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85-2007 铁路用热轧钢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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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 GB 181-1963、GB 182-1963、GB 183-1963、GB 2585-1981;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用热轧钢轨的术语和定义、订货内容、尺寸、外形、质量及允许偏差、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质量证明书、质量保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连铸坯生产的时速160 km 及以下的热轧钢轨,不适用于全长热处理钢轨.
5.2.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及残留元素(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表4和6.2.1.1和6.2.1.2的规定。 对残留元素,若供方保证,可不做检验
残留元素上限(质量分
高层标准规范范本6.2.2成品化学成分
如果需方要求对成品化学成分进行验证分析时,与表3规定的成分范围充许偏差值应符合 GB/T222中相应的规定。
钢轨的力学性熊应符合表5的规定
需进行轨端热处理的钢轨,火层形状应呈帽形,无淬火裂纹。其技术要求应符
需进行轨端热处理的钢轨,萍火层形状应呈帽形,无萍火裂纹。其技术要求应符合附求B的 低倍 钢轨横向酸浸试片的低倍组织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 2钢轨不得有白点
钢轨横向酸浸试片的低倍组织应符合附录F 钢轨不得有白点
钢轨的显微组织应为珠光体,充许有少量沿晶界分布的铁素体,不得有马氏体、贝氏体及沿晶界分 布的网状渗碳体
钢轨的脱碳层深度不大于0.5mm
钢轨的非金属夹杂物级别应符合:A类夹杂不超过2.5级,B类夹杂物(氧化铝)、C类夹杂物(硅酸 盐)、D类夹杂物(球状氧化物)均不得超过2.0级
钢轨应进行落锤试验,试样经落锤打击次后不得有断裂现象。应在质量证明书中记录挠度值供 参考。
6.11.1钢轨应逐支进行全长超声波探伤检查,
轨头部分不小于70%:
GB 25852007
轨腰部分不小于60%: 轨底部分见图1。
图1钢轨轨底超声波探伤区域(阴影部分)
6.12.1钢轨表面不得有裂纹、折迭和横向划伤。但在冷、热状态下形成的某些缺陷允许符合以下
6.12.1钢轨表面不得有裂纹、折迭和横向划伤。但在冷、热状态下形成的某些缺陷允许符合以下 规定: 6.12.1.1 热状态形成的钢轨纵向磨痕、热刮伤、纵裂、氧化皮压入等的缺陷深度不得大于0.5mm。 6.12.1.2冷状态下形成的钢轨纵向或横向划痕、碰伤的深度:轨头踏面及轨底下表面不得大于 0.4mm(轨底下表面不应有横向划痕);钢轨其他部位不得大于0.5mm。 6.12.2钢轨端面和螺栓孔表面不得有分层、裂纹,其边缘上的毛刺应予清除。 6.12.3钢轨踏面、轨底下表面及距钢轨端部1m内影响接头夹板装配的所有凸出部分应予清除。 6.12.4钢轨表面缺陷允许用打磨方法清理,清理应沿纵向进行,清理宽度不得小于深度的5倍,清理 后应保证钢轨的尺寸符合表1的规定。
钢轨的轨底最大纵向残余拉应力应不大于25
总应变幅为1350μe时,每个试样的疲劳寿命(即试样完全断裂时的循环次数)应大于5×10°次。 6.15断裂韧性 钢轨在试验温度一20℃下测得的断裂韧性K1c的最小值及平均值分别不小于26MPa·ml/2和 29MPa·m1/2
钢轨在试验温度一20℃下测得的断裂韧性K1c的最小值及平均值分别不小于 29MPa·ml/2
7.1钢轨的检验项目、取样部位、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7.1钢轨的检验项目、取样部位、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检验项目、取样部位、取样数和试验方法
型50kg/m以下钢轨可不做8、9、10、14、15、16项检验
7.2.1根据需方要求,可进行成品化学分析。每批取一个试样,应在任支钢轨上切取。试样应从钢 轨的整个断面上制取或在图2的位置上钻取。当采用GB/T4336规定的光谱法分析时,其试验部位如 图2所示。 7.2.2当取消钢轨缓冷时,每炉钢水都应进行氢含量测定。在使用新中间包时,第一炉钢水中至少取 两个样,剩余的每炉取一个样进行氢含量分析。成品轨氢含量检验应在轨头中心取样。连铸坏第一炉 在任一铸流第1支钢坏最后部分轧制的钢轨上切取。在定氢仪上测定。
根据需方要求,可进行成品化学分析。每批取一个试样,应在任一支钢轨上切取。试样应 整个断面上制取或在图2的位置上钻取。当采用GB/T4336规定的光谱法分析时,其试验部 折示。
两个样,剩余的每炉取一个样进行氢含量分析。成品轨氢含量检验应在轨头中心取样。连铸坏第一炉 在任一铸流第1支钢坏最后部分轧制的钢轨上切取。在定氢仪上测定。
图2拉伸、显微组织、成品化学成分分析取样位置
显微组织检验在轨头取样,取样位置如图2。每1000t或不足1000t做一次,试验按( 的规定进行。
氧含量检验试样的取样位置见图4。
7.6非金压夹杂物评定
图4氧含试样的取样位置
每批钢轨应取1个试样进行非金属夹杂物评定,其试样应从钢轨头部纵向切取,检查面 10mm~15mm的平面上且面积不小于200mm,试验按GB/T10561附录A中的评级日 评级图的方法A评定。
试样为长度不小于1300mm的钢轨,其表面不得有缺陷, 试验在10℃以上的室温下进行,试样轨头向上平放在试验机的两固定刚性支点上(支点间 mm),用1000kg重锤按表7规定的高度打击一次
7.8轨底残余应力试验
底残余应力试验的3个试样应从经过 矫直的3根成品钢轨:截取,且取样部位应距轨端 mm处,试样长度为1000mm的全截面钢轨,残余应力试验按附录D的规定进行。试验应 生产工艺发生重大改变时进行。
从经过矫直的成品钢轨中取3根样轨,样轨应分别取自不同的炉号和不同的连铸流号。在每 少距轨端3000mm处取2个试样。试样尺寸及取样部位见图5。试验应在新牌号转产前或 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以及正常生产每5年时进行。
主1:半径R26应与标准尺寸直径相切(基准直径“A")而不能有沟槽或台阶 注2:除非另有说明,所有公差为±0.2mm 注3:在试样两端作识别标志,
图5疲劳试样取样位及尺寸
从经过矫直的成品钢轨中取3根样轨,样轨应分别取自不同的炉号和不同的连铸流号。在每根样 执至少距轨端3000mm处取5个试样。试验应在新牌号转产前或生产设备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以及正常生产每5年时进行。试验方法应符合GB/T4161和附录E的规定
钢轨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并应符合GB/T17505的有关规定。必 权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抽查
8.3.1钢轨初验不合格时,不合格样轨应改判,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复验与判定。 8.3.1.1化学成分复验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不允许复验。
8.3.1钢轨初验不合格时,不合格
8.3.1钢轨初验不合格时,不合格样轨应改判,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复验
当初验结果不合格时,同时应在同一炉另两支钢轨上各取一块复验样进行复验。其中一块复验样 应取在与初验样同一铸流轧制的钢轨上,另一块复验样在其他铸流轧制的钢轨上取样。两块复验样的 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该炉钢轨应予验收。 如两块复验样的检验结果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应取样再验。即同一铸流钢轨两次检验结果 均不合格时,则该铸流钢轨不得验收。如果一次检验不合格时,则应对不合格钢轨所在铸流和其他流所 轧制的钢轨上按照上述取样方法继续取样检验,直到合格为正。
8.3.1.3脱碳层、非金属夹杂物复验
8. 3. 1. 3. 1脱碳圜
初验不合格时,则按炉取样复验。其中,在初验同一炉的两支钢轨工:各取一个试样,其余炉次每炉 取一个试样。初验炉次的两个试样的检验结果均合格时该炉所有钢轨合格,其中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 该炉钢轨不合格;其余炉次第一次检验结果合格时,相应炉次合格,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则对不合格炉次 的任两支钢轨上再各取一个试样进行复验,两个试样的检验结果均合格时相应炉次所有钢轨合格,其中 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相应炉次钢轨不合格
8.3.1.3.2非金属夹杂物
初验不合格时,应在初验同一炉另两支钢轨上客取一个复验样进行复验。复验的两个样应分别取 自初验样同一铸流和另一铸流轧制的钢轨上,两个复验样复验结果均合格,则整批钢轨合格。两个复验 样均不合格,则应取样再验,即同一铸流钢轨两次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则该铸流钢轨不合格;如果一次检 验不合格,则应对不合格钢轨所在铸流和其他铸流所轧制钢轨上继续取样检验,直到合格为止。
8.3.1.4低倍复验
8.3.1.4.1钢轨自点不允许复验。
8.3.1.4.2当低倍组织初验不符
8.3.1.4.2当低倍组织初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用下列方法进行复验和再验。 在同一铸流初验取样部位的前后两侧,各取一个试样进行复验。这两个复验样中,至少有一个取自 与初验样同一铸坏的钢轨上,两个复验位置之间钢轨不得验收。如果两个复验样的复验结果都符合要 求,则该批其余的钢轨可以验收。如果有一个复验样不合格,可继续取样再验,直至合格为止。 8.3.1.4.3当低倍组织缺陷难以辨认时,可在更高的放大倍率下作进一步检查。
8.3.1.5落锤复验
当落锤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可用下述方法进行复验和检验。 应对同一连浇周期的其他所有炉次的钢轨取一个试样进行检验。对于初验不合格,应在同一铸流 初验取样部位的前后两侧,各取一个试样进行复验。这两个复验试样中,至少有个取自与初验试样同 一铸坏的钢轨上,两个复验样之间的钢轨不得验收。如果两个复验样结果都符合要求,则该炉其余的钢 轨可以验收。如果仍有一个复验样不合格,可继续取样再验,直到合格为止
在每根钢轨一侧的轨腰上至少每4m间隔应轧制出下列清晰、凸起的标志,学符高20m ,凸起0.5mm~1.5mm。
c)牌号; d)制造年(轧制年度末两位)、月。 9.1.2在每根钢轨的轨腰上,距轨端头不小于2m处开始每25m至少有两地方,采用热压印机(不允 许冷压印)压上下列清晰的标志,压印的字符应具有平直或圆弧形表面,字符高10mm~16mm。深 0.5mm~1.5mm,宽1mm~1.5mm。 a)炉号; b) 连铸流号: c)i 连铸坏号: d)钢轨顺序号(A、B.C..)。 9.1.3 若热打印的标记漏打或有变动,则在轨腰上重新热打印或喷标, 9.1.4·钢轨精整后,在钢轨一个端面头部贴上标签或打钢印,标签及钢印的内容应包括轨型、牌号、炉 号、长度等。 9.1.5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无法辨认时,不得交货
9.1.5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无法辨认时,不得交货。
9.1.5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无法辨认时,不
交货钢轨应附有供方质量检验部门开具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 a) 制造广名称: b) 需方名称 c) 轨型(钻孔轨或焊接轨) d) 合同号; e) 标准号; f) 牌号; g) 数量、长度(定尺、短尺); h) 炉号: i) 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 D 出厂日期
2.1钢轨从制造年度N生效起至N十5年度的12月31日,供方应保证钢轨没有制造上的任 陷。若在此期间钢轨由于断裂或其他缺陷不能使用时,供篇双方人员应在现场进行实物的抽 进行实验室检验或只进行实验室检验。 22加供餐润方不能达成一致音月可由双方公认的使热机构热决
10.2.2如供需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由
GB 2585—2007
8kg/m~75kg/m的钢轨断面尺寸分别见图A.1~图A.5。钢轨的理论重量及金属分配 表A.2。
钢轨侧面图 尺寸(mm)
图A.138kg/m钢轨断面图
图A.243kg/m钢轨断面图
50kg/m钢轨断面E
图A.460kg/m钢轨断面图
图A.575kg/m钢轨断面图
表A.1钢轨计算数据
表A.2钢轨的金属分
GB 2585—2007
B.1硬化层形状和尺寸
航天标准L横断面及纵断面的硬化层形状、尺寸如图B.1
图B.1硬化层形状及尺寸
U74、U71Mn钢轨踏面稳定硬化区(即硬化层深度大致相同的部分)的表面硬度为HI3W302~388 (HRC32. 5 ~ 42. 0),
B. 2. 2 硬化层深硬度
钢轨稳定硬化区内层深硬度,在距踏面中心深7mm处,其硬度值应≥HB280(HRC28.0
3.2.3钢轨横断面及纵断面硬化层硬度分
稳定硬化区的硬度应由钢轨表面向内部缓慢降低,不应有急剧的变化; 过渡区(硬化深度及硬度 深度的减小缓慢隆低
硬化层金相组织应为细片状珠光体机电标准规范范本,允许有少量的铁素体,不得有马氏体、贝氏体等组织
....- 铁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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