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825-2008 玻璃纤维土工 格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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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的,应进行出检验。出险验项目应包活:网眼尺寸、网眼目数、断新裂强 宽度和长度、外观质量。
GB/T 218252008
碱金属氧化物含量、网眼尺寸、网眼目数、耐温性能以样本测试平均值的修约值判定。断裂强力 裂伸长率分别以质量统计量Q:和Q进行判定。
7.3.2外观质量的判定
7. 3. 3 综合判定
本附录规定了玻璃纤维土工格栅网眼目数和网眼尺寸的测定方法。
A. 2.1 网眼目数
皮璃纤维土工格栅网眼目数和网眼尺寸的测定
计数玻璃纤维土工格栅玻纤格栅试样经向(或纬向)一定长度范围内的网眼数目,通过计算求得每 25.4mm长度上的网眼目数。
测量试样相邻两组纬纱(或经纱)边缘之间的净距
钢直尺:精度0.5mm。
从整卷玻璃纤维土工格栅上沿经向裁下药2m长的整幅布段作为试样。试样不需要调湿。
A.5.1.1将试样自然平铺在平整的台面上。将钢直尺的零点标线与纱线右侧边缘相重合,以测定的 起始纱线的右侧边缘至下一组纱线的右侧边缘为一孔,计数从起始位置至约1000mm处纱线右测边 缘距离内的孔数,并读出这段距离的长度,精确至1mm。 A.5.1.2移动钢直尺至另一位置,不包含已测量的部位。重复上述测量
.2.1将试样自然平铺在平整的台面上。 [纱线左侧边缘的距离,精确至0.5mm 5.2.2移动钢直尺至另一位置,不包含已测量的部位。重复上述测量
A. 6.1 网眼目数
按式(A.1)计算网眼目
计算经向和纬向五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修约至
,6.2网眼尺寸 .6.2.1分别计算试样经向和纬向五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 6.2.2以相邻纬纱边缘间距的平均值表示经向网眼尺寸,以相邻经纱边缘间距的平均值表示纬 眼尺寸,以mm为单位,修约到个位数。
GB/T21825—2008
寸录规定了玻璃纤维土工格栅断裂强力和断裂伸
B.3. 1拉伸试验机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
a) 一对合适的夹具。夹具间初始自由距离应为(200士1)mm,且有措施保证试样在夹具内不打滑 和受损; b) 等速伸长型(CRE)试验机。拉伸速度应能控制在(100士5)mm/min; c) 指示或记录试样力值的装置。该装置在规定的试验速度下应无惯性,示值误差不超过1%; d)指示或记录试样伸长的装置,该装置在规定的试验速度下应无惯性,示值误差不超过1mm。 3.3.2合适的切裁工具:如剪刀等。
B.4.1试样为长350mm的单组经纱或纬纱。 B.4.2每个样品至少测定5个经向试样和5个纬向试样,任何两个试样都不应属于同一根经纱或 纬纱。
B.4.1试样为长350mm的单组经纱或纬纱。 B.4.2每个样品至少测定5个经向试样和5个纬向试样,任何两个试样都不应属于同一根经纱或 纬纱。
在温度(23士2)℃,相对湿度50%士10%标准环境条件下进行调湿,仲裁检验调湿时间为4h,非仲 裁检验调湿时间为1h
试验环境条件与调湿环境条件相同
B.6.1调节夹具之间距离,使试样在夹具间的有效长度为(200士1)mm。 B.6.2调节试验机的拉伸速度为100mm/min。 B.6.3夹持试样,使试样的纵向中心线通过夹具的中点,试样在最终夹紧前,应在试样上施加(2.0士 0.2)cN/tex的预张力,其大小由纱线公称线密度算出。 B.6.4启动活动夹具,拉伸试样至断裂。 B.6.5记录试样断裂时的力值,精确至1N。 B.6.6记录试验断裂时的伸长值,精确至0.5mm。 B.6.7如果试样断裂发生在两个夹具中任一夹具的接触点的10mm以内,则记录该现象,但不做断裂
B.6.1调节夹具之间距离,使试样在夹具间的有效长度为(200士1)mm。 B.6.2调节试验机的拉伸速度为100mm/min。 B.6.3夹持试样,使试样的纵向中心线通过夹具的中点,试样在最终夹紧前,应在试样上施加(2.0士 0.2)cN/tex的预张力,其大小由纱线公称线密度算出。 B.6.4启动活动夹具,拉伸试样至断裂。 B.6.5记录试样断裂时的力值,精确至1N。 B.6.6记录试验断裂时的伸长值,精确至0.5mm。 B.6.7如果试样断裂发生在两个夹具中任一来具的接触点的10mm以内,则记录该现象,但不做断裂
强力和断裂伸长的计算,用另一试样重新试验。
B. 7. 1断裂强力
B.7.1.1按式(B.1)计算断裂强力值
P—玻璃纤维土工格栅断裂强力,单位为千牛每米(kN/m); F一单组纱线的断裂时的力值,单位为牛顿(N); N玻璃纤维土工格栅的网眼目数。
.7.2.1断裂伸长以断裂伸长率 2
e玻璃纤维土工格栅断裂伸长率,%; 单组纱线的断裂伸长,单位为毫米(mm); 单组纱线的原始有效长度,单位为毫米(mm)
B.7.2.2分别计算经向和纬向断裂伸长率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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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规定了玻璃纤维土工格栅耐温性能的测定方法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耐温性能的测定
分别测定经加热处理、冷冻处理和经标准环境条件调湿处理的试样的断裂强力。分别计算加热处 理后试样的断裂强力与经标准环境条件调湿处理的试样的断裂强力的比值、冷冻处理后试样的断裂强 力与经标准环境条件调湿处理的试样的断裂强力的比值。
C.3.1烘箱。温度能控制在170℃士2℃ C.3.2低温试验箱。温度能控制在一40℃±3℃
.4.1按附求B中B.4.
经标准环境条件调湿处理的经向试样的断裂强力 经加热处理后的经向试样的断裂强力; 经冷冻处理后的经向试样的断裂强力; 经标准环境条件调湿处理的纬向试样的断裂强力; 经加热处理后的纬向试样的断裂强力; 经冷冻处理后的纬向试样的断裂强力。
C.5.1按附录B中B.5、B.6和B.7的规定分别测定经标准环境条件调湿处理的经向和纬向试样断裂 强力。 C.5.2将用于测定耐热性能的试样,放置于温度170℃士2℃的烘箱内1h,取出后在标准环境条件下 敬置1h,按B.6和B.7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断裂强力。 C.5.3将用于测定耐冻性能的试样,放置于温度一40℃士3℃的烘箱内1h,取出后在标准环境条件下 放置1h,按B.6和B.7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断裂强力。
C.5.1按附录B中B.5、B.6和B.7的规定分别测定经标准环境条件调湿处理的经向和纬向试样断裂 强力。 C.5.2将用于测定耐热性能的试样,放置于温度170℃士2℃的烘箱内1h,取出后在标准环境条件下 敬置1h,按B.6和B.7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断裂强力。 C.5.3将用于测定耐冻性能的试样,放置于温度一40℃士3℃的烘箱内1h,取出后在标准环境条件下 放置1h,按B.6和B.7的规定,测定试样的断裂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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