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3275-2018铁路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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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铁路局最新发布,2019年3月1日实施的最新铁路砼规范。主要内容有术语及定义、基本规定、技术要求(原材料性能、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长期性能)、试验方法(水泥、粉煤灰、矿渣粉、硅灰、石灰石粉、细骨料、粗骨料、减水剂、引气剂、膨胀剂、降粘剂、增粘剂、速凝剂、内养护剂、拌合水、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长期性能)、配合比设计要求、施工要求及相关试验方法附录。
表 14增粘剂的性能
5. 2. 14 速凝剂
速凝剂的性能应符合表15的规定
5. 2. 15 内养护剂
内养护剂的性能应符合表16的规定
表18混凝土的工作性能(续)
表18混凝土的工作性能(续)
5. 3. 2 含气量
的含气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不同环境下自然养护混凝土 最低限值应满足表19的要求
表19混凝士的含气量最低限值
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宜为5℃~30℃
5. 3. 4凝结时间
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应满足运输、浇筑和养护工艺的要求,并通过试验确定。 5. 3. 5泌水
混凝土拌合物不应泌水。
5.4.1不同环境下,桥梁灌注桩和隧道衬砌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满足表20的要求。
上的抗压强度应满足表20的要求。
桥梁灌注桩、隧道衬砌用混凝土的最
表20桥梁灌注桩、隧道衬砌 的最低抗压强度等级(续)
注1:抗压强度等级是指在标准条件下制作并养护的混凝土试件于90d龄期时的抗压 注2:灌注桩是指埋人土中或水中的桩体。
表21混凝士的最低抗压强度等级
表21混凝土的最低抗压强度等级(续)
表21混凝土的最低抗压强度等级(续)
对于钢筋的配筋率低于最小配筋率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等级应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抗压 强度等级相同。 注:无确轨道底座板和道床板的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是指在标准条件下制作并养护的混凝土试件于90d龄期时 的抗压强度值;除无确轨道底座板和道床板结构外,其他钢筋混凝土和素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等级是指在标准条件下制 作并养护的混凝土试件于56d龄期时的抗压强度值。 表示不宜使用素混凝土。如果不使用素混凝土,混凝土的最低抗压强度等级应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抗压 强度等级相同,且应采取有效的防裂措施。
对于钢筋的配筋率低于最小配筋率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等级应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抗压 强度等级相同。 注:无确轨道底座板和道床板的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是指在标准条件下制作并养护的混凝土试件于90d龄期时 的抗压强度值;除无诈轨道底座板和道床板结构外,其他钢筋混凝土和素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等级是指在标准条件下制 作并养护的混凝土试件于56d龄期时的抗压强度值。 表示不宜使用素混凝土。如果不使用素混凝土,混凝土的最低抗压强度等级应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抗压 强度等级相同,且应采取有效的防裂措施
强度等级混凝土的电通量应满足表22
度的设计龄期为28d和56d时,混凝土电通量的评定龄期为56d;当混凝土抗压强度设 通量的评定龄期为90d。
5.5.2氯盐环境下,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应满足表23的要求
表23氯盐环境下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的性能
烧失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氧化钙含量、游离氧化钙、碱含量和氯离子含量按GB/T176 进行试验,比表面积按GB/T8074进行试验,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按GB/T1346进行试验,强度按GB/T 17671进行试验:熟料中铝酸三钙含量按GB/T21372进行试验
度、需水量比、含水量和活性指数按GB/T1596进行试验,密度按GB/T208进 硫含量、氧化钙含量、游离氧化钙含量、二氧化硅含量、三氧化二铝含量、三氧 离子含量按GB/T176进行试验.半水亚硫酸钙按GB/T5484进行试验
烧失量、流动度比、含水量和活性指数按GB/T18046进行试验,比表面 验,密度按GB/T208进行试验,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氧化镁含量和氯离子 式验。
失量、氯离子含量、碱含量和三氧化硫含量按GB/T176进行试验,二氧化硅合 和活性指数按GB/T18736进行试验,含水量按GB/T1596进行试验。
碳酸钙含量可按1.786氧化钙含量计算值表示,氧化钙含量按GB/T5762进行试验,细度、MB值、 含水量和流动度比按GB/T30190进行试验,抗压强度比按GB/T30190中活性指数方法进行试验,碱 含量按GB/T176进行试验
颗粒级配、吸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 盐含量、氯化物含量和机制砂的石粉含量、压碎指标按GB/T14684进行试验。 碱活性试验时,首先按附录A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鉴别试验,然后按附录B 对骨料的碱一硅酸反应膨胀率进行试验。 矿物掺和料和外加剂抑制碱一骨料反应有效性试验按附录C进行试验
松散堆积密度、紧密空隙率、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吸水率、压碎指标、坚 固性、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有机物含量和岩石抗压强度按GB/T14685进行试验。氯化物含量按附录 D进行试验。 碱活性试验时,首先按附录A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鉴别试验。若骨料仅含 碱一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则按附录B对骨料的碱一硅酸反应膨胀率进行试验;若骨料仅含碱一碳酸盐 反应活性矿物,则按附录E对骨料的碱一碳酸盐反应膨胀率进行试验;若骨料同时含碱一硅酸反应活 性矿物和碱一碳酸盐反应活性矿物,则分别按附录B和附录E对骨料的碱一硅酸反应膨胀率和碱一碳 酸盐反应膨胀率进行试验。 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抑制碱一骨料反应有效性试验按附录C进行。
减水率、含气量、含气量经时变化量、常压泌水率比、抗压强度比、落度经时变化量、凝结时间差 和收缩率比按GB8076进行试验,硫酸钠含量、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按GB/T8077进行试验,压力泌水 率比按附录 F进行试验。
细度按GB/T1345进行试验,氯离子含量、碱含量和三氧化硫含量按GB/T176进行试验,流动度 比采用推荐掺量按GB/T18046进行试验,抗压强度比按GB/T18046规定的活性指数检验方法进行试 验,粘度比按附录H进行试验,粘度比试验基准流动度为210mm±10mm。
离子含量、碱含量和三氧化硫含量按GB/T8077进行试验,常压泌水率比、凝 收缩率比按GB8076进行试验,粘度比按附录H进行试验,扩展度之差和用水 验。用水量敏感度、扩展度之差、常压泌水率比、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和收 土应满足附录I的要求。
碱含量和氯离子含量按GB/T176进行试验,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按GB8076进行试验,塑性 收缩率比和收缩率比按GB/T50082进行试验,抗裂性按附录J进行试验。其中,塑性收缩率比的测试 起点为成型结束时间,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塑性收缩率比、收缩率比和抗裂性试验混凝土用原材 料和配合比应满足附录要求,
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氯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 碱含量按GB/T176进行试验
落度、扩展度、含气量、泌水率、维勃稠度、凝结时间、扩展时间和J环障碍高差 ,增实因数按附录K进行试验,L型仪充填比按附录L进行试验
力学性能按GB/T50081进行试验。其中,用于检验评定混凝土力学性能的试件应在标准养护条 件下进行养护;用于施工过程控制的混凝土试件,应采用同条件养护的方式或温度匹配养护的方式进 行养护;用于预应力结构或构件工艺控制的试件可采用温度匹配养护方法进行养护。 喷射混凝土强度宜按喷射大板法进行试验,用于检验评定混凝土力学性能的试件应在标准养护条 件下进行养护,用于施工过程控制的混凝土试件应采用与结构体同条件养护的方式进行养护
混凝土电通量、氯离子扩散系数、抗硫酸盐结晶破坏等级和抗冻等级按GB/T50082进行试验;胶 凝材料抗硫酸盐侵蚀系数按附录M进行试验;气泡间距系数按附录G进行试验。 当混凝土采用自然养护时,混凝土耐久性试件成型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至规定龄期时进行 试验;当混凝土采用蒸汽养护时,混凝土耐久性试件应在同条件养护下或温度匹配养护条件下养护至 脱模,再转入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至规定龄期时进行试验
6. 19 长期性能
收缩和疲劳性能按GB/T50082进行试
混凝土的原材料和配合比参数应根据混凝土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所处环境 工工艺等确定
7.1.2混凝土中应根据需要适量掺加能够改善混凝土性能的粉煤灰、矿渣粉、硅灰或石灰石粉等矿物 掺合料;硅灰掺量一般不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8%,且宜与其他矿物掺合料复合使用。 7.1.3混凝土中应适量掺加能够改善混凝土性能的减水剂,尽量减少用水量和胶凝材料用量;含气量 要求于或等于4.0%的混凝土应同时掺加减水剂和引气剂。 7.1.4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最小浆体比原则进行设计。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方法既可采用体积法,也 可采用质量法。
表26混凝土的总碱含量最大限值 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
混凝土总碱含量是指本标准要求检测的各种混凝土原材料的碱含量之和。其中,矿物掺合料的碱含量以其所含 可溶性碱量计算。粉煤灰的可溶性碱量取粉煤灰总碱量的1/6,矿渣粉的可溶性碱量取矿渣粉总碱量的1/2,硅灰的 可溶性碱量取硅灰总碱量的1/2。 干燥环境是指不直接与水接触、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长期不大于75%的环境;潮湿环境是指长期处于水下或潮湿 土中、干湿交替区、水位变化区以及年平均相对湿度大于75%的环境;含碱环境是指与高含盐碱土体、海水、含碱工业 废水或钠(钾)盐等直接接触的环境;干燥环境或潮湿环境与含碱环境交替作用时,均按含碱环境对待。 对于含碱环境中的混凝土主体结构,除了总碱含量满足本表要求外,还应采用非碱活性骨料。
表27混凝土的总氯离子含量最大限
7.1.7混凝土的总三氧化硫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4.0%,混凝土总三氧化硫含量是指本标准 要求检测的各种混凝土原材料的三氧化硫含量之和。
7.2.1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不宜超过表28所规定的限值要求。
7.2.1不同强度等级混凝主的月 宜超过表28所规定的限值要求
表28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最大用量
表29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最小用量
混凝土最大水胶比不应超过0.60,最小胶凝材料用量不应低于260kg/m;氯盐坏境下,素 寸0.55,最小胶凝材料用量不应低于280kg/m
7.2.3不同环境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宜满足表30的要求。
表30不同环境下混凝士中矿物掺合料掺量范围
表30不同环境下混凝土中矿物掺和料掺量范围(续)
本表规定的矿物掺合料的掺量范围适用于使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混凝土。 本表中的掺量是指单掺一种矿物掺合料时的适宜范围。当采用多种矿物掺合料复掺时,不同矿物掺合料的掺量 可参考本表,并经过试验确定。 严重氯盐环境与化学侵蚀环境下,混凝土中粉煤灰的掺量应大于30%,或矿渣粉的掺量大于50%。 年平均环境温度低于15℃硫酸盐环境下,混凝土不宜使用石灰石粉。 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混凝土中粉煤灰的掺量不宜超过30%。
本表规定的矿物掺合料的掺量范围适用于使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混凝土。 本表中的掺量是指单掺一种矿物掺合料时的适宜范围。当采用多种矿物掺合料复掺时,不同矿物掺合料的掺量 可参考本表,并经过试验确定。 严重氯盐环境与化学侵蚀环境下,混凝土中粉煤灰的掺量应大于30%,或矿渣粉的掺量大于50%。 年平均环境温度低于15℃硫酸盐环境下,混凝土不宜使用石灰石粉。 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混凝土中粉煤灰的掺量不宜超过30%。
混凝土水胶比不应高于表31所规定的
混凝土砂率应根据骨料的最天 的水胶比确定,一般情况下宜满
表32混凝土砂率的要求
本表适用于采用碎右、细度模数为2.6~3.0的天然中砂拌制的落度为80mm~120 砂的细度模数每增减0.1,砂率相应增减0.5%~1.0%。 当使用卵石时,砂率可减少2%~4%。 当使用机制砂时,砂率可增加2%~4%。
表33不同等级混凝土浆体比的最大
7.3.1根据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设计强度和耐久性指标要求,结合工程上所选水泥的性能、外加剂的 生能以及7.2的规定,初步确定胶凝材料总用量、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及掺量、外加剂的掺量、水胶比和 沙率,并计算出单位体积混凝土的水泥用量、矿物掺合料用量、用水量以及外加剂的用量。 7.3.2采用体积法设计混凝土配合比时,首先采用式(1)计算每立方米混凝士中砂石的总体积,
V..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砂石的总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 V 混凝土的总体积,为1立方米(m"); mw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的用量,单位为千克(kg); m.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的用量,单位为千克(kg); mpl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掺合料1的用量,单位为千克(kg); mp2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掺合料2的用量,单位为千克(kg); ma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的用量,单位为千克(kg); aX 每立方米混凝土所含空气体积的设计值,单位为立方米(m"); pw 水的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水泥的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Pp1 掺合料1的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Pp2 掺合料2的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0 外加剂的密度,单位为于克每立方米(kg/m)
17L w mp 1 + α P. p. Pp2 0
其次,采用式(2)计算每立方来混凝土中砂子的用量: m.=V.gS.p. 式中: m。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砂子的用量,单位为千克(kg) S一体积砂率; p.——砂子的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再次,采用式(3)计算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石子的用量:
m. =V..S.p.
m—一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石子的用量,单位为千克(kg); 一石子的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3.3采用质量法设计混凝土配合比时,首先采用式(4)计算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砂石的总质量:
m一一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石子的用量,单位为千克(kg)。 7.3.4核算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总碱含量、总氯离子含量和总三氧化硫含量是否符合7.1的规定,核算 混凝土的浆体比是否符合表33的规定。否则,应重新选择原材料,并重新对混凝土的总碱含量、总氯 离子含量、总三氧化硫含量和浆体比进行核算,直至满足要求。 7.3.5在试验室试拌混凝土并测试混凝土的拌合物性能。若测试值不满足设计要求,可适当调整混 凝土的砂率和外加剂用量,重新搅拌、测试混凝土的拌合物性能,并对混凝土的总碱含量、总氯离子含 量和总三氧化硫含量进行核算,直至满足要求。试拌时,每盘混凝土的最小搅拌量应在20L以上,且不 少于搅拌机容量的1/3。 7.3.6对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矿物掺合料掺量、砂率和水胶比上下略作调整,重新按上述步骤计 算、试拌并调配出拌合物性能、总碱含量、总氯离子含量、总三氧化硫含量和浆体比满足设计和本标准 要求的三个配合比,并对相应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进行试验。选择力学性能满足要求的混凝土进行耐久 性能和长期性能试验。 7.3.7按照工作性能优良、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满足要求、经济合理的原则,从上述三个配合比中选 择合适的配合比测试相应混凝土的表观密度。当测得的表观密度与计算值或假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小
2%时,上述配合比即为混凝主的设计配合比。当测得的表观密度与计算值或 于2%时,应按式(7)计算校正系数,并将混凝土的各种原材料用量乘以校正 配合比。
式中: 一校正系数; Pc 混凝土拌合物的表观密度计算值或假定值,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7.3.8特殊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根据具体混凝土的特殊性能要求进行设计。
8.1.1混凝土应采用拌合站集中搅拌,混凝土制品应实行工厂化生产。 8.1.2当混凝土原材料为预拌干混料和预处理骨料时,可采用专门的移动式搅拌车进行搅拌。 8.1.3拌合站正式启用之前应进行拌合工艺试验和混凝土匀质性测试。 8.1.4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宜通过混凝土的试浇筑,对混凝土的配合比、施工工艺、施工机具的适应 进行检验;对于重要的大体积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有代表性的模拟试浇筑试验,测定其内部温升和内 温差,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8.1.5当混凝土施工经历不同季节时,宜根据气候条件选定不同的配合比,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技 措施。
8.2.2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工艺及环境条件未发生明显变化,原材料的品质在合格的基础上发 生波动时,可对混凝土减水剂和引气剂掺量、粗骨料分级比例、砂率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混凝土拌 合物性能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要求。 8.2.3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当原材料品质、施工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重新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 设计。
1混凝土原材料储存和运输应满足如下要求: a)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矿物掺合料受潮,降低散装水泥的温度,避免散装水泥温度持续 升高。 b) 将袋装水泥和矿物掺合料储存在具有防潮防水功能的仓库内; c)采用仓库储存外加剂,冬期应采取保温措施,避免外加剂受冻或出现低温结晶现象。液体外 加剂储存罐宜配置自循环或搅拌装置; 骨料的储料间应具有防晒、防水和防污染的功能; e) 不同原材料应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 进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有堆放分界标识,以免误用; f 不同原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原材料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材料的名称、生产日期、进 货日期、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试验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 果等。原材料管理台账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
a 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搅拌机的性能及维护应满足GB/T9142的要求; b) 各种原材料计量设备应检定合格: 各种原材料计量偏差应符合表34的要求:
表34混凝土各种原材料允许计量偏
d)搅拌投料顺序宜为:先投人骨料、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搅拌均匀后,再加水和外加剂(粉 体外加剂应与矿物掺合料同时加入),直至搅拌均匀为止。水泥的入机温度不应高于 55℃; e)搅拌时间是指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机开始搅拌至搅拌结束开始卸料为止所经历的时间。搅 拌时间应根据混凝土配合比和搅拌设备情况通过试验确定,但最短不宜少于2min,不应少于 90s。特殊混凝土搅拌时间宜适当延长; f) 混凝土开始搅拌时,应按GB/T9142对其匀质性进行检验:新拌混凝土的砂浆密度相对偏差 不大于0.8%,粗骨料的质量相对偏差不大于5%。 8.3.3混凝土的运输应满足如下要求: a) 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适应混凝土凝结时间和浇筑速度的需要,保证浇筑过程连续进行; b)运输设备应具备防止混凝土发生离析、漏浆、泌水的功能,同时也应具备防晒与防冻等 功能。 8.3.4 混凝土的浇筑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混凝土浇筑宜连续进行,不宜出现长时间的间歇,尽量避免留置施工缝; b) 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宜超过30℃,冬期施工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宜低于5℃,且应对混 凝土采取适当的保温措施; c) 冬期施工时,与混凝土接触的介质温度不宜低于2℃;夏期施工时,与混凝土接触的介质温度 不宜超过40℃; d) 新浇筑的混凝土与邻接硬化的混凝土或岩土、钢筋、模板等介质间的温差不应大于15℃。 8.3.5 混凝土的振揭应满足如下要求: a)振捣设备的类型、振捣频率和振捣强度应与混凝土结构的类型和工作性能相适应; b)# 振捣时间和振捣半径应以混凝土振捣密实为原则进行确定,避免过振或漏振。 8.3.6 混凝土的养护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混凝土养护应及时进行。一般情况下,浇筑完毕1h内应对新浇筑混凝土进行覆盖养护或喷 雾养护。除不溶物、可溶物不作要求外,养护用水的其他性能应满足拌合水的要求。不应采 用海水养护混凝土。 b) 养护期间,混凝土芯部温度不宜超过60℃,最大不应超过65℃(轨枕和轨道板的芯部温度不 宜大于55℃)。混凝土芯部温度与表面温度、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均不应大于20℃(梁 体混凝土、轨道板混凝土和轨枕混凝土不应天于15℃)。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养护水温度之差 不应大于15℃。 C)自然养护时,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保温保湿养护时间应满足表3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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