应当由评标专家集体表决并超过三分之二评标专家通过后作出。投标文 件所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人员及履约信誉等证明材料不全等, 均应通过澄清、核实的方式进行补正。 (4)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根据《福建省普通公路工程评标专家信用考核 办法》(试行)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信用评价,并将评标专家信用评价结果与评 示报告等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按规定予以公示, 8、加强招标监督管理 (1)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招标工作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各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度,强化对项目法人招标文件备 案审查,纠正招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消除评审细则中不公平、不 公正因素,并加强对评标活动的监督,督促落实进入当地交易市场集中交易。 (2)严肃查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故意放弃中标、提交虚假 投标资料、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上述行为的,项目建设 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并将其行为上报省交通运输 厅,按照信用考核规定予以直接定级。 9、加强标后监管 (1)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 得再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2)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监督中标人进场履约,并 对投入大员、设备与投标承诺不符且拒不改正或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依法 衣规予以处罚。 (3)严格施工分包管理,施工单位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 文件中予以明确,合同签订后应报备建设单位,并应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和台 帐,对分包行为实施全过程管理。 (4)加强设计变更监管,设计变更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各参 建单位应建立设计变更台帐,及时掌握变更费用情况。建设单位每半年应对项目 设计变更及审批情况进行汇总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招标文件要明确监督机构,简要列出举报投诉受理的条件和方法。原 则上,招投标的投诉处理由招标人负责,对在投诉时效期内的有效投诉,受理部 应及时受理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 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部组建完毕并进驻现场后,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导 线控制点进行加密与复测,恢复路线的中边桩与占地桩,测量横断面,重新复核 工程量。相关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导线点交接单等资料需完整。同时, 建设单位还应组织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风险 平估等工作,落实“三同时”要素保障,并收集相关内业资料。 3、质量监督申请 建设单位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30日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福建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实施细则》及质 监机构分级权限,及时向相应的质监机构提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并提交公 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 公路工程项目,出具质量监督通知书;对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书面通知 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同时向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建设单位完善基本建设程序。公路工程项目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后,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4、施工许可申请 施工许可是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公路建设项目依法 建设的重要措施。《公路法》明确规定了施工许可工作。依法做好施工许可工作 既是交通主管部门的重要责任,也是保证公路建设项目合法、有序建设的重要手 段。目前,我省国省干线施工许可办理权限已下放至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 责审批。建设单位应按照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 通知》(交公路发[2007]565 号】要求,认真办理好项目施工许可工作。辛 施工许可办理的条件是:
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征地手续已 办理,拆迁基本完成;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 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建设单位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是: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交通主管部门对建 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 复;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应当报备的资
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保证工程质量 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本章主要是对建设单位如何进行合同履约、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等工程管理方面内容进行介绍。因设计变更涉及内容较多,将在第4章中单独予 以详细介绍
1、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操作性强,评价因素客观、明确和量 化的,与项目合同相适应的履约考核办法,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关违约情形的 约定。 2、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参建单位按照投标承诺到位相应人员、机械、仪器设备 3、严格工程分包和劳务队伍的审查,防止以提供劳务的名义非法分包工程 或采取挂靠的方式承揽工程。 4、严格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人员变更审批制度。 5、建立各参建单位人员考勤制度,推行指纹摄像考勤制度。 6、规范对各参建单位履约资料的内业管理(含单位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 书、合同协议、人员资质证书、人员变更资料等),建立相关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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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1 进度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1、进度控制的主要方式是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进度计划,及建设单位和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和批准,并根据对现场工 程实施情况的经常检查,要求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做出必要的调整,以保证进 度目标的实现。 2、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是以合同工期为前提,从总体施
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开始到年(季)度施工进度计划、月份施工进度计划的 审查与批准的顺序进行;在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目标内,承包人提交逐年的年度 施工进度计划;在批准的年度施工进度计划的框架内,承包人提交季度、月份施 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的审查与批准,实际上是审查与批准承包人对进度目标 的逐级分解、细化的过程。 3、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要求承包 人对其进度计划做必要的调整,则与前述顺序相反,是从(旬)月(季)施工进 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开始,到年度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最终必须达到承 包人在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中对进度目标所做的承诺。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目标的控 制是从月份施工进度计划开始,以各阶段进度分目标的逐步控制来保证总目标的 实现。 4、为实现进度动态控制,必须随时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实际进 与计划有差异时,及时要求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一般月份施工进度的 延误,原则上对其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且赶上目标要求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季度),一般不应出现跨年度的进度延误
3. 2. 2 进度计划的编制
1、进度计划的划分 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年 度、季度、月份、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对于控制性的重点工程项目,需单独编 制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通公路标准化指南 2、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
)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符合实际开能指导施工 (2)清晰、明确,便于管理; (3)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相互关系; (4)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 (5)预料可能发生的施工障碍和变化; (6)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
)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符合实际开能指导施工 (2)清晰、明确,便于管理; (3)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相互关系; (4)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 (5)预料可能发生的施工障碍和变化; (6)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
3、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a.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交工日期; b.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c.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气候条件; d.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e.建成同类工程的施工进度及经济指标等。 (2)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a..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b.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 c.前一年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3)季度施工进度计划 a.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b.前一季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4)月份施工进度计划 a.季度施工进度计划; b..前一月份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5)关键及重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应与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年度、季度、月份计划相匹配。 4、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 总体进度计划及关键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斜道图、网络图及 应工程量清单的每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任作量;年季度进度计划可采用横 图、进度曲线及对应工程量清单的每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工作量、或其调整 况来表示。
(1)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a.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交工「 b.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c.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气候条件; d.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e.建成同类工程的施工进度及经济指标等。 (2)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a.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b.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 c.前一年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3)季度施工进度计划 a.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b.前一季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4)月份施工进度计划 a.季度施工进度计划; b..前一月份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5)关键及重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应与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全
4、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
3. 2. 3 进度计划的审批
行审查,在合同规定时间或14天内审查完毕,报建设单位核备。 (2)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递交的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审查,在7天内批复,并报建设单位核备 (3)关键工程进度计划审批程序与年度计划审批程序相同。 (4)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递交的月工程进度计划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 行审批,一般每月25日批复下个月进度计划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2、审批工作程序 根据合同工期及建设单位对年度、季度计划的要求,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 行: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承包人反 馈; (4)审查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直到满意并批准。 3、进度计划审查内容 (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a.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b..各施工阶段或重点工程(包括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 料、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c.易受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预 防和保护措施; d.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适当的扣除并留有足够的 时间、空间。
(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a.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日期已有保证; b.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已经落实; c.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已经安排; d.驻地建设、通行道路及供水、供电等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 (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a.各阶段或单项工程计划完成的工作量及投资额与承包人的设备、人员实 际状况相适应; b.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人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实际相适 应; c.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应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 总监办对承包人的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建设单位核备。
4、进度计划的检查与填报
(1)监理月报 建设单位应要求总监办在每月25日前所管辖合同段按照《福建省普通公路 建设项目监理月报》格式填写完整的监理月报 (2)加强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月计划,对各承包人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各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情况,是否满足进度计 划要求。 (3)进度计划填报 各建设单位应指派专人在每月25日前,登录《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 设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月进度实施情况及下月计划编排情况。
3.2. 4 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除非合同工期的延期得到批复,修订的总体计划应保证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不变。
3. 2. 5 工程进度的延期
1、工程进度的延期 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或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 使工程进度延期,承包人按合同条款规定申请延期,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建设单 位审批。延期批准后,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 度计划实施。 2、工程进度计划的延误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 慢,将不能按进度计划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进度的措 施。承包人提出和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对原来的工程 进度计划予以调整
3.2.6进度控制的其它手段
承包人没有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或在关键线 路上的工程滞后计划达一个月及以上时,建设单位应及时(或要求监理工程师 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根据工程实际和工期延误情况分别 考虑采取如下措施: 1、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指出应立即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 2、要求项目部的上级(如总公句)到现场解决问题,必要时建设单位调整 须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要求总公司增加投入等
3、建设单位对工程的某些部分强制分割,由指定分包人来完成。 4、建设单位更换承包人
3. 2. 7 计划管理规定
(1)根据计划管理的不同对象,将计划管理分为两大类,即项目建设管理 计划和合同执行管理计划。 a.项目建设管理计划 项目建设管理计划主要是建设单位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其依据 是上级部门批复的项目概算。 b.合同执行管理计划 合同执行管理计划主要是建设单位对各施工承包合同的计划管理,其依据是 建设单位与各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2)根据计划管理的不同阶段,将计划管理分为两大类,即总体实施计划、 年度计划和月份计划 a.总体实施计划 总体实施计划是整个工程建设期的计划,要求在项目实施以前或实施初期按 季度编制。 b.年度计划和月份计划 年度计划是全年的计划,要求在上年末或本年初按月份编制。月份计划是 个月的计划,要求在上月末或本月初按周、旬或月编制。 2、计划内容 (1)项目建设管理计划的内容 a.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反映概算执行进度。用工作量表示,按照概算所列部、项、目、节进行编制。 b.工程建设形象计划 反映工程建设形象进度情况,用工程量表示,主要包括路基土方、防护、排 水、路面、通道、桥梁、立交、隧道、交通工程等内容。 c.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计划 反映工程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 (2)合同执行管理计划的内容 a.合同进度计划 反映合同进度情况,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用工作量表示,按清单项目 编制。
c.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计划 反映工程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 (2)合同执行管理计划的内容 a.合同进度计划 反映合同进度情况,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用工作量表示,按清单 编制。
b.合同形象计划 反映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内容同工程建设形象进度计划。 c.合同资金使用计划 反映合同的资金使用计划。 3、计划调整 计划调整是根据项目建设或合同工程的实际实施情况,对原计划进行的调 整,计划调整为总体计划调整和年度计划调整,计划调整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有工 程建设总体实施计划、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合同总体实施计划、合同年度计划。 4、计划的存档 (1)各项计划的资料统一由建设单位及时归档。 (2)各项计划应按照工程类别按时间顺序存档。 (3)各项计划应具有完整性和连续性,能真实地反映工程有计划、按计划 的实施。 (4)各项计划调整的审批手续应完整。
3.3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3.3.1 工程质量管理
(6)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严把质量检验关。督促监理单位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增 强质量意识及工作责任心,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提高监 理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7)建立工程质量考核评比和奖罚制度,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组织各参建 单位之间的学习和交流,选择质量管理的典型案例召开现场质量会议,建立工程
质量竞争机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参建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质量目标 的实现。 (8)组织参建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学习贯彻《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 南》等有关业务培训,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和运用。 (9)加强建设档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前期 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推行电 子化文档归档。
建设单位应要求各项目部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前根据部颁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的施工特点和特定施工环境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安 全技术应做到如下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 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 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严格督查落实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 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所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以及项目 现场设立的主要安全隐患点告示牌。 (2)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设施,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计划中。要有设计
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3)检查落实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查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 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4)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
(1)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 (2)安全设施未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3)未采纳安全综合分析报告或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中的安全对策 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4)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5)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道路施工资质单位组织实施,与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在通车试运营前完成。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 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工程监 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安 全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等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或存在重大事 故隐患的,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及时处理。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建设单
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5、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
(1)安全事故的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伤或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 的工作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建 设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
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职工队伍安定、稳定。并 立即如实向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不 得隐螨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调查处理:一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是查明 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包括事故单位的责任以及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 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三是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四 是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议教育当事人及职工;五是写出事故调查报 告。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应当依照《安 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治安管理措施 为确保公路建设的顺利实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 生,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制定措施,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努力营造文 明施工氛围。建设单位应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周边相关单位、村组及施工单位组 建治安联防组织,共同搞好创建安全文明工区和治安保卫协调工作。治安联防组 织应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或治安联防会议,开展社会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 育,增强工程建设者和周边村民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治安、秩序的意识,不断 总结经验、促进创建工作
3.3.3有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员管理达标、施工现场防护达标。“四项严禁”是指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 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严禁长大隧道无 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违规立体交又作业。“五项制度”是指施工 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施工安全监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设备进场验收 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5、安全标准化“四项制度、五项措施” (1)实行安全生产四项制度 a.严格实行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III级(高度 风险)及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必须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当专项风险等级为IV级 (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应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或复评估,采 取降低风险的具体措施。 b.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及适时停止作业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安排 夜间施工,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夜间施工的,应报批夜间施工专项方案及应急预 案。施工人员每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以遏制疲劳作业。 c.实行项目安保工程与主体“三同时”制度。即安保工程与主体同时设计、 司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实行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四不放过”制度。即安全生产隐患原因不查找不 放过、安全生产隐惠责任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安全生产隐惠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 过、安全生产隐患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2)落实安全文明五项措施 a.落实隧道动态监管措施。隧道洞口处应设置进洞作业人员动态牌和施工作 业告示牌,落实施工作业及人员、车辆进洞动态监管。1000米以上隧道应设置 电子门禁系统。 b.落实危险点隔离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作业现场安全设施,高空、 水上作业、爆破作业、临边临崖和坑洞口等应做到有边必防护、有险必隔除,并 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便桥设置防护栏杆和超限标牌。 c.落实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措施。项目部驻地应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 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穿戴安全帽等劳保 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应挂牌上岗,并与作业人员的安 全帽有所区分,安全管理人员应佩戴袖标(牌)。
d.落实用电用气安全作业措施。施工临时用电应规范,按照“一机一闸一漏 箱”管理,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各作业区用电回路分开设置,加设断路器和 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 存放,间距不小于5m,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米,施焊、切割场地距离明火 不得小于10米。 e.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维持通车路段必须安排人员维持畅通,设岗专人 管理车辆通行,沿线应根据需要,设置带反光的指示、警告等交通标志;施工现 要配备洒水设备及排水设施,临时路面保持平整,不积水、不扬尘;弃渣必须 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弃置,不得随意乱弃,并及时恢复取弃土场植被;隧道内通风、 排水设施完善,“三管二线”整齐顺直
3.4. 1 资金拼盘
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应实时跟踪资金拼盘落实情况,及时支付工程建设资 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1、省级补助资金 省级补助资金以项目年度省级投资计划为依据,每2个月对达到进度节点的 页目组织1次省级资金拨付。如可拨付数超过年度计划数时,在下半年省交通运 俞厅调整年度计划后再予以拨足。拨付节点按项目开工程过半、进度80% 各进度节点报审资料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经县级、市级交通部门认可后,由省 该拨。其中: 开工节点拨款条件为:项目设计批复已核备,项目(或路段)招投标结束、 施工单位进场、监理工程师已签发开工令。应报送审核的资料为:施工、监理合 司协议、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县级政府征迁方案。 工程过半拨款条件为:项目征地拆迁基本完成,投资进度达50%,全线路
3. 4. 2 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不仅是计量完工程的数量,而且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对已完 工程质量的确认及综合评价。工程计量除了包括数量方面的内容外,还包括质量 方面的内容,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不予计量,承包人将得不到支付,并 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因此,计量与支付构成了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的重要 手段,此项工作在合同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工程计量一方面应利用计量手段强化承包人的合同意识,约束承包人履行合 同义务;另一方面又要重视承包人的资金使用情况,在合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尽量加快计量工作的速度,缩短支付周期,为承包人资金的正常流动创造条件, 以利于保证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一、计量的条件 进行计量的工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可计量项目范围 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 部需进行计量,其工程数量不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中应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 数量,亦不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与监理工 程师对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对清单项目的工程计量。承包人按 合同规定进场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原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和施工设计图纸 数量的差异进行修正,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招标文 件的规定,依法依规认真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0#台帐的核对工作。 2、工程变更项目 通过规定程序进行了变更工程的审批,其变更工程项目必须按合同有关要求 进行计量。 3、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可计量项目 除了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以外,在合同文件中还规定了一些包干项目,对 于这些项目亦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 (二)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 工程质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达到规范要求,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签认《中间交 工证书》。根据监理程序的规定,原则上只对签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王程才 程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应把
质量监理和计量支付监理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各分项工程计量按有关规定提交 质检资料。 (三)验收手续齐全 对分项工程或一道工序的验收应有以下资料和手续: 1、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
五、计量程序 计量工作主要由监理工程师承担、建设单位审核。监理工程师对于计量中的 数量问题有权更改或责令承包人进行复核计量,当发现被计量的工程中存在质量 问题,应责令承包人对缺陷部位返工或修补,并重新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建设单 立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参与现场计量,也可以对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已报送的 计量进行修正,并且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 现场计量:对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项目(或部位)承包人提出计量申 青后,由各方商定具体时间,承包人应做好有关计量的准备工作,包括计量部位 的图纸和其他有关资料,以及计量时所需的仪器设备,计量小组人员按通知时间 到现场进行计量。 填写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表》是计量的凭证,在进行现场计量时由计量 人员填写,后将计量记录、中间计量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派驻现场的代 表进行核实确认。经监理工程师核对确认后,作为期中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 审查后的计量,经建设单位批准后予以支付工程款项。 六、计量时间 原则上每月完成的符合计量条件的工作量在当月25日予以上报,26日至当 月底为计量小组工作时间。 七、分阶段计量 1、对于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分项工程(如路基挖、填方、软基、涵洞、通 道、大体积砼、砌体工程、隧道开挖和支护等)经工序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可在 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将其划分为不同部位或段落,根据现场完成情况进行 分阶段计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指南
损检测评价、砂浆和混凝土试件的28天强度等),尚未取得中间交工证书,可采 取获得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分阶段计量。 八、暂计量 原则上不宜采用暂计量方式,但为加快现场资金周转,缓解承包人的资金压 力,对已通过变更审批,但变更的单价尚未最后确定的工程项目采取的计量称为 暂计量。
九、最低计量金额 每期计量金额原则上要等于或大于合同中规定的中间计量支付的最低限额 才准予上报计量。
3. 4.3 工程支付
工程费用的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量清单或已批准的单价,按照已经计 工程数量,向建设单位提供支付证明,由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支付
三、建设单位对支付证书的审查内容
1、审查质保资料 2、审查承包人支付申请的依据: (1)中间计量表; (2)工程变更令; (3)索赔证明材料;
1、审查质保资料 2、审查承包人支付申请的依据: (1)中间计量表; (2)工程变更令; (3)索赔证明材料;
(4)其它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返还支付利息、违约罚金、动员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的支付或扣回。 3、核对支付申请中的单价是否与工程量清单或变更清单相符。 4、核实到达现场的材料。 (1)核实支付申请中的材料是否用于永久性工程; (2)检查出厂检验单,其材料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核实实际到库的材料数量是否与申请支付单数量相符,且不得大于监理 工程师批准的计划数量: (4)检查存放材料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5、审查承包人的奖惩支付或扣回。 四、支付申请书和支付证书的修改与签发 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进行改正或修改,建设单位对监 理工程师审查后提交的支付证书也有权进行应有的任何改正或修改。而对支付申 请和支付证书的任何修改,不必退回承包人重新填报。经建设单位最终审查后的 支付证书才能作为支付依据而签发。 五、支付证书审查时间 原则上每月25日为承包人申请结算当月完成工作量的限期,经现场计量并 由监理工程师代表核实后,承包人于月底最后一天将支付申请报送监理工程师 次月1~7日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支付证书时间,监理工程师于次月9日前将 审查后的支付证书送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次月 20日前完成支付证书的审查 承包人据此可办理支付手续。如果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可增加计量次数,缩短 支付周期。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指南
(一)承包人编报 1、中间计量表6份,其中监理单位2份、建设单位2份、施工单位2份。 2、期中支付申请6份,其中监理单位2份、建设单位2份、施工单位2份 3、质保资料3份,其中监理单位1份、建设单位1份、施工单位1份。 4、附件3份,其中监理单位1份、建设单位1份、施工单位1份。 (二)监理工程师编报
期中支付证书6份,其中监理单位2份、建设单位3份、施工单位1份
3.5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 支付做到规范、有序,防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建设 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2、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单位应要求各项目部根据中央、 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合同段和 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办法》中必须包含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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