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527.3-2018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 第3部分:单点信号控制方式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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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527.3—2018
相位相序设置原则如下: a)信号相位应与交叉口进出口道车道功能划分相匹配,有专用转向相位的应设置专用导向车道 b)在保障交叉口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宜采取两相位控制; 在交通冲突严重,需单独控制转向交通流时,宜采取多相位控制; d) 交叉口对向交通流严重不对称时,可设置单进口放行相位或搭接相位; e)对公交车、有轨电车、非机动车、行人有特殊控制需求时,可设置专用相位; ? 综合各种交通方式的通行特征、冲突特征、损失时间、进出口道通行能力等因素,设计相序; g)相位相序不宜频繁改变; h)交叉口主要交通流向宜设置为第1相位; 同一城市信号放行相序宜一致
信号周期时长应符合GA/T527.1一2015的规定及下列原则: a)采用两相位信号控制时,信号周期时长不宜超过120s; b)采用多相位信号控制时,信号周期时长不宜超过180s; c)采用单点定时控制时,相邻控制时段的信号周期时长变化幅度不宜过大
[11.2.1绿灯时间
黄灯时间应符合GB14886的规定检测试验,
交叉口信号相位切换时,冲突交通流不能安全通过冲突点时,应设置全红时间,全红时 5S。
(口信号相位切换时,冲突交通流不能安全通过冲突点时,应设置全红时间,全红时间不宜超过
控制方案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应符合GA/T527.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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